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我们都喜欢这光,虽然转瞬即逝,但你还是你,有我一喊就心颤的名字。
--余秀华
******
听了纪叙的回答,纪曜忍不住在心里叹了口气。
“阿叙,其实你今天在邓小姐表现稍微好一点点,爷爷就不会这么生气,爷爷说的对,你也不小了”
“呵”
闻言,纪叙冷笑了一声,“难道不是你说邓小姐有轻微洁癖”
纪曜“”
知道自己瞒不过纪叙,他只好说了实话,“在爷爷和邓老头联系上的时候,我也不知道爷爷是准备撮合你和邓小姐。”
他从路边拽过一片叶子捏在手里玩,轻笑了一声,又继续说道,“我以为爷爷算计的,是我。”
而邓小姐曾经在公共场合透露过她对自己有意思,这种人才最难缠,他需要直击人的弱点。
“我懂,知己知彼。”
纪叙说着,低头越过纪曜的头顶看向他薄毯下的腿,不由得放慢了步子,手不自觉地拽紧了轮椅的扶手。
他偶尔会帮纪曜按摩,他知道那是一双多么细瘦的腿,肌肉一年比一年萎缩,没有直觉,不知冷热,穿裤子只是为了好看,盖毯子是为了防凉,更是为了伪装。
那年的事情是他们全家的痛,最痛的,是如今坐在轮椅上的人。
这个温润如玉的男人曾经是天之骄子,达到了很多人无法企及的高度,被很多人奉为自己的人生目标。
而如今碧玉蒙上了尘,却依旧保持体面挺直脊背,努力要让自己骄傲的活。
将人送回房间,纪叙转身准备离开,纪曜又突然叫住了他,“阿叙,南寻的车展我去不了,你替我去吧。”
纪叙回头,盯着他哥看了好一会儿,他哥脸上的笑容温和而纯良,良久,他收回视线,微晒,“好。”
他哥总喜欢以弱示人,会和他耍心机达到自己的目的,可也是最爱他,支持他所有决定的人。
即使这决定最后害了他,他也从来不责怪自己的弟弟。
卧室并没有开灯,房内漆黑一片,落地窗前的窗帘被拉开一半,月光透过透明的玻璃投进室内,在地上留下浅浅淡淡的光晕。
纪叙穿着一身黑色的运动套装伏在窗前,他手撑在木地板上做着俯卧撑,衣袖被卷在肩膀处,露出结实的肌肉,不算太夸张,只一上一下的起伏间,肌肉贲起,线条非常漂亮。
时间飞逝,他退伍已经快五年了,有些在部队养成的习惯到现在还是改不了。
比如运动,比如性格。
他在部队待了太多年,脾气硬,不服软,退伍后他回了帝都,纪曜住院的那近两年的时间里,他一人承担了公司所有的事务。
部队和公司是完全相反的两个地方,他压抑着自己所有的性子,每日重复着一样的事情,接受着那些人虚假的阿谀奉承,还有另一些人在背后批判的言语。
日复一日,渐渐的也就习惯了。
可是他哥一出院,他立马就退到了幕后,兄弟俩一人明,一人暗,配合得十分默契和谐。
他并没有觉得这样有什么不好,修车和改装车都是他的个人兴趣爱好,他觉得这不丢人。
一百个俯卧撑还没有做完,不知道他又想到了什么,突然停下动作,躺在地板上,侧头看着窗外的夜色,勾唇笑了。
爷爷说的话只说对了一半,他清楚地记得今天他上车时邓小姐嫌弃的目光,也记得,那个叫常晴的小姑娘靠在他怀里时狡黠的眼神。
他虽然一直待在部队,可是因为家庭的原因,从小到大,他见过的女人并不少,但他习惯性的不在意。
去年春节之后,爷爷明里暗里介绍他认识了很多女人,到头来,他没有记住哪个人的名字,倒是记住了几辆不错的车。
但是偏偏,他就记住了常晴的名字。
“叮”
放在一旁的手机突然响了一声,是新短信来了的声音,纪叙收回思绪,拿起手机点开一看,是他哥给他定的机票。
去南寻的机票。
纪叙盯着“南寻”两个字,脸上的笑意渐渐褪去,漆黑深邃的眸子渐渐深沉,里面像是暗藏了一场大风暴。
一场一直被他藏在心间用力压制的大风暴。
南寻啊,是他小时候待过的地方,长大后他离开了,五年前为了执行任务他去过一次。
后来,退伍了,他就再也没去过。
