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出来的海报写真几乎全是一脸高高在上的冷淡,偏偏多少人就是爱死了这一层冷酷,欲罢不能。

    对他来说,只有一个特例。

    那个叫作夏明修的特例。

    就是相框里的那个新人,可爱的铃铛猫男生。

    只有在和他在一起的时候,他会露出些微难得的温柔。我猜,他俩单独在一起的时候,他说不定还经常笑。

    这话说得好像我从没见过他笑一样,其实不然,很久以前他是可以笑得无忧无虑的。变成今天这样,其实全是我的错。

    “洛先生”总摄影师突然停下,表情有点为难。

    洛予辰没有动,眼神示意对方说下去。

    “可不可以请您把耳朵上的装饰取掉一下”

    他此刻穿着 de vici的定制西装,极其高档严肃的整体效果。

    却因为耳边那晃动的银色十字架耳坠的打扰,变得不是那么和谐起来。

    当然,如果我还活着,下次见到被誉为法国流行设计界宠儿的 de vici先生,就有机会嘲笑他了。

    我会对他说,小路,你亲手设计的耳坠和你定制的西装居然完全搭不起来啊。

    洛予辰盯着摄影师,并没有马上答话。

    周遭空气瞬间骤冷,摄影师脸上出现了些许尴尬,旁边的人也都偷偷捏了把汗。

    主要是因为,大家貌似都听信了流言,纷纷想当然以为那个十字架是洛予辰非常宝贝、对他来说非常有意义的东西。

    这样的猜测,也是有原因的。

    洛予辰出道九年多,大红大紫,造型也变过不少个,唯一不变的就是左耳上的银色十字架。

    多少节目的主持人千方百计去套话,想得知这枚耳坠背后的故事,在网上这东西的仿品也卖得相当火,甚至还有人肯出天价要再做一对出来,被我不遗余力阻拦,断了小路的一笔横财。

    我当然要阻拦。

    因为那可是世上独一无二的设计,同时也是我送他的十八岁生日礼物。

    大概是所有我送他的礼物中他唯一看得上眼的。毕竟是以威逼利诱胁迫那位首席设计师为他量身定做的,所以挑剔如他,也仍然是喜欢的。

    不能摘下来则是我的要求。

    勉强他戴了十年,现在契约已满,他已经不需要再遵守那无理要求。

    果然,他慢悠悠地摘掉了耳坠,随手扔在了地上,就如同他一直以来对我能够付出的一切努力弃之如敝屐的态度一模一样。

    我早有心理准备。

    这么一天迟早是要来的,虽然亲眼看着它发生了,但严格意义上来说,这都算是我死后的事情,还跟他计较什么呢。

    这种时候,自然有狗腿颠颠地帮他捡起来。

    然而这次捡起耳坠的人,却有令人艳羡的修长指尖,修长的腿和完美的腰身也无可挑剔,以至于让他抬起身的那幅画面就像慢镜头般细致考究。

    然后他抬起了脸,染成太阳颜色的金发,无可比拟的五官。

    我人生最大最强的克星,夏明修。

    还是一如既往,举手投足里带着灿烂的光辉,完美得让其他人自惭形秽的人。

    我活着的时候,是向来不肯承认他有什么好的。

    我总是执拗地认定那样的美少年不够阳刚,保鲜期也短,一上年纪就残之类的。

    而现在,我总算可以站在局外人的立场,用正常的审美公正地评价他。

    他的确是一个十足的美少年,妥妥的。

    “夏先生也到了”立刻有工作人员喊起来,聒噪得就好像太监在叫“皇后娘娘驾到”一般。

    洛予辰和夏明修对视一眼,只是一眼而已,我就在他眼里看到了反正至少是在他看我时从来没有的温度。

    现实就这么横在我面前,一而再再而三地通知我,我那卑微的感情,从一开始就注定是场败局。

    因为洛予辰的心最初就不在我身上,同时情敌夏明修,实在是过于强大了。

    这场争夺赛,我从来就没有过哪怕分毫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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