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8章 游吟诗人的屠神之刃(3) (1/2)
“又见面了。”莺跟奚白打招呼。
顿时, 酒馆中所有人的视线都聚集在了奚白身上“你好。”他点点头, 戴着斗篷看不清表情。随后他拿着酒找个位置坐下, 刻意离莺很远。
坐近了, 这个挺可爱的精灵说不定就要重蹈宠物的后尘, 被雷劈死。
奚白郁闷地喝了口酒,旅店老板说是两个魔导师打扮的人从上面飞过去,顺手一个雷把马炸没的。他出来时那两个魔导师早就没影了, 只能吃下这个亏。
如果抓到他们,拿命来赔吧。
刺客平淡地想。
“嘿。一天之内相见两次, 我想足以证明我们的缘分。”精灵坐到他身边, 两个人挨得很近, 近到刺客可以闻到精灵身上,混合着草木,酒香,和淡淡蜂蜜香的甜美气息。
明明外表是个俊美的男人,怎么这么甜
刺客转过头, 面部轮廓俊朗精致的精灵冲他眨眨眼, 尖尖的耳朵格外漂亮。上面戴着翠绿的叶脉形耳环, 这是精灵族常见的饰品。
碧绿色的眼睛也很漂亮, 如果收藏起来肯定是绝美的宝石。刺客想着, 对方是他见过最美的精灵,让他,有些蠢蠢欲动
尤其是在夜晚酒馆暖光色灯光下,那身蜜色的皮肤仿佛流淌着金黄的蜂蜜一样, 盈润诱人。轮廓分明的肌肉让人可以想象绝妙的手感。
清心寡欲的刺客先生第一次对男性的产生了冲动,为什么不是在某种特殊地方遇见,而是要在这个人多又正经的小酒馆里
刺客想了很多,尺度很大,很刺激,有颜色。但他说出口只有两个字“让开。”
虽然他很想养一只精灵,但是为了这个小美人的生命考虑,还是让他离远一点比较好。
高傲矜贵的精灵碰到这种冷淡的拒绝肯定会愤怒于颜面扫地,但莺只感觉这个冷漠的家伙更迷人,有那样惊人的美貌,为什么要藏在见不得光的斗篷里他愿意用十万字的长篇史诗歌颂对方的美貌
作为精灵里的浪人,莺极度迷恋美色。但无论是高贵纯洁的精灵女王,身姿窈窕空灵魅惑的人鱼王,又或是被誉为神圣光明之女的人类公主。在他看来美则美矣,却如漂亮的摆件,那美于他没有生命。无法让他感觉到灵魂的震动与痴迷。
直到广场上,他用风魔法吹下眼前人的兜帽,爱神的箭就刺穿他的心脏无论对方是什么身份,他都为他神魂颠倒。
简而言之,他馋了。
“莺不讲故事了”有人遗憾道。
“他在和那个黑袍人说话,那人真像个巫师。不过说不定是个漂亮姑娘。”其他人议论。
奚白一只苍白的手握住酒杯,递进宽大的兜帽里。再拿出来,酒杯就空了。像极了民间传说中晚上出来喝酒的亡灵,黑袍里面其实是一副骨头。
“想听故事吗我是一个不错的游吟诗人,如果你觉得我的故事有趣,就拿名字当酬劳,如何”莺换一种方式和奚白拉近距离。
奚白喝着酒,兜帽下漆黑的眼睛看着莺。描摹着他的五官,神情。往下落到他敞开的衣间,胸膛上。
“好。”斗篷下,他唇角微微翘起。
莺露出灿烂的笑容,张口唱道。
“神罚面前,所有魔导师联合起来,他们重筑帕瑞斯,冲上神国。发誓和神明决一死战,但人在神明面前终究太弱小。
十天十夜战争后,神国留下许多神明的尸体,人类魔导师全部几乎全军覆没,只剩下最后一个少年。他的魔导天赋很微弱,因为胆子小留到最后。他恐惧地躲在神殿后,畏惧神明将他找出来杀死。
天空神发现这条漏网之鱼,他高举权杖,整个天空的雷霆在他杖尖汇聚,暴烈的雷霆巨蛇般扑向少年。他惊恐地睁大眼,耳畔仿佛响起死亡的低语。
就在这时,一道湮灭一切的黑色刀光划过。他好像真的看到了死神,不然怎么会有人,瞬息之间斩落所有神明黑眼白发的男人肩上站着只漆黑的乌鸦,在他身前,所有高居于天空的神明都向大地坠落,金色神血洒满天空,将云染成火烧般的金红。神明的残驱坠落大地,神血雨一般浸透土壤。”
“男人收回武器,仅仅只是一把简单的黑色匕首。却斩落了屹立了两个纪元,凌驾于云端的神明。英雄,你叫什么名字少年慌乱地问,可以带我离开神国吗神国在云端上,他下去绝对会活活摔死。男人回过头,他外表奇怪,全黑没有眼白的眼睛,一头雪一样的白发。他看着少年,从地面突然飞出上万只乌鸦,托着少年落到地面。”
“神明都陨落后,地面的洪水岩浆退去,大地裂开的缝隙却无法愈合。所有魔导师都死在了神战中,只剩下一批体质弱小多病的白银人,他们中的一些躲藏起来,另一些在大地上逃窜时淋到神血,产生了异变。变成了人鱼,精灵,矮人,兽人。一些怪物则变成了魔兽,和龙族。
剩下的人们迎接了少年的归来,少年自称救世主,改名亚历克斯。亚历克斯带领着剩下的白银人们开启了第三纪元,光明纪。亚历克斯建立了光明教廷,信仰最古四神之一,光明。他赞颂光明的伟大,声称魔导师们和天神几乎要打碎整个世界,是光明神降下神血拯救了人类。人类应信光明为主。
