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章 第38章 (1/2)
父亲知道了会杀了她的
在一栋昏暗的房间,菲尼克斯看着地上刻画的神秘玄奥的法阵,暗暗苦笑。上面的法阵全部使用鲜血画的,当然,用的是她自己的血。为了把这该死的法阵画出来,她花了整整半个月的时间给自己放出足够的鲜血。
确定了炼金法阵没有丝毫的错误,菲尼克斯在六芒星法阵的每个角放了一根黑色蜡烛,蜡烛点燃后的火焰是正常的金黄色烛火,菲尼克斯坐到法阵中央,低声念诵了一大段拗口的咒语,在最后一个音节之后,所有的蜡烛顿时发出一阵爆破的声响,金黄色的烛火变成了和地上炼金法阵一样的鲜红色。
深吸口气,把冕冠放到了法阵的中央,然后菲尼克斯退出了法阵,站在其中一角,拿出魔杖,年初第二步的咒语。
蜡烛的火焰越来越红,地上的六芒星法阵似乎也有一种鲜血流动的感觉。直到咒语念完,六只蜡烛的火焰一下子猛的蹿高,与此同时,地上的法阵此时也闪亮了起来,并且慢慢脱离了地面,直到它开始逆时针旋转,变得越来越小,最后变成了指甲那么大,然后没入了地上的冕冠中。
这一切结束后,火焰六芒星散开,六根蜡烛又恢复了原来的金黄色。
长长的呼出一口气,菲尼克斯惨白着一张脸坐到了椅子上。
但愿有效
菲尼克斯尝试着把冕冠收进空间戒指里。之前由于魂器的保护咒语,是无法被收进空间戒指里的,可是现在,她成功了。
这意味着自己已经是冕冠的主人,它会完全听从自己的命令。
把房间收拾了一下,菲尼克斯离开了房子。
这里是麻瓜的世界,毕竟她做的事情可不敢让父亲和母亲知道,布莱克宅同样也不是安全的地方。至于租房的证件,只要一个混淆咒就解决了。
时隔多年再次踏入普通人的世界,看着人来人往的街道,菲尼克斯觉得她可以稍微走走。
当然,以菲尼克斯多年来养成的闲不住的个性,她何时何地总会找些事情来干的。
购物果然是女性天生的本能。即使是菲尼克斯,一旦开启购物模式,也是非常疯狂的。
她花了整整十几天的时间,在伦敦跑了个遍,把能买到的时下最流行的品牌服饰统统买了个遍,虽然马尔福家族的品味在巫师界无可挑剔,衣料也是万众挑一,但是单论款式来讲,还是要佩服麻瓜们层出不穷的创造力的。
她相信母亲绝对会喜欢自己的礼物。
把所有能买到的东西全都买了个遍之后,她找到了伦敦最大的黑帮。以她上辈子的职业和经历,如何接触一个地方的地头蛇对她还说还是很简单的,软硬兼施的威胁和交易,再恰到好处的施个混淆咒,菲尼克斯顺利的买到了一大堆的军火。
没指望用枪就能干掉伏地魔,以伏地魔的能力,最强力的也突破不了他随手施放的障碍重重。她觉得这些有必要给家人们防身用,如果巫师哪一天不小心被夺走了魔杖就只能束手待毙,有个底牌防身总是好的。
离开学还有一个月的时间,菲尼克斯觉得父亲不会介意让德拉科学学麻瓜的战斗方式的。
没事总喜欢坑弟的菲尼克斯一点都没有愧疚感。即使间接因为她的原因,德拉科在这个暑假过得很辛苦了。
从一家脏乱的酒吧里走出来,菲尼克斯觉得自己买的东西差不多了,也该回到马尔福庄园了唔,还是先回一趟布莱克宅,拿几本书再回去。
“菲尼克斯”
熟悉的声音令菲尼克斯浑身僵了一下,面无表情的转过身去,“你应该叫我马尔福,格兰杰小姐。”
看到赫敏格兰杰意外的表情,菲尼克斯整个人突然呆滞了。