纪叙放下手机,起身走向床边,拉开床头柜上层的抽屉,里面只躺着一颗孤零零的薄荷糖,薄荷糖外包装被浅浅撕开了一个小口子,并没有撕到里面,所有这颗糖这么多年还是完整的。
他伸手拿起糖放在手心,然后缓缓收紧了手
******
南寻市。
常晴到南寻的时候已经是傍晚了,她一下飞机就拉着来接她的莫言晚去了五一广场。
五一长假第二天,五一广场上依旧是人来人往,相较五年前,人只有多没有少。
五年过去了,这里的变化并不是很大,近年来新媒体越来越发达,各种直播分享平台兴起,网红一年比一年多,在他们的宣传下,五一广场俨然变成了一个网红打卡地。
特别旁边这两条历史悠久的小吃街,常晴挽着莫言晚走过的时候不知道看到多少个人正举着手机直播。
两人向以前一样喝着奶茶东逛逛西逛逛,提了满手的好吃的,挤了很久才挤出小吃街。
脱离拥挤的人潮到了大马路上,常晴有种逃出生天,重见光明的感觉。
她回头看向拥挤的小吃街,被震撼住了。
这条街的店铺被政府修整过,都是一样的格局和颜色搭配,每个店铺前都挂着红色的灯笼,灯光很亮。
食物的香气浓郁,热气蒸腾,冷气也不断,处处充满着生活的气息,人歪歪扭扭的拍着长队,挤在一起,不冷不热的天气里,偏偏出了一身汗。
很多小贩拿着彩色闪光的气球走过,吆喝声一阵一阵。
常晴突然觉得有点恍惚,在南寻上大学的四年,这是她经常看到的,有点像千与千寻中漫画里的热闹场景,也像古装剧中的灯火阑珊。
可她回首了好几年,心中那人,却不在灯火阑珊处。
莫言晚放开常晴的手,一边整理自己略凌乱的长发,一边问道,“我们现在去哪”
常晴回神,看着手上的吃的摇摇头,“你想去哪”
--余秀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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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了纪叙的回答,纪曜忍不住在心里叹了口气。
“阿叙,其实你今天在邓小姐表现稍微好一点点,爷爷就不会这么生气,爷爷说的对,你也不小了”
“呵”
闻言,纪叙冷笑了一声,“难道不是你说邓小姐有轻微洁癖”
纪曜“”
知道自己瞒不过纪叙,他只好说了实话,“在爷爷和邓老头联系上的时候,我也不知道爷爷是准备撮合你和邓小姐。”
他从路边拽过一片叶子捏在手里玩,轻笑了一声,又继续说道,“我以为爷爷算计的,是我。”
而邓小姐曾经在公共场合透露过她对自己有意思,这种人才最难缠,他需要直击人的弱点。
“我懂,知己知彼。”
纪叙说着,低头越过纪曜的头顶看向他薄毯下的腿,不由得放慢了步子,手不自觉地拽紧了轮椅的扶手。
他偶尔会帮纪曜按摩,他知道那是一双多么细瘦的腿,肌肉一年比一年萎缩,没有直觉,不知冷热,穿裤子只是为了好看,盖毯子是为了防凉,更是为了伪装。
那年的事情是他们全家的痛,最痛的,是如今坐在轮椅上的人。
这个温润如玉的男人曾经是天之骄子,达到了很多人无法企及的高度,被很多人奉为自己的人生目标。
而如今碧玉蒙上了尘,却依旧保持体面挺直脊背,努力要让自己骄傲的活。
将人送回房间,纪叙转身准备离开,纪曜又突然叫住了他,“阿叙,南寻的车展我去不了,你替我去吧。”
纪叙回头,盯着他哥看了好一会儿,他哥脸上的笑容温和而纯良,良久,他收回视线,微晒,“好。”
他哥总喜欢以弱示人,会和他耍心机达到自己的目的,可也是最爱他,支持他所有决定的人。
即使这决定最后害了他,他也从来不责怪自己的弟弟。
卧室并没有开灯,房内漆黑一片,落地窗前的窗帘被拉开一半,月光透过透明的玻璃投进室内,在地上留下浅浅淡淡的光晕。
纪叙穿着一身黑色的运动套装伏在窗前,他手撑在木地板上做着俯卧撑,衣袖被卷在肩膀处,露出结实的肌肉,不算太夸张,只一上一下的起伏间,肌肉贲起,线条非常漂亮。
