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城万万没有想到, 他媳妇儿运气真是爆棚了。

    竟然又挖到了人参。相比于上一次那颗, 这颗人参明显小了很多, 若说具体估算个大概,倒是也能,但是未见得准就是了。姜城和唐妙都觉得,这颗人参得有十几二十年了。

    毕竟,这东西可不好长,这样已经算是不小。

    上一次挖到人参, 姜城已经去收购站问了价钱, 他是知道的, 这一颗若是二十年, 送去收购站, 差不多该有三百块了。按理说, 这样的好东西该是存着, 但是他们还有一只更大的收着,所以也算是有底儿。

    唐妙在思考之下主动提出“我们把这颗人参送给顾大叔吧。”

    他们住在镇里的时候, 承蒙顾大叔的许多照顾, 又以仅仅五十块的惊天大低价买下了人家八成新的自行车。这自行车啊,他们家往外卖,不说二百五,二百二三总是要的上价钱的。

    毕竟,供销社的新自行车二百八、二百九, 还要好几张工业卷呢

    他的这个, 至少八成以上新了。

    不说这自行车, 两个老人许是儿女都不在身边,对他们家小棠棠和小狼都是极好的,像是小饼干、离别的小水壶,这都不仅仅是花钱的事儿,也代表了许多的情谊。

    难得有这样一个合适的机会,若是把这个送过去倒是极好的。

    顾大叔因为早年的经历,腿上有伤,没到下雨坏天儿都很明显,虽说他们不懂医,但是总归知道人参是好东西,许是对他的身体有些用处

    送人礼,最重要的是合心意,唐妙觉得这个就算了。

    “那就这么定了,你把这个给顾大叔,另外给两个大叔一人拎一只野兔。”唐妙拍板,姜城赞成“那行”

    他也不是一个很愿意欠人家许多人情的人,真是很难得有这样的好机会。

    “哦对,你拎一只兔给爹娘送过去,还有秋梨,自己装啊。”姜城眼看唐妙正在炖野兔,说“这兔子繁殖的真是太快了,感觉山上最多的就是野兔。”

    唐妙白他一眼“吃了它,你还要嫌弃它”

    姜城失笑,“我是那种人吗”

    他顺手来了一把,惹得唐妙叫唤,姜城飞快的跑了出去,带着笑容。

    唐妙唾了一口死鬼,低头继续炖菜。

    小棠棠的小脑袋瓜儿这个时候从门缝里露出一点点,她站在炕上,整个人斜着身子,不过倒是也稳当“妈。”

    唐妙“干嘛,小馋猫。”

    小棠棠糯糯哒“小馋猫想先吃一个秋梨,可不可以”

    唐妙笑“马上就要吃饭了哦你吃了秋梨,等一下还能吃下去饭吗”

    小棠棠立刻拍小肚肚,认真“能的,我的肚肚很大。”

    唐妙笑了出来,她点头“那行,你吃吧,要洗干净。”

    小棠棠立刻“好呢。”

    超级无敌乖巧可爱。

    其实回了三大队之后,小棠棠也没有每天出去撒野,她还是如同以往一样,上午学习一会儿,看一会儿连环画;中午午睡;下午要么跟小鱼姐姐在院子里跳子,要么去挖菜,又有时什么也不做自己在家玩儿。

    可是大抵是因为没有了拘束,小家伙儿的气色更好了一些,每天都弯着一双大眼睛傻开心。

    唐妙每每看到小乖女儿,就觉得自己果断离开那边回来住的决定还是很对的。

    很明显,两个孩子都开心很多。

    孩子高兴,唐妙也就高兴了。

    而每天骑自行车往返两个小时对于姜城来说,委实算不得什么难事儿,比起在农家的生活,这简直太小儿科。所以,姜城也是高兴的。而且,相较于电影院那边不是自己的地方,他觉得自己家果然更舒服,虽说他们还是跟两个小崽崽住在一起,但是总归两个房间,不管干什么,都“方便”许多。

