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水巷子大概算是自贡里最穷的地方了。

    极端的贫穷会磨练意志,也会摧残心智,会有一个文小月,也会有一些扭曲而恶毒的人。

    当一个人觉的自己很可怜的时候,他就不会再觉得别人可怜。

    当一个弱小的人想要寻求优越感的时候,他只能去寻找比他更弱小的人。

    “死丫头,叫你离那家人远一点,”张婶扯着大嗓门对自家女儿喊“那家人脏的很,女人出来卖的,你看那家的小孩子,长大以后肯定也得学她娘”

    她嘴里说着恶毒的话,却满脸挂着趾高气昂的笑“人穷不要紧,重要的是要脸,要知道廉耻”说着还嫌不够,她狠狠的朝女孩的方向呸了一口“晦气看一眼都嫌脏”

    就像只个下了蛋以后洋洋得意的母鸡。

    母鸡的得意来自于自己会下蛋,可她的得意来自哪里呢

    珑花不知道。

    女孩只是盯着她,连眼睛都没眨一下,更像是遇到了什么费解的事。

    “你问我家借过米。”

    张婶卡了一下,然后恶狠狠的瞪起眼“小贱蹄子,瞎说八道什么谁会要你家的脏东西”

    “你问我家借过米。”孩子说“我家的东西不脏。”

    珑花很少有不笑的时候,她说这话的时候表情很淡,一双眼黑白分明又清澈见底,明镜似的映射一切。

    镜子能照射一切,所以能反映真实,让所有丑恶无处遁形。

    它印刻下张婶扭曲嫉恨的脸。

    这世上就是有那么一种人,如果自己不顺心,就希望别人跟她一样,甚至比她更惨,那才好。

    这些人就喜欢看别人倒霉悲惨的样子,并以此为乐当做谈资对别人谈起,大肆宣扬,如果那个可怜人因此羞愤的抬不起头,便得意的仿佛自己做了什么不得了的事。

    张婶破口谩骂,而通常一个人内里有多不堪,就能骂出多么不堪入耳的话。

    小女孩一眨不眨的看着她,小小的嘴巴紧抿着,流露出一种与年龄不相符的奇异冷静。

    “你才比不上我娘呢,”珑花等着张婶骂完喘口气的功夫,然后继续用她软糯而显得弱气可怜的语调说“我阿娘对我那么好,你却只会打自己的女儿。自己过得不开心就要从别人身上找开心。”

    这个七八岁的孩子眼神安安静静的,可对于张婶来说却比什么都讽刺,她甚至用她稚气的有点可笑的语气问“怎么会有你这种人”

    然后张婶就骂骂咧咧的冲了上来。

    但她的手到底是没有如她所愿的搧上那孩子雪白的脸。

    因为面前突然多了一个陌生男人。

    谁也不知道他是怎么突然出现在那里的。

    反正他就是突然冒了出来,神也不知鬼也不觉。

    张婶手臂一痛,眼睛一花,莫名其妙的就往后踉跄了几步,回过神想大骂几句,但是看到那白衣青年蓦然抬起的眼睛,忽然就住了口黑沉死寂,凛冽生寒。一眼看过来让人心里平白无故地一跳。

    那人只是淡淡扫了她一眼,却让吵遍东街无敌手的张婶吓得一身冷汗。

    那是个年轻的公子,面如冠玉,手里一只描金折扇,意态儒雅,一身雪色衣衫也是贵极,那襟口细腻的云纹针脚,绣工可谓巧夺天工。

    有钱就有权,这有钱人可不好惹。

    张婶暗骂,有钱人可不会踏进这巷子,也不知那文小月从哪里勾来的姘头。

    眼见得罪不起,转身就灰溜溜的跑了。

    远远的又听见她打骂女儿出气的声音。

    “她总是打她。”珑花抿着嘴,隐隐的有些生气,有些不解“为什么她和我阿娘不一样”

    “这世上本就没有人会和你阿娘一样。”

