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西,但他们真的没什么东西可收拾的,这个年代人人都缺衣少食的,徐一祈的行李也就是一床棉被,一个枕头,一个喝水的搪瓷缸子,然后就是几套衣服一双鞋子,以及几本书,零散的票子几张。

    栾向前与徐一祈差不多,就这样,他俩的行李和别的下乡知青一比都算是很好的了,因为他们的棉被都算厚的,背在身上一看就比别人薄薄的一层好太多了。

    原因还挺心酸的,因为徐一祈的棉被是他妈妈曾经盖过的,同理,栾向前的棉被也是他爸留下来的。

    说起来他们的运气也不知道是好还是不好,因为比起去北边的知青,他们被分到了同属南方的西南省还算比较好,这边虽然有一大片的平原地区,但也有山区,徐一祈就被分到的大坪镇和栾向前的横木镇一样都是山区。

    要知道虽然是南方,但山里还是有狼,熊瞎子和野猪这些的,就徐一祈要去的大坪镇东风公社就是一个经常被野猪光顾,也被狼群和熊瞎子光顾过的地方。

    想着书中原身就是因为狼群的光顾让许一齐发现了他的金手指,进而被他夺走,才开始了后来原身的悲剧人生,徐一祈就觉得收拾行李什么的现在还不急,他还是想办法把金手指给解决了才行,他可没有千里迢迢给许一齐送金手指的想法。

    这么一想徐一祈哪里还坐得住啊,他将手里的东西一扔就打算往厕所跑,不得不说,在火车上,厕所是唯一符合他现在要的单独空间的地方。

    原身的玉葫芦是他死去的妈妈留给他,当然了,除了这个玉葫芦,他还有一把零零碎碎,总数不过百的钞票。

    这个玉葫芦通体青翠欲滴,质地通透,就徐一祈这个不怎么了解玉石的人一看都知道是个价值不菲的宝贝。

    为了金手指不被抢,徐一祈第一时间就跟看过的小说一样,滴血认主,没有刀没有针不要紧,他手指上刚好有个大倒刺,用力一拔就冒出来血珠了,几滴血下去成功认主了。

    徐一祈还以前这件事情没那么简单,毕竟许一齐是带着男主光环来的,但没想到,就是这么简单,简单到滴血认主都完成了,徐一祈回去的时候都还有一种踩在云里不真实的感觉。

    这种踩在云里的不真实感在刚下火车遇到许一齐的时候迅速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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