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 游吟诗人的屠神之刃(2) (1/2)
耀眼的阳光笼罩着王国边境的小镇, 金发碧眼的游吟诗人一吸引了女人们目光。
他的金发比纯净的黄金更耀眼, 碧绿色眼睛宁静深情, 如精灵森林的圣湖, 藏着数不清的浪漫幻想。不同于一般精灵或雪白或漆黑的肤色, 他的皮肤是健康的小麦色,如同覆盖一层蜜蜡,莹润诱惑。让人想舔一口试试能否唱到麦芽的甜味。这是他往来大陆各地, 沐浴阳光的证明。
他是游历过许多地方,讲述过许多故事。贵族的神秘花园, 大陆的奇幻史诗, 不为人知的趣闻。他的脑袋里, 装满了数不清色彩,数不清的故事,他的见识渊博,风趣幽默,样貌俊美。更何况他还是一位高贵纯洁的精灵, 他走到哪都会有美丽少女少男为他倾心, 连结婚的妇人也经常会赶来听他歌唱, 那磁性优雅的嗓音讲述那些枯燥的历史, 她们也听得津津有味。
“莺, 你去哪”一个提着篮子的少女跑上来,她从篮子里拿出一枚红浆果递到莺面前“这是我一早去森林采来的,感谢你的故事。”她脸颊泛红,精灵的目光仅仅是轻轻落在她身上就让她羞涩不已。
“谢谢你, 安娜。”莺好像记得小镇每个人的名字,从来不会叫错。
小镇中央广场今天有些不同寻常,围满了人,忙于工作的男人们都出来看热闹,一些女人低声讨论。
莺走近“发生了什么”他好奇地问。
立刻有人热情地为他解释“国王的小公主被魔王抓走了,王宫发出告示,谁能救出公主就将得到王国的一半财宝。还有机会娶到王室一位公主。”
“全镇的年轻人都赶来啦。”
的确,这附近也有很多年轻的面孔,有高有矮,有胖有瘦。都在或激动或忐忑地讨论这张告示。
“这份告示已经送往整个王国,确保所有人都能看到。能得到王国一半财富,这让很多年轻人动心。”
“你呢”莺问,跟他说话的是个中年男人,戴着农夫帽。
“我哈哈哈,我还是知道自己有几斤几两只有年轻人才会有那种不切实际的幻想我年轻的时候也跟他们一样。”农夫哈哈大笑,缅怀自己年轻岁月。
“光辉史诗的主角往往都是年轻人。”莺看着那些年轻人,微笑着说。
得得。马蹄声从广场那边响起,人流拥挤中马走的很慢。即使在人声喧闹中,莺也听出那绝对是匹好马。价值不下于三十斤黄金。
他抬头望去,骑在马上的不是他意料中衣着华丽的贵族。而是一个浑身笼罩在黑色斗篷中的怪人。
没记错的话,现在是夏天吧。莺自己就穿的很清凉,毫不介意地露出大片胸膛,莹润的肌肤泛着光。漂亮的肌肉,整齐的腹肌,让来往的女人们不住偷瞄又羞涩不已。
周围的从事体力劳做的男人大多直接上半身,女人也换上轻薄裙子。
这样一来,一众夏日装扮镇民中的黑衣人就显得更加突兀古怪。像极了民间故事里会拿魔药砸人的巫师,被药砸中的人会变成老鼠爬虫。
镇民们也注意到这个怪人,纷纷向两侧避让开。马上的黑袍人脊背挺直,手隐在宽大袖子里,没有露出分毫皮肤。马也跟主人如出一辙,浑身皮毛漆黑油亮,没有丝毫杂色。
黑袍人骑着马从广场边穿过,莺注视着他,突然升起一种强烈的欲望,想看清他的样子。
周围的身音像阳光中飘起浮动的尘埃,缓缓下落,渐渐安静。
莺拿轻轻拨动怀里竖琴的弦,叮。无形的风在广场汇聚,温柔地旋转,吹动路边鲜花的花瓣,次第展开。告示版上公告的一角被卷起,又放下。
精灵是自然的宠儿,对空气中自然元素的亲和使他们可以自由操控风元素和木元素。
就像现在,突如其来的风吹起黑袍人的帽沿,他如有所感地看过来,和莺对视。
莺愣住了。周围人来人往,笑声吵闹声中,只有他安静如雕塑。
