么这次她像是感觉不到疼似的。
冲完脚,她又开始反胃,也顾不上收拾那一地的碎片,她走回厨房。
坐在中岛台旁,她勉强吃着小馄饨,脑海里全是陆瑾琨刚刚歇斯底理的样子,还有他看她的厌恶眼神。
她就这么让他讨厌吗
越想她越委屈,眼眶不由又红了。
吃完那碗小馄饨,程笙肚子舒服了很多,她现在早孕反应比之前要好很多,对味道也没有之前那么敏感,不过就是不能饿,一饿她就会反胃浑身不舒服。
洗完碗,收拾完那一地狼藉,她坐在沙发不知道该干吗
程笙很认真的想着,她到底有没有必要再呆下去。
陆瑾琨从公寓里跑出来,直奔药店去,走到药店门口他才发现自己没带钱包,不过就算他带了也没用,他钱包里的钱昨天都被他买酒花光了,好在他带着手机,他点开支付宝看了一眼,里面还有八十几块零钱,倒是够买盒烫伤药跟包创口贴。
买完药,他便匆匆往回跑,可是走到公寓楼下他又顿住脚。
陆瑾琨想着他刚刚所做的一切,若他现在回去,还带着药,他那之前所做的一切又有什么意义他又要怎么把她赶走呢
他转身又往外走。
正直炎夏,早十一点钟的太阳热辣烫人,陆瑾琨漫无目的走在街上,后背已被烤的湿透,他却没感觉到热,心里空洞洞凉嗖嗖的,脑子全是程笙含泪朝他笑的眼神,还有她说的那句话。
每回想一次,他胸口便多一分憋闷,跟被棉絮堵住了一样让他喘不上气来。
他一直捧在手心里疼的人,他现在却要用最恶毒的言语来伤害她。
陆瑾琨呀陆瑾琨你脑子是不是被酒精灌蠢了
想到酒精,他的酒瘾又上来了。
转头,见路边有家小超市,他便走了进去,支付宝里还有十几块钱,够他买瓶500毫升的二锅头。
程笙在沙发上坐了一个多小时,也没想出结果,肚子又开始饿了。她看了眼时间,都十二点了,也不知道陆瑾琨跑去哪里,但她想他应该很快就会回来,因为他钱包没有拿,身份证什么都在钱包里,而且他身上也没什么钱,在外面不会呆太久。
想到这,程笙觉的自己是不想走的。
既然不想走,那就没什么可纠结的,做饭去,说不定等她做好饭陆瑾琨就回来了。
自从有了宝宝后,程笙的心境比以前通透很多,不像以前那么爱钻牛角尖,做事也比较果断。经历了那么多事,她如果不学着想开点,那只会自己给自己找不痛快。何况陆瑾琨刚刚那样骂她,无非就是想让她走,她想如果他真的有那么讨厌她的话,昨晚他就走了,更不会把她抱到上床去。虽然他的态度言语有点恶劣,但她想以他现在的状况都是可以原谅的,何况他也没有真的伤害到她。
站在灶台前,程笙想着陆瑾琨早餐没吃,中午饭应该多做一点,她先把肉拿出来解冻,然后洗锅下米蒸饭,这些活,她现在做的很娴熟。
手上有事干,她脑子就不乱想。
一小时不到,她就把饭菜做好了。
可陆瑾琨还是没有回来,程笙心里多少还是担心的,可她除了等也没别的办法,而且她脚还疼的厉害,刚刚被烫的时候痛感没那么强,现在钻心的疼,上面又起了两个水泡,一走路就会磨到,她连拖鞋都不敢穿叫她光着脚怎么出去找人。
虽然程笙没什么胃口,但她还是尽量把自己喂饱。
吃完饭之后,她又给自己洗了一盆水果,坐在沙发那,为了不让自己太过焦虑,她开了电视让屋里有点声音,靠在沙发上,她边吃水果边看电视。
但她怎么转移注意力,脑子里却想的还是陆瑾琨。
她宽慰自己。
那么大的人,不可能出什么事的,何况他出去的时候又没喝醉酒。
等着吧。
他肯定会回来的。
没钱也没有地方可去,他能去哪里,肯定得回来。
安心等着吧。
程笙一遍遍的给自己催眠,不想把自己给催困了。
不过一般这个点也是她该睡午觉的时候了。
电视里正放一档音乐类的真人秀节目,唱的歌在程笙听来跟催眠曲没什么差别,她原本是靠在沙发上的,慢慢的就倒在沙发上,随后她抬起双腿,找了个最舒适的姿势,不一会便睡着了。
陆瑾琨中午在小超市里买了一瓶二锅头,还剩三块多钱,他便买个三块钱的面包准备当午饭。
陆瑾琨已经很多年没有吃过这么糙的面包了,这让他想起刚出国那几年。
念大学的时候他从来没想过要出国留学,家里也没那个条件,他也不做那个梦,可大四那年,老师给了他一个交换生的名额,而且还是所名校,虽然只有三个月时间,但那对大多数同学来说是很难得的机会,学校还给出一半资助,另一半学生自己出,当时他很犹豫,有点不想去,老师也知道他的情况,找他谈了一次,说要不是他成绩优异这个名额是到不了他手里的,说这样的机会是可遇不可求的,让他一定要想清楚了,说他到那边要是表现好的话,再申请读研说不定就能拿到奖学金,那他以后就可以留在那边深造。
