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章 我会很乖的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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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房里的阳光很好,透过玻璃和暖地照射在玫瑰花上。周遭是泥土和花的气味,剪刀在耳侧发出清脆的嚓嚓的声响。我觉得身上被阳光晒得热乎乎的,有些昏昏欲睡。黑猫绕着我的脚踝蹭了一圈,然后跃上膝盖蜷缩在靠近肚子的地方。阿尔弗雷德保有他一贯的沉静与稳重,那姿态像是在对待一件贵重的明朝瓷器,我也安静着怕打扰他的专注。
“好了,凯拉小姐。”
一面镜子被递到我的面前,镜面里可以看见老管家微微上扬的嘴角和我被修剪得整齐恰好的黑褐色短发,心里感叹不愧是韦恩的万能管家虽然看起来有点过于人畜无害的可爱了,和我描述的“最好是戴面具后看不出是男是女的短发”有点不太一样。
“谢谢你,我很喜欢。”我抱起涅科站起转身,晃晃脑袋,短发清爽地擦着耳尖。
阿福收起剪刀和镜子,将折叠在肘部的衬衫袖口放下来,然后背起双手满意地欣赏了一下自己的杰作,看了一会儿之后却有些晃神的。我微微皱起眉,问他哪里不齐吗,他摇摇头。
“你看上去很不错,凯拉小姐。”他顿了顿,半垂下双眼,细纹在他的眼角溢开,“您最近看起来开心了许多。”
我开玩笑道“哥谭首富的女儿可没什么资格谈论快乐以外的事。”
阿福说“我看着布鲁斯少爷成长成人,我知道某些伤痛多么难以愈合,也知道想向他人掩藏伤疤是多么轻而易举。布鲁斯少爷精于此道,他让几乎全哥谭相信他只是个肤浅败家的公子哥。”
我渐渐收起笑容。他时常会显出这样的真诚与忧虑,他关心他的孩子永远胜过关心他自己,这也许是他总能精准发现端倪的原因。
“不用担心我,我向你保证我不会被心病拖累。我最近有在看心理医生,也有乖乖服药。一切都在好起来,真的。”他似乎还想说些什么,我看了眼手表就显出匆忙的神色,“快到五点了,迪克该在等我了。回见。”
我抱着猫一路小跑离开了花房。
康斯坦丁昨天来拜访过,真让人意外地狱神探还后续服务。他还是那样胡子拉碴像个不修边幅的无业游民,说是扎塔娜腾不开身,要他来看看我的情况。
但我认为是他自己的意愿,倒不是说康斯坦丁是什么负责任的大好人,但他的确有关心的事。比如我被他和安德琳娜吹得天花乱坠的预言能力。而在确认我现今乃至将来都没有办法使用那样的魔法后他很快就打道回府。
在多年前我过度透支能力后,魔法反噬对灵魂体造成了不可逆的重创,现今就算是预言哪怕一个碎片的能力都不复存在。
“这是好事。你不用承担那么多本应与你无关的事。”康斯坦丁离开前这么说。
我相信他这句话没有骗我。
迪克靠在车旁看着手机,见到我出来时他扬起一个明媚的笑容“嗨,玛蒂尔达。”
我有些羞赧地抿起嘴角,跟他坐进车里。涅科乖巧地转了一圈在我的膝上团成个小团子,但迪克想伸手撸毛的时候被她一爪子挠了回去。他的眉毛形成一个可怜兮兮的八字,一边发动车一边嘟囔“好凶。”
“她还认生,所以我也不想麻烦阿福时刻来照顾。”我揉了揉猫咪的脑袋,“等达米安回来她就不会黏着我了。”
迪克说“你怎么觉得她会喜欢达米安”
“所有动物都喜欢达米安,所有。”我说,“当然除了阿卡姆动物园的那些企鹅、猪啊、猫啊什么的。”
涅科是两天前被猫女送来的,比一个多月前长大了一圈,要不是腿上的伤疤我都没认出来是她,看起来在人家家里头蹭吃蹭喝得挺快乐。但可惜达米安不在,不然他得高兴好一阵子了。
昨天布鲁斯终于确认了达米安的所在并决定孤军前往,虽然迪克强烈要求他至少带上一个帮手,但他勒令这次不允许有任何人擅自离开哥谭。当然还着重点名了高危人物凯拉陶德少跟着她两个哥哥晚上出去乱跑。
