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过的快极了,三年过去了,足以让一个襁褓婴儿长成一个可以上私塾的小小男子汉,只见一个穿着还算齐整的粗布褂子的高大男子牵着一个粉琢玉器的小童拎着一个包裹向镇子走去。在去镇子的路上,王二柱儿遇上了许多同村的村人,一一打过了招呼之后,就继续向前走着。

    知道王二柱这是要送自家儿子去上学了,众人心中充满了艳羡,须知道读书并不便宜,不是一般的人家可以负担得起的,单单是束脩就要两百文,都可以买半旦米了,在夏禾村也就只有王家有这个底气送孩子去读书。

    夏禾村离镇子不远,即使是步行半个时辰也是尽够了的,于是也没有乘村里的牛车,打算熟悉熟悉道路,而王耀宗也没有喊累,即使这半个小时的路对于他这个自小娇养长大的四岁小童来说还是太远了。

    他的心里默默憋着一口气,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王耀宗从来都不甘于平凡,要不然在现代也不会在没有家人照顾的时候还会坚持读书,考上重点师范。他想要出人头地,这一步又算的了什么,想着想着,便觉得这路也没有那么漫长了。

    王二柱儿本来也没打算让一个四岁的孩童走半个时辰去镇上,他只不过是逗逗自家这个安静的像个小女娃娃的儿子。

    没想到耀宗脸上都已经流汗了,却还是没有喊累,这让王二柱心中有些暗暗惊奇了,强制性的抱着儿子向前走。其实王二柱儿平时也不总是抱着王耀宗走路,当了镇上酒楼那么多年的账房,对孩子不能太过溺爱的道理还是知道的。

    但是耀宗的脾气倒也是上来了,在王二柱的怀中挣扎着,想要自己走。王二柱见状直接拍拍他的屁股,说道:“可别再乱动了,这还有大半的路途,要是你都自己走的话,到镇上衣裳全是汗,见你的老师,可不是非常失礼”听着这话,耀宗脑子也清醒了过来,怎么突然跟自己杠上了,这可不是明智的决定,看着儿子不再乱动,王二柱就继续向镇子走去。

    一路上,耀宗都把自己的小脸埋在王二柱儿的怀里,他不是真正的四岁小娃娃,虽说自己这几年装小孩儿装着装着脸皮也厚了一些,但此时被父亲抱在怀里让那么多人看见还是很害羞的。

    王二柱儿感受到自家儿子的动作,忍不住心中觉得好笑,自家这个宝贝疙瘩,从小就跟村里的男娃娃们不太像,安安静静的,不喜欢疯跑出去玩,也就是在被姐姐们拉着出去的时候,才出去玩一会儿,不过并不热衷,比较喜欢捧着舅舅李明在他两岁的时候送的千字文和孝经阅读。而且极爱干净,只要身上有一点点汗,就立马吵着要沐浴,像一个小姑娘一样秀气,不过这话他可不敢在家说。

    王丰极喜欢耀宗,从耀宗周岁抓了书笔之后更甚,每日从地里干活回来,必要抱着自己的孙儿学识字,一边识字一边吐槽大柱儿和二柱儿的蠢笨,其实王家两兄弟只不过是一般人的水平罢了,只不过倒霉的跟王耀宗这个开了挂的伪小孩儿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不知道是不是金手指的原因,王耀宗的记忆力较上辈子强了很多。

    到了三岁的时候,王丰已经没有什么可以交给他的了,这还是耀宗刻意放慢进度的结果呢,他并不想显得太过妖孽,木秀于林风必摧之,还是低调一点好。不过即使是这样,也让爷爷十分惊喜,觉得按照自家孙孙的进度,考了秀才还是不成问题的,但是同时也十分苦恼,接下来该教耀宗什么。

    想了想,让自家的二儿子在下工时去一趟小舅子家,请教一下李明,顺势打听打听镇上哪家私塾好。王二柱儿自是立马应允了下来,打算明天就去小舅子家问一问,这可是自家宝贝儿儿子的前途问题,马虎不得。

    下了工,王二柱儿立马就带着两斤肉赶去了自家小舅子家,毕竟没有空手等人家家门的道理,这是他的父亲王丰交给他的,敲了门之后,李明立马将王二柱迎了进来,由于平时要读书的原因,他并没有选择在乡下居住,而是带着妻儿在镇上居住,方便读书。

    在李明在知晓他的来意之后,也很是吃了一惊,没想到自家的外甥居然真的有读书的天赋,立马就从屋子里取来了两本启蒙书,分别是千字文和三字经,这是启蒙书千三百之中的两本典籍,因为怕耀宗贪多嚼不烂,便只拿了其中的两本,没有全拿。王二柱儿将这两本书的书名记下,想要推却赠书之意,打算去书肆自行买两本,毕竟在这个时代,一本书就要100多文,实在是太过昂贵。

    “你还跟我计较什么,都是亲戚,我可等着我的外甥出息,到时候孝经我这个舅舅呢,耀宗天资聪颖,这也算是我这个做舅舅的一番心意。”看着李明似有些着急的模样,王二柱便不再推辞,郑重的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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