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门被敲响,熟睡的唐知白模糊间应了两声,就听见有人陆续的走进来,接着厚重窗帘帷幔被人拉开,清晨曙光透过玻璃窗映在床上,阳台上的玄门也被打开透气,丝丝暖风吹入,唐知白掀开丝绸被褥,终于睡眼惺忪地爬了起来,呆坐在床上。

    几天的时间,他已经有些习惯这一套繁琐而规矩的操作,他流畅地接过仆人递过来的湿手帕,轻轻擦了把脸,终于清醒了不少。

    唐知白来这五天了,除了这座庄园里面来来往往的仆人,他就只见过一个年迈的私人医生,林霄因也没在见过,其实见不到太多人,他私心里反倒松一口气。

    经过几天的时间里,虽然闹了不少笑话,但至少他弄清楚了不少事情。

    比如,这里的的确确就是小说伦敦风云录的世界,自己也的的确确就是倒霉蛋林诉。这个世界的里,不管是科技或者法律都很像是美国曾经的二战时期,虽然是叫英国的没错。

    只是,在这里,军队和王室代表着绝对权威,将代表着,就算一个平民再有钱,他也不会受大部分人的尊敬,一个贵族就算再落魄,也拥有着对仆役和农户的生杀大权。

    就如他舅舅林霄因一样,虽然只是个华裔,可从小留学英国的他接受是洋人教育,更是拥有着王室赐予的男爵称号,所以,才会在英国社会上有着不小的地位。

    但王室虽然威严,核心的几大家族却四分五裂,争锋相对已经多年了,这也导致了,混乱的社会上黑道势力逐渐发展了起来。

    管家太太见唐知白醒了,上前恭敬问好,“早上好林先生。”

    “早上好,史密斯太太。”唐知白打着哈欠。

    管家太太眼中渐渐显示出暖意,史密斯太太是个严谨且十分有教养的英国女人,对于礼仪融入生活有着苛刻的要求,她是从小照顾林霄因的管家,后来,又被安排照顾林诉。

    经历这一场灾难后,导致林诉记忆缺失,史密斯太太一开始非常地担心,但后来听医生说,这并没有影响到身体状况。她还是比较开心的,至少现在的林诉懂得了什么是礼貌与时间。史密斯太太开始渐渐相信,经过她的谆谆教导,还有机会将这颗长歪的树苗挽救回来的。

    因此,她连声音都沾染了些愉悦的情绪,“您是要在房间里吃早餐,还是要去餐厅里吃。”

    唐知白刚想说在这里吃,就听见史密斯太太又说,“男爵大人回来了,此刻正在餐厅里享用早餐呢。”

    他一愣,看向史密斯太太,目光中有些退缩。

    史密斯太太看见林诉的犹豫,以为是像从前那样的原因,想了想便小心开口。

    “男爵大人工作繁忙,每次赶回来都只是为了见您一面,这次您身体出现状况,男爵大人每日都会致电回来,询问您的情况,您又何必要再和男爵生气呢。”这话放到从前,林诉必定会发火,如今看到他的变化,史密斯太太才敢谨慎开口。

    果然,只见他考虑了片刻就同意了这个请求,唐知白说,“你们出去吧,我换好衣服就去餐厅。”