迪克驾驶着车在市区里绕了一圈,我们一起去买了哥谭最好的甜甜圈和冰淇淋,然后再拐到了哥谭中学。因为没有意料到市区的拥堵,来的时候已经比杰森的放学时间晚了十几分钟了。尽管如此没有接到他的电话或是在校区外看见他在等。
“记错时间了吗”
“我去问问吧,我记得他是几班的。”
我一手环抱着涅科,一手拿着没吃完的香草冰淇淋下了车。虽然又是很久不来,这次他们以我体弱多病为由申请了在家自学,对于一个富家千金来讲这当然不算奇怪,再者我的人际关系早被夏洛特搞得乱七八糟的了。她对于如何做一个讨人厌又高高在上的女中学生非常有一套。
而这也是为什么我会惊讶在道路上有人会叫住我,还带着一股子期待与惊喜的语气。
“请问是凯拉陶德吗”
那是一个瘦瘦高高的男生,戴着一副圆框眼镜,天然卷的褐发齐齐地梳在额前,胸口挂着一台相机。他推着自行车,校服外还披着一件夹克,背着书包,看起来正要离校。在得到我的答应后他有些腼腆地笑了笑。
“我们见过面的,”他有些匆忙地翻出脖子上挂着的胸牌翻到正面,“我叫彼特,彼特威尔森,我是新闻社的成员。”
“啊,”我点点头,“完全想不出来你是谁。我们同班吗”
他嗤地笑了一下,可能是因为尴尬耳朵根有些红起来“不记得很正常,一面之缘而已,而且那之后没多久我就听说你退学了。”
“嗯,我今天来接我哥回家,他好像迷路了。不知道现在人在哪里。”
“他应该在诗社吧,也许社团活动还没结束。”彼特看了下表说,“之前新闻社还报道过,原本接近倒闭的社团因为他吸引了不少女生去参加呢。”
哇,不愧是杰。
“谢谢你,彼特。”我刚要转身,突然动作一顿,回去问道,“诗社在哪个教室呀”
三分钟后。
我以一个非常不优雅的姿势扒拉着窗户框朝里头张望,也许是在不满我的偷窥行为涅科对着我的皮靴又抓又咬。
教室内的杰森正坐在靠窗的位置,一手撑头,一手捧着一本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讲台上的女学生在对某首诗进行着讲解,讲完后她鞠了一躬。我发觉她一直在似有似无地去瞟杰森,但少年的目光却没离开过书本。等
花房里的阳光很好,透过玻璃和暖地照射在玫瑰花上。周遭是泥土和花的气味,剪刀在耳侧发出清脆的嚓嚓的声响。我觉得身上被阳光晒得热乎乎的,有些昏昏欲睡。黑猫绕着我的脚踝蹭了一圈,然后跃上膝盖蜷缩在靠近肚子的地方。阿尔弗雷德保有他一贯的沉静与稳重,那姿态像是在对待一件贵重的明朝瓷器,我也安静着怕打扰他的专注。
“好了,凯拉小姐。”
一面镜子被递到我的面前,镜面里可以看见老管家微微上扬的嘴角和我被修剪得整齐恰好的黑褐色短发,心里感叹不愧是韦恩的万能管家虽然看起来有点过于人畜无害的可爱了,和我描述的“最好是戴面具后看不出是男是女的短发”有点不太一样。
“谢谢你,我很喜欢。”我抱起涅科站起转身,晃晃脑袋,短发清爽地擦着耳尖。
阿福收起剪刀和镜子,将折叠在肘部的衬衫袖口放下来,然后背起双手满意地欣赏了一下自己的杰作,看了一会儿之后却有些晃神的。我微微皱起眉,问他哪里不齐吗,他摇摇头。
“你看上去很不错,凯拉小姐。”他顿了顿,半垂下双眼,细纹在他的眼角溢开,“您最近看起来开心了许多。”
我开玩笑道“哥谭首富的女儿可没什么资格谈论快乐以外的事。”
阿福说“我看着布鲁斯少爷成长成人,我知道某些伤痛多么难以愈合,也知道想向他人掩藏伤疤是多么轻而易举。布鲁斯少爷精于此道,他让几乎全哥谭相信他只是个肤浅败家的公子哥。”
我渐渐收起笑容。他时常会显出这样的真诚与忧虑,他关心他的孩子永远胜过关心他自己,这也许是他总能精准发现端倪的原因。
“不用担心我,我向你保证我不会被心病拖累。我最近有在看心理医生,也有乖乖服药。一切都在好起来,真的。”他似乎还想说些什么,我看了眼手表就显出匆忙的神色,“快到五点了,迪克该在等我了。回见。”
我抱着猫一路小跑离开了花房。
康斯坦丁昨天来拜访过,真让人意外地狱神探还后续服务。他还是那样胡子拉碴像个不修边幅的无业游民,说是扎塔娜腾不开身,要他来看看我的情况。
