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在一起 (1/2)
林菀和陆正霆两人骑马去了供销社的屠宰组。
屠宰组原本其实并不负责杀猪,而是为了完成上面供销社生猪统购统销任务的地方。
乡下各大队都领了养猪任务, 每年要向供销社出售生猪不低于本大队户数的一半, 而超过三分之二则有其他优惠, 比如返销粮额度、化肥农药额度、生猪肉等。
各大队的猪都不是同期养殖的,而且生长速度有所差异,所以出栏时间也不同,一般够了标准斤数就可以卖给供销社。
供销社收购了生猪以后,就会往县级供销社运送,由县供销社再往部队、地区等供销社交任务。
但是收购的猪总会有点意外状况,死了或者断腿之类的,不适合运输就由屠宰组就地解决。原本规定处理好的猪肉都要运到县国营肉厂的, 只是当地公社离县城远,加上丘陵地带交通不那么方便,夏天猪肉在路上会坏掉, 所以就改为当地屠宰卖掉。
只可惜根本轮不到乡下社员来买,公社革委会、食堂、粮管所、以及附近大队的革委会,就这些还不够分的。
今天陆正霆之所以带她来,因为县里干部来开会, 革委会食堂肯定要有肉,屠宰组就得杀猪。
他算得准, 屠宰组上午刚杀了两头猪,这会儿把最好的肉和肋排送到革委会食堂去, 其他的收拾干净按照规矩各家一份, 剩下的其他职工们用内部肉票买。
陆正霆把马拴在院子一侧的拴马桩上, 领着林菀去买肉的地方。
林菀好奇地看他,指了指周围又戳戳他的胸口,“你来过”
陆正霆摇头,“来之前我有问过。”
他之前耳聋腿残的,要办事就得请陆正衡帮忙,不曾自己出过门。后来戴上腿套,来公社也都是工作,这算是第一次走着陪媳妇儿出门,当然不能两眼一抹黑,跟二傻子一样晕头转向,多给媳妇儿丢人呢。
他拿了三斤肉票递过去,却扭头问林菀“媳妇儿,我们要什么肉”
林菀很认真地看了看,问现在能买什么肉。她看肉案上就摆着几块碎骨头,也没有肉啊。
一个青年瞅了瞅他俩,“大肥肉没了,五花肉还有点,另外就是瘦肉。”
林菀也不想要大肥肉,她要了一斤五花,一斤瘦的,问问另外一斤能不能换成骨头下水之类的,比如一斤买个三斤
青年粗短的手指头在挂钩上扒拉了一下,“筒骨没人要,两斤顶一斤,要不”
筒骨熬汤倒是不错,可两斤纯骨头顶一斤肉,这可不划算。
林菀就问问有没有别的。
青年猛摇头,瞅瞅林菀瞅瞅陆正霆,不肯再松口。他瞅着陆正霆,那眼神分明带着羡慕嫉妒,你媳妇儿那么俊,你还想占我便宜多买肉,没门我买回去自己吃多好
一边瞅,他还下意识地挺了挺胸脯,把自己粗大的膀子抖了抖,像只雄兽一样展示自己粗壮的四肢,似乎在说虽然我没有你高没有俊,可我比你粗壮比你有肉
陆正霆微微挑眉,不懂他在干什么。
这时候后面一人扛着一麻袋东西过来,跟陆正霆说让一让。
陆正霆看不见后面,听不见声音,自然没动。
卖肉青年用粗短的手挥舞一下,对陆正霆粗鲁地喊道“叫你让一让不聋吧,让开”
林菀也不挑肉了,挽着陆正霆的手往边上靠了靠,对青年吼回去,“你喊什么喊。”
青年看她那么凶,气又短了,嘟囔道“你长得俊你凶。让他让一让,站那里不动,聋啊”
后来的男人把麻袋丢在里面,扭头看到了陆正霆,惊讶地叫了一声。
陆正霆疑惑地看他。
男人大声道“我是曾凯啊,我们在县革委会复员大会上见过的。”
陆正霆看了一眼他的脸,盯着他的手看了一瞬,这男人右臂只有大臂,袖子下面空荡荡的。
