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复仇记之谁才是猎人(二) (2/2)
志的关系,只要是有心人去查,便能知道,除了齐明玉刻意隐瞒的学校老师与同学。
秦延之直觉养老服务机构有很大的问题,但对方这几年一直没有露出什么破绽,甚至他派去的人因为时间短的缘故也只是获得了一些边缘信息,所以他准备从齐咏志的儿子身上入手。
“秦延之,在那做什么呢,赶紧拿球过来呀。”球场上的队友见他站在路边发呆,大声喊道。
“来了来了”秦延之回过神,恢复到那个开朗的模样,抱着球归队。
“又不是见到美女了,怎么这么一副失了魂的样子”室友唐兴言接过他手里的球,调侃道。
“我就是觉得刚刚的学长好眼熟。”秦延之眼眸一闪,装作疑惑的样子。
“齐明玉学长呀,当时礼堂新生演讲的时候,他就坐在于教授的旁边,我当时还给指给你看了。”唐兴言笑道。
“哦,记起来了。”秦延之恍然大悟。
旁边正在休息的一个大三学长也来了聊天的兴致,插话道“他是历史系的大四生,单只靠才华就得到了系草之称,年年奖学金第一,弄得大家都没脾气了。而且他大二那年参加瓷器修复比赛,获得第一名的作品,经他的手修复后宛若新生,肉眼愣是看不出丝毫痕迹,最后被他们系里的同学戏称修复届的神之手。”
“神之手”秦延之轻声道,刚刚见到的那双修长的手,真的有这么大的神奇魔力
又有人插话进来“虽然学长的性格不太好相处,但有传言说他长得其实挺好看的,有人就见过他取下眼镜,撩开刘海后的样子。”
“真的吗”有女生听到这话,连忙凑过来,兴奋地问道,“是谁看到了”
“咳咳,说了是传言,我怎么知道是谁。”
“我也觉得学长应该挺帅的,你看他皮肤那么好,如果换个发型,再取下眼镜,肯定好看。”
“对对,就是不太爱说话,喜欢独来独往。”
聊的人越多,话题便越聊越宽,直到第一节课的上课铃声响起,一些人离开,这个话题才停止,而秦延之在这段聊天里,差不多从各方面了解到了齐明玉。
喜欢一个人独处,从大一入校开始便在学校外租了房。
平常不是在教学楼就是在图书馆,偶尔能在于教授的实验室看到他。
校门口有时会豪车来接他,据说是个有钱的亲戚让他去家里吃饭。
有钱的亲戚吗十有八、九是齐咏志。秦延之在心里思考怎么接近齐明玉的方法,与对方成为好友,然后才能有机会接近齐咏志
在秦延之计划着怎么刷齐明玉好感的时候,对方已经坐在教室里认真听课。
齐明玉今天只有上午有两节课,上过课后去实验室签到打卡,这段时间,他一直跟在于教授身边学习文物修复,是准备毕业后往文物修复师方向发展。
打过卡后,便准备去图书馆。
昨天于教授布置的课题,明天就要交作业了。而毕业论文的题目也需要从现在开始考虑,确定好题目后,就需要准备各方面的资料。所以,看似大四少了很多课程,但其实并不比大一学生清闲。
他恐怕要有很长一段时间待在图书馆里了。
在图书馆查资料到中午,午餐是在学校食堂吃的。吃过后稍微散散步,他便又回到了图书馆,投入到学习中。系里的很多同学都觉得齐明玉是个天才,所以成绩才那么好,但其实只有看过他学习的人才明白,这种疯狂学习的劲头才真正是他优秀的源头。
在图书馆待了一下午,如果不是司机李叔打来了电话,估计他还打算晚上也泡在这里。
“少爷,先生让我接你回去一起吃晚餐。”
齐明玉紧了紧手中的手机,半响才抿嘴道“知道了。”
他大概知道那个人叫他回去吃饭的原因,每当用得上他的时候,那个人才会稍微表现一下父子之情,比如一起吃个晚餐。
这么多年相处下来,他对齐咏志的感情很复杂,一方面害怕与这个人相处,一方面又感谢这个人的收养。
而自从搬出来后,他便不怎么想回去,即便那里还留有他的房间。
来到这里后,一切的变化太大了。虽然他们在齐家村的时候,住的房子也是村里数一数二的。但这与两层楼别墅不同,后者已经是跨过了好几个等级的生活水平了。
这一切总给齐明玉一种海市蜃楼般的虚幻感,好像随时都会坍塌了一般,所以他宁愿搬出去自己租房子住。
