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他没补过屋顶,但是原来的田志成看过别人补的,田志成按照记忆,依葫芦画瓢,磕磕绊绊的开始修补,等熟悉了手上的动作就快了起来。
相比于前身总喜欢磨洋工,田志成干起活来就认真许多。
到了饭点,下工回家吃饭的人渐渐多了起来,路过田寡妇家门口,看到低头认真修补屋顶的田志成,纷纷露出震惊的神情。
“这田志成是改了性了他居然也能补屋顶”
“嗨八成是装装样子,毕竟是要娶女知青了,要是不装着能干,人女知青能嫁给他”
“人搂也搂了抱也抱了,还能不嫁”
田志成也听见了路边人的闲话,但他没有理会,从记忆里,他已经知道原身是个多么令人讨厌的人。
不管他现在如何改变,做任何事,都会有人评头论足,不如做好自己的事情。
而眼下最重要的,就是在天黑之前把这个屋顶给他补起来。
朱田村各家各户的烟囱里都冒起了烟,饭香也飘散开来,不知谁家烧了红烧肉,香味经久不散,田志成的肚子一下子就咕噜噜叫起来。
正好这时田寡妇出来喊田志成回去吃饭,“屋顶要是没补好,就放到明儿再弄,先下来把饭吃了。”
“妈,已经补好了。”田志成收拾东西,从屋顶爬梯子下来,田寡妇怕田志成摔倒,连忙上去扶着梯子。
田志成落地,就看到田寡妇一脸欣慰自豪的看着她。
“还是我儿子能干,这么快就修好了屋顶,后天妈就去请媒人,等你和穆知青结了婚,你俩好好过日子。”田寡妇拍了拍田志成的背,笑道“我瞧那姑娘是个勤快人,现在我儿子也知道懂事了,你俩好好够,日子肯定错不了。”
田志成笑容讪讪,只是修个屋顶而已,可是在田寡妇嘴里,就像是了他挣了几十个工分似的。
晚饭是时下乡村普遍的杂粮饭和蒸红薯,就着一盆煮的软烂的丝瓜,田志成端着碗,只是稍稍愣了一秒,接着端起碗大口吃了起来。
现在的杂粮饭,就是用家里现有的粮食混在一起煮,味道着实不算太好,不像现代精挑细选的用各种调料煮出来的那样精致。
田寡妇看到儿子埋头吃饭,想着平时总会抱怨几句,今天却什么都没说,显然是饿狠了,心里不免有些心疼。
“等秋收有了粮食,妈就去换两斤肉回来,到时候给你做红烧肉吃。”
原身虽然已经二十岁了,但平时很少去上工,一个月也挣不了多少公分,家里只有田寡妇每天去上工,一天下来也就挣七八个工分而已。
一年到头,也就够母子两个吃饱而已。
田志成想到随自己穿过来的淘宝,里面倒是有很多东西可以兑换,只是这来源却需要他好好琢磨一下。
否则,到时候哪怕是拿一小块猪肉出来,按照原身在村里的风评,怕是很容易被人当做是偷来的。
乡村的晚上并没有什么娱乐活动,田志成吃完了饭,打水洗了澡就睡下了。
田志成家位于三队,早上起来他就找到了三队队长朱保国。
既来之则安之,既然成了人家儿子,自然要把日子过下去,他不是原身,做不到让一个年近五十的老母亲上工挣工分养他。
朱保国对于田志成的到来,显然有些疑惑,田志成上来就是一顿诚恳的道歉,又说到田寡妇身体不好,卖一波惨。
然后发了誓要好好上工,挣工分养家。
乡下人都淳朴,田志成和朱保国同在一个队,田志成也算是朱保国看着长大的。
“保国叔,以前是我太混账了,以后我一定认真干活。”田志成想到田寡妇那常年劳作略微佝偻的脊背,不由道“能不能给我妈派个轻松点的活计,就是工分少点也没啥,她身体不好,我怕她累坏了。”
“这才对,大小伙子不干活,让你娘养家怎么成这回可算是懂事了。”朱保国虽然也对田志成有些意见,却也乐于见到他改邪归正,“这即将娶媳妇的人就是不一样,知道上进了。”
也许是因为田志成的态度诚恳,又一口一个保国叔,无形之中拉近了两人之间的距离,朱保国也开始打趣起了田志成。
田志成抿唇笑了笑,变化太过总会引起人的怀疑,但是有穆晓晓做借口的话,别人就会觉得理所当然了。
上工的时候,朱田村的老少男女,破天荒的在地头上看到了田志成的身影,虽然衣服有些旧,却洗得很干净。
挺拔白净的田志成,在人群中显得格格不入,仿佛就像是个从县城里下乡的城里人。
