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猫的名字
解决了狗大户家的问题以后,咕王邀请卖药郎去她家坐坐。
没错,就是第八章的最后,咕王从一去不回的白粉姥姥那里征用的鬼屋。
因为现在的主人是她,改叫鸟巢也行。
杀人者偿命,罪不至死的帮凶惊吓过后回到躯壳内,无辜的新娘继续出嫁。
战损自理。
被青芥辣呛到喷火造成的损失也按照战损处理,最终解释归咕王所有,咕王咕掉了瑟瑟发抖地委顿在地的主人家的意见。
更加无辜的亡灵和小猫目瞪口呆地看着咕王头也不回地撤了结界,左手牵着小巫女,右手拉着卖药郎,就这么走了。
说好的以尸骨、灵魂、力量和所有的一切来献祭,换取大佬出手的机会呢
大佬已经出手了,复仇结果令曾经惨死于此地、连死后也被怨念束缚于原处的少女与猫非常满意,尾款不要支付了吗
经过刚才的观察,少女已经发现了,被卖药郎称为“阿夏”的新主人,是非常厉害的存在,也绝不可能是她冒名顶替的巫女。
原因很简单,巫女一般不会嫌走路太慢,拉住同行者就要背生双翼原地起飞。
那双金红色的绚丽的羽翼,如果等比例缩小的话,颜色很眼熟好像出嫁前家里养的
不,不能再想下去了。再想下去对于新主人来讲,未免过于亵渎。
幸好那位小小的巫女,和全程打了个酱油的卖药郎,不约而同地拉住了新主人,成功劝住她不要飞,而是继续步行回家。
想也知道,祖上也曾经阔绰过的狗大户家,新娘出嫁之日,家里突然拖家带口地飞出去一群大佬,未免也太引人注目了。
不过缘一和卖药郎阻止咕王的理由不是引人注目。
他们都是经历过咕王抟扶摇直上九万里,双翼扑动,瞬息之间穿越万水千山。
然后找不到家门。
的当事人。
这座城镇规模普通,人口密度还算可以,因为临海,食物并不短缺,经济情况不能跟大城市比,也还行了。
但是如果咕王站在城镇边缘变回原形,那么整座城镇的土地及地面之上所有附属物,还不够她一口闷的。
这要是放她展开翅膀一飞,鬼知道她会不会飞到帕契族的地盘,再跟她口中“会读心的狗东西”打一架。
咕王在之前的同行时,怨念满满地对卖药郎念叨过,她在平安京时代的有一位宿敌,没等她像报复玉藻前一样报复回去,就挂了。
还给他画了一幅阴阳师打扮,但是五短身材、皮肤黝黑、脸上只看得到眼白除此之外全是墨汁、抽象到需要猜测这是不是人类的肖像,和他讲这个人是非洲帕契族的酋长“哟酱”。
她嘴里让人听不懂的名词太多了,卖药郎捡着能理解的理解了,不能理解的随它去。
我们都知道,对于咕王来说,值得记忆的事是非常非常非常稀少而罕见的,不重要的事,或者随着时间流逝而变得不重要的事,她的记忆库早晚会弃诸敝履。
她的绘画水平和她的写字水平一样,因为酷爱用鸟爪子抓笔,都退化到了匪夷所思就好像曾经写过三十年病历的地步,根本看不出无数年前或者说无数年后的前世,这位曾经苦练过颜体字的痕迹。
连犬大将用狗爪子写字都比她的鸟爪子写的好看。
缘一从杀生丸的母亲那里分别见到这两位大妖的墨宝时,一度怀疑当选大妖的标准,是不是包括比拼谁的字迹更难以分辨。
咕王没有读心术,对于身边两人的想法一无所知,被劝停了也没生气,高高兴兴地想要先回家,再听卖药郎讲讲过去的故事。
回了刚抢来一天的家以后,她后知后觉地发现,身后还跟着两个气喘吁吁的小尾巴。
生为人类短短十余年,各种苦楚体会了一圈,转世又要再来一遭,少女非常害怕,希望能够继续偿还承诺给咕王的代价,不转世做什么都行。化猫不想和她分开,坚决不去自己成佛。
猫通灵性,特别是这种成了怪的猫,对于谁喜欢自己谁不喜欢自己,心里非常有数。喵喵叫着,竖着尾巴,绕着咕王的小腿转来转去地磨蹭,大大的猫眼圆滚滚的,可爱极了。
咕王所言“收个侍女捡个猫”,是开玩笑。她嫌麻烦,从来不收部下、不要追随者、不管迷之存在的信徒。
刚才也就是对于隐约记得的,卖药郎曾经阻止她在物怪和人类中,选择物怪的好几次冲突,感到不满。她没想到人家小姑娘当真了,小猫也当真了,还战战兢兢地走在太阳底下,一路追上来报恩。
死宅基本都是社恐,独居惯了就很难和人同住。
当然,要是猫愿意留下,她举双手赞成并大力欢迎。
半夜去偷抢小孩是身体本能或者原主的残
解决了狗大户家的问题以后,咕王邀请卖药郎去她家坐坐。
