还有斗柄指向法,上古时代以北斗七星斗柄顶端的指向确定节气,北斗七星循环旋转,这斗转星移与二十四节气有密切关系。北极星位于水蓝星地轴的北端,在北斗七星中的天璇与天枢连线的五倍延长线上。由于水蓝星的自转,而北极星正好处在天球转动的轴上,所以相对不动,而在轴边上的北斗星看起来就象围绕着北极星转一样,这就产生了“斗转星移”。“二十四节气”是干支历中表示自然节律变化以及确立“十二月建”,即月令的特定节令。李乾宸前世天将北斗星斗柄所指的方位作为确定季节、月份的标准,称为斗建,亦称月建。“建”代表北斗七星斗柄顶端的指向。每一岁周期斗柄旋转依次指向“十二辰”,称为十二月建或十二月令。十二月建是依据二十四节气而来的节气月,配数字与十二地支,十二月建分别为正月建寅、二月建卯十一月建子、十二月建丑。斗柄从正东偏北,寅位,后天八卦艮位开始,绕东、南、西、北转一圈,岁末十二月指丑方,正月又复还寅位,故“斗柄回寅”为春正;“斗柄回寅”,指万物起始、一切更生之义也。斗指寅为立春,斗指壬为雨水,斗指丁为惊蛰,斗指丑为大寒。斗柄指向确定的节气,始于立春、终于大寒。
另外,还有一种平均时间法。在李乾宸前世,到了乾武帝时期,将二十四节气吸收入太初历作为指导农事的历法补充。使用“平均时间法”划分节气,用立杆测影法在黄溪中下游地区测出日短至,即白昼最短这天作为冬至日,以冬至日为“二十四节气”的,将冬至到下一个冬至之间的时间段,约三百六十五日。也就是岁实,即回归年,分割为二十四段,每段十五日,每两个节气之间的天数平均。将冬至与下一个冬至之间的日期平均分成十二等分,称为“中气”,再把相邻“中气”之间的时间等分,称为“节气”。平均每月有一个“中气”与一个“节气”,统称为“二十四节气”。依次为冬至、小寒、大寒、立春、雨水、惊蛰、春分、清明、谷雨立冬、小雪、大雪。“平均时间法”划分节气,以冬至日作为,始于冬至,终于大雪。
“平均时间法”划分,与“斗柄指向”确定的“二十四节气”只分享同一个名字,确定方法和起始时间完全不同。“平均时间法”划分出的每“节气”之间日期相同,每月分为两段,月首叫“节”,月中叫“气”。将一个太阳年,划分为季、节、气、候,一年等于四季等于十二节等于十二气等于七十二候。又分为十二大节令与十二气,即中气,每月有一“节”与一“气”区分,“节”为月之始,“气”的最后一日为月之终。将只有节,没有气的月份,置为上个月的闰月。由于“平均时间法”计算不考虑太阳星在黄道上运动快慢不匀,与实际天象不符。因在冬至前后,水蓝星位于近日点附近,运行的速度稍快,这造成了在一年中太阳星在南
另外,还有一种平均时间法。在李乾宸前世,到了乾武帝时期,将二十四节气吸收入太初历作为指导农事的历法补充。使用“平均时间法”划分节气,用立杆测影法在黄溪中下游地区测出日短至,即白昼最短这天作为冬至日,以冬至日为“二十四节气”的,将冬至到下一个冬至之间的时间段,约三百六十五日。也就是岁实,即回归年,分割为二十四段,每段十五日,每两个节气之间的天数平均。将冬至与下一个冬至之间的日期平均分成十二等分,称为“中气”,再把相邻“中气”之间的时间等分,称为“节气”。平均每月有一个“中气”与一个“节气”,统称为“二十四节气”。依次为冬至、小寒、大寒、立春、雨水、惊蛰、春分、清明、谷雨立冬、小雪、大雪。“平均时间法”划分节气,以冬至日作为,始于冬至,终于大雪。
“平均时间法”划分,与“斗柄指向”确定的“二十四节气”只分享同一个名字,确定方法和起始时间完全不同。“平均时间法”划分出的每“节气”之间日期相同,每月分为两段,月首叫“节”,月中叫“气”。将一个太阳年,划分为季、节、气、候,一年等于四季等于十二节等于十二气等于七十二候。又分为十二大节令与十二气,即中气,每月有一“节”与一“气”区分,“节”为月之始,“气”的最后一日为月之终。将只有节,没有气的月份,置为上个月的闰月。由于“平均时间法”计算不考虑太阳星在黄道上运动快慢不匀,与实际天象不符。因在冬至前后,水蓝星位于近日点附近,运行的速度稍快,这造成了在一年中太阳星在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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