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想她果然没有等错,她潜意识里便忽略了他后面那句话,大概是这样,人都会选择性地去相信对自己有利的事情。
    方媛也没有把这件事告诉别人,这是她的个人秘密。
    室友们觉得陈卓加上的微信好友就很帅了,但是方媛觉得那个人根本没法和向彦淮比,她不能让别人知道向彦淮。
    向彦淮今天是和朋友一起出去玩的,他们这次回国是因为宋知惜的生日要到了。
    他先回国了,自己玩了几天,果然还是国内比较好,他喜欢的女生类型是那种娇柔可爱的,在国外读书就没怎么教过女朋友,他是真的不喜欢洋妞。
    这不,朋友们也相继回来了,一起约向彦淮唱k,向彦淮欣然前往,却没想到会碰见那个女生。
    其实向彦淮都快忘了自己救人这回事了,毕竟他生活中没有那么好心,那天晚上就是心情差,想找人出气,刚好碰见了抢劫事件,就英雄救美了一回。
    严格说来都算不上救美,那个女生不好看,他不是那种来者不拒的人,所以当时就利落拒绝了。
    可没想到还会在这里遇见,面对朋友们的打趣,向彦淮有点气,他眼光可没有这么差,目前也没有打算改变自己口味的想法。
    一起走了之后,向彦淮以为这件事就该这样结束了,但那个女生还真是坚持不懈,居然还在原地蹲他。
    他最讨厌这样人,说话也不客气。
    只是这个不好看的女生,脸红起来的时候,还有点滋味,特别是一双唇红润润的,又不显得艳,称得上唇红齿白四个字。
    向彦淮有个爱好,不喜欢女生涂口红,那味道真是难以形容,所以看到这一幕,心便活跃起来。
    他低下头亲了女生一口,嗯,味道果然不错,也没有涂口红,不过穿搭实在辣眼睛,他都没法多亲几秒。
    “行了,现在报答完了吧。”你也可以走了,别拦路。
    女生脸红看着他“不,不是这样的”
    向彦淮特别讨厌不知足的人,他好不容易救个人怎么还摊上这种事果然,他不适合做好事。
    向彦淮开车走了,回去之后就没把这件事放在心上。
    毕竟他的生活多姿多彩,身旁的女生也是各有姿色,他不会费心思去记住一个他不喜欢的,平平无奇的异性。
    向彦淮毕竟还在国外读书,回国玩了一周,就回去了。
    他至始至终也不知道,有个女生每周都会去市中心的步行街,在那等很久,就像守株待兔中的那个农夫。
    兔子只有一只笨兔子,遇见了一次,就没有下一次了。
    方媛再次见到向彦淮是在三年后了,那时候她从长河大学毕业,去了名瑜工作,她也找不到其他更好的工作了,在江北这座大城市,本科生满地走,不会有公司去选择一个专科生。
    但是关于向彦淮的事情,方媛却一直记住的,她也不知道是因为那个吻,还是那个人。
    这些年中,方媛改变了很多,不可否认,这其中有向彦淮的功劳,他说,他喜欢漂亮的女生。这句话应该是所有男性的心声。
    她学会了化妆,学会了穿搭,只是还是偏向于保守的风格,大概童年给人留下的痕迹是终身的,也有人问她要联系方式,夸赞她长得好看,只是方媛都知道,那些赞扬可能更多的出于礼貌。
    她在名瑜工作的这一年中,结交了一个好友,叫宋知惜。
    宋知惜长得才是真正的漂亮,就算不怎么打扮也吸引人,常常被店里面的客人要联系方式。
    不过宋知惜却一直没有谈恋爱,她一心赚钱,方媛十分佩服她,长得漂亮的女生一般来说在生活中都会有优待,她们可以凭借自己的外貌轻易获得很多东西,但宋知惜不一样。
    方媛特别喜欢宋知惜。
    所以在一天看到宋知惜和那个她三年没见的男生坐在一起时,也只觉得震惊,没有嫉妒,她甚至还想,宋知惜看上去真的和他挺配的。
    她有点不确定他是不是就是那个他,单从外貌来说并没有太大的变化,只是蓝色的头发变成了亚麻灰色。
    宋知惜介绍时,他脸上那种懒洋洋的神情和三年前如出一辙。
    方媛愣住了,她其实很少在工作中失态,那是第一次。
    应该是他了,方媛这样想着,但他看上去好像已经完全忘了她。
    过后,方媛没忍住跟宋知惜说“惜惜,你记得我原来跟你说过,我读大学的时候,遇上抢劫被一个人救过吗那个救我的人和你的朋友长得好像。”
    宋知惜说“我那个朋友原来在国外,今天才回国。”
    “那可能是我记错了。”
    所以,这就是她每周去步行街都没有再遇上他的缘故吗他出国了,多遥远的一个词语,方媛觉得自己和他的差距真的是很大。
    读大学时,她还懵懵懂懂,空有一腔被室友加满的勇气,像一只胀气球一般,就敢飘上去,工作一年后,她认清了什么叫做阶级差异,门当户对。
    “你那个朋友叫什么名字”她最后问。
    “向彦淮。”
    方媛心中尘埃落定,真的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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