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布莱克 (1/2)
高崖之巅矗立着黑色的教堂,滴水兽匍匐在那神圣的高墙之上,向着远方眺望仿佛在无声的咆哮,虚空中飘过一阵白雾,犹如巨龙的叹息。
哥谭市是这座城的名字,它座落在一座孤岛上,哥谭以他居高不下的犯罪率和那黑色的哥特式建筑群而闻名于世。
哥谭市于1635年由挪威殖民者率先建立,后来由英国人占领。这里的人们要么是冷漠的民众要么是腐败的公职人员,这些人让哥谭市变成一座真正的罪恶之城富人在庄园和华厦里饮宴,东区的巷子里则充斥着酒鬼与女支女。但是哥谭市依旧是那样的辉煌,如同一只巨兽一般沉寂在了这波澜壮阔的海洋和巨浪之中。
而我们的故事,就要从这座城里的一个小房子讲起。
那是一个平凡的下午,一个小男孩失去了他的奶奶,实际年龄为25岁的男孩早已经历了生离死别,因此在那次葬礼上,所有为老太太而来参加葬礼的亲戚们没有在男孩的脸上看到任何有关于悲痛的神情。
于是便有了这样的一个传闻。
布莱克没有心。
一群白痴。布莱克想,我要是没有心的话就不会从大都会千里迢迢的来哥谭举办葬礼了。
布莱克,一个没有姓氏的8岁小男孩,在8岁前,拿一直都和户籍哥谭的玛莎琼斯太太住在大都会,像个正常的小男孩一样,布莱克的成绩并不突出,他上普通的大都会小学,玩普通的像素游戏,交普通的朋友,吃普通的三明治早餐。
但在0岁之前
他是个25岁的帅小伙。
谁也不知道,他来自异世界,那个世界虽然没有蝙蝠侠,没有钢铁侠,没有变种人也没有九头蛇,但也是一个高危世界。
动不动就会被时空裂缝拉去什么奇奇怪怪的秘境,出门吃个饭都能遇到sc基金会没关严实的灭世怪物,妖怪和魔物常见的要命,东方仙人遍地走,西方神明到处跑,别说是超级反派了就是史前恐龙有时候都会冒出来秀一下存在感。
布莱克从小就是个孤儿,为了在那个艹蛋的世界生存下去他拼命的学习技能,提高自己的社会地位,就在他25岁,已经是一位异能学院校长,法师塔塔主,远近闻名的剑豪,基本上已经没有什么能威胁他的生命安全的时候
他穿越了。
变成婴儿的他在愣了两秒后哇的大哭出声,被路过的玛莎琼斯太太捡了回去。
因为他的头发是黑色的,情绪不显的时候眼睛程近乎黑色的墨蓝色,从此名为bck。
玛莎琼斯显然不是个好监护人,一开始的时候她还是很手忙脚乱,连名字都没怎么考虑就起好了。但后来,她改变了很多,邻居们都说她把布莱克教的很好,事实上也确实是这样,布莱克在这8年学会了隐藏和其他人的不同,让自己看起来像个正常的孩子。
那天也是下雨天,玛莎琼斯不是个好脾气的人,她一边抱怨着布莱克不会擦地板一边把地板收拾了一遍,布莱克无奈的在一旁附和。
“你看看这边你擦了吗这么多灰”
“是是是是”布莱克有气无力的答应着,手里奋笔疾书的写着他要发表到杂志上的财经论文。
玛莎絮絮叨叨的继续说着,“臭小子仗着自己是个小男孩就什么都不收拾是吧你看看书桌又一团乱了”
“我一会收拾,你就别管了。”布莱克敷衍的说,“你不是说要出去和艾瑞儿奶奶见面吗,现在都4点了还不去真的没关系吗”
“哦对对对,我忘了。”
“诶呀妈呀,这都能忘,”布莱克洋装嫌弃,“真行。”
“臭小子你还嫌弃上了”
“哼”
玛莎着急忙慌的挑衣服,在布莱克的参考下,穿着时髦的枣红色的长袖和黑色的风衣带着墨镜出门去了。
平常都是这样,但这次,布莱克等到晚上9点,却等到了玛莎心梗发作抢救失败的噩耗。
几个小时后,在所有人都回家,墓地已经空无一人的时候,撑着黑伞的布莱克走到墓碑前,摸了摸简易的石碑,轻轻的叹了口气。
“奶奶,按照你说的,我把你带回哥谭了,这里是公墓,抱歉没那么多钱给你找个好地方,呃,不用担心我,我已经找好房子了,虽然比较小但是什么都有我觉得还不错,就是需要好好打扫一下”说着说着,布莱克垂下了眼眸,眼眸慢慢的从墨色转变为克制的钢蓝色,布莱克幽幽叹了口气,“要是你能活久一点该多好,那样我就能再照顾你一段时间了”
