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厌恶的眼神就会让我把要说出来的话吞到肚子里,不想做的事也只能以点头和微笑接受。我经常默默地蜷缩在属于自己的角落里,把存在感降到最低,只求他们不要讨厌我,不要撵我走。

    事实证明,这些都没用。

    我一直在被厌弃。被冷落。因为成绩好,还被居住在一起的同龄孩子欺负。

    他们把我的暑假作业撕成碎条,我只能用胶带把碎纸条一张张拼好;他们把我的文具扔出窗外,我冒着雨一点点捡回来,分不清流淌在脸上的是雨水还是泪水。油笔被水浸湿了,漏了油,弄脏了我的床单,我因此挨了一顿骂,但这些我都不在意,只是希望他们能接受我。

    然而,无论我怎么想讨好,都于事无补。

    我的最终归宿,只有福利院。

    在这里,我的安静和听话,让阿姨们很喜欢。我很好管,从不惹麻烦,拿着一本书、一本习题集就能满足地度过一整天。

    阿姨们都觉得不可思议,我却很惬意,至少我不用再偷偷摸摸蹲在洗手间里,拿着手电筒写作业,生怕出一点动静影响别人睡觉。

    我还喜欢画画,画的也很不错,但也仅此而已,没人会请老师来教我。我凭自己努力考上重点初中,院里肯积极为我申请补助我已经很感激了。

    所以我不想离开这里。

    至少这里有稍稍喜欢我的人,我久违地感受到了被喜欢的滋味,我想留住这种感觉,它成了我青春期的支柱。

    只要有人对我好,我一定会报答他,就算别人都挤兑他,我也会看在那一点好上,不背叛他。

    所以,在十六七八岁那些年,我很吸引“怪人”。

    最终,在二十岁那年,我考上了大学。

    我比同年级的学生大两岁,是因为我因经济问题中途停学过,不过我长着一张娃娃脸,大学毕业去面试的时候都有人以为我是来应聘暑期实习生的。

    那是我们省份最好的大学,国内排名一直前二十,对于我来说也算很不错了。报志愿的时候没人帮我参考,我便凭着自己的喜好选了数学。

    我喜欢学数学,特别喜欢,有的时候能一头扎进题海里连饭都不吃。数学和物理一直是我的强项,在省里的竞赛中也获过不少奖。不过上了大学才知道,数学专业就业不太好,很多人都转行干了会计、统计,但我依旧努力学习着专业知识,大部分时间都泡在了图书馆。

    直到在大二那年,我遇到了他。

    他也是个怪人。

    他和我同在数学学院,但不是一个班的。长得普普通通,性格十分木讷,穿得土里土气,很没存在感。但在大二下学期开学,突然像变了个人似的。

    有同学说他被外星人绑架,做了换脑试验。我认为这个不是没有可能,因为他的变化实在太大了。

    经常两眼发直、头发乱糟糟、衣服上都是汗渍的土气男,摇身一变,成了一个眼神澄澈、头发修剪整洁、衣服干净透着香气的开朗型男。

    而且凭空多了好几项技能。弹吉他、格斗、武术、台球,居然连射击都不在话下。

    偶尔还会喝酒。当然不是同龄男生成罐往寝室藏的青岛啤酒,他喝的很有档次,很有成熟感。

    威士忌。

    据说,他的寝室同学都被他拔高了格调,开始像模像样的喝起了洋酒。

    而他最喜欢的基酒,是苏格兰威士忌。

    他开始活跃在校园里,在各种晚会上弹吉他,引来无数女生的仰慕。其实一个人的气场和气质对外貌有很大的加成,我被一半人说是美女,却被另一半认为不起眼,我的室友兼闺蜜分析后得出了一个结论

    我太没有气质了。

    没有美女那种昂头挺胸的自信气场,所以看上去就像个村花似的。

    我被她的形容逗乐了。不过我也不想当什么美女,只要能好好完成学业,找一份能养活自己的工作就足够了。

    我没有什么奢求,只有生存的基本要求。

    可我没想到,我会和他产生交集。

    这事说来也很漫长,但我们的交汇点一直延续着,延续到我们毕业、工作,甚至延续到我中枪的那一刻。

    我意识模糊地看见他撂倒开枪人,缴获了他的枪,熟练得就像个刑警。

    定格在我视网膜上的最后一个画面,就是他凑近来的惊慌的脸。

    然后,我死了。

    关于上一章

    女主并没有答应吉恩啊。

    吉恩也没有强行要求,只是看女主犹犹豫豫,再加上生气,才说了狠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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