因为只有在那小小的两室一厅的房子里,才能给予他安全感。
秦延之直觉养老服务机构有很大的问题,但对方这几年一直没有露出什么破绽,甚至他派去的人因为时间短的缘故也只是获得了一些边缘信息,所以他准备从齐咏志的儿子身上入手。
“秦延之,在那做什么呢,赶紧拿球过来呀。”球场上的队友见他站在路边发呆,大声喊道。
“来了来了”秦延之回过神,恢复到那个开朗的模样,抱着球归队。
“又不是见到美女了,怎么这么一副失了魂的样子”室友唐兴言接过他手里的球,调侃道。
“我就是觉得刚刚的学长好眼熟。”秦延之眼眸一闪,装作疑惑的样子。
“齐明玉学长呀,当时礼堂新生演讲的时候,他就坐在于教授的旁边,我当时还给指给你看了。”唐兴言笑道。
“哦,记起来了。”秦延之恍然大悟。
旁边正在休息的一个大三学长也来了聊天的兴致,插话道“他是历史系的大四生,单只靠才华就得到了系草之称,年年奖学金第一,弄得大家都没脾气了。而且他大二那年参加瓷器修复比赛,获得第一名的作品,经他的手修复后宛若新生,肉眼愣是看不出丝毫痕迹,最后被他们系里的同学戏称修复届的神之手。”
“神之手”秦延之轻声道,刚刚见到的那双修长的手,真的有这么大的神奇魔力
又有人插话进来“虽然学长的性格不太好相处,但有传言说他长得其实挺好看的,有人就见过他取下眼镜,撩开刘海后的样子。”
“真的吗”有女生听到这话,连忙凑过来,兴奋地问道,“是谁看到了”
“咳咳,说了是传言,我怎么知道是谁。”
“我也觉得学长应该挺帅的,你看他皮肤那么好,如果换个发型,再取下眼镜,肯定好看。”
“对对,就是不太爱说话,喜欢独来独往。”
聊的人越多,话题便越聊越宽,直到第一节课的上课铃声响起,一些人离开,这个话题才停止,而秦延之在这段聊天里,差不多从各方面了解到了齐明玉。
喜欢一个人独处,从大一入校开始便在学校外租了房。
平常不是在教学楼就是在图书馆,偶尔能在于教授的实验室看到他。
校门口有时会豪车来接他,据说是个有钱的亲戚让他去家里吃饭。
有钱的亲戚吗十有八、九是齐咏志。秦延之在心里思考怎么接近齐明玉的方法,与对方成为好友,然后才能有机会接近齐咏志
在秦延之计划着怎么刷齐明玉好感的时候,对方已经坐在教室里认真听课。
齐明玉今天只有上午有两节课,上过课后去实验室签到打卡,这段时间,他一直跟在于教授身边学习文物修复,是准备毕业后往文物修复师方向发展。
打过卡后,便准备去图书馆。
昨天于教授布置的课题,明天就要交作业了。而毕业论文的题目也需要从现在开始考虑,确定好题目后,就需要准备各方面的资料。所以,看似大四少了很多课程,但其实并不比大一学生清闲。
他恐怕要有很长一段时间待在图书馆里了。
在图书馆查资料到中午,午餐是在学校食堂吃的。吃过后稍微散散步,他便又回到了图书馆,投入到学习中。系里的很多同学都觉得齐明玉是个天才,所以成绩才那么好,但其实只有看过他学习的人才明白,这种疯狂学习的劲头才真正是他优秀的源头。
在图书馆待了一下午,如果不是司机李叔打来了电话,估计他还打算晚上也泡在这里。
“少爷,先生让我接你回去一起吃晚餐。”
齐明玉紧了紧手中的手机,半响才抿嘴道“知道了。”
他大概知道那个人叫他回去吃饭的原因,每当用得上他的时候,那个人才会稍微表现一下父子之情,比如一起吃个晚餐。
这么多年相处下来,他对齐咏志的感情很复杂,一方面害怕与这个人相处,一方面又感谢这个人的收养。
而自从搬出来后,他便不怎么想回去,即便那里还留有他的房间。
来到这里后,一切的变化太大了。虽然他们在齐家村的时候,住的房子也是村里数一数二的。但这与两层楼别墅不同,后者已经是跨过了好几个等级的生活水平了。
这一切总给齐明玉一种海市蜃楼般的虚幻感,好像随时都会坍塌了一般,所以他宁愿搬出去自己租房子住。
因为只有在那小小的两室一厅的房子里,才能给予他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