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历六年冬, 大盛长公主出家没有成功。
    众朝臣松了一口气, 可喜可贺,陛下应该不用疯了, 他们的小命保住了。
    同僚们对视一眼,各自送了个心有灵犀小眼神, 在大盛为官真不容易啊。
    盛历七年春,大盛荒帝一统诸国,改年号为丰。
    众朝臣嘴角抽搐, 据说长公主闺名带有一个丰字,陛下,你宠姐能不能再明显一些
    丰历元年夏,长公主与秦地联姻。
    众朝臣呼吸困难,快,把老头子的速效救心丸呈上来。上次长公主出嫁,陛下扫荡南疆,弄得他们人仰马翻, 好几天连床都没挨着,光顾着清点数不胜数的南疆战利品去了。
    他们深深体会到了被战争疯子支配的恐惧, 这次长公主再嫁, 陛下又想搞谁
    皇帝弟弟并不想搞谁, 他只是想将他自己能得到的最好的一切送到长姐面前。
    “陛下,元公子又来了,这回把我们的侍卫全伤了。他说只想求见长公主一面。”
    雕龙围屏之内,血衣密探立于君王之侧。
    “增派人手, 拦着。”荒帝朱砂批阅,头也不抬,“长公主出阁之前,不见外男,谁敢破这个规矩,坏了长公主的福气,孤决不轻饶。”
    血衣密探领命而去。
    亥时之际,荒帝处理完一日政务,一口茶点也没吃,随手披上黑裘,坐上御辇,驶往织宫。
    织宫供养着能工巧匠,掌管君主的冠冕、袍服、靴袜等事,现又迎入了百名手艺高超的天下绣娘,连夜赶制长公主的凤冠霞帔。
    即使君王驾临,绣娘也没有起步迎接,她们一早被吩咐过了,入了织宫,她们唯一需要在意的便是长公主的凤冠嫁衣,其余事情,皆为杂事。
    直至今日,嫁衣完成。
    五千七百八十二颗珍珠,冠上龙凤呈祥,衣上鸳鸯成双。
    荒帝粗糙的手掌拂过一针一线的细致绸底,捧起一角裙褂,灿若云霞的红色似一抹永不熄灭的绯焰,映入帝王的眼中,久久跳跃。
    “赏。”
    万般壮烈,落到唇外,只有一个字。
    赏。
    长姐出嫁,天下都该赏。
    荒帝细细查看了凤冠霞帔,让绣娘做了最后的收尾。
    三更过后,荒帝披着寒露微霜,迅速返回寝宫。
    灯烛长明,彻夜未眠。
    荒帝支着额头,昏昏沉沉睡了过去。
    都说日有所思,夜有所梦,奇怪的是,他没有梦到长公主出嫁的盛景,而是梦见了一处华贵的皇陵。
    长公主之陵。
    白色蛆虫爬满了长姐的美丽容颜。
    男人骤然惊醒,冷汗濡湿了鬓角。
    他捂着发疼的胸口,抓着朱漆案台,将奏折掀翻在地,开始剧烈呕吐。
    他之所以会呕吐,不是因为恶心的虫蛆,而是他竟然看见了长公主的尸体
    长公主躺在棺木之中,黑发皓齿,绝非正常的寿终正寝
    荒帝对梦境里的情节记忆尤深,他记得他从阑门接回长公主尸体的一幕,记得他出兵诸国责问阑门弟子的一幕,也记得自己在永寿宫饮下外甥递来毒酒的一幕。
    更记得,他长跪在长姐的尸首之前彻夜哭泣的一幕。
    一切,栩栩如生,犹如昨日。
    夜云缀星,海棠垂枝,永寿宫内余下宫人轻盈的走动之声,长公主在戌时便洗漱睡下。帐前立着两尊振翅欲飞的仙鹤,衔着碧绿通透的夜明珠,光泽盈盈,恍若仙境。
    琳琅睡得迷糊,突然听得咚的一声,唬得她反射性挺直了腰杆。
    纱帐外杵着一道鬼影。
    好像是男鬼。
    为什么这么说
    自从她要待嫁,永寿宫就被她的皇帝弟弟围得跟铁桶一般,一只苍蝇也休想飞进来。在她殿内伺候的,只有宫女,没有太监,她已经一个多月没有见着除荒帝以外的雄性了。
    她拢着锦被,心道,此鬼个头高大,看起来身板分外结实,颇有厉鬼压床的潜质。
    只是它一上来跪她,莫非是要把她抓去当鬼新娘
    琳琅用脚腕撩开了纱幔。