他被老师说的有点动心,便打电话跟姐姐说了一下这事,不想姐姐很是支持,还把她上班以后的积蓄全拿了出来,说要是不够她去借,说那么好的学校,他有这样的会机可不能放弃,说既便是把房子卖了她都会让他去。
姐姐的大力支持,给了他很大的鼓励也下定决心去。
去交流那几个月,让他见识到了不一样的学习环境跟教学方法,他就像一块贪婪的海绵用力的吸收着。他认真学习努力刻苦的态度让每个老师对他印象深刻,当然更深刻的是他的论文。
最后他以非常优异的成绩被录取,并拿到奖学金,顺利的留了下来。
但奖学金只够支撑他的学费,生活费他还得自己想办法,他不可能再让姐姐给他寄钱。
于是研究生三年他一直边工边读,最高记录他一天打四份工,早上送牛奶、送报纸,中午洗盘子,晚上端酒水。那几年他吃的最多的就是面包,有时一天三顿都是面包,因为方便也实惠。
毕业后,他倒是很顺利被华尔街一家证券公司录用。
可毕业了,他就不能再住在学校,他就得自己租房,华尔街附近的房子他根本租不起,他住的离那边很远,在一个小镇子上,每天早上他要坐两个多小时的地铁才能到,而那两年他吃的最多的也是面包。
那几年日子过的有多苦多累只有他自己知道,不过正因为有那样的经历,才练就了他后来的成功。
在华尔街,他当年仅凭一单成名,也是他挖到的第一桶金,从那以后他劈荆斩刺走上康庄大道。
当时华尔街的人都说他是奇才,可又有谁知道他夜夜恐慌不能安眠,身上压的资金越多他的责任就越大,他所承受的压力是常人无法体会到的。
回国后他能发展的那么顺,一是他的商业头脑,二是他回来的时机很对,正是it、电讯、电商磅礴高速发展的大好时代,他的身价才会涨的那么快。
现在再让他来五年,他可不一定会有那样好的运气。
所以他的一切都来之不易,他不神人,也不是传说,他只是一个平凡的人。
作者有话要说陆瑾琨“我先心疼我自己三分钟。”
作者“莫伤心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
陆瑾琨“”
冲完脚,她又开始反胃,也顾不上收拾那一地的碎片,她走回厨房。
坐在中岛台旁,她勉强吃着小馄饨,脑海里全是陆瑾琨刚刚歇斯底理的样子,还有他看她的厌恶眼神。
她就这么让他讨厌吗
越想她越委屈,眼眶不由又红了。
吃完那碗小馄饨,程笙肚子舒服了很多,她现在早孕反应比之前要好很多,对味道也没有之前那么敏感,不过就是不能饿,一饿她就会反胃浑身不舒服。
洗完碗,收拾完那一地狼藉,她坐在沙发不知道该干吗
程笙很认真的想着,她到底有没有必要再呆下去。
陆瑾琨从公寓里跑出来,直奔药店去,走到药店门口他才发现自己没带钱包,不过就算他带了也没用,他钱包里的钱昨天都被他买酒花光了,好在他带着手机,他点开支付宝看了一眼,里面还有八十几块零钱,倒是够买盒烫伤药跟包创口贴。
买完药,他便匆匆往回跑,可是走到公寓楼下他又顿住脚。
陆瑾琨想着他刚刚所做的一切,若他现在回去,还带着药,他那之前所做的一切又有什么意义他又要怎么把她赶走呢
他转身又往外走。
正直炎夏,早十一点钟的太阳热辣烫人,陆瑾琨漫无目的走在街上,后背已被烤的湿透,他却没感觉到热,心里空洞洞凉嗖嗖的,脑子全是程笙含泪朝他笑的眼神,还有她说的那句话。
每回想一次,他胸口便多一分憋闷,跟被棉絮堵住了一样让他喘不上气来。
他一直捧在手心里疼的人,他现在却要用最恶毒的言语来伤害她。
陆瑾琨呀陆瑾琨你脑子是不是被酒精灌蠢了
想到酒精,他的酒瘾又上来了。
转头,见路边有家小超市,他便走了进去,支付宝里还有十几块钱,够他买瓶500毫升的二锅头。
程笙在沙发上坐了一个多小时,也没想出结果,肚子又开始饿了。她看了眼时间,都十二点了,也不知道陆瑾琨跑去哪里,但她想他应该很快就会回来,因为他钱包没有拿,身份证什么都在钱包里,而且他身上也没什么钱,在外面不会呆太久。
想到这,程笙觉的自己是不想走的。
既然不想走,那就没什么可纠结的,做饭去,说不定等她做好饭陆瑾琨就回来了。
自从有了宝宝后,程笙的心境比以前通透很多,不像以前那么爱钻牛角尖,做事也比较果断。经历了那么多事,她如果不学着想开点,那只会自己给自己找不痛快。何况陆瑾琨刚刚那样骂她,无非就是想让她走,她想如果他真的有那么讨厌她的话,昨晚他就走了,更不会把她抱到上床去。虽然他的态度言语有点恶劣,但她想以他现在的状况都是可以原谅的,何况他也没有真的伤害到她。
