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易容术 (1/2)
林念在寻仙岛上生活了五年,并不是第一次看到船只通行,毕竟南海上岛屿众多,有些海上商人会在岛屿之间进行货物买卖或者以物易物的交易。金子和银子是硬通货,只要有金子,就算身处海岛,也可以买到各种日用品甚至奢侈品,而沈浪、朱七七几人都不差钱,朱七七教林念打弹弓的时候,是用跟旺仔小馒头一般大的金珠当武器的,财富实力可见一斑。
林念每个月都能从朱七七那里领到零花钱,不管是金珠还是金叶子,都打磨得很精致。这个时候就不得不说身怀系统这一金手指带来的好处了,金珠和金叶子录入系统图鉴后,只要消耗一定积分,就可以兑换复制体。也就是说,林念每月捡50个贝壳得到的50积分,可以兑换成一颗金珠,这简直就是点石成金,无本赚钱的买卖,毕竟贝壳是大海的馈赠,林念只需要付出体力劳动收集就可以了
当然,比起用积分兑换金珠,林念觉得还是兑换对付王怜花的黑暗料理更合她的心意一些,反正她要钱暂时也没用,因为朱七七真的很宠爱她,她住的小屋子里宝贝已经放了一堆,不管是吃的、用的、穿的还是玩的,可以说是应有尽有。
虽然林念要学的东西多了点,但她过得还是很幸福的,而要成为一代女侠,自然要从小习武,打好基础。所以林念虽然偶尔会抱怨王怜花的变态教学,但跟他学功夫的时候还是很认真很勤勉的。如今她的人生也算是重来一遭,庸庸碌碌、平平淡淡是一生,轰轰烈烈、恣意江湖也是一生,林念自然是选择后者,毕竟她有系统077相伴,如果只是做条普通的咸鱼,就太浪费这个随身老爷爷哦不随身小哥哥啦。
外来的大船靠岸的时候,林念收回了思绪,甩了甩头发上的水,决定跟海上的行商采购一番,看看有没有整王怜花的道具,“笨猪之仇”她肯定是要报回来的,就算现在不行,再过十年一定就可以了,不是有句话说“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嘛,林念并不缺耐心,而她的义母朱七七也很支持林念捉弄王怜花。据说他们年轻时,王怜花没少捉弄朱七七,还追求过朱七七一段时间呢,只是朱七七只喜欢沈浪一个人,所以最后嫁给了沈浪。
林念一直都很好奇这海岛隐居四人组之间的爱恨情仇,毕竟很少有人会选择三男一女的生活模式,等知道了王怜花以前喜欢朱七七时,林念更是震惊了,不过后来她发现,王怜花望向朱七七的眼神中坦坦荡荡,应是真的放下了,所以沈浪也不介意。但具体他们四人之间有过怎样的一番惊心动魄,林念就不知道了,因为她太小了,无论沈浪还是王怜花,都说要等她长大一点,再讲给她听江湖故事,目前阶段,她听听儿童故事就可以了。
爱好吃瓜的林念等呀等,还没等到自己长大,倒是先等来了一个英俊的小哥哥。这位小哥哥就是从靠岸的大船上下来的,他看起来大约十二、三岁的模样,一身白衣,不像是哪位海商的亲眷,倒像是一个小王子,气质出众,令人在人群中一眼就瞧见了他。而这位小哥哥也瞧见了林念,朝她走了过来。
“小哥哥你好,欢迎来到寻仙岛,你是从哪个岛上来的呀”
林念挥了挥手,跟小哥哥热情地打了个招呼,难得见到一个“同龄人”,林念自然兴奋了起来,毕竟小孩之间好沟通嘛,多一个朋友也多一条路,行走江湖结交朋友是很重要的,那句话怎么说来着在家靠父母,出门靠朋友嘛。
白衣小哥哥看起来有些紧张,他先掏出一块帕子递给林念,让她擦擦脸上的水,然后说道“我住在飞仙岛上的白云城,我姓叶名城,妹妹,你叫什么名字”
林念接过帕子才意识到她现在的造型应该不太好,虽然是夏日衣服干得快,但被海水打湿过后,衣服晒干了也会皱巴巴的,还带着些许盐粒。林念擦了擦脸,整理了下头发,自我介绍道“我叫沈念,你可以叫我念念,飞仙岛我知道,距离我们这里还是挺近哒,叶哥哥你是出来玩的吗”
林念瞧着这艘船不像是做海岛间行商生意的,因为下船的几个人更像是叶城的护卫,也许他们只是路过歇歇脚的或者巡视一下海面白云城在南海这一片还是挺有名气的,势力不小。
