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莫予冬拖着疲惫的身体离开了酒吧,燕姐好心派人送她,她并没有拒绝。
俗话说得好,做人留一线,日后好相见。做事别太绝,总得给自己留点余地,说不定什么时候就有用得着人家的地方。
别看她年纪不大,但是进入社会也有两三年了,人情世故这东西不是你不想学就可以逃得开的,多得是人教你冷暖。
人,社会,合起来组成了世界上最复杂的物种,社会人。
在这个概念内,燕姐应该算是个好人了,至少对于她莫予冬来说,是贵人。
车子飞快地行驶,莫予冬无力地靠在后车座的边角,眯眼看向窗外。
寒冬的深夜大街上空旷旷地没有人,只剩一盏盏路灯明亮,灯影幢幢略过眼前,人脑海里的思绪也不由跟着翻飞。
三年前好像也是这么个夜晚,莫予冬狼狈地在夜色中逃亡,慌不择路差点被燕姐的车撞到。
那时她才十五岁,父亲意外身亡后没人出钱供她上学,于是刚考上高中拿到录取通知书的莫予冬,就那么辍学不上了。
然而寄人篱下的日子不好过,整日家务忙个不停当免费保姆还要被嫌弃没用,所以当伯母难得笑脸提出来让她跟着同村人外出打工时,莫予冬想都没想就答应了。
本想着逃离牢笼松一口气,结果却是又一个噩梦的开始。
村里的包工头根叔人前正直和蔼可亲的长辈,人后却是骚扰打工少女的色魔,
莫予冬不是第一个,根叔在她反抗挣扎的时候炫耀地道出了那些由不服到顺从的女孩的名字,有一大半都是她认识的,同村的或者隔壁村的,涉世未深的花季少女还没绽放就已然凋零。
也是父亲死后这段时间莫予冬是表现地有点过于柔弱了,这才给了根叔欺侮她的胆量。
但是他忘了她以前是出了名的乖张叛逆,打起架来不要命,连社会上小混混也轻易没人敢惹,不然凭她这张过分漂亮的脸蛋儿,早被人欺负不知道多少次了。
莫予冬最讨厌的就是做女人痛经,但是这次她无比地庆幸,因为身体不舒服没胃口,就没吃那顿放了药的晚餐,这才得以清醒逃脱,没有惨遭毒手。
她趁根叔不备砸破了他的头,谨慎地没有大声呼喊吸引厂里工人的注意,而是第一反应快速逃了出去想要向警察求助。
果不其然,根叔很快混淆是非带着人来抓她了,吵吵着说莫予冬偷钱不成反打伤了他。
根叔德高望重,无父无母的莫予冬名声却不是很好,闻声赶来的工人们几乎无条件相信了根叔的话,边追边大声斥责“小偷”“伤人”,后来见追不上便说你停下来好商量
鬼他妈的好商量莫予冬才不信,大半夜一个人穿着睡衣光着脚在大街上横冲直撞地狂奔。
结果精神高度紧张光顾着跑了,横穿马路一时间没注意到开过来的车,听到鸣笛声已经晚了。
莫予冬扭头的刹那,车子紧急打了一个转弯,伴随着轮胎摩擦地面刺耳的“呲”声,她被蹭倒在地。
祸兮,福之所依。莫予冬被撞伤了脚,却遇见了燕姐,她从追上来的工人们手里救了她。
根叔怕莫予冬说出不利于他的话率先开口,明面上假意做好人劝导,话里话外的意思却都是她偷钱的行为不对被抓包后伤人更不对。
莫予冬下意识地反驳道出了他强迫她的真相,非但没人相信,反而被扣上了恶意污蔑的帽子。
特别是莫予冬一开口要报警,根叔就慌了,咄咄逼人要带莫予冬走,说是她是他们厂里的,还表示说小伤而已他这个长辈给包了,可以不要撞伤人的燕姐的赔偿。
莫予冬也不知道会有什么结果,就是下意识地不想跟他们回去,她抱着最后一丝期望祈求地望向了燕姐,求她帮帮她。
燕姐明明就只是一个身影单薄的女人,强大的气场却镇住了那么多人高马大的男人,一出口就让全部人噤声。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惩罚”