一旁同样站在雨幕中撑着黑伞的迪克默默的看着这个男孩,他没看到男孩的脸,但能从他的背影里感觉到悲伤,男孩稳稳的立在那里,脊背挺得笔直把身上的小西服撑了起来,显得骄傲而孤独。
那男孩摸着墓碑又站了一会,转身,离开了公墓。
迪克转头,看向眼前的两座墓碑,把手中带来的白色的雏菊放在墓碑上,默默的悼念着他的父母。
布莱克出了公墓后,遇到了一辆黑色的车,车旁站着一位两鬓斑白的老爷爷,刚刚失去家人的他不由得打量了几乎和玛丽琼斯一样年纪的阿尔弗雷德两眼。
阿尔弗雷德当然注意到了这个男孩,但在他抬头看过去的时候,男孩已经走远了。
夜幕降临,从电车下来的布莱克回到了他的小房子。他把手中拎着的菜和一些生活用品放在门口,脚跟蹭了两下用脚把松垮的鞋摆好后,走进屋子里。
这里是三楼的房子,20平米的小空间也许不能让一个大人满足,但对于一个8岁的小孩子却是绰绰有余。因为这附近经常出现案情的缘故,这的房价很低,3千就下来了,这让手握8千美金的布莱克松了口气。
“喵”一只黑猫从隐秘的角落蹦了出来,落到布莱克张开的双手上。
“殿下。”布莱克举着黑猫的前爪,认真的看着小小的黑猫,表情十分的郑重,像是要做什么重要决定一样严肃的有些过分,“今天想吃什么”
“咪。”小黑猫当然是听不懂他在说什么了,明显溜号不合作的态度让布莱克点点头,“知道了,吃金枪鱼罐头。但是殿下要先等一会才行,我得好好收拾一下这个屋子。”
在念出各种咒语挥舞双手忙活一通之后,一人一猫吃上了晚饭。
平凡的一天。
当然这只是错觉。
犯罪率最高的城市没有之一可不是说着玩的,更何况这地方离阿卡姆那么近,不出点事都对不起那个低的要死的房价在布莱克当洗完碗打算看会书就睡觉的时候,他新换上的防盗窗户,它炸了。
没感到任何意外的布莱克拿着平底锅冲到那
哥谭市是这座城的名字,它座落在一座孤岛上,哥谭以他居高不下的犯罪率和那黑色的哥特式建筑群而闻名于世。
哥谭市于1635年由挪威殖民者率先建立,后来由英国人占领。这里的人们要么是冷漠的民众要么是腐败的公职人员,这些人让哥谭市变成一座真正的罪恶之城富人在庄园和华厦里饮宴,东区的巷子里则充斥着酒鬼与女支女。但是哥谭市依旧是那样的辉煌,如同一只巨兽一般沉寂在了这波澜壮阔的海洋和巨浪之中。
而我们的故事,就要从这座城里的一个小房子讲起。
那是一个平凡的下午,一个小男孩失去了他的奶奶,实际年龄为25岁的男孩早已经历了生离死别,因此在那次葬礼上,所有为老太太而来参加葬礼的亲戚们没有在男孩的脸上看到任何有关于悲痛的神情。
于是便有了这样的一个传闻。
布莱克没有心。
一群白痴。布莱克想,我要是没有心的话就不会从大都会千里迢迢的来哥谭举办葬礼了。
布莱克,一个没有姓氏的8岁小男孩,在8岁前,拿一直都和户籍哥谭的玛莎琼斯太太住在大都会,像个正常的小男孩一样,布莱克的成绩并不突出,他上普通的大都会小学,玩普通的像素游戏,交普通的朋友,吃普通的三明治早餐。
但在0岁之前
他是个25岁的帅小伙。
谁也不知道,他来自异世界,那个世界虽然没有蝙蝠侠,没有钢铁侠,没有变种人也没有九头蛇,但也是一个高危世界。
动不动就会被时空裂缝拉去什么奇奇怪怪的秘境,出门吃个饭都能遇到sc基金会没关严实的灭世怪物,妖怪和魔物常见的要命,东方仙人遍地走,西方神明到处跑,别说是超级反派了就是史前恐龙有时候都会冒出来秀一下存在感。
布莱克从小就是个孤儿,为了在那个艹蛋的世界生存下去他拼命的学习技能,提高自己的社会地位,就在他25岁,已经是一位异能学院校长,法师塔塔主,远近闻名的剑豪,基本上已经没有什么能威胁他的生命安全的时候
他穿越了。
变成婴儿的他在愣了两秒后哇的大哭出声,被路过的玛莎琼斯太太捡了回去。