站在灶台前,程笙想着陆瑾琨早餐没吃,中午饭应该多做一点,她先把肉拿出来解冻,然后洗锅下米蒸饭,这些活,她现在做的很娴熟。
手上有事干,她脑子就不乱想。
一小时不到,她就把饭菜做好了。
可陆瑾琨还是没有回来,程笙心里多少还是担心的,可她除了等也没别的办法,而且她脚还疼的厉害,刚刚被烫的时候痛感没那么强,现在钻心的疼,上面又起了两个水泡,一走路就会磨到,她连拖鞋都不敢穿叫她光着脚怎么出去找人。
虽然程笙没什么胃口,但她还是尽量把自己喂饱。
吃完饭之后,她又给自己洗了一盆水果,坐在沙发那,为了不让自己太过焦虑,她开了电视让屋里有点声音,靠在沙发上,她边吃水果边看电视。
但她怎么转移注意力,脑子里却想的还是陆瑾琨。
她宽慰自己。
那么大的人,不可能出什么事的,何况他出去的时候又没喝醉酒。
等着吧。
他肯定会回来的。
没钱也没有地方可去,他能去哪里,肯定得回来。
安心等着吧。
程笙一遍遍的给自己催眠,不想把自己给催困了。
不过一般这个点也是她该睡午觉的时候了。
电视里正放一档音乐类的真人秀节目,唱的歌在程笙听来跟催眠曲没什么差别,她原本是靠在沙发上的,慢慢的就倒在沙发上,随后她抬起双腿,找了个最舒适的姿势,不一会便睡着了。
陆瑾琨中午在小超市里买了一瓶二锅头,还剩三块多钱,他便买个三块钱的面包准备当午饭。
陆瑾琨已经很多年没有吃过这么糙的面包了,这让他想起刚出国那几年。
念大学的时候他从来没想过要出国留学,家里也没那个条件,他也不做那个梦,可大四那年,老师给了他一个交换生的名额,而且还是所名校,虽然只有三个月时间,但那对大多数同学来说是很难得的机会,学校还给出一半资助,另一半学生自己出,当时他很犹豫,有点不想去,老师也知道他的情况,找他谈了一次,说要不是他成绩优异这个名额是到不了他手里的,说这样的机会是可遇不可求的,让他一定要想清楚了,说他到那边要是表现好的话,再申请读研说不定就能拿到奖学金,那他以后就可以留在那边深造。
他被老师说的有点动心,便打电话跟姐姐说了一下这事,不想姐姐很是支持,还把她上班以后的积蓄全拿了出来,说要是不够她去借,说那么好的学校,他有这样的会机可不能放弃,说既便是把房子卖了她都会让他去。
姐姐的大力支持,给了他很大的鼓励也下定决心去。
去交流那几个月,让他见识到了不一样的学习环境跟教学方法,他就像一块贪婪的海绵用力的吸收着。他认真学习努力刻苦的态度让每个老师对他印象深刻,当然更深刻的是他的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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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奖学金只够支撑他的学费,生活费他还得自己想办法,他不可能再让姐姐给他寄钱。
于是研究生三年他一直边工边读,最高记录他一天打四份工,早上送牛奶、送报纸,中午洗盘子,晚上端酒水。那几年他吃的最多的就是面包,有时一天三顿都是面包,因为方便也实惠。
毕业后,他倒是很顺利被华尔街一家证券公司录用。
可毕业了,他就不能再住在学校,他就得自己租房,华尔街附近的房子他根本租不起,他住的离那边很远,在一个小镇子上,每天早上他要坐两个多小时的地铁才能到,而那两年他吃的最多的也是面包。
那几年日子过的有多苦多累只有他自己知道,不过正因为有那样的经历,才练就了他后来的成功。
在华尔街,他当年仅凭一单成名,也是他挖到的第一桶金,从那以后他劈荆斩刺走上康庄大道。
当时华尔街的人都说他是奇才,可又有谁知道他夜夜恐慌不能安眠,身上压的资金越多他的责任就越大,他所承受的压力是常人无法体会到的。
回国后他能发展的那么顺,一是他的商业头脑,二是他回来的时机很对,正是it、电讯、电商磅礴高速发展的大好时代,他的身价才会涨的那么快。
现在再让他来五年,他可不一定会有那样好的运气。
所以他的一切都来之不易,他不神人,也不是传说,他只是一个平凡的人。
作者有话要说陆瑾琨“我先心疼我自己三分钟。”
作者“莫伤心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
陆瑾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