    王遗风更像是低低的感慨一声,凝视着孩子的眼睛。

    大概是天性使然,他从幼时便总习惯观察他人的眼睛,诸人表里不一之处,笑里藏刀之言,从那一双眼睛里便能尽数察觉。

    比起这世上诸多表里不一内藏污秽之人,王遗风的确更合适同小孩子相处,更不用说他自己也有丁丁和叶凡这两个小徒弟。

    但眼前这孩子实在平静过了头,方才诸多谩骂,竟是充耳不闻,祥和宁静。

    如此心性。

    如此心性

    “怎么不进家里去”

    “如果她在门口骂,三财四宝会听见。”

    孩子对他的突然出现并不奇怪,反而有些高兴。

    “你来了,说明我阿娘要回来了对么”

    白衣人沉静的脸上露出笑意,他点了点头。

    王遗风生于鲁地书香名门王家,二十二岁那年开始习武,学了十一年便已大成,成了江湖上一等一的高手。但比起人们茶余饭后当成谈资的江湖人,他反倒更像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他气度恢弘,潇洒儒雅,一望便知是饱读诗书的高士,那种富贵人家养出来的公子。

    可尽管如此,一路上他孤身一人又出手阔绰,却没出现一个不长眼的匪徒。

    或许是因为他的气质太怪,瞳目太深,深沉的像是不见底的寒渊,但凡有一点趋利避害的本能,走近他身边时全身汗毛都要竖起来。

    他此次因叶凡之事前往唐门,事了之后,途经巴蜀自贡,却不料在这里遇见了他生命中最为重要之人。

    那夜路经桃香楼旁,楼中欢歌不绝,他抬头。

    于是那满天飞雪,雕廊画栋,便只凝成那窗中的女子。

    那双眼清澈纯和,明亮如星,仿如从不曾为这尘世所染,从她的眼中,王遗风看不到一丝人世的污秽和虚假,这三十年的烦恼,仿如便忽然有了一个出口。

    他像是个被病痛折磨已久的病人,终于在即将绝望之时遇见了救命的良药。

    他遇见了文小月。

    王遗风尾随她数日,观察她数日,却迟迟不敢接近,深怕这只是梦境一场,为他一触惊醒。

    却在这一天如往常那样远远跟在文小月身后送她回家时,被那个每次会打着灯笼等在门口的小孩子发现。

    先前那孩子扑进文小月怀里时望过来一眼,他本以为那只是无意。王遗风在屋外静静的站立,欲同往日那样听那温声细语,听她和孩子们的笑,看那窗内灯火人影,直到夜阑人静,万物息声,雪湿重衣。

    但那之后门竟突然又开了,露出一点灯火,一张玲珑可爱的脸。

    一个孩子。

    那孩子就这么走到他藏身的地方,灯火蕴上孩童的眼,注视他,也观察他,然后问他,“你在这儿站了好久了,你怎么啦”

    于是某天开始,王遗风便平白无故的多了一个很特别的小朋友。

    这个小朋友自从发现了他,便总是每次无一例外的都寻到他的踪迹,悄悄的跟他打招呼。

    “嗳,今天好冷啊,你吃了么”

    “谢谢你送我阿娘回家,吃过了么”

    这孩子对于你吃没吃这种问题似乎有着别样的固执,在此之前王遗风几乎从未遇到这种打招呼的方式,他觉得有趣,又很喜欢小孩子洁净灵气的眼神,偶尔还会交谈几句。

    “小鸟说明天会下雪,要记得带伞啊。”

    “唉,今天四宝又哭了”

    “家里的家鸣商量着要搬家了,不知道它们会到哪里去。”

    孩子的语调永远甜软而天真,神情山花般烂漫。

    锦衣男子安静的听着,眉眼平和。

    珑花偶尔才能跟她这位不为人知的大朋友聊天,这种机会不多,因为大朋友不许她跟别人提起他的存在,连阿娘都不行,所以她总得悄咪咪的避开所有人,才能见到这位会突然出现又突然消失的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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