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他们的地方。”

    “那山顶吧。”

    沿途还能听到很远的地方传来敲敲打打的声音,鞭炮一路不绝。风灌到脖子里,非常舒服,但我不敢分神。直到上头良仔大声地说“到了”,接过他伸来的手,借力蹬上去时,我才大大地喘了口气。

    风景真好。房屋村庄田野都变小了,红红绿绿,宛如画卷,不知是谁的神作。然后,我望见远处的山脚有一抹异色,即使隔得再远,我也知道那是栋建筑物。

    良仔说,那是村里最大的房子,即使不是最老,也有上百年了。

    “那个王意堂家的祖宅”我一直都知道,这个地方近代以来最显赫的家族。翻开民国以来的地方志,一定会提到他家。

    “姐姐你也知道他家的墓园就在我们后面。”

    “啊”我没有由来地吃了一惊,才慢慢地转过身。古式的牌坊,乌木的匾额,上面书写着两个金边大字“故园”。

    我定了定神。良仔带我走到另一侧,指着山腰处,说“我爸爸他们就在那里。”

    中间隔了个山坡,但外公外婆的新墓地在半山处一个非常醒眼的位置。我看不清人,但颜色分明,直刺刺地映入我的眼睛里。隐隐约约,那边是人声鼎沸,我想,外公外婆一定会心安的,子孙后代都有出息,平平安安。

    我对着他们的方向,跪了下去,默默合十祈愿,头着地拜了四拜。妈妈说过,对过世的人都要拜足四拜。良仔学我样,也跟着拜。

    我本想就这么下去了,可是良仔说“好不容易爬上来的,我带你去逛逛故园。”

    那墓园四周都被围上了黑色的铁栏杆,间杂着灰白的纹路清晰的大理石柱。

    “西侧有个栏杆松动了,我们从那钻进去,保准不会惊动守墓人。”

    我也才十五岁,玩心正盛,虽然墓园没什么意思,但他说得对,反正无事。

    过了栏杆,还有花丛,我们一前一后从石阶上跳下去,在墓园里四处游荡。如果忽略掉那一排排的汉白玉墓碑,整座墓园更像是个小型的植物园。我记得一排排的柠檬桉朝蔚蓝的天空伸展,有个朋友说柠檬桉像人类的裸体。还有菩提和阴香。花台上种着紫罗兰、山茶和玫瑰。别的我再也叫不出名字了。

    但是,我很肯定,我闻到了茉莉的香气。有一处摆了几盆茉莉盆栽,我好奇地走过去,看得出是被精心栽培的,白色的花朵缀满枝头。

    “守墓人原来还兼任园丁”

    “才不是呢。守墓的其中一个是住我们家后面的祥叔,他说,这家人另外花钱雇人来看护这些花草。”

    “真有钱。”我不禁感慨。转身的时候,眼睛随意地扫了一遍,突然视线却定格在一幅黑白的肖像上再也移不开了。

    我的心怦怦直跳,双脚一步一步靠近。

    那个墓碑上镶嵌着一张温和美好的脸,年轻而俊秀。有一些年代了,眼睛黑白分明,饱含笑意,细细地看,下眼角还有一颗很小的痣。是谁的说呢有泪痣的人是妩媚的。嘴唇薄薄的,弯成好看的弧度,让人忍不住想亲一下。

    真漂亮的男孩子,比我稍微大一点点。

    墓碑上写了他的名字,还有他的生卒年月“1968年6月28日至1986年10月16日”。

    “才十八岁呢,少年早逝,真可惜咦,他的忌日偏偏和我生日同一天”我目不转睛,喃喃自语,念了几遍他的名字,“王衍之,王衍之,王衍之”

    良仔走过来,手伸到我眼前晃了晃“姐姐,回神呀。”

    我许诺待会下山给他买牛肉干,让他到边上去自己玩,我一直呆呆地看着那相片里的美少年。

    我从来都没有见过长得比肖像里的人更秀美的男生,是那种站在校园里,回首顾盼之间,定让女生魂牵梦萦,小鹿乱撞的类型。再仔细看,隐隐约约是在哪里见过,像是旧时代里的那种昏黄记忆。我以为这是小女生羞涩不为人所知的春梦。

    这个人的美丽,就像蝴蝶扑扇的翅膀,精致易碎。这么年轻就被定格在黑白照里,心里不由得有些莫名的伤感和惆怅。

    我偷偷地想,这么好看,放在聊斋故事里,一定有人肯为他前仆后继地谈一场人鬼恋,哪怕会被拉入黄泉也难以拒绝吧。

    凉风吹过,我突然清醒了。真糟糕,近日闲书看太多了,脑袋都跟着发神经。我怎么能对一个过世多年的亡者如此不敬,不怕人家半夜里找上门来我深深地吐纳了一会,好不容易才从情思激荡的心绪中挣脱出来,虔诚地在墓碑前鞠躬致歉。

    抬头的刹那,我又神差鬼使地看了一眼那相片,里面的男孩子眼眸里笑意似乎更深了。我揉了揉眼睛,他嘴唇动了动,仿佛在说话。

    “啊”我吓得大叫起来。另外一边,良仔也冲过来拉着我跑,边跑边说“姐姐,守墓的来了,快跑糟糕,忘了树上有安监控摄像头的。”

    我慌不择路地跑,好几次磕磕碰碰,差点摔倒。

    “这里这里”良仔指着我们进来的那处松垮的栏杆。

    我头也不回地往外冲,没留神,头一下子撞到上面去,刘海散落下来,挡住了我的视线。但我什么也顾不得了,只记得攥紧了良仔,两人一路狂奔,从另一条路跑掉。

    我真是怕得要命,心里不断唾骂自己色迷心窍。可镇定下来后,又觉得是自己眼花了。

    村口的小卖部里,良仔一面大嚼着牛肉干一面和我说他是如何发现守墓人过来的。我完全没听下去,大口大口地灌着冰汽水,用力地摇头,想把之前的蠢事都给忘掉。“反正绝对是我眼花的错觉。”我暗暗对自己这么说。

    我那时才十五岁,精神充沛,少不更事,注意力容易被各种新鲜事物转移。所以,也很容易忘记一些事情。比如,我答应给阿媛的发夹丢失了;比如,我和阿媛拉钩时立下的那个誓约;又比如,我对那个“人”曾经不该有的小小绮念。

    最后,一一地灵验了。

    它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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