因为他的头发是黑色的,情绪不显的时候眼睛程近乎黑色的墨蓝色,从此名为bck。
玛莎琼斯显然不是个好监护人,一开始的时候她还是很手忙脚乱,连名字都没怎么考虑就起好了。但后来,她改变了很多,邻居们都说她把布莱克教的很好,事实上也确实是这样,布莱克在这8年学会了隐藏和其他人的不同,让自己看起来像个正常的孩子。
那天也是下雨天,玛莎琼斯不是个好脾气的人,她一边抱怨着布莱克不会擦地板一边把地板收拾了一遍,布莱克无奈的在一旁附和。
“你看看这边你擦了吗这么多灰”
“是是是是”布莱克有气无力的答应着,手里奋笔疾书的写着他要发表到杂志上的财经论文。
玛莎絮絮叨叨的继续说着,“臭小子仗着自己是个小男孩就什么都不收拾是吧你看看书桌又一团乱了”
“我一会收拾,你就别管了。”布莱克敷衍的说,“你不是说要出去和艾瑞儿奶奶见面吗,现在都4点了还不去真的没关系吗”
“哦对对对,我忘了。”
“诶呀妈呀,这都能忘,”布莱克洋装嫌弃,“真行。”
“臭小子你还嫌弃上了”
“哼”
玛莎着急忙慌的挑衣服,在布莱克的参考下,穿着时髦的枣红色的长袖和黑色的风衣带着墨镜出门去了。
平常都是这样,但这次,布莱克等到晚上9点,却等到了玛莎心梗发作抢救失败的噩耗。
几个小时后,在所有人都回家,墓地已经空无一人的时候,撑着黑伞的布莱克走到墓碑前,摸了摸简易的石碑,轻轻的叹了口气。
“奶奶,按照你说的,我把你带回哥谭了,这里是公墓,抱歉没那么多钱给你找个好地方,呃,不用担心我,我已经找好房子了,虽然比较小但是什么都有我觉得还不错,就是需要好好打扫一下”说着说着,布莱克垂下了眼眸,眼眸慢慢的从墨色转变为克制的钢蓝色,布莱克幽幽叹了口气,“要是你能活久一点该多好,那样我就能再照顾你一段时间了”
一旁同样站在雨幕中撑着黑伞的迪克默默的看着这个男孩,他没看到男孩的脸,但能从他的背影里感觉到悲伤,男孩稳稳的立在那里,脊背挺得笔直把身上的小西服撑了起来,显得骄傲而孤独。
那男孩摸着墓碑又站了一会,转身,离开了公墓。
迪克转头,看向眼前的两座墓碑,把手中带来的白色的雏菊放在墓碑上,默默的悼念着他的父母。
布莱克出了公墓后,遇到了一辆黑色的车,车旁站着一位两鬓斑白的老爷爷,刚刚失去家人的他不由得打量了几乎和玛丽琼斯一样年纪的阿尔弗雷德两眼。
阿尔弗雷德当然注意到了这个男孩,但在他抬头看过去的时候,男孩已经走远了。
夜幕降临,从电车下来的布莱克回到了他的小房子。他把手中拎着的菜和一些生活用品放在门口,脚跟蹭了两下用脚把松垮的鞋摆好后,走进屋子里。
这里是三楼的房子,20平米的小空间也许不能让一个大人满足,但对于一个8岁的小孩子却是绰绰有余。因为这附近经常出现案情的缘故,这的房价很低,3千就下来了,这让手握8千美金的布莱克松了口气。
“喵”一只黑猫从隐秘的角落蹦了出来,落到布莱克张开的双手上。
“殿下。”布莱克举着黑猫的前爪,认真的看着小小的黑猫,表情十分的郑重,像是要做什么重要决定一样严肃的有些过分,“今天想吃什么”
“咪。”小黑猫当然是听不懂他在说什么了,明显溜号不合作的态度让布莱克点点头,“知道了,吃金枪鱼罐头。但是殿下要先等一会才行,我得好好收拾一下这个屋子。”
在念出各种咒语挥舞双手忙活一通之后,一人一猫吃上了晚饭。
平凡的一天。
当然这只是错觉。
犯罪率最高的城市没有之一可不是说着玩的,更何况这地方离阿卡姆那么近,不出点事都对不起那个低的要死的房价在布莱克当洗完碗打算看会书就睡觉的时候,他新换上的防盗窗户,它炸了。
没感到任何意外的布莱克拿着平底锅冲到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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