马上的黑袍人看过来,极致的黑中一张雪白的脸,鸦羽般黑色长发垂下。狭长幽深的黑瞳倒映出深渊,危险,死亡的暗影。完美的脸,鼻梁挺直,轮廓冷硬锐利。
他是暗夜里行走的影子,见血封喉的极致艳色。死亡的荆棘。
他望过来的一瞬间,莺只觉得心口中了一箭。他像甘愿在夜色里歌唱的夜莺,声嘶力竭之后,将荆棘尖刺穿自己的心脏,血流淌成一朵玫瑰。他想将爱,性命,都交到那个人手中。
但对方只是冰冷地看了他一眼,拉上吹落的兜帽。接着,那黑色身影便骑着马走远。
“等等”莺回神追过去。他用了风魔法,很快就追上了黑袍人。
“请问你叫什么名字”
黑袍人看着拦在马跟前的精灵“让开。”声音沙哑低沉。
语气的拒绝意味很明显。但莺是什么人,作为四处流浪的游吟诗人,胆大,脸皮厚是第一要素。当然不可能被一句让开吓退。
“我好像对你一见钟情了。”莺说,碧绿的眼睛认真地看着黑袍人“我叫莺,精灵族,是个游吟诗人”
“没兴趣。”黑袍人抬手,刷,雪芒一闪。袖剑擦着精灵耳侧飞过,割断一缕金发。他寒声说“不想死的话,离我远点。”
莺瞳孔微缩,对方怎么出手的他居然完全没看清。人类中除了已知那几个什么时候又出现了这样的人物,为什么他之前从没听说过。
愣神间,黑袍人消失在大路拐角。
莺站在原地,这次没有追上去。他看着拐角,澄净的碧绿眼瞳蒙上阴霾。
紫荆花旅店一层就是酒馆,饭点没到,十分冷清。黑袍人在外面系了马走进来,阴森的打扮立即引起旅店老板的警惕。这种打扮的人通常都是巫师,巫师喜怒无常,如果惹恼他,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黑袍人抬手,袖袍下一只苍白的手拿出两枚银币放在柜台上。老板畏惧地递出钥匙,那只手接过,又收回袖中。
黑袍人上了楼,老板擦了擦不存在的冷汗“他肯定是个巫师,要不就是个亡命之徒,太可怕了。他给两个银币,却没有叫早饭要不要提醒他一下万一他认为我欺骗他怎么办”
小镇旅店装饰朴素。黑袍人在桌前坐下,摘下兜帽,露出一张冰冷的脸。接着他取出一封信,羊皮信纸上是一个人的信息。住址,职业,守卫力量。旁边还附有画像,炭笔线条勾出威严的山羊胡男人。下注布兰,格瑞伯爵。
这些信息在奚白看来并没有意义,这封信交到他手里时,此人的价值就只等于两千金币。
他是个职业刺客,刀尖舔血,拿人命换钱。不像那些高调的传奇刺客,暗影之刺,生灵挽歌他低调,籍籍无名,平平无奇。没有人传唱他的名号,为他谱写传说。
他只是个简单的刺客,简单地干着杀人的事。而且也穷的可怜,所有的赏金都用来购买装备马匹。因为没什么名号,刺客的市场他只能分到边缘的一点,紧巴巴地生活。
奚白把羊皮信纸点燃。火光在他漆黑幽深的瞳孔中跳动。
“做完这一单,就去魔导塔换把魔导刀。”燃烧着的羊皮纸,稀碎黑末从雪白指缝间坠落。奚白面色如常,似乎根本感觉不到灼烫。
他想起今天拦路的精灵,长的不错,黄金一样的发色,宝石般碧绿的眼睛,蜜蜡色看起来甜味的皮肤。让人想要,舔一舔
奚白掩饰地摸摸下巴。
可是他没钱再养一只宠物,虽然他对那只漂亮可爱的精灵很动心。况且籍籍无名的刺客先生还有一项特殊的天赋技能宠物杀手。
他的宠物都逃不过死于非命的结局,即使是最皮实的巨龙。
想起那条龙它死了之后也没有浪费,为主人贡献了它的身体。奚白也确认了龙肉加火烤,撒上一点香料的确是不可多得的美味。他为大陆创造了新菜谱
奚白默默回味着那次野外烧烤,突然,窗外闪过一道雷。轰
魔法元素波动,是魔法师这种边缘小镇怎么可能有魔法师那些高傲的施法者只会呆在魔导塔,与贵族教廷来往。