    第二天,姜城走的比平时早了一些,他先是去了汽车站,果然,他刚到没一会儿就看老花头发梳的油光铮亮,一身体面的工作服,“老花”

    “哥,你咋来了”老花听到招呼声,立刻就眉眼都是笑儿。

    姜城“家里摘了点秋梨,给你送点。”

    除了秋梨,还有一只兔子。

    老花是从来都不知道推辞为何物的,他笑着说“谢谢哥”

    他可真是一点都不客气的,“等哪天我休假,我去看我小侄子和小侄女儿。”

    姜城“行了,我那边还得上班,先走了。”

    姜城一走,老花扒拉一下小编织兜,少说也有三十个秋梨,还有一只兔子。他抬手看看表,说“完犊子,送回家来不及了。”

    姜城和老花都没怎么避着人,好些事儿就是这样,你避着人,大家反而是好奇的不得了。但是如果不避着人,大家反而觉得这是坦荡得了。

    “花宝玉同志,你直接放车上呗,晚上再捎回家。”

    花宝玉也想啊,但是这兔子放一天还不得臭了不过他立刻就想到了一个好去处“也行,正好我给我城里二舅送点去尝尝。李姐,来,给你个尝尝。”

    老花挑了一个大的给李姐,李姐笑了出来,高兴“这怎么好意思”

    “拿着拿着”

    李姐“那行,姐收着。”

    虽说如此,她却没吃,反而是放在了自己的兜子里,显然这是要带回家给孩子吃了老花也不管那些,他们很快的发车,往县城而去

    老花这边往县城走,姜城这边经过好一番推辞,总算是将人参送给了顾老爷子。

    这老倔头开始坚定不要,他想的是,这东西有价无货,难买的很咧。一般人家有这么一个东西,都要留着关键时刻保命的,就算是不在饥荒年间,也能换一大笔钱。

    他们哪好要姜城这样贵重的东西,他们夫妻也不是那种很体面的富贵人家。

    姜城很坚持,而顾婶子顾婶子是真的心动了。

    外人只知一二,她这做老婆子是知道的,顾老爷子身体真的并不很好。这人参,真是太有用了她不是贪心的人,但是真真儿心动了。

    姜城看出了顾婶子的心动,越发的劝了起来。

    他也真诚“这就是我们家的一点心意,您要是不收,我可真难受了。我这也不是为了人情你来我往,而是真的觉得顾大叔留着这个,比我们有用多了。这东西我们年轻人吃了许是没什么,但是我看顾大叔经常腿疼,许是有点用处。东西总是要给更有需要的人,才能发挥它的最大价值。您要是一直推脱,我可不高兴了,您看我要您东西的时候,啥时候客气过啊”

    姜城一番话外让人熨帖,虽然顾大叔还是十分的犹豫,但是顾婶子倒是没来那些虚的了,直接收了下来。

    几个人正在说话,就听到院子里有些动静,姜城一回头,看到一个小伙子进门,他十七八岁,白衬衫蓝裤子,头发清清爽爽,气质有些与众不同。

    姜城倒是不会什么好的形容词来夸人,但是一看到这个男孩子,直觉就觉得这就跟他们不是一路人。人家是富贵家庭出来的。

    “大伯,大伯母,有客人啊”顾景云看向了姜城,想了一下,笑着说“这是姜哥吧”

    姜城也恍然,看来这就是那位财神爷的儿子。

    还真像是他媳妇儿描述的那样,一看就不一样。

    他说“对,原来你就是小顾。”

    顾婶子笑“我们老两口事儿多,小云过来陪我们住一段时间。”

    姜城“那也好的,婶子有什么事儿,去前边儿叫我。力气活儿什么的我都行。”

    顾婶子“好。顾婶子不跟你客气。”

    因着回家秋收,姜城又黑了不少,但是顾婶子觉得,这样倒是很好,男人嘛,就该高大魁梧有气概。可不能弱的像是跟小鸡似的。她扫了一眼侄子。

    顾景云失笑。

    姜城没再这边久留,很快就去了前边儿。

    姜城走了,顾景云笑了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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