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啾啾啾啾。”

    鸟鸣声自窗外响起,王怜花很不耐烦地睁开眼睛,向窗外望去。

    窗外阳光灿烂,繁花如锦,两只色彩斑斓的鸟,从青翠欲滴的树叶之间飞过。

    那是两只鸳鸯。

    还是公鸳鸯。

    王怜花瞧见这两只鸳鸯漂亮的毛色,登时神色缓和,但他随即转念,突然之间,发现有些不对劲。

    他这次来杭州,是为了刺杀贾珂。

    但他这是第一次来杭州,难免人生地不熟,因此昨天来到杭州以后,他先找了一家最大的客店住了下来,打算先和贾珂打打交道,再决定该怎么对贾珂下手。

    他记得他那间客房的窗子外面,是一棵上百年的桂花树,此时正是花期,即使关着窗户,也能闻到一阵阵馥郁的桂花香气。但是外面这棵树,虽然没有开花,王怜花也一眼就认出来。

    这不是桂树。

    这是桃树。

    王怜花收回目光,游目四顾。

    他的目光经过窗子、窗框、白墙、屋顶、茶壶,桌子,贵妃椅,椅上的一条汗巾,最后落到他的身边。

    只见一个少年赤着身子躺在他的身边,双目紧闭,兀自睡得香甜。

    王怜花发现这少年的年纪不大,比自己还要小一些,容貌英俊非常,即使睡得很沉,嘴角仍在微微上翘。

    他的身上遍布着乱七八糟的抓痕,还有些红印和齿痕。

    任谁看见这少年,都知道这个少年先前做过什么事情。

    但是王怜花很不信邪,他低下头去,看了看自己,脸上登时血色全无。

    可是他仍然不愿相信,于是伸手摸了摸后颈。

    今天之前,他的后颈仍是光洁如玉,但是此时此刻,他的后颈上面,赫然印着一个深深的齿痕。

    齿痕之下,就是他身为坤泽的腺体。

    这世上有乾阳,中庸和坤泽三种人。简单来说,乾阳一生之中,可以有无数个情人,他们可以通过标记中庸和坤泽的腺体,来将中庸和坤泽占为己有。中庸可以被人标记,也可以标记别人。而坤泽只能被别人标记,并且一旦被标记,除非将标记洗去,否则终此一生,都只能是乾阳的所有物,如果标记他们的乾阳死亡了,那么他们的腺体会跟着分泌剧毒,将他们在几分钟内毒死。

    王怜花在十四岁之前,一直认为自己是乾阳。

    毕竟人人都说,坤泽哪里都比不上乾阳,就该乖乖待在家里,给乾阳生儿育女。而他自幼聪明绝顶,十个乾阳知道的事情,都不如他一个人知道的多。像他这样的人物,怎么会是坤泽

    他不仅一定是乾阳,并且一定是乾阳中的乾阳。

    王云梦也是这样认为的,在王怜花十四岁之前,她就已经跟王怜花说好,等他分化以后,就把染香给他。

    染香也是一个坤泽。

    当年王云梦从一众孤儿中挑中了她,便是因为她是一个美人胚子。

    除了染香以外,王云梦还挑了很多美人胚子,她知道柴玉关好色,而这些“西施”“貂蝉”,就是她精心为柴玉关准备的礼物。

    而染香就是其中最漂亮,最出众的一个。

    王云梦不介意先便宜一下自己的儿子。

    王怜花也很喜欢染香。

    没有乾阳会不喜欢漂亮的坤泽。

    直到有一天,王怜花坐在书房看书,突然之间,他感到一股热流自丹田急涌而上,他整个人都变成了一个空空的袋子,空袋子渴望被填满,他也是。

    这股渴望如同烈火一般,将他整个人都烧着了。

    他彻底失去了理智,也失去了记忆。等他清醒过来,就见染香坐在他的身边,双目凝视着他,脸上神色十分古怪。

    王怜花瞧见染香,不由一怔,毕竟在此之前,染香从不会主动进他房间。于是问道“你怎么在这里”