哐哐哐,门外传来惊慌失措的敲门声。奚白起身去开门,外面站着一脸惊恐的老板。这个老人可怜极了,他吓的瑟瑟发抖。
“先,先生。”他边说边观察着奚白的脸色,见他虽然神情冷漠却并没有发怒的迹象,这才小心翼翼地继续“先生,您的马”
“我知道了。”奚白神情淡定。
“不,您不知道”老板急忙说,额头冒汗。
“不,我知道。”奚白绕过他往楼下走,果然,门外栓马的地方只剩下一堆黑色粉末。看来是被刚刚的雷劈中了。
虽然早已习惯,奚白的手还是有点颤抖。上一匹马,病死,上上匹被莫名飞箭射死,上上匹被人偷走。这次他花光积蓄买了最贵,智商最高,防御力堆满的魔兽杂交马。七阶以下魔法皮都打不破,就是为了防止意外。
但意外还是发生了,可能这就是人生吧。
看着这堆残渣,价值三十万金币的残渣。贫穷刺客的心在滴血。
“布兰伯爵明天要亲自来这里收税。”夜晚的酒馆点上蜡烛,劳作一天的镇民在这里喝酒,品尝面包熏肉。
“赞美布兰伯爵”脸色通红的铁匠高声说“他去年减掉的税让我的儿子可以上学。”
“我攒的钱马上去就可以送爱丽莎去医院治疗。”另一个农夫模样的男人说,他脸上胡须上还沾着泥土。神情疲惫中透着亢奋。
“那可太好了”酒馆里其他人纷纷庆贺。爱丽莎是个可爱的姑娘,被森林里的魔狼抓烂了脸。现在她的父亲总算攒起一点钱再跟友善的邻居们借一点,也攒到钱的邻居们很乐意借给这个老好人钱,这样就可以送爱丽莎去看医生了。
“赞美布兰伯爵”他们一齐碰杯。
一个人独自坐在窗边喝柠檬水,他是个瘦弱的山羊胡老头,神父装扮。胸口挂着光明神像。他摇着头开口,神情悲悯。
“布兰伯爵确实是善良的好人。只可惜他不信我主,不然主一定会让他升入神国永世享福。”
神父话音刚落,立刻招来了周围人的无情嘲讽“你的主让传教让我们信奉,可我们还是没钱治病,我们的孩子没钱上学。布兰伯爵却可以。”
他的金发比纯净的黄金更耀眼, 碧绿色眼睛宁静深情, 如精灵森林的圣湖, 藏着数不清的浪漫幻想。不同于一般精灵或雪白或漆黑的肤色, 他的皮肤是健康的小麦色,如同覆盖一层蜜蜡,莹润诱惑。让人想舔一口试试能否唱到麦芽的甜味。这是他往来大陆各地, 沐浴阳光的证明。
他是游历过许多地方,讲述过许多故事。贵族的神秘花园, 大陆的奇幻史诗, 不为人知的趣闻。他的脑袋里, 装满了数不清色彩,数不清的故事,他的见识渊博,风趣幽默,样貌俊美。更何况他还是一位高贵纯洁的精灵, 他走到哪都会有美丽少女少男为他倾心, 连结婚的妇人也经常会赶来听他歌唱, 那磁性优雅的嗓音讲述那些枯燥的历史, 她们也听得津津有味。
“莺, 你去哪”一个提着篮子的少女跑上来,她从篮子里拿出一枚红浆果递到莺面前“这是我一早去森林采来的,感谢你的故事。”她脸颊泛红,精灵的目光仅仅是轻轻落在她身上就让她羞涩不已。
“谢谢你, 安娜。”莺好像记得小镇每个人的名字,从来不会叫错。
小镇中央广场今天有些不同寻常,围满了人,忙于工作的男人们都出来看热闹,一些女人低声讨论。
莺走近“发生了什么”他好奇地问。
立刻有人热情地为他解释“国王的小公主被魔王抓走了,王宫发出告示,谁能救出公主就将得到王国的一半财宝。还有机会娶到王室一位公主。”
“全镇的年轻人都赶来啦。”
的确,这附近也有很多年轻的面孔,有高有矮,有胖有瘦。都在或激动或忐忑地讨论这张告示。
“这份告示已经送往整个王国,确保所有人都能看到。能得到王国一半财富,这让很多年轻人动心。”
“你呢”莺问,跟他说话的是个中年男人,戴着农夫帽。
“我哈哈哈,我还是知道自己有几斤几两只有年轻人才会有那种不切实际的幻想我年轻的时候也跟他们一样。”农夫哈哈大笑,缅怀自己年轻岁月。