“哟,志成也来上工啊你不是挣大钱的人吗,这地里的活你志成咋能干呢”
相比于前身总喜欢磨洋工,田志成干起活来就认真许多。
到了饭点,下工回家吃饭的人渐渐多了起来,路过田寡妇家门口,看到低头认真修补屋顶的田志成,纷纷露出震惊的神情。
“这田志成是改了性了他居然也能补屋顶”
“嗨八成是装装样子,毕竟是要娶女知青了,要是不装着能干,人女知青能嫁给他”
“人搂也搂了抱也抱了,还能不嫁”
田志成也听见了路边人的闲话,但他没有理会,从记忆里,他已经知道原身是个多么令人讨厌的人。
不管他现在如何改变,做任何事,都会有人评头论足,不如做好自己的事情。
而眼下最重要的,就是在天黑之前把这个屋顶给他补起来。
朱田村各家各户的烟囱里都冒起了烟,饭香也飘散开来,不知谁家烧了红烧肉,香味经久不散,田志成的肚子一下子就咕噜噜叫起来。
正好这时田寡妇出来喊田志成回去吃饭,“屋顶要是没补好,就放到明儿再弄,先下来把饭吃了。”
“妈,已经补好了。”田志成收拾东西,从屋顶爬梯子下来,田寡妇怕田志成摔倒,连忙上去扶着梯子。
田志成落地,就看到田寡妇一脸欣慰自豪的看着她。
“还是我儿子能干,这么快就修好了屋顶,后天妈就去请媒人,等你和穆知青结了婚,你俩好好过日子。”田寡妇拍了拍田志成的背,笑道“我瞧那姑娘是个勤快人,现在我儿子也知道懂事了,你俩好好够,日子肯定错不了。”
田志成笑容讪讪,只是修个屋顶而已,可是在田寡妇嘴里,就像是了他挣了几十个工分似的。
晚饭是时下乡村普遍的杂粮饭和蒸红薯,就着一盆煮的软烂的丝瓜,田志成端着碗,只是稍稍愣了一秒,接着端起碗大口吃了起来。
现在的杂粮饭,就是用家里现有的粮食混在一起煮,味道着实不算太好,不像现代精挑细选的用各种调料煮出来的那样精致。
田寡妇看到儿子埋头吃饭,想着平时总会抱怨几句,今天却什么都没说,显然是饿狠了,心里不免有些心疼。
“等秋收有了粮食,妈就去换两斤肉回来,到时候给你做红烧肉吃。”
原身虽然已经二十岁了,但平时很少去上工,一个月也挣不了多少公分,家里只有田寡妇每天去上工,一天下来也就挣七八个工分而已。
一年到头,也就够母子两个吃饱而已。
田志成想到随自己穿过来的淘宝,里面倒是有很多东西可以兑换,只是这来源却需要他好好琢磨一下。
否则,到时候哪怕是拿一小块猪肉出来,按照原身在村里的风评,怕是很容易被人当做是偷来的。
乡村的晚上并没有什么娱乐活动,田志成吃完了饭,打水洗了澡就睡下了。
田志成家位于三队,早上起来他就找到了三队队长朱保国。
既来之则安之,既然成了人家儿子,自然要把日子过下去,他不是原身,做不到让一个年近五十的老母亲上工挣工分养他。
朱保国对于田志成的到来,显然有些疑惑,田志成上来就是一顿诚恳的道歉,又说到田寡妇身体不好,卖一波惨。
然后发了誓要好好上工,挣工分养家。
乡下人都淳朴,田志成和朱保国同在一个队,田志成也算是朱保国看着长大的。
“保国叔,以前是我太混账了,以后我一定认真干活。”田志成想到田寡妇那常年劳作略微佝偻的脊背,不由道“能不能给我妈派个轻松点的活计,就是工分少点也没啥,她身体不好,我怕她累坏了。”
“这才对,大小伙子不干活,让你娘养家怎么成这回可算是懂事了。”朱保国虽然也对田志成有些意见,却也乐于见到他改邪归正,“这即将娶媳妇的人就是不一样,知道上进了。”
也许是因为田志成的态度诚恳,又一口一个保国叔,无形之中拉近了两人之间的距离,朱保国也开始打趣起了田志成。
田志成抿唇笑了笑,变化太过总会引起人的怀疑,但是有穆晓晓做借口的话,别人就会觉得理所当然了。
上工的时候,朱田村的老少男女,破天荒的在地头上看到了田志成的身影,虽然衣服有些旧,却洗得很干净。
挺拔白净的田志成,在人群中显得格格不入,仿佛就像是个从县城里下乡的城里人。
“哟,志成也来上工啊你不是挣大钱的人吗,这地里的活你志成咋能干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