    这句话刚一出口,王怜花就发现自己的声音嘶哑之极,好似他适才大喊大叫了很久。但他随即发现自己被绳子缚住了手脚,这条绳子将他捆在床上,一动也不能动,和这件事相比,他嗓子嘶哑,倒算不得什么大事了。

    染香微微一笑,说道“少爷,夫人有两句话让我转告你。”

    王怜花神色不定,问道“什么话”

    染香笑道“第一句话少爷,你不是乾阳,你和我一样,都是坤泽。”

    这一句话简直如同惊雷一般劈了下来,王怜花实在无法相信,也不能相信,于是向染香瞪了一眼,脸上神色十分难看,说道“你胡说什么你疯了吗”

    染香微微一笑,说道“少爷说笑了,这种大事,我一个小小的妓女,怎么敢开玩笑啊”她顿了一顿,又道“夫人说的第二句话。就是既然少爷和我一样,都是坤泽,从明天起,就和我一起学伺候人的手段吧。”

    这件事已经过去很久,但是当年染香说这句话时的神态和语气,仍然深深地烙印在王怜花的心里。

    王怜花素来心高气傲,从不把天下人放在眼里,又如何能够容忍自己变成别人的所有物

    因此这些年来,他一直用息潮丸配上幻阳丹,伪装成乾阳,从没被人看出来过。可是他多年的心血,一夕之间,竟然尽数毁在了这个陌生的乾阳身上

    王怜花想到这里,恨恨地看向床上这个少年。

    若非乾阳死后,被标记的坤泽不得不跟着乾阳殉情,那他现在就会把这少年的脑袋打烂

    可是他不能杀他,又能做什么

    难不成还要留在这里,等这少年醒转过来,摆出乾阳的架子,让自己做牛做马地服侍他吗

    王怜花想到这里,真恨不得在这少年的屁股上,狠狠地踹上几脚。

    幸好他虽然心乱如麻,但还没有失去理智,虽然恨这少年恨得想要生吞了他,但是他知道如今自己身处劣势,把这少年叫醒,可一点好处都没有,当即强压怒火,轻手轻脚地走下床去。

    王怜花的脚刚落到地上,跟着便双腿一软,险些就要跪在地上。

    他心下一惊,连忙伸手抓住床柱,这才稳住身子。

    他既已下床,当然要去找衣服。只见地毯上乱糟糟地落满了衣服,几乎每走步,就会遇见一件衣服。

    他当真无法想象,昨天晚上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为什么衣服会扔得这样乱。

    他扶着床,小心翼翼地走到第一件衣服前面。

    那是一条裤子。

    王怜花捡起这条裤子,初时发现这条裤子是他的,不由心下大喜,随即发现裤子上凝固着大片大片的古怪湿渍,仔细一闻,似乎还有他潮期时的味道。

    王怜花登时涨红了脸,难以置信地看着裤子,心想“怎么会这么多”突然间眼角瞥见躺在床上的少年,王怜花担心自己再磨蹭,这少年就要睡醒了,只得硬着头皮,穿上了这条裤子,心下很是嫌弃。

    他穿好裤子,扶着床向前走了三步,然后俯身捡起一件衣服。

    这次是他的外衫。不过这件外衫被人撕成了两半,只有领口处仍然连连一起。

    王怜花大吃一惊,心想“昨天晚上究竟发生什么事情了为什么我的衣服会烂成这样”他将外衫穿在身上,但是外衫已经变为两半,无论他怎么遮掩,都会随风晃动,如何能够穿出去见人

    王怜花略一沉吟,走到一件陌生的外衫之前,将它捡了起来,穿在身上,又用自己那件破的外衫将地上所有的衣服包裹起来,抱在怀里,然后走到门前,轻轻拉开屋门,走出屋去。至于这少年醒过来后,该穿什么衣服,他当然不会放在心上。

