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璨清冷的脸没有一丝表情,声音却冷的结冰。
“答应你什么”
男人猥琐道“你说呢还不是那档子事,你这臭小子平时不声不响,其实心里明白得很,你知道叔叔从你七八岁开始就喜欢你了,要不然怎么偏就向我借钱你一开口,我冒着被那娘们打死的风险都要借给你呀”他说到最后,挪动着身子又凑上来想要去抚摸觊觎已久的身体。
只是手还没碰到许璨的衣角,就被许璨狠狠踹到了墙边再也爬不起来。
许璨厌恶地看他一眼,身影渐渐消失在昏暗的楼道中。
男人在楼下呼哧呼哧喘着气,不甘心地看着六楼一块小窗亮起了昏黄灯光。
破旧狭小的房间,因为长期无人居住散发出淡淡的霉味,餐桌上的小花瓶里原本娇艳欲滴的玫瑰花也已经变成残败枯梗。
许璨的手轻轻碰了碰褐色的花瓣,整朵花便碎成了屑。
他不去管,站在桌前看了一会儿便回房间写作业了。
他今年高三,是非常紧要的时期。
即使从赵佳华住院开始他就再也没去过学校,但每天都会坚持完成老师布置的学习计划和作业。
功课做到一半,许璨难得走神。他想起了白天在医院见到的那个人。
这城市虽然落后但也算有几处旅游资源,因此不乏有剧组过来拍戏,那种声称是星探递名片邀请他去试镜的事情发生过很多次,还有多次拒绝仍旧死缠烂打的,许璨不胜其扰,因此对这类人避而远之,程栀自然也被他归类其中。
但是
许璨停了笔。
他想起她眉眼间的倨傲以及被他拒绝后变得异常冰冷的表情,又觉得她和那些人是不一样的。
第二天一早,程栀和万鹰去医院处理转院的事情,如果不出意外,后天他们就会离开这里。
“我听说医院旁边有一家做蛋饼的手艺很不错,我们今天不在酒店吃,去那里。”
万鹰急忙道“医院旁边的店人都很多,不然您先在医院等,我去排队买”
程栀摆摆手,“从大学毕业后我也好久没排队了,重温一下排队买早饭的回忆。”
酒店距离医院不远,20分钟路程,中间可以穿过几个小巷抄近路。
万鹰本提议打车去,但程栀以锻炼身体为由拒绝了,穿着高跟鞋昂首挺胸走在坎坷不平石子路上不见丝毫困难,依旧走的气场全开。
万鹰揉了揉崴到的脚踝,顺带系鞋带,望着老板高挑的身影又默默点了个赞,正要直起身的时候后背突然被人搡了一下,一个踉跄差点趴在地上。
“滚开,别挡老子道”
万鹰惊讶地回头看,只见三个肌肉横飞的彪悍男人拖着一个人进了身侧的小巷子,随手就把人扔到了角落里,那人似乎已经被揍了一顿,身体无力的摔在地上,露出一张令万鹰惊叫出声的脸来。
“是你”
“怎么了”
走在前面的程栀见状折返,往传来声音的巷子看去,与少年视线相汇。
他已经爬了起来,以单薄的少年身躯对峙三个健壮的成年男人,布满血丝的眼睛恶狠狠的,像末路的狼一样,似乎只要他们一动,他就会不顾一切扑上去咬断他们的脖子。
“程栀姐,要不要帮他一下”万鹰小声问着,已经拿出了手机。
程栀刚张了张嘴还没说话,前面一男人已经气势汹汹走了过来,一脚踹飞万鹰的手机,揪着万鹰的领子威胁道“外乡人不要多管闲事。”
万鹰是受精英教育的高知识分子,哪里受过这种粗鲁对待,气得刚举起了拳头时,一道慵懒的声音就从身侧传来。
“那如果当事人要我们管,还算不算闲事”
丝毫不惧那些人凶恶的目光,她走近他,抬起他的下巴,似欣赏一般看他青肿的脸,然后对上他高度戒备中,依旧恶狠狠的眼。
她含笑的目光温柔而怜悯,像抚慰一只受伤的小狼,又像嘲弄一只蝼蚁。
“求我。”
