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给我来张纸。”夜归也不客气,随手拿了一支就要试,他之前也曾随手买过一些钢笔放在手边备用,但钢笔麻烦的一个就是经常明明里面有墨水但就是写不出来,稍微不小心摔到地上笔头就容易坏,哪怕摔得时候戴了笔帽。
    不过谁让有不少人就是喜欢用钢笔呢,看起来就有格调。
    夜归试着在纸上写了几个字,笔尖顺滑没有刮刮的感觉,墨水也有好好写出来,字迹行云流水,落笔如云烟。
    “还不错。”夜归试过后满意地放下笔,选了一支简约大方的让店员拿个盒子包起来,最好再用彩带打个蝴蝶结。
    店员估计是经常做这样的活儿,手脚麻利地将钢笔包好,又从柜台下抽出几根不同颜色的彩带让夜归挑选。
    夜归哪知道叶鸡头先生喜欢什么颜色,他默默看向鬼灯。
    鬼灯也不清楚,不过就彩带颜色的事儿,估计叶鸡头先生也不会在意,有人记得给他带礼物,他就很高兴了,便随手点了一根,说“黑色的,跟记录科相配。”
    夜归怀疑地看了他一眼,最终败于鬼灯看起来分外淡定的眼神之下,选择了相信他,转头告诉店员“就用黑色的。”
    “好,请稍等。”说着,店员单独抽出黑色的彩带,手下繁复精致的彩花随着动作渐渐成型,一看就很有手艺。
    夜归在一旁越看越好奇,忍不住问道“在这里开店不会亏本吗”毕竟店里很多的文具一看就不便宜,光是进货就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如果没有合适的客源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回本。
    店员笑了笑“这个我也不清楚,老板选的地址,不过他看起来应该是个富二代,在这儿开店只是可能为了满足自己的个人爱好吧。”
    像是开酒吧、开ktv只有你想不到没有富二代们做不到的,开文具店除了文艺了点儿,本质还是他们心血来潮,根本不担心能不能盈利创收。
    “好吧。”夜归想了想,这样至少可以肯定这里应该是正品了,也挺好。
    买好了礼物,夜归拎着纸袋在店门口左右看了看,有点儿不知道接下来要往哪里去,不由胳膊肘碰了碰鬼灯“鬼灯大人你有想去的地方吗当然动物园除外。”
    只是等了半天,对方都没有回话,夜归疑惑地偏头去看,一向表情严肃的男人正微微抿着唇一脸不愉。
    眼珠子转了转,夜归一瞬间想明白对方在为什么不高兴,他试探着扯了扯鬼灯的衣袖“你在不高兴吗”
    鬼灯语气硬邦邦的“并没有,只是觉得不合理。”
    这不还是有点生气嘛,夜归偷偷撇撇嘴。
    一转头又是笑容满面,讨好道“不就是付钱的时候没让你付嘛,我答应送的礼物当然是由我付。”
    鬼灯皱起眉看着他认真道“将任务扔给叶鸡头先生跑出来休假是我们两个的事,礼物钱至少也要对半分。”
    夜归“”
    虽然认真起来的鬼灯看起来很难搞定的样子,但夜归一点儿也不怕,他摊了摊手“可是我已经付过啦,而且我也不缺钱,去了地狱后在现世存的钱都用不了了,好浪费。嗯这样吧”
    夜归竖起食指,跟他打商量般,眉眼弯弯“在地狱的时候你请我吃几顿饭好了,不用多好,就阎魔大王经常去的那个居酒屋,热闹,味道也不错。”
    这样总该接受了吧。
    鬼灯松开眉宇,似乎是接受了这个交换条件,恢复了平常的面无表情“啊,这样也不错。”
    说完,转身往前走去。
    夜归无奈极了,随后突然想起来什么,鬼灯大人是这么怕欠人的性格吗
    不是一向很强硬,说一不二,还毫无悔意地偷吃阎魔大王的甜甜圈。
    正想着,阴沉的天色下,小雨忽然有渐渐扩大的趋势,豆大的雨滴砸在脸上生疼。
    夜归抹了把脸,连忙撑开手上的折叠伞跑上前“鬼灯大人雨开始下大了,你快把伞打开。”
    夜归的伞是黑色的,鬼灯拿着的却是正红色的。
    拿出来的一瞬间,夜归微妙地顿了顿,这颜色
    “要不你跟我换换。”夜归举着自己的伞提议道“买的时候就随手拿了两把,也没抽出来看看。”
    所以万万没想到这竟然是把颜色如此骚包的伞,虽然其实是把很好看的伞,但未免太不适合了。
    于是,夜归强硬地把两人的伞交换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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