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尘。

    可他们错了,他们本以为自己已经足够罪恶,每每看到他,却又突然羞涩起来,他们将其归结于美貌,可细谈起来,似乎又不完全是美貌。

    “他来我这里买花,每日只捡金色的百合,别在我发间。”第一日引诱过他的少女抱着花篮,脸颊通红,“真奇怪,那明明是我摘给他的花,他反手送我,我竟不觉怪诞。”她甜甜地摸摸耳边的金百合。

    “那日他允许我碰了他的手。”旅店的主人翻弄账本,会议起那一日时,语调里漏出难以自抑的喜悦,“我本想轻佻来着,可他却允许我握了他的手,不嫌厌烦。真奇怪,他用那双满是诚意的眼看我,我本该欺骗,却顿时觉得该收敛些。”

    “他赠予我金币,似乎不要我归还,可笑的慷慨。”吃酒的佣兵放下酒囊,看着自己用金币换来的酒水,“我以为他不知道我去赌,撒完钱依旧像狗一样过活,可那日我甩出骰子,似乎在人群中看到了他的脸。”

    “我向他索吻,”最后一人开口,立刻引起了其他人的注视,小酒馆里的气氛似乎瞬间燃了起来,所有人都等着他说接下来的话,“他亲吻我的额头,为我念诵祝福简直像是被神明垂怜了一般。”

    几个人越说,眼泪越是在眼眶里打转。

    像是那些被掩藏的情感都化作水,恨不得全都从眼眶里一股脑流出来的才好。

    这新来的,奇怪的人呀。

    阿什蒙坐在专属他的宝座上,倾听部下们的报告,越听,脸上的喜悦便夸大一点。镇子的旧主人看到了,却不敢抬头,生怕此刻惹了怒火,讨不到好。

    城镇里都在传颂新主人的美好,只有见过残暴一面的旧主人,才知道那究竟是什么东西。

    他每日每夜,都被两种声音折磨着,一种要他宣泄罪恶,去放纵、去融入,一种提醒自己尚存良知,只要他品尝一点儿毒物带来的好,他就再也戒不掉了。

    空旷房间宁静,如同一朵昙花绽放的瞬间,无声无息。

    “呵。”高座上的存在似乎轻笑一声,破坏了短暂寂静的玄幽。

    它一直在想,那个圣子,面对这座城时,会变成什么样

    它设想了许多情况,猜他惊慌失措,然后一步一步沉沦;猜他瞬息发现本性,成为一个人尽可夫的符号;猜他无法接受,决绝了解。

    唯独这一种,这种无比契合他的情形,它竟然未曾料到。

    是的,这才该是它看上的人。

    那日在森林里,是它偷偷去看那群人,就想知道圣明塔里会派遣些什么玩意儿过来。

    可它万万没想到,那里的每一张人皮下,都带着它喜欢的东西。

    看似阳光温暖的,只在享受万众瞩目;看似救世济贫的,心里凉得像块冰。更遑论那两个典型,高高在上的傲慢和长久被欺压的毒怨。

    至于骑士长

    一个做梦的蠢货,分不清家族与圣洁的选项,轻而易举就能够改变心中坚守因为他根本不知道坚守什么。

    而圣子

    它难以形容,那是一张被光神恩赐的皮囊,他的每一分都是被光明亲吻祝福过的,纯白无暇。

    它本以为那是个柔弱蒲公英,白净却一吹就散,却意外望见皮下漆黑的灵魂,看一眼就要被吞噬一般,可天生栖居于黑暗的它无法让自己不去沉沦。

    那被掩盖的,冰凉刺骨的,戏谑荒诞的。

    胃里的渴慕迅速蔓延,涎水分泌,由骨到皮。他自诞生起的第一次迷恋,比它一直瞧不上的人类口中的初恋还要甜美。那些他无法品尝的食物,香草蛋糕与布丁,瞬间有了可以想象的味道。

    那是游荡人间的“色”,怎能不回归它的阵营

    美杜莎已经死了,她靠眼睛迷惑石化,却被斩下头颅。作为同僚,它一点儿都不同情,配不上的职位争来只有这一个下场。

    可他不一样,他是天生的,就该是美色的魔君。

    阿什蒙伸出手,叫部下递上记录,手指比在字行上,仔仔细细地看,看那些吊线人偶似的被掌控了都不知道的蠢货们如何评价这位圣子,看到记录里他们痛哭流涕,它放声大笑。

    “快、快点”阿什蒙催促,“快叫他来,说城主要见他”

    只有伟大的暗神知道它究竟有多迫不及待,发了狂一般去想,这样一个人,见到掌控此处的魔物居然是它时,会露出怎样的表情。

    震惊、从容

    哪种都好,快让它见他吧

    当镶金镀银的马车停到治鸟下榻旅店那一刻,治鸟换上一件刚被秋霏重新清洗了一遍的白袍,长发草率地编了几道。

    这不是,就咬勾了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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