时间飞逝,他退伍已经快五年了,有些在部队养成的习惯到现在还是改不了。
比如运动,比如性格。
他在部队待了太多年,脾气硬,不服软,退伍后他回了帝都,纪曜住院的那近两年的时间里,他一人承担了公司所有的事务。
部队和公司是完全相反的两个地方,他压抑着自己所有的性子,每日重复着一样的事情,接受着那些人虚假的阿谀奉承,还有另一些人在背后批判的言语。
日复一日,渐渐的也就习惯了。
可是他哥一出院,他立马就退到了幕后,兄弟俩一人明,一人暗,配合得十分默契和谐。
他并没有觉得这样有什么不好,修车和改装车都是他的个人兴趣爱好,他觉得这不丢人。
一百个俯卧撑还没有做完,不知道他又想到了什么,突然停下动作,躺在地板上,侧头看着窗外的夜色,勾唇笑了。
爷爷说的话只说对了一半,他清楚地记得今天他上车时邓小姐嫌弃的目光,也记得,那个叫常晴的小姑娘靠在他怀里时狡黠的眼神。
他虽然一直待在部队,可是因为家庭的原因,从小到大,他见过的女人并不少,但他习惯性的不在意。
去年春节之后,爷爷明里暗里介绍他认识了很多女人,到头来,他没有记住哪个人的名字,倒是记住了几辆不错的车。
但是偏偏,他就记住了常晴的名字。
“叮”
放在一旁的手机突然响了一声,是新短信来了的声音,纪叙收回思绪,拿起手机点开一看,是他哥给他定的机票。
去南寻的机票。
纪叙盯着“南寻”两个字,脸上的笑意渐渐褪去,漆黑深邃的眸子渐渐深沉,里面像是暗藏了一场大风暴。
一场一直被他藏在心间用力压制的大风暴。
南寻啊,是他小时候待过的地方,长大后他离开了,五年前为了执行任务他去过一次。
后来,退伍了,他就再也没去过。
纪叙放下手机,起身走向床边,拉开床头柜上层的抽屉,里面只躺着一颗孤零零的薄荷糖,薄荷糖外包装被浅浅撕开了一个小口子,并没有撕到里面,所有这颗糖这么多年还是完整的。
他伸手拿起糖放在手心,然后缓缓收紧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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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寻市。
常晴到南寻的时候已经是傍晚了,她一下飞机就拉着来接她的莫言晚去了五一广场。
五一长假第二天,五一广场上依旧是人来人往,相较五年前,人只有多没有少。
五年过去了,这里的变化并不是很大,近年来新媒体越来越发达,各种直播分享平台兴起,网红一年比一年多,在他们的宣传下,五一广场俨然变成了一个网红打卡地。
特别旁边这两条历史悠久的小吃街,常晴挽着莫言晚走过的时候不知道看到多少个人正举着手机直播。
两人向以前一样喝着奶茶东逛逛西逛逛,提了满手的好吃的,挤了很久才挤出小吃街。
脱离拥挤的人潮到了大马路上,常晴有种逃出生天,重见光明的感觉。
她回头看向拥挤的小吃街,被震撼住了。
这条街的店铺被政府修整过,都是一样的格局和颜色搭配,每个店铺前都挂着红色的灯笼,灯光很亮。
食物的香气浓郁,热气蒸腾,冷气也不断,处处充满着生活的气息,人歪歪扭扭的拍着长队,挤在一起,不冷不热的天气里,偏偏出了一身汗。
很多小贩拿着彩色闪光的气球走过,吆喝声一阵一阵。
常晴突然觉得有点恍惚,在南寻上大学的四年,这是她经常看到的,有点像千与千寻中漫画里的热闹场景,也像古装剧中的灯火阑珊。
可她回首了好几年,心中那人,却不在灯火阑珊处。
莫言晚放开常晴的手,一边整理自己略凌乱的长发,一边问道,“我们现在去哪”
常晴回神,看着手上的吃的摇摇头,“你想去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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