    史密斯太太开心地点头头,领着一众正打扫的仆人退出他的卧室,关上了门。

    唐知白呼了一口浊气,便起身下了床。他能怎么办总不可能一辈子都不见林霄因吧这可是他名义上的舅舅,在这个世界的生命与未来还得依靠着林霄因呢。

    原著中的林诉虽然死得早,但那完全是因为他自己作死,现在这具身体还只有十一岁,依照他现在的情况,只恨不得离莫轶越远越好,怎么可能还回去招惹他。

    至于林霄因的惨死,原著里说,他舅舅是因为效忠王室的诺曼公爵,作为幕僚给公爵出了不少针对莫轶的主意,所以才会在停车场被莫轶截肢后,被他的狗活活咬死

    唐知白想着主角莫轶变态的手段,不禁打了个寒颤,小说里看着是很爽,可放到现实就是恐怖片。

    没关系唐知白安慰着自己,这是林霄因五十岁的事了,起码还有十几年,一切还来得及慢慢改变,毕竟占了人家侄子的躯体,活了不属于自己的优渥生活,总是要给些报答的

    唐知白边琢磨着边拉开衣帽间大门,看着一整间琳琅满目的奇装异服和假发,现在的他现在已经可以风轻云淡波澜不惊了。

    回想他第一次打开衣帽间时的震惊,豪华房间储柜中全是些镶满宝石的怪异洋装,以及五颜六色形状各异的假发,杀马特豪华升级版,简直就是一种视觉污染。

    原著里对于莫轶的描写,除了怎么得罪莫轶,和最后的死亡,其他事情几乎是一笔带过,唐知白完全没有想到,在生活里这熊孩子除了性格讨厌、居然爱好也很特殊。这两天听仆人们说,曾经的林诉很厌恶自己的华裔血统,外出时向来只穿骑马装和戴假发,用来遮掩自己的黑头发和黄皮肤。

    唐知白随意挑了件西装换上,叹了口气,看着镜面里纤细的男孩,带了股清冷的傲气,他看得有些魔怔了,伸手触摸着这平滑的镜面。

    真是除了感叹造物主的神奇,别无他想。

    林诉长得和他原本的身体几乎是一模一样,除了现在只有十二岁,显得比较青涩幼稚之外,他可以毫不怀疑这就是曾经小时候的自己,只是林诉的营养条件显然比他要好,没有他小时候的瘦小蜡黄,脸蛋白皙圆润,显得比较可爱很多。

    不管怎么说,既然上帝使他来到这里,就好好活下去吧。

    下楼后,走过镂空烫金的石柱浮雕,绕开走廊,唐知白看见坐在硕大餐厅主位上,吃早餐看报纸的男人。

    听见动静,林霄因心情愉悦地放下手中报纸,看着男孩身影拂起浅笑,林诉向来不喜欢和他用餐,他们已经很久没有一起吃过饭了。

    史密斯太太拉开椅子,仆人陆续摆好餐具,唐知白被招呼坐下。林霄因看着他的打扮,看向他的目光中满是诧异与惊艳,感叹着,“小诉,我已经很久没有见你穿过西装了。”

    其实这就是套普通的西服,但林诉长相清秀,眉目似雾,此刻更像是一个俊美而精致的陶瓷娃娃。

    第一句话就让唐知白一愣,心里开始慌张,想起那满屋子的花花绿绿,难道该死的林诉,是不穿西装只穿奇装异服的吗早知道这样,他早上就该不管多丑都往身上套

    唐知白抓着银叉,心虚地嗫嚅着,“不,不好看吗”

    “不不不。”林霄因一愣,随后慌忙否认,“你以前不爱穿得这么呃这么朴素,你穿起西装来很帅比很多公爵大人的子嗣都要好看。”

    他说的是真心话,林诉长得很好,只是平日里扮相怪异实在不敢让人多看。看着林诉脸色,担忧他会生气,林霄因又补救两句,“你穿那些骑马装也很帅气,主要我的小诉长得很英俊,穿什么都好看。”

    唐知白差点被他说笑,到底是怎样的审美,才会觉得曾经林诉的样子帅气兄台可是在昧着良心说话

    见林诉神色充满笑意,林霄因才松下一口气,他真的一直想不通,他这个侄子的审美怎么会像被水泥糊了一样,自己和姐姐品位都不差啊,最后只能无奈摇摇头。

    看着林霄因小心翼翼的样子,唐知白笑容逐渐淡去,低头遮掩似地吃肉片,心中难免有些触动,曾经的他从小就在外独自生活,唐妈除了固定打钱给他,联系都很稀少,可以说,他从未感受过亲人之间的关怀。

    曾经以为自己足够强大,不去羡慕房子里白炽灯光下的人情暖意,自己能够忍受孤独,事实上他也的确独自生活了十几年,可现在他明白了,那是因为他从未感受过温暖,所以才不曾难以忍受。

    心底有些柔软,端起牛奶喝着,唐知白思量片刻,软软道“舅舅,我忘记了很多事,可能也想不起来了。”

    唐知白说得可怜极了,林霄因心软安慰着,“我听路易斯先生说,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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