    王怜花刚走出房间,迎面就走来一个店小二。

    这店小二瞧见了他,脸上登时露出古怪神色,笑道“这位客官,您昨晚休息得还好吗”

    王怜花现在衣服狼狈,身上更狼狈,并且浑身上下,都十分疲倦,没有什么力气,怎会愿意和一个莫名其妙的店小二说话不过这店小二和他说话的语气实在太过熟络,就好像他认识自己似的。

    王怜花言念及此,心中突然冒出一个念头难不成昨天他这条裤子是在大庭广众之下湿的他想到这里,登时脸上一阵红,一阵青,一时之间,真想转身回客房去,狠狠地踹屋里那少年几脚。

    王怜花一面想着,一面伸出手,点住这店小二的穴道,然后用怀里的衣服捂住了脸,走出客栈。

    他站在街上,回过头来,就见这家客店的大门上方悬着一块金字招牌,上面写着“桃夭客栈”四个字。

    其时正是正午,不少客人坐在大堂中吃饭,还有人拨动琵琶,柔声唱道“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桃之夭夭,有蕡其实。之子于归,宜其家室。桃之夭夭,其叶蓁蓁。之子于归,宜其家人。”

    这是一首诗经周南桃夭,是把新娘比作桃树,嫁过门后,定能夫妻恩爱,家庭和睦,多子多孙,白头偕老。

    这客栈的“桃夭”二字,显然就是取自这首诗歌。

    换做平时,王怜花自然不会在意一家客栈叫什么名字。可是他刚刚被人标记了,如果他不除掉这个标记,他这辈子都要像这首桃夭中的新嫁娘一般,嫁给房中那个少年,为他做牛做马,为他赚钱养家,为他生儿育女。

    王怜花想到这里,登时涨红了脸,再去看这四个字,怎么看都觉得很不顺眼。不过他素来沉得住气,虽然厌屋及乌,迁怒了这家客店,但是他身上实在太过狼狈,若是真的惹出了什么事,吃亏的人说不定是他自己。当即转过身去,装出一副若无其事的模样,径直向他先前住的客店走去。

    王怜花回到客店,叫店小二送来热水,然后坐在浴桶中,舒舒服服地洗了个热水澡。

    虽然他天生喜欢记仇,更喜欢迁怒,但他从来不会折磨自己。那些恼人的东西洗掉以后,他心情大好,开始琢磨接下来要做什么事情。

    王怜花心想“这标记绝不能留下来,我须得找到那个鬼隐婆,让她帮我把标记除掉。”

    这世上只有一个人能除掉坤泽身上的标记,这个人就是鬼隐婆。

    他母亲王云梦也是一个坤泽,她年轻之时,一直流连草丛,从未让人标记过她。后来她遇见了柴玉关,只觉这是她命中注定的良人,便让柴玉关标记了她。

    过了几年,柴玉关对王云梦爱淡情驰,为了独占他们利用无敌和尚的宝鉴弄来的那些武学典籍,便趁她闭关之时,出手偷袭她。幸好王云梦的武功比柴玉关高了一筹,虽然柴玉关杀了她一个措手不及,但是她好歹护住了要害,侥幸活了下来。后来她花重金找到了鬼隐婆,请她帮自己除掉了柴玉关留下的标记。

    王怜花又想“我还得派人护在那个王八蛋身边,以防他在我除掉标记之前,就被人杀死了。”想到这里,不禁大为气闷,忍不住抬手去拍水面,水面登时溅起水花来。

    王怜花拍了几下,也没觉得痛快,只得安慰自己“就让他多活几天,等我除掉标记,一定亲手杀了他,以报这嗯”

    王怜花想到这里,心中又生出疑惑来“昨天晚上,究竟发生什么事了”