她淡淡扫了那群人一眼,手里漫不经心地转着手机,转头目光定向了莫予冬,公事公办地背出了法律条文,冷静地甚至于有些冷漠。
“也就是说,你空口控诉别人性0侵却没有证据,警察是不会相信你的。而且你一没有受伤,二还打伤了别人,人家不告你故意伤害已经是好的了,还妄想去告别人,呵,小姑娘你太天真了。”燕姐的冷笑带着嘲讽。
“你”莫予冬瞪大了眼睛一脸震惊,不敢相信就连这个像是律师的人也不帮她而去帮那些坏人
转而一想,她可能是为了躲避肇事的赔偿,无力地驼下了背,笑意凄然。
但是待根叔乐呵呵地虚伪表示不必报警时,莫予冬才领悟了燕姐那番话的意味,她是在以退为进地帮她。
根叔不肯放她走就是害怕莫予冬报警对他造成威胁,只有她对他的威胁消失了,他才会松口。
最后燕姐要送莫予冬去医院,旁边的工友都善意地害怕她个陌生人拐卖了莫予冬这个小姑娘,燕姐表示可以报警,根叔慌忙劝导道不必把事情闹大,双方留了电话后,莫予冬这才上了燕姐的车。
燕姐事后表示,那种情况她一看就弄清了个八九不离十,但她也只是一个单身女人,跟一群大男人硬碰硬肯定是不行的,只能采取这样的办法曲线救国。
莫予冬至今记得燕姐递过来的那句至理箴言“关键时刻呀,要动脑子,摸透对方的心思才好办事,而且还要掂量下自己几斤几两,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换而言之,莫予冬要是没碰见燕姐,就凭她那股劲儿,非得被整死不可。
燕姐带莫予冬去了医院处理了脚伤,也直言挑明她之前的话是真的,她那种情况没证据告不了。
莫予冬不信邪,去了一趟警局才认命。
工厂肯定是回不了了,但莫予冬也不想回家,燕姐无意间听到她哼歌觉得嗓子不错,就说可以考虑去她的酒吧驻唱。
莫予冬这
莫予冬拖着疲惫的身体离开了酒吧,燕姐好心派人送她,她并没有拒绝。
俗话说得好,做人留一线,日后好相见。做事别太绝,总得给自己留点余地,说不定什么时候就有用得着人家的地方。
别看她年纪不大,但是进入社会也有两三年了,人情世故这东西不是你不想学就可以逃得开的,多得是人教你冷暖。
人,社会,合起来组成了世界上最复杂的物种,社会人。
在这个概念内,燕姐应该算是个好人了,至少对于她莫予冬来说,是贵人。
车子飞快地行驶,莫予冬无力地靠在后车座的边角,眯眼看向窗外。
寒冬的深夜大街上空旷旷地没有人,只剩一盏盏路灯明亮,灯影幢幢略过眼前,人脑海里的思绪也不由跟着翻飞。
三年前好像也是这么个夜晚,莫予冬狼狈地在夜色中逃亡,慌不择路差点被燕姐的车撞到。
那时她才十五岁,父亲意外身亡后没人出钱供她上学,于是刚考上高中拿到录取通知书的莫予冬,就那么辍学不上了。
然而寄人篱下的日子不好过,整日家务忙个不停当免费保姆还要被嫌弃没用,所以当伯母难得笑脸提出来让她跟着同村人外出打工时,莫予冬想都没想就答应了。
本想着逃离牢笼松一口气,结果却是又一个噩梦的开始。
村里的包工头根叔人前正直和蔼可亲的长辈,人后却是骚扰打工少女的色魔,
莫予冬不是第一个,根叔在她反抗挣扎的时候炫耀地道出了那些由不服到顺从的女孩的名字,有一大半都是她认识的,同村的或者隔壁村的,涉世未深的花季少女还没绽放就已然凋零。
也是父亲死后这段时间莫予冬是表现地有点过于柔弱了,这才给了根叔欺侮她的胆量。
但是他忘了她以前是出了名的乖张叛逆,打起架来不要命,连社会上小混混也轻易没人敢惹,不然凭她这张过分漂亮的脸蛋儿,早被人欺负不知道多少次了。
莫予冬最讨厌的就是做女人痛经,但是这次她无比地庆幸,因为身体不舒服没胃口,就没吃那顿放了药的晚餐,这才得以清醒逃脱,没有惨遭毒手。
