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杰森陶德,是犯罪巷中的一个流浪儿,我一出生就被抛弃在了哥谭,还算幸运,依靠着一些善意的施舍,我成功活了下来。这也使我对哥谭怀着最后的憧憬,没有泯灭掉最后的良知。

    一次意外,我在垃圾桶里翻找食物时发现了一个小男孩,他紧闭着眼睛昏倒在一旁,身上的衣服也破成了碎片,浸满了血迹,他的脸上也沾染了血污,但依稀可以看出他和自己在报纸上的看到的那个花花公子长得有几分相似。他还有呼吸,他还活着。

    不知是什么心思促使我将他带到了我的临时基地。或许我当时想要一笔钱财吧,而他也许是个富贵人家的孩子

    我没有将他带到医院,我不是圣人,我也没有钱来给他治伤,万一他不是豪门子弟呢

    他醒了,他告诉我他叫特仑亚,没有说姓氏,他给了我两颗小钻石,让我给他买台电脑。

    他很聪明,是个电脑高手,他不在乎自己的伤势,对待一切都很冷漠。

    我没想到他会带上我,面对黑帮的追杀,他太镇定了,他的身手也非常好。而我只能躲在他的身后,默默呆在他的庇护下。我很无力也很不甘。

    他太不像一个7岁小孩了

    当他倒在我面前时,我很慌乱,原来他也不是无所不能的。

    我把他带入了一个我无意中发现的基地,那里足够安全,追杀我们的人是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发现的。

    之后,感觉自己的人生像脱轨了的火车似的。

    我从他那里学会了枪法、搏斗,还有一系列的小技巧,他会的可真多。

    他说我的天赋很高,但我知道,对比他来说,我感觉自己真的很差。

    我喜欢哥谭夜晚的刺激,这几天闷在屋子里训练的我十分渴望能够出去像蝙蝠侠和罗宾那样行侠仗义。

    特仑亚似乎明白了我的心思,在一个夜晚,他带着我出去实践身手。

    我救下的那个女人想杀死我们,我惊讶,但不伤心,哥谭本来就是个混乱之地。我唯一后悔的便是连累了特仑亚。

    他又救了我一次,他想杀死那个女人却被蝙蝠侠阻止了,我们被制住,蝙蝠侠让罗宾带着我们去韦恩庄园。原来,他真的和韦恩家有关,这一刻,我基本确定了他的身份。虽然,也有其他的可能性

    半路,他醒过来放倒了罗宾,还盯上了蝙蝠车和罗宾套装。他的胆子很大,竟然连那个黑漆漆的蝙蝠也敢得罪。

    我答应了,我一直都不是个安分的人,这么刺激的事怎么能少得了我呢可以想到那个蝙蝠侠看到这个情景的震惊和愤怒。

    为了提高我的武力值,特仑亚用从蝙蝠侠那里得到的材料给我打造了一套战衣。我很开心,忍不住穿着新战衣在哥谭的夜晚效仿义警到处去打击罪犯。

    为了躲避蝙蝠侠的追捕,我们接连换了好几个据点,他已经两天没睡了。我知道,这些后果都是我带来的。但他依然没有对我进行责备,像一个长辈一样,纵容着一个爱玩闹孩子。明明我才是那个更年长的孩子。

    或许是不甘心吧,也是为了证明自己,我决定对上了企鹅人,那个一开始就派人追杀我们的人。

    毫无疑问,我失败了,特仑亚也被企鹅人注射了不知名的药剂。那一刻,我深深地后悔了,我不该去逞强的,我知道了自己是多么的不自量力,以及他为我挡下了不知多少暗中的危险和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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