“光辉史诗的主角往往都是年轻人。”莺看着那些年轻人,微笑着说。
得得。马蹄声从广场那边响起,人流拥挤中马走的很慢。即使在人声喧闹中,莺也听出那绝对是匹好马。价值不下于三十斤黄金。
他抬头望去,骑在马上的不是他意料中衣着华丽的贵族。而是一个浑身笼罩在黑色斗篷中的怪人。
没记错的话,现在是夏天吧。莺自己就穿的很清凉,毫不介意地露出大片胸膛,莹润的肌肤泛着光。漂亮的肌肉,整齐的腹肌,让来往的女人们不住偷瞄又羞涩不已。
周围的从事体力劳做的男人大多直接上半身,女人也换上轻薄裙子。
这样一来,一众夏日装扮镇民中的黑衣人就显得更加突兀古怪。像极了民间故事里会拿魔药砸人的巫师,被药砸中的人会变成老鼠爬虫。
镇民们也注意到这个怪人,纷纷向两侧避让开。马上的黑袍人脊背挺直,手隐在宽大袖子里,没有露出分毫皮肤。马也跟主人如出一辙,浑身皮毛漆黑油亮,没有丝毫杂色。
黑袍人骑着马从广场边穿过,莺注视着他,突然升起一种强烈的欲望,想看清他的样子。
周围的身音像阳光中飘起浮动的尘埃,缓缓下落,渐渐安静。
莺拿轻轻拨动怀里竖琴的弦,叮。无形的风在广场汇聚,温柔地旋转,吹动路边鲜花的花瓣,次第展开。告示版上公告的一角被卷起,又放下。
精灵是自然的宠儿,对空气中自然元素的亲和使他们可以自由操控风元素和木元素。
就像现在,突如其来的风吹起黑袍人的帽沿,他如有所感地看过来,和莺对视。
莺愣住了。周围人来人往,笑声吵闹声中,只有他安静如雕塑。
马上的黑袍人看过来,极致的黑中一张雪白的脸,鸦羽般黑色长发垂下。狭长幽深的黑瞳倒映出深渊,危险,死亡的暗影。完美的脸,鼻梁挺直,轮廓冷硬锐利。
他是暗夜里行走的影子,见血封喉的极致艳色。死亡的荆棘。
他望过来的一瞬间,莺只觉得心口中了一箭。他像甘愿在夜色里歌唱的夜莺,声嘶力竭之后,将荆棘尖刺穿自己的心脏,血流淌成一朵玫瑰。他想将爱,性命,都交到那个人手中。
但对方只是冰冷地看了他一眼,拉上吹落的兜帽。接着,那黑色身影便骑着马走远。
“等等”莺回神追过去。他用了风魔法,很快就追上了黑袍人。
“请问你叫什么名字”
黑袍人看着拦在马跟前的精灵“让开。”声音沙哑低沉。
语气的拒绝意味很明显。但莺是什么人,作为四处流浪的游吟诗人,胆大,脸皮厚是第一要素。当然不可能被一句让开吓退。
“我好像对你一见钟情了。”莺说,碧绿的眼睛认真地看着黑袍人“我叫莺,精灵族,是个游吟诗人”
“没兴趣。”黑袍人抬手,刷,雪芒一闪。袖剑擦着精灵耳侧飞过,割断一缕金发。他寒声说“不想死的话,离我远点。”
莺瞳孔微缩,对方怎么出手的他居然完全没看清。人类中除了已知那几个什么时候又出现了这样的人物,为什么他之前从没听说过。
愣神间,黑袍人消失在大路拐角。
莺站在原地,这次没有追上去。他看着拐角,澄净的碧绿眼瞳蒙上阴霾。
紫荆花旅店一层就是酒馆,饭点没到,十分冷清。黑袍人在外面系了马走进来,阴森的打扮立即引起旅店老板的警惕。这种打扮的人通常都是巫师,巫师喜怒无常,如果惹恼他,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黑袍人抬手,袖袍下一只苍白的手拿出两枚银币放在柜台上。老板畏惧地递出钥匙,那只手接过,又收回袖中。
黑袍人上了楼,老板擦了擦不存在的冷汗“他肯定是个巫师,要不就是个亡命之徒,太可怕了。他给两个银币,却没有叫早饭要不要提醒他一下万一他认为我欺骗他怎么办”
小镇旅店装饰朴素。黑袍人在桌前坐下,摘下兜帽,露出一张冰冷的脸。接着他取出一封信,羊皮信纸上是一个人的信息。住址,职业,守卫力量。旁边还附有画像,炭笔线条勾出威严的山羊胡男人。下注布兰,格瑞伯爵。