    男鬼依旧垂着眼睛,眼尾的血痕依稀可见。
    琳琅看清了他的眉目,迟疑道,“阿弟”
    回宫之后,她跟皇帝弟弟甚少见面,对方似乎有意识避着他,偶尔来永寿宫,是为了商量她的嫁娶事宜。皇帝弟弟很大方,直接把秦国当成了她的陪嫁封地,以一国王土赠做嫁妆,天下罕见。
    对方膝骨挪到她的塌下,冰凉的大掌抓住她的脚腕。
    然后,踩在心口。
    琳琅一愣。
    皇帝弟弟对她恭敬有余,亲热不足,至多是捧一下她的脸,似这般放浪越矩的举动,还是她第一次见。
    她怀疑这是一只冒充皇帝弟弟占她便宜的厉鬼。
    “阿姐,我做了一个梦。”
    琳琅不知威名赫赫的荒帝陛下也会露出茫然无措的模样,像极了迷路的孩童,她放软语气,“我的阿弟做了什么梦”
    “我”
    他倏忽噤声。
    梦境的长公主死于非命,惨烈而血腥,现实的长公主高兴待嫁,等着她的郎君前来与她心心相印。
    而她的郎君,出自阑门,害她死于非命的阑门。
    “嘭”
    一股大力袭来,琳琅猝不及防被折了腰,双手锁在枕上。
    “不是弟弟也不成吗”
    男人伏在上方,昏暗之中,他眉骨锋利,仿若出鞘的利刃。
    荒帝今年三十六岁,他早过了跌跌撞撞的稚龄之期,也绝非热血上头不管不顾的锋芒少年,他内心强大,极有主意,一旦下定决心,绝不会拖延半刻。
    “什么”
    “长姐,你不必瞒我。我与秦帝一样,并非真正的龙君。你的阿弟,没有熬过三岁那年的天花,生病去世。外王父为了保住母族的辉煌,从一批眉眼相似的稚龄幼儿选出了我,当做继承者。”他顿住,缓缓道,“而我长到六岁,宫内走水,烧得脑子发热了,忘却前尘往事。”
    十二岁长公主扶持九岁幼弟登基,朝臣都悬起了一口气,把国家交付给一个小娃娃,他们几乎可以预想得到大盛的灰败前景。谁知,巫马荒仿佛天生为皇族而生,大儒的治国功课一点就通,骑马狩猎也不在话下。
    十四岁,荒帝全面亲政,命人重新编纂皇家宗谱,许多陈年旧事被牵扯出来,他反而发现一桩关于自己的秘闻,巫马皇族的耳后红痣一脉相承,而他的痣,不但洗出了颜色,某一天居然直接掉了。
    荒帝捉住琳琅的手,往他耳后摸去,“这是我刺穿了皮肉,重新染出了一枚朱砂。阿姐,我是不是,你心里最是清楚的。”
    琳琅久久没有开口,面色古怪,“你该不会从小”
    荒帝知道她想要说什么,眉心折出一道痕迹,但他并不认为这是需要避讳的事,认真道,“阿姐明鉴,我此前并无心思,只想护好阿姐以及阿姐的后人。直到,阿姐和离,回到永寿宫,与我深夜对弈,与我共商国事。”
    “我爱阿姐聪慧的目光,也想阿姐把目光落到我的身上。”
    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
    荒帝并不逼迫她,目光沉稳如昔,用他一贯的理智作风给她摊开来讲道理,“阿姐,我知你并不爱秦帝,你是将他当成一件逗你开心的小玩意儿,觉得高兴了,见人可怜,赏他一个名分。然而,婚姻大事并非你想得那般简单,你嫁去秦地之后,山迢水远,我的手或许伸不了那么长。”
    “作为二嫁新妇,你要适应秦地的风土人情,要适应秦族的明敬暗讽,你要谋算,要隐忍,要顾全大局,投入精力数十年,也许才能赢得秦国百姓的认可。”
    “我是这世上唯一不愿你受半分委屈的人,从前是,今后也是。”
    唯有在他的羽翼下,在他的眼皮子底下,他才能时时刻刻确认她一根头发丝有没有受到委屈。
    皇帝弟弟说得有理有据,还进退得体,琳琅一想,有道理,轻易被他说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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