没错,就是第八章的最后,咕王从一去不回的白粉姥姥那里征用的鬼屋。
因为现在的主人是她,改叫鸟巢也行。
杀人者偿命,罪不至死的帮凶惊吓过后回到躯壳内,无辜的新娘继续出嫁。
战损自理。
被青芥辣呛到喷火造成的损失也按照战损处理,最终解释归咕王所有,咕王咕掉了瑟瑟发抖地委顿在地的主人家的意见。
更加无辜的亡灵和小猫目瞪口呆地看着咕王头也不回地撤了结界,左手牵着小巫女,右手拉着卖药郎,就这么走了。
说好的以尸骨、灵魂、力量和所有的一切来献祭,换取大佬出手的机会呢
大佬已经出手了,复仇结果令曾经惨死于此地、连死后也被怨念束缚于原处的少女与猫非常满意,尾款不要支付了吗
经过刚才的观察,少女已经发现了,被卖药郎称为“阿夏”的新主人,是非常厉害的存在,也绝不可能是她冒名顶替的巫女。
原因很简单,巫女一般不会嫌走路太慢,拉住同行者就要背生双翼原地起飞。
那双金红色的绚丽的羽翼,如果等比例缩小的话,颜色很眼熟好像出嫁前家里养的
不,不能再想下去了。再想下去对于新主人来讲,未免过于亵渎。
幸好那位小小的巫女,和全程打了个酱油的卖药郎,不约而同地拉住了新主人,成功劝住她不要飞,而是继续步行回家。
想也知道,祖上也曾经阔绰过的狗大户家,新娘出嫁之日,家里突然拖家带口地飞出去一群大佬,未免也太引人注目了。
不过缘一和卖药郎阻止咕王的理由不是引人注目。
他们都是经历过咕王抟扶摇直上九万里,双翼扑动,瞬息之间穿越万水千山。
然后找不到家门。
的当事人。
这座城镇规模普通,人口密度还算可以,因为临海,食物并不短缺,经济情况不能跟大城市比,也还行了。
但是如果咕王站在城镇边缘变回原形,那么整座城镇的土地及地面之上所有附属物,还不够她一口闷的。
这要是放她展开翅膀一飞,鬼知道她会不会飞到帕契族的地盘,再跟她口中“会读心的狗东西”打一架。
咕王在之前的同行时,怨念满满地对卖药郎念叨过,她在平安京时代的有一位宿敌,没等她像报复玉藻前一样报复回去,就挂了。
还给他画了一幅阴阳师打扮,但是五短身材、皮肤黝黑、脸上只看得到眼白除此之外全是墨汁、抽象到需要猜测这是不是人类的肖像,和他讲这个人是非洲帕契族的酋长“哟酱”。
她嘴里让人听不懂的名词太多了,卖药郎捡着能理解的理解了,不能理解的随它去。
我们都知道,对于咕王来说,值得记忆的事是非常非常非常稀少而罕见的,不重要的事,或者随着时间流逝而变得不重要的事,她的记忆库早晚会弃诸敝履。
她的绘画水平和她的写字水平一样,因为酷爱用鸟爪子抓笔,都退化到了匪夷所思就好像曾经写过三十年病历的地步,根本看不出无数年前或者说无数年后的前世,这位曾经苦练过颜体字的痕迹。
连犬大将用狗爪子写字都比她的鸟爪子写的好看。
缘一从杀生丸的母亲那里分别见到这两位大妖的墨宝时,一度怀疑当选大妖的标准,是不是包括比拼谁的字迹更难以分辨。
咕王没有读心术,对于身边两人的想法一无所知,被劝停了也没生气,高高兴兴地想要先回家,再听卖药郎讲讲过去的故事。
回了刚抢来一天的家以后,她后知后觉地发现,身后还跟着两个气喘吁吁的小尾巴。
生为人类短短十余年,各种苦楚体会了一圈,转世又要再来一遭,少女非常害怕,希望能够继续偿还承诺给咕王的代价,不转世做什么都行。化猫不想和她分开,坚决不去自己成佛。
猫通灵性,特别是这种成了怪的猫,对于谁喜欢自己谁不喜欢自己,心里非常有数。喵喵叫着,竖着尾巴,绕着咕王的小腿转来转去地磨蹭,大大的猫眼圆滚滚的,可爱极了。
咕王所言“收个侍女捡个猫”,是开玩笑。她嫌麻烦,从来不收部下、不要追随者、不管迷之存在的信徒。
刚才也就是对于隐约记得的,卖药郎曾经阻止她在物怪和人类中,选择物怪的好几次冲突,感到不满。她没想到人家小姑娘当真了,小猫也当真了,还战战兢兢地走在太阳底下,一路追上来报恩。
死宅基本都是社恐,独居惯了就很难和人同住。
当然,要是猫愿意留下,她举双手赞成并大力欢迎。
半夜去偷抢小孩是身体本能或者原主的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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