叶城听到林念的自我介绍,眼神黯了黯,但望着林念如记忆中一般小鹿一样的双眼,又浮起了几分希望,问道“你从小就叫这个名字吗没有别的
林念每个月都能从朱七七那里领到零花钱,不管是金珠还是金叶子,都打磨得很精致。这个时候就不得不说身怀系统这一金手指带来的好处了,金珠和金叶子录入系统图鉴后,只要消耗一定积分,就可以兑换复制体。也就是说,林念每月捡50个贝壳得到的50积分,可以兑换成一颗金珠,这简直就是点石成金,无本赚钱的买卖,毕竟贝壳是大海的馈赠,林念只需要付出体力劳动收集就可以了
当然,比起用积分兑换金珠,林念觉得还是兑换对付王怜花的黑暗料理更合她的心意一些,反正她要钱暂时也没用,因为朱七七真的很宠爱她,她住的小屋子里宝贝已经放了一堆,不管是吃的、用的、穿的还是玩的,可以说是应有尽有。
虽然林念要学的东西多了点,但她过得还是很幸福的,而要成为一代女侠,自然要从小习武,打好基础。所以林念虽然偶尔会抱怨王怜花的变态教学,但跟他学功夫的时候还是很认真很勤勉的。如今她的人生也算是重来一遭,庸庸碌碌、平平淡淡是一生,轰轰烈烈、恣意江湖也是一生,林念自然是选择后者,毕竟她有系统077相伴,如果只是做条普通的咸鱼,就太浪费这个随身老爷爷哦不随身小哥哥啦。
外来的大船靠岸的时候,林念收回了思绪,甩了甩头发上的水,决定跟海上的行商采购一番,看看有没有整王怜花的道具,“笨猪之仇”她肯定是要报回来的,就算现在不行,再过十年一定就可以了,不是有句话说“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嘛,林念并不缺耐心,而她的义母朱七七也很支持林念捉弄王怜花。据说他们年轻时,王怜花没少捉弄朱七七,还追求过朱七七一段时间呢,只是朱七七只喜欢沈浪一个人,所以最后嫁给了沈浪。
林念一直都很好奇这海岛隐居四人组之间的爱恨情仇,毕竟很少有人会选择三男一女的生活模式,等知道了王怜花以前喜欢朱七七时,林念更是震惊了,不过后来她发现,王怜花望向朱七七的眼神中坦坦荡荡,应是真的放下了,所以沈浪也不介意。但具体他们四人之间有过怎样的一番惊心动魄,林念就不知道了,因为她太小了,无论沈浪还是王怜花,都说要等她长大一点,再讲给她听江湖故事,目前阶段,她听听儿童故事就可以了。
爱好吃瓜的林念等呀等,还没等到自己长大,倒是先等来了一个英俊的小哥哥。这位小哥哥就是从靠岸的大船上下来的,他看起来大约十二、三岁的模样,一身白衣,不像是哪位海商的亲眷,倒像是一个小王子,气质出众,令人在人群中一眼就瞧见了他。而这位小哥哥也瞧见了林念,朝她走了过来。
“小哥哥你好,欢迎来到寻仙岛,你是从哪个岛上来的呀”
林念挥了挥手,跟小哥哥热情地打了个招呼,难得见到一个“同龄人”,林念自然兴奋了起来,毕竟小孩之间好沟通嘛,多一个朋友也多一条路,行走江湖结交朋友是很重要的,那句话怎么说来着在家靠父母,出门靠朋友嘛。
白衣小哥哥看起来有些紧张,他先掏出一块帕子递给林念,让她擦擦脸上的水,然后说道“我住在飞仙岛上的白云城,我姓叶名城,妹妹,你叫什么名字”
林念接过帕子才意识到她现在的造型应该不太好,虽然是夏日衣服干得快,但被海水打湿过后,衣服晒干了也会皱巴巴的,还带着些许盐粒。林念擦了擦脸,整理了下头发,自我介绍道“我叫沈念,你可以叫我念念,飞仙岛我知道,距离我们这里还是挺近哒,叶哥哥你是出来玩的吗”
林念瞧着这艘船不像是做海岛间行商生意的,因为下船的几个人更像是叶城的护卫,也许他们只是路过歇歇脚的或者巡视一下海面白云城在南海这一片还是挺有名气的,势力不小。
叶城听到林念的自我介绍,眼神黯了黯,但望着林念如记忆中一般小鹿一样的双眼,又浮起了几分希望,问道“你从小就叫这个名字吗没有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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