    王怜花素来记性甚好,堪称过目不忘,按照常理来说,昨天发生的事情,他应该清清楚楚地记在脑海中才是。

    可是他仔细回想一番,却也只记得昨天晚上,他肚里饿了,便离开客店,打算找一家酒楼吃饭。

    他记得当时他走在街上,然后然后发生什么事情了

    为什么他半点也不记得了

    便在此时,忽听得脚步声在门口响起。

    那人说道“公子,您的饭菜做好了,烦请您开一下门,让小的把饭菜送进去。”原来说话这人,是这家客店的店小二。

    王怜花心中一惊,微微笑道“我的饭菜我可不记得,自己点过饭菜啊。”

    那店小二笑道“这是别人给您点的。”

    王怜花心想“我刚来杭州,什么人也不认识,谁会闲得无聊,给我点上一桌饭菜”突然间想起房中那少年,不由脸色大变,寻思“难道是那个王八蛋”当即装出一副若无其事的模样,微笑道“我竟不知,我在杭州还有这样一位朋友。你可知道那人姓甚名谁”

    那店小二笑道“贾珂贾大人嘛咱们杭州城的人,谁不认识贾大人”

    王怜花听到这话,不由大吃一惊,寻思“我和贾珂素不相识,他为什么要给我点上这一桌饭菜难道他已经知道,我是来对付他的,所以特意点上这一桌鸿门宴,好为我接风洗尘”一时之间,他倒把房中那少年完全置之脑后了。

    王怜花略一沉吟,心想“他最多听到一点风声,绝不可能知道所有事情,他今天过来,十有八九是想要探一探我的底细。哼,既然他向我出招,我岂有不接之理”当下微微一笑,说道“小二哥,劳烦你在外面多等一会儿,我穿好衣服,便来开门。”

    那店小二笑道“公子不用着急,慢慢做就是,小的在门口多站一会儿,也算不得什么。”

    王怜花心下奇怪,寻思“他昨天还不这样,今天怎地这般殷勤”随即转念,又想“莫非他见贾珂给我点了一桌饭菜,就认定我是贾珂的朋友,贾珂是朝廷的大官儿,他一个店小二,自然要对贾珂百般讨好,于是对我这个贾珂的朋友,也爱屋及乌起来了”言念及此,他看向门口,面露微笑,心想“嘿嘿,你若是这样想的,那可当真大错特错了公子爷非但不是贾珂的朋友,反而是送贾珂去奈何桥的人”

    王怜花穿好衣服,走到门前,拉开门闩,将门打开。

    那店小二端着一个巨大的托盘走了进来,将托盘上的十道菜,一一放到桌上,笑道“公子,您还有什么吩咐吗”

    王怜花站在一旁,负手笑道“贾兄呢”

    那店小二脸上笑容更甚,说道“贾大人就在楼下,公子可有什么话要小的转告贾大人”

    王怜花心想“他给我点了这么一桌饭菜,却不上楼,莫不是要我请他上楼”

    王怜花虽然没有见过贾珂,但是听说过不少贾珂的事,知道贾珂这人素来神机妙算,深不可测,他做的每一件事情,在当下看来也许十分奇怪,但是事后再想,这每一件事,一定都会有他的深意。

    王怜花言念及此,只觉贾珂这十道菜,就是他设下的第一道陷阱。

    毕竟贾珂声名远扬,天下人莫不想与他相交,倘若自己心中没鬼,他送来饭菜,以示结交之意,自己怎会把他拒之门外

    王怜花微微一笑,说道“小二哥,劳烦你跟贾兄说一句小弟这里有酒有菜,贾兄何不上楼,与小弟把酒言欢”

    那店小二笑道“好嘞小的这就去找贾大人”说完这话,他拿着托盘,走出屋子,将屋门关上。

    王怜花一见店小二离开,立马找了把椅子坐下。

    他全身酸软,没有半点力气,适才穿好衣服,站着和店小二说话,只这两件事情,就已经耗光他身上大半力气,若是现在不休息一下,一会儿贾珂过来,只怕他支撑不了多久,就会在贾珂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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