她趁根叔不备砸破了他的头,谨慎地没有大声呼喊吸引厂里工人的注意,而是第一反应快速逃了出去想要向警察求助。
果不其然,根叔很快混淆是非带着人来抓她了,吵吵着说莫予冬偷钱不成反打伤了他。
根叔德高望重,无父无母的莫予冬名声却不是很好,闻声赶来的工人们几乎无条件相信了根叔的话,边追边大声斥责“小偷”“伤人”,后来见追不上便说你停下来好商量
鬼他妈的好商量莫予冬才不信,大半夜一个人穿着睡衣光着脚在大街上横冲直撞地狂奔。
结果精神高度紧张光顾着跑了,横穿马路一时间没注意到开过来的车,听到鸣笛声已经晚了。
莫予冬扭头的刹那,车子紧急打了一个转弯,伴随着轮胎摩擦地面刺耳的“呲”声,她被蹭倒在地。
祸兮,福之所依。莫予冬被撞伤了脚,却遇见了燕姐,她从追上来的工人们手里救了她。
根叔怕莫予冬说出不利于他的话率先开口,明面上假意做好人劝导,话里话外的意思却都是她偷钱的行为不对被抓包后伤人更不对。
莫予冬下意识地反驳道出了他强迫她的真相,非但没人相信,反而被扣上了恶意污蔑的帽子。
特别是莫予冬一开口要报警,根叔就慌了,咄咄逼人要带莫予冬走,说是她是他们厂里的,还表示说小伤而已他这个长辈给包了,可以不要撞伤人的燕姐的赔偿。
莫予冬也不知道会有什么结果,就是下意识地不想跟他们回去,她抱着最后一丝期望祈求地望向了燕姐,求她帮帮她。
燕姐明明就只是一个身影单薄的女人,强大的气场却镇住了那么多人高马大的男人,一出口就让全部人噤声。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惩罚”
她淡淡扫了那群人一眼,手里漫不经心地转着手机,转头目光定向了莫予冬,公事公办地背出了法律条文,冷静地甚至于有些冷漠。
“也就是说,你空口控诉别人性0侵却没有证据,警察是不会相信你的。而且你一没有受伤,二还打伤了别人,人家不告你故意伤害已经是好的了,还妄想去告别人,呵,小姑娘你太天真了。”燕姐的冷笑带着嘲讽。
“你”莫予冬瞪大了眼睛一脸震惊,不敢相信就连这个像是律师的人也不帮她而去帮那些坏人
转而一想,她可能是为了躲避肇事的赔偿,无力地驼下了背,笑意凄然。
但是待根叔乐呵呵地虚伪表示不必报警时,莫予冬才领悟了燕姐那番话的意味,她是在以退为进地帮她。
根叔不肯放她走就是害怕莫予冬报警对他造成威胁,只有她对他的威胁消失了,他才会松口。
最后燕姐要送莫予冬去医院,旁边的工友都善意地害怕她个陌生人拐卖了莫予冬这个小姑娘,燕姐表示可以报警,根叔慌忙劝导道不必把事情闹大,双方留了电话后,莫予冬这才上了燕姐的车。
燕姐事后表示,那种情况她一看就弄清了个八九不离十,但她也只是一个单身女人,跟一群大男人硬碰硬肯定是不行的,只能采取这样的办法曲线救国。
莫予冬至今记得燕姐递过来的那句至理箴言“关键时刻呀,要动脑子,摸透对方的心思才好办事,而且还要掂量下自己几斤几两,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换而言之,莫予冬要是没碰见燕姐,就凭她那股劲儿,非得被整死不可。
燕姐带莫予冬去了医院处理了脚伤,也直言挑明她之前的话是真的,她那种情况没证据告不了。
莫予冬不信邪,去了一趟警局才认命。
工厂肯定是回不了了,但莫予冬也不想回家,燕姐无意间听到她哼歌觉得嗓子不错,就说可以考虑去她的酒吧驻唱。
莫予冬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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