男人掏摸半天也没找到一张纸,让青年赶紧去拿铅笔本子来,林菀见状就从书包里掏出纸笔给他。
男人接过去,唰唰写了一行字给陆正霆看。
陆正霆看到名字,表示想起来了。这男人叫曾凯,是一名复员军人,右臂是被失控的机器打掉的。转业那年他们在县革委会碰过面,不过那时候自己腿不好,又听不见,对什么都没兴趣。
曾凯因为胳膊残疾,而陆正霆双腿残疾,且陆正霆长得特别好看,气势又冷冷的,让人记忆深刻,所以就主动跟陆正霆打招呼,问问是哪个大队复员以后做什么工作。
陆正霆虽然不想和他交谈,却也记住了他的名字。
“陆兄弟,你的腿好啦”曾凯惊讶地看着他的腿。
陆正霆点点头,“没全好,正在复健。”
曾凯“复健”
陆正霆看向林菀给曾凯介绍,“这是我媳妇儿林菀,五柳大队的大夫。”
曾凯立刻跟林菀打招呼,“林大夫,你给治好的”
林菀摇头,“是他的腿自己在恢复,我帮忙针灸推拿而已。”
曾凯的眼中流露出羡慕之情,随即看看自己空荡荡的右臂,顿时又觉得沮丧。
陆正霆看向林菀,眼神询问她。
林菀立刻明白他的意思,他在询问能不能把王维轩介绍给曾凯,让曾凯也去做个胳膊什么的。做当然可以,但是绝对不会有陆正霆这样的效果啊,顶多就是做一个假手。当然在日常中还是很有用处的,至于图样,她可以帮忙设计。
曾凯对旁边傻呆呆的青年道“桩子,不是还有一些下水,拿出来。”
青年麻溜地把盆一起端出来,让他自己挑。
曾凯对林菀笑道“林大夫,想要哪里随便挑。”
林菀自然不会占太多便宜,她挑了一大块猪肝,猪肝含有丰富的微量元素,正好给大家补补身体。
曾凯看他们有三斤肉票,除了林菀挑的,又给她装了两根筒骨,足足有一小篮子。
“在一个公社,这是第一次碰上,也是缘分。”曾凯又拖出一个细条菜篮子装上一篮子土豆递给陆正霆,“公社自己种的。”
林菀付钱,他只要了肉钱,土豆和骨头不肯要。
林菀就领了人情,“曾大哥,这两天你要是有空来我们医务室,我帮你看看。到时候帮你设计一个假臂,戴上对生活还是大有帮助的。”
一个手做事情很不方便,如果有义肢帮忙,会方便很多的。
曾凯很感兴趣,表示这两天就去。
桩子看着林菀,“你、你是林大夫啊。”
林菀笑道“是啊,我不像大夫”
“像,真像”桩子呵呵笑起来,不少人都去五柳大队看过病,也有不少人从五柳大队拿过祛风湿药、止痒药。桩子就托人给他娘买过,还给他姐姐买过荨麻疹药,这会儿有些不好意思,自己刚才忒小气居然不舍的多卖林大夫点肉。真是混蛋,肉又不是自己的,替公家卖的,卖给谁不是卖
他现在不好说什么了,就嘿嘿傻笑。
林菀尴尬而又不失礼貌的笑了笑,跟曾凯告辞,赶紧拉着陆正霆走了,那卖肉的看着有点傻啊。
看着林菀拉着陆正霆迫不及待地走了,桩子还痴痴地望着,对曾凯道“师父,要是过去,这林大夫就是个活菩萨,我得给她磕头。”
曾凯斜了他一眼,“快闭上你的嘴,别胡说八道得罪人。”
桩子挠挠头,“我说得不对嘛我有个表大姨就是请她给割的眼睛,本来都瞎了,这会儿看东西清亮亮的,起码还得再活十年,你说厉害不厉害”
曾凯“这么厉害”
“那是了”
曾凯突然生出几分信心来,那林大夫建议的义肢,是不是也可以试试
两人到家,陆正霆先去仓库抱棵结结实实的大白菜回来,剥开洗干净剁馅儿。
林菀正和面的时候,小明光和陆明良俩放学回来,一进门先跟他们打招呼。
他俩一人脖子上挂着个奇怪的圈圈,下面还插着块玉米芯。林菀好奇道“这是什么装备”
小明光抿着嘴唇笑而不语。