“只要你求我,我就帮你。”
“答应你什么”
男人猥琐道“你说呢还不是那档子事,你这臭小子平时不声不响,其实心里明白得很,你知道叔叔从你七八岁开始就喜欢你了,要不然怎么偏就向我借钱你一开口,我冒着被那娘们打死的风险都要借给你呀”他说到最后,挪动着身子又凑上来想要去抚摸觊觎已久的身体。
只是手还没碰到许璨的衣角,就被许璨狠狠踹到了墙边再也爬不起来。
许璨厌恶地看他一眼,身影渐渐消失在昏暗的楼道中。
男人在楼下呼哧呼哧喘着气,不甘心地看着六楼一块小窗亮起了昏黄灯光。
破旧狭小的房间,因为长期无人居住散发出淡淡的霉味,餐桌上的小花瓶里原本娇艳欲滴的玫瑰花也已经变成残败枯梗。
许璨的手轻轻碰了碰褐色的花瓣,整朵花便碎成了屑。
他不去管,站在桌前看了一会儿便回房间写作业了。
他今年高三,是非常紧要的时期。
即使从赵佳华住院开始他就再也没去过学校,但每天都会坚持完成老师布置的学习计划和作业。
功课做到一半,许璨难得走神。他想起了白天在医院见到的那个人。
这城市虽然落后但也算有几处旅游资源,因此不乏有剧组过来拍戏,那种声称是星探递名片邀请他去试镜的事情发生过很多次,还有多次拒绝仍旧死缠烂打的,许璨不胜其扰,因此对这类人避而远之,程栀自然也被他归类其中。
但是
许璨停了笔。
他想起她眉眼间的倨傲以及被他拒绝后变得异常冰冷的表情,又觉得她和那些人是不一样的。
第二天一早,程栀和万鹰去医院处理转院的事情,如果不出意外,后天他们就会离开这里。
“我听说医院旁边有一家做蛋饼的手艺很不错,我们今天不在酒店吃,去那里。”
万鹰急忙道“医院旁边的店人都很多,不然您先在医院等,我去排队买”
程栀摆摆手,“从大学毕业后我也好久没排队了,重温一下排队买早饭的回忆。”
酒店距离医院不远,20分钟路程,中间可以穿过几个小巷抄近路。
万鹰本提议打车去,但程栀以锻炼身体为由拒绝了,穿着高跟鞋昂首挺胸走在坎坷不平石子路上不见丝毫困难,依旧走的气场全开。
万鹰揉了揉崴到的脚踝,顺带系鞋带,望着老板高挑的身影又默默点了个赞,正要直起身的时候后背突然被人搡了一下,一个踉跄差点趴在地上。
“滚开,别挡老子道”
万鹰惊讶地回头看,只见三个肌肉横飞的彪悍男人拖着一个人进了身侧的小巷子,随手就把人扔到了角落里,那人似乎已经被揍了一顿,身体无力的摔在地上,露出一张令万鹰惊叫出声的脸来。
“是你”
“怎么了”
走在前面的程栀见状折返,往传来声音的巷子看去,与少年视线相汇。
他已经爬了起来,以单薄的少年身躯对峙三个健壮的成年男人,布满血丝的眼睛恶狠狠的,像末路的狼一样,似乎只要他们一动,他就会不顾一切扑上去咬断他们的脖子。
“程栀姐,要不要帮他一下”万鹰小声问着,已经拿出了手机。
程栀刚张了张嘴还没说话,前面一男人已经气势汹汹走了过来,一脚踹飞万鹰的手机,揪着万鹰的领子威胁道“外乡人不要多管闲事。”
万鹰是受精英教育的高知识分子,哪里受过这种粗鲁对待,气得刚举起了拳头时,一道慵懒的声音就从身侧传来。
“那如果当事人要我们管,还算不算闲事”
丝毫不惧那些人凶恶的目光,她走近他,抬起他的下巴,似欣赏一般看他青肿的脸,然后对上他高度戒备中,依旧恶狠狠的眼。
她含笑的目光温柔而怜悯,像抚慰一只受伤的小狼,又像嘲弄一只蝼蚁。
“求我。”
“只要你求我,我就帮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