她明明喝了增龄剂和复方汤剂,这个小女
在一栋昏暗的房间,菲尼克斯看着地上刻画的神秘玄奥的法阵,暗暗苦笑。上面的法阵全部使用鲜血画的,当然,用的是她自己的血。为了把这该死的法阵画出来,她花了整整半个月的时间给自己放出足够的鲜血。
确定了炼金法阵没有丝毫的错误,菲尼克斯在六芒星法阵的每个角放了一根黑色蜡烛,蜡烛点燃后的火焰是正常的金黄色烛火,菲尼克斯坐到法阵中央,低声念诵了一大段拗口的咒语,在最后一个音节之后,所有的蜡烛顿时发出一阵爆破的声响,金黄色的烛火变成了和地上炼金法阵一样的鲜红色。
深吸口气,把冕冠放到了法阵的中央,然后菲尼克斯退出了法阵,站在其中一角,拿出魔杖,年初第二步的咒语。
蜡烛的火焰越来越红,地上的六芒星法阵似乎也有一种鲜血流动的感觉。直到咒语念完,六只蜡烛的火焰一下子猛的蹿高,与此同时,地上的法阵此时也闪亮了起来,并且慢慢脱离了地面,直到它开始逆时针旋转,变得越来越小,最后变成了指甲那么大,然后没入了地上的冕冠中。
这一切结束后,火焰六芒星散开,六根蜡烛又恢复了原来的金黄色。
长长的呼出一口气,菲尼克斯惨白着一张脸坐到了椅子上。
但愿有效
菲尼克斯尝试着把冕冠收进空间戒指里。之前由于魂器的保护咒语,是无法被收进空间戒指里的,可是现在,她成功了。
这意味着自己已经是冕冠的主人,它会完全听从自己的命令。
把房间收拾了一下,菲尼克斯离开了房子。
这里是麻瓜的世界,毕竟她做的事情可不敢让父亲和母亲知道,布莱克宅同样也不是安全的地方。至于租房的证件,只要一个混淆咒就解决了。
时隔多年再次踏入普通人的世界,看着人来人往的街道,菲尼克斯觉得她可以稍微走走。
当然,以菲尼克斯多年来养成的闲不住的个性,她何时何地总会找些事情来干的。
购物果然是女性天生的本能。即使是菲尼克斯,一旦开启购物模式,也是非常疯狂的。
她花了整整十几天的时间,在伦敦跑了个遍,把能买到的时下最流行的品牌服饰统统买了个遍,虽然马尔福家族的品味在巫师界无可挑剔,衣料也是万众挑一,但是单论款式来讲,还是要佩服麻瓜们层出不穷的创造力的。
她相信母亲绝对会喜欢自己的礼物。
把所有能买到的东西全都买了个遍之后,她找到了伦敦最大的黑帮。以她上辈子的职业和经历,如何接触一个地方的地头蛇对她还说还是很简单的,软硬兼施的威胁和交易,再恰到好处的施个混淆咒,菲尼克斯顺利的买到了一大堆的军火。
没指望用枪就能干掉伏地魔,以伏地魔的能力,最强力的也突破不了他随手施放的障碍重重。她觉得这些有必要给家人们防身用,如果巫师哪一天不小心被夺走了魔杖就只能束手待毙,有个底牌防身总是好的。
离开学还有一个月的时间,菲尼克斯觉得父亲不会介意让德拉科学学麻瓜的战斗方式的。
没事总喜欢坑弟的菲尼克斯一点都没有愧疚感。即使间接因为她的原因,德拉科在这个暑假过得很辛苦了。
从一家脏乱的酒吧里走出来,菲尼克斯觉得自己买的东西差不多了,也该回到马尔福庄园了唔,还是先回一趟布莱克宅,拿几本书再回去。
“菲尼克斯”
熟悉的声音令菲尼克斯浑身僵了一下,面无表情的转过身去,“你应该叫我马尔福,格兰杰小姐。”
看到赫敏格兰杰意外的表情,菲尼克斯整个人突然呆滞了。
她明明喝了增龄剂和复方汤剂,这个小女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