陆明良“三婶,你猜。”
林菀“大项链”
小哥俩笑着摇头,陆明良“提示,大夫用的。”
小明光“呀,这不是告诉娘了嘛。”
林菀“听诊器哎呀,这么先进的器械,快给我看看。”她俯身探过去,陆明良就把他那个挂在林菀头上,又把玉米芯贴在小明光的胸口,“听到了吗”
林菀一本正经地点头,“咚咚咚,结实有力,很健康”
小明光咯咯地笑,“我还有打针的。”他伸手从小哥哥的书包里掏出一只大大的注射器来,依然是玉米芯的,上面还插了一根棍子,可以推进去抽出来,像模像样的。
林菀点点头,“小大夫医术不错啊,现在咱们来包饺子好不好”
两人立刻欢呼起来。
林菀让他们去门外拿草进来点火,她要把那块猪肝煮一下。猪肝煮到断生出锅,用自家制的香菜酱或者韭菜酱蘸着吃就很香。陆明良虽然小,但是干活儿也有模有样的,平时也没少帮着挂儿干。这会儿踩着板凳就能刷锅,然后添水烧火,一气呵成。
旁边陆正霆剁馅儿的声音均匀有力,不疾不徐。
小明光跟陆明良咬耳朵,“小哥哥,原来剁饺子馅儿的声音这么好听呢。”
“是呢,不光好听,还带着香味儿呢。”陆明良两只眼被光火映得亮亮的,他让小明光去调收音机听。
这年头,不过年不过节的家里剁馅子,全村都能轰动。
金大夫在医务室听着,激动得差点把听诊器怼患者嘴里。
李金玲悄悄地怼王芳芳,又给孙旭成使眼色,悄悄嘀咕,“林大夫今日去公社开会,回家包饺子呢。”
孙旭成出主意,“咱等会儿去找林大夫请教问题。”
然后趁机呆在那里不走,林大夫抹不开面子,肯定会请他们坐下吃饺子的。
这是他们跟别的知青以及村里懒汉学的,那些蹭吃蹭喝的人特别有招,一到吃饭的时候就出去串门子,到人家里先声明自己吃过了,是来办什么事儿的,然后就开始忽悠,主人家出于礼貌会推让一下。
这样,他们就可以顺水推舟坐下,多少的都能蹭上半碗稀饭或者一个地瓜。
这会儿社员们都分了粮食,蹭饭的不多,多半是知青蹭饭。
刚下乡的知青是不分口粮的,头几个月都是上头补贴发钱粮,不归村里管。
补贴的粮票最初都是一天一斤面粉,领回来做成面食,一斤面粉出一斤半馒头,勉勉强强也够吃的。
可后面粮管所买不到面粉,只能买社员们交上去的秋粮,除了地瓜就是地瓜,连玉米面高粱米都少见
一斤粮票能兑换五斤鲜地瓜,这些地瓜比起社员们自己窖藏的可差远了,有磕碰坏的,有铲破的,这些就不管饱了。
知青基本都是十六七岁的年轻人,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加上没有油水,一顿都能吃一斤馒头。之前一斤半凑合,这会儿都是不管饱的地瓜,他们一天吃三顿也饿得慌,总觉得地瓜吃下去没一个钟头就没了,一天到晚肚子里空荡荡的。
人一挨饿难免就要生事,尤其十几岁还有文化的少年正热血敢冲的时候,凑一起鬼点子也多。
他们发明了不少填肚子办法,蹭饭、偷鸡、偷菜、偷粮食,甚至连想办法让生产队的牲口出意外死掉吃肉这种办法都想得出来。
孙旭成跟着胡向阳自然不缺吃的,也用不上那些违背良心的招数,可馋肉是不可避免的。
王芳芳不敢,“别去了,多尴尬啊。”
林大夫对他们始终隔着一层,对他们虽然尽心教学,却从来不涉及生活感情方面。
她们跟着林菀也学了这么久,林菀都不曾问过她们家庭,不曾关心过她们的生活、私事,这分明就是想公事公办,不想和她们过多交往的样子。
来久了,王芳芳也知道了陆正琦、江映月和林菀的事儿,她心底同情林菀,觉得她这样也无可厚非,毕竟江映月和她们走得近,林大夫远着她们也是应该的。