但我认为是他自己的意愿,倒不是说康斯坦丁是什么负责任的大好人,但他的确有关心的事。比如我被他和安德琳娜吹得天花乱坠的预言能力。而在确认我现今乃至将来都没有办法使用那样的魔法后他很快就打道回府。
在多年前我过度透支能力后,魔法反噬对灵魂体造成了不可逆的重创,现今就算是预言哪怕一个碎片的能力都不复存在。
“这是好事。你不用承担那么多本应与你无关的事。”康斯坦丁离开前这么说。
我相信他这句话没有骗我。
迪克靠在车旁看着手机,见到我出来时他扬起一个明媚的笑容“嗨,玛蒂尔达。”
我有些羞赧地抿起嘴角,跟他坐进车里。涅科乖巧地转了一圈在我的膝上团成个小团子,但迪克想伸手撸毛的时候被她一爪子挠了回去。他的眉毛形成一个可怜兮兮的八字,一边发动车一边嘟囔“好凶。”
“她还认生,所以我也不想麻烦阿福时刻来照顾。”我揉了揉猫咪的脑袋,“等达米安回来她就不会黏着我了。”
迪克说“你怎么觉得她会喜欢达米安”
“所有动物都喜欢达米安,所有。”我说,“当然除了阿卡姆动物园的那些企鹅、猪啊、猫啊什么的。”
涅科是两天前被猫女送来的,比一个多月前长大了一圈,要不是腿上的伤疤我都没认出来是她,看起来在人家家里头蹭吃蹭喝得挺快乐。但可惜达米安不在,不然他得高兴好一阵子了。
昨天布鲁斯终于确认了达米安的所在并决定孤军前往,虽然迪克强烈要求他至少带上一个帮手,但他勒令这次不允许有任何人擅自离开哥谭。当然还着重点名了高危人物凯拉陶德少跟着她两个哥哥晚上出去乱跑。
迪克驾驶着车在市区里绕了一圈,我们一起去买了哥谭最好的甜甜圈和冰淇淋,然后再拐到了哥谭中学。因为没有意料到市区的拥堵,来的时候已经比杰森的放学时间晚了十几分钟了。尽管如此没有接到他的电话或是在校区外看见他在等。
“记错时间了吗”
“我去问问吧,我记得他是几班的。”
我一手环抱着涅科,一手拿着没吃完的香草冰淇淋下了车。虽然又是很久不来,这次他们以我体弱多病为由申请了在家自学,对于一个富家千金来讲这当然不算奇怪,再者我的人际关系早被夏洛特搞得乱七八糟的了。她对于如何做一个讨人厌又高高在上的女中学生非常有一套。
而这也是为什么我会惊讶在道路上有人会叫住我,还带着一股子期待与惊喜的语气。
“请问是凯拉陶德吗”
那是一个瘦瘦高高的男生,戴着一副圆框眼镜,天然卷的褐发齐齐地梳在额前,胸口挂着一台相机。他推着自行车,校服外还披着一件夹克,背着书包,看起来正要离校。在得到我的答应后他有些腼腆地笑了笑。
“我们见过面的,”他有些匆忙地翻出脖子上挂着的胸牌翻到正面,“我叫彼特,彼特威尔森,我是新闻社的成员。”
“啊,”我点点头,“完全想不出来你是谁。我们同班吗”
他嗤地笑了一下,可能是因为尴尬耳朵根有些红起来“不记得很正常,一面之缘而已,而且那之后没多久我就听说你退学了。”
“嗯,我今天来接我哥回家,他好像迷路了。不知道现在人在哪里。”
“他应该在诗社吧,也许社团活动还没结束。”彼特看了下表说,“之前新闻社还报道过,原本接近倒闭的社团因为他吸引了不少女生去参加呢。”
哇,不愧是杰。
“谢谢你,彼特。”我刚要转身,突然动作一顿,回去问道,“诗社在哪个教室呀”
三分钟后。
我以一个非常不优雅的姿势扒拉着窗户框朝里头张望,也许是在不满我的偷窥行为涅科对着我的皮靴又抓又咬。
教室内的杰森正坐在靠窗的位置,一手撑头,一手捧着一本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讲台上的女学生在对某首诗进行着讲解,讲完后她鞠了一躬。我发觉她一直在似有似无地去瞟杰森,但少年的目光却没离开过书本。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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