这些信息在奚白看来并没有意义,这封信交到他手里时,此人的价值就只等于两千金币。
他是个职业刺客,刀尖舔血,拿人命换钱。不像那些高调的传奇刺客,暗影之刺,生灵挽歌他低调,籍籍无名,平平无奇。没有人传唱他的名号,为他谱写传说。
他只是个简单的刺客,简单地干着杀人的事。而且也穷的可怜,所有的赏金都用来购买装备马匹。因为没什么名号,刺客的市场他只能分到边缘的一点,紧巴巴地生活。
奚白把羊皮信纸点燃。火光在他漆黑幽深的瞳孔中跳动。
“做完这一单,就去魔导塔换把魔导刀。”燃烧着的羊皮纸,稀碎黑末从雪白指缝间坠落。奚白面色如常,似乎根本感觉不到灼烫。
他想起今天拦路的精灵,长的不错,黄金一样的发色,宝石般碧绿的眼睛,蜜蜡色看起来甜味的皮肤。让人想要,舔一舔
奚白掩饰地摸摸下巴。
可是他没钱再养一只宠物,虽然他对那只漂亮可爱的精灵很动心。况且籍籍无名的刺客先生还有一项特殊的天赋技能宠物杀手。
他的宠物都逃不过死于非命的结局,即使是最皮实的巨龙。
想起那条龙它死了之后也没有浪费,为主人贡献了它的身体。奚白也确认了龙肉加火烤,撒上一点香料的确是不可多得的美味。他为大陆创造了新菜谱
奚白默默回味着那次野外烧烤,突然,窗外闪过一道雷。轰
魔法元素波动,是魔法师这种边缘小镇怎么可能有魔法师那些高傲的施法者只会呆在魔导塔,与贵族教廷来往。
哐哐哐,门外传来惊慌失措的敲门声。奚白起身去开门,外面站着一脸惊恐的老板。这个老人可怜极了,他吓的瑟瑟发抖。
“先,先生。”他边说边观察着奚白的脸色,见他虽然神情冷漠却并没有发怒的迹象,这才小心翼翼地继续“先生,您的马”
“我知道了。”奚白神情淡定。
“不,您不知道”老板急忙说,额头冒汗。
“不,我知道。”奚白绕过他往楼下走,果然,门外栓马的地方只剩下一堆黑色粉末。看来是被刚刚的雷劈中了。
虽然早已习惯,奚白的手还是有点颤抖。上一匹马,病死,上上匹被莫名飞箭射死,上上匹被人偷走。这次他花光积蓄买了最贵,智商最高,防御力堆满的魔兽杂交马。七阶以下魔法皮都打不破,就是为了防止意外。
但意外还是发生了,可能这就是人生吧。
看着这堆残渣,价值三十万金币的残渣。贫穷刺客的心在滴血。
“布兰伯爵明天要亲自来这里收税。”夜晚的酒馆点上蜡烛,劳作一天的镇民在这里喝酒,品尝面包熏肉。
“赞美布兰伯爵”脸色通红的铁匠高声说“他去年减掉的税让我的儿子可以上学。”
“我攒的钱马上去就可以送爱丽莎去医院治疗。”另一个农夫模样的男人说,他脸上胡须上还沾着泥土。神情疲惫中透着亢奋。
“那可太好了”酒馆里其他人纷纷庆贺。爱丽莎是个可爱的姑娘,被森林里的魔狼抓烂了脸。现在她的父亲总算攒起一点钱再跟友善的邻居们借一点,也攒到钱的邻居们很乐意借给这个老好人钱,这样就可以送爱丽莎去看医生了。
“赞美布兰伯爵”他们一齐碰杯。
一个人独自坐在窗边喝柠檬水,他是个瘦弱的山羊胡老头,神父装扮。胸口挂着光明神像。他摇着头开口,神情悲悯。
“布兰伯爵确实是善良的好人。只可惜他不信我主,不然主一定会让他升入神国永世享福。”
神父话音刚落,立刻招来了周围人的无情嘲讽“你的主让传教让我们信奉,可我们还是没钱治病,我们的孩子没钱上学。布兰伯爵却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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