可李金玲一个劲地要去凑热闹。
这时候金大夫那边没事
屠宰组原本其实并不负责杀猪,而是为了完成上面供销社生猪统购统销任务的地方。
乡下各大队都领了养猪任务, 每年要向供销社出售生猪不低于本大队户数的一半, 而超过三分之二则有其他优惠, 比如返销粮额度、化肥农药额度、生猪肉等。
各大队的猪都不是同期养殖的,而且生长速度有所差异,所以出栏时间也不同,一般够了标准斤数就可以卖给供销社。
供销社收购了生猪以后,就会往县级供销社运送,由县供销社再往部队、地区等供销社交任务。
但是收购的猪总会有点意外状况,死了或者断腿之类的,不适合运输就由屠宰组就地解决。原本规定处理好的猪肉都要运到县国营肉厂的, 只是当地公社离县城远,加上丘陵地带交通不那么方便,夏天猪肉在路上会坏掉, 所以就改为当地屠宰卖掉。
只可惜根本轮不到乡下社员来买,公社革委会、食堂、粮管所、以及附近大队的革委会,就这些还不够分的。
今天陆正霆之所以带她来,因为县里干部来开会, 革委会食堂肯定要有肉,屠宰组就得杀猪。
他算得准, 屠宰组上午刚杀了两头猪,这会儿把最好的肉和肋排送到革委会食堂去, 其他的收拾干净按照规矩各家一份, 剩下的其他职工们用内部肉票买。
陆正霆把马拴在院子一侧的拴马桩上, 领着林菀去买肉的地方。
林菀好奇地看他,指了指周围又戳戳他的胸口,“你来过”
陆正霆摇头,“来之前我有问过。”
他之前耳聋腿残的,要办事就得请陆正衡帮忙,不曾自己出过门。后来戴上腿套,来公社也都是工作,这算是第一次走着陪媳妇儿出门,当然不能两眼一抹黑,跟二傻子一样晕头转向,多给媳妇儿丢人呢。
他拿了三斤肉票递过去,却扭头问林菀“媳妇儿,我们要什么肉”
林菀很认真地看了看,问现在能买什么肉。她看肉案上就摆着几块碎骨头,也没有肉啊。
一个青年瞅了瞅他俩,“大肥肉没了,五花肉还有点,另外就是瘦肉。”
林菀也不想要大肥肉,她要了一斤五花,一斤瘦的,问问另外一斤能不能换成骨头下水之类的,比如一斤买个三斤
青年粗短的手指头在挂钩上扒拉了一下,“筒骨没人要,两斤顶一斤,要不”
筒骨熬汤倒是不错,可两斤纯骨头顶一斤肉,这可不划算。
林菀就问问有没有别的。
青年猛摇头,瞅瞅林菀瞅瞅陆正霆,不肯再松口。他瞅着陆正霆,那眼神分明带着羡慕嫉妒,你媳妇儿那么俊,你还想占我便宜多买肉,没门我买回去自己吃多好
一边瞅,他还下意识地挺了挺胸脯,把自己粗大的膀子抖了抖,像只雄兽一样展示自己粗壮的四肢,似乎在说虽然我没有你高没有俊,可我比你粗壮比你有肉
陆正霆微微挑眉,不懂他在干什么。
这时候后面一人扛着一麻袋东西过来,跟陆正霆说让一让。
陆正霆看不见后面,听不见声音,自然没动。
卖肉青年用粗短的手挥舞一下,对陆正霆粗鲁地喊道“叫你让一让不聋吧,让开”
林菀也不挑肉了,挽着陆正霆的手往边上靠了靠,对青年吼回去,“你喊什么喊。”
青年看她那么凶,气又短了,嘟囔道“你长得俊你凶。让他让一让,站那里不动,聋啊”
后来的男人把麻袋丢在里面,扭头看到了陆正霆,惊讶地叫了一声。
陆正霆疑惑地看他。
男人大声道“我是曾凯啊,我们在县革委会复员大会上见过的。”
陆正霆看了一眼他的脸,盯着他的手看了一瞬,这男人右臂只有大臂,袖子下面空荡荡的。
男人掏摸半天也没找到一张纸,让青年赶紧去拿铅笔本子来,林菀见状就从书包里掏