这些剩下
顿时, 酒馆中所有人的视线都聚集在了奚白身上“你好。”他点点头, 戴着斗篷看不清表情。随后他拿着酒找个位置坐下, 刻意离莺很远。
坐近了, 这个挺可爱的精灵说不定就要重蹈宠物的后尘, 被雷劈死。
奚白郁闷地喝了口酒,旅店老板说是两个魔导师打扮的人从上面飞过去,顺手一个雷把马炸没的。他出来时那两个魔导师早就没影了, 只能吃下这个亏。
如果抓到他们,拿命来赔吧。
刺客平淡地想。
“嘿。一天之内相见两次, 我想足以证明我们的缘分。”精灵坐到他身边, 两个人挨得很近, 近到刺客可以闻到精灵身上,混合着草木,酒香,和淡淡蜂蜜香的甜美气息。
明明外表是个俊美的男人,怎么这么甜
刺客转过头, 面部轮廓俊朗精致的精灵冲他眨眨眼, 尖尖的耳朵格外漂亮。上面戴着翠绿的叶脉形耳环, 这是精灵族常见的饰品。
碧绿色的眼睛也很漂亮, 如果收藏起来肯定是绝美的宝石。刺客想着, 对方是他见过最美的精灵,让他,有些蠢蠢欲动
尤其是在夜晚酒馆暖光色灯光下,那身蜜色的皮肤仿佛流淌着金黄的蜂蜜一样, 盈润诱人。轮廓分明的肌肉让人可以想象绝妙的手感。
清心寡欲的刺客先生第一次对男性的产生了冲动,为什么不是在某种特殊地方遇见,而是要在这个人多又正经的小酒馆里
刺客想了很多,尺度很大,很刺激,有颜色。但他说出口只有两个字“让开。”
虽然他很想养一只精灵,但是为了这个小美人的生命考虑,还是让他离远一点比较好。
高傲矜贵的精灵碰到这种冷淡的拒绝肯定会愤怒于颜面扫地,但莺只感觉这个冷漠的家伙更迷人,有那样惊人的美貌,为什么要藏在见不得光的斗篷里他愿意用十万字的长篇史诗歌颂对方的美貌
作为精灵里的浪人,莺极度迷恋美色。但无论是高贵纯洁的精灵女王,身姿窈窕空灵魅惑的人鱼王,又或是被誉为神圣光明之女的人类公主。在他看来美则美矣,却如漂亮的摆件,那美于他没有生命。无法让他感觉到灵魂的震动与痴迷。
直到广场上,他用风魔法吹下眼前人的兜帽,爱神的箭就刺穿他的心脏无论对方是什么身份,他都为他神魂颠倒。
简而言之,他馋了。
“莺不讲故事了”有人遗憾道。
“他在和那个黑袍人说话,那人真像个巫师。不过说不定是个漂亮姑娘。”其他人议论。
奚白一只苍白的手握住酒杯,递进宽大的兜帽里。再拿出来,酒杯就空了。像极了民间传说中晚上出来喝酒的亡灵,黑袍里面其实是一副骨头。
“想听故事吗我是一个不错的游吟诗人,如果你觉得我的故事有趣,就拿名字当酬劳,如何”莺换一种方式和奚白拉近距离。
奚白喝着酒,兜帽下漆黑的眼睛看着莺。描摹着他的五官,神情。往下落到他敞开的衣间,胸膛上。
“好。”斗篷下,他唇角微微翘起。
莺露出灿烂的笑容,张口唱道。
“神罚面前,所有魔导师联合起来,他们重筑帕瑞斯,冲上神国。发誓和神明决一死战,但人在神明面前终究太弱小。
十天十夜战争后,神国留下许多神明的尸体,人类魔导师全部几乎全军覆没,只剩下最后一个少年。他的魔导天赋很微弱,因为胆子小留到最后。他恐惧地躲在神殿后,畏惧神明将他找出来杀死。
天空神发现这条漏网之鱼,他高举权杖,整个天空的雷霆在他杖尖汇聚,暴烈的雷霆巨蛇般扑向少年。他惊恐地睁大眼,耳畔仿佛响起死亡的低语。
就在这时,一道湮灭一切的黑色刀光划过。他好像真的看到了死神,不然怎么会有人,瞬息之间斩落所有神明黑眼白发的男人肩上站着只漆黑的乌鸦,在他身前,所有高居于天空的神明都向大地坠落,金色神血洒满天空,将云染成火烧般的金红。神明的残驱坠落大地,神血雨一般浸透土壤。”
“男人收回武器,仅仅只是一把简单的黑色匕首。却斩落了屹立了两个纪元,凌驾于云端的神明。英雄,你叫什么名字少年慌乱地问,可以带我离开神国吗神国在云端上,他下去绝对会活活摔死。男人回过头,他外表奇怪,全黑没有眼白的眼睛,一头雪一样的白发。他看着少年,从地面突然飞出上万只乌鸦,托着少年落到地面。”
“神明都陨落后,地面的洪水岩浆退去,大地裂开的缝隙却无法愈合。所有魔导师都死在了神战中,只剩下一批体质弱小多病的白银人,他们中的一些躲藏起来,另一些在大地上逃窜时淋到神血,产生了异变。变成了人鱼,精灵,矮人,兽人。一些怪物则变成了魔兽,和龙族。
剩下的人们迎接了少年的归来,少年自称救世主,改名亚历克斯。亚历克斯带领着剩下的白银人们开启了第三纪元,光明纪。亚历克斯建立了光明教廷,信仰最古四神之一,光明。他赞颂光明的伟大,声称魔导师们和天神几乎要打碎整个世界,是光明神降下神血拯救了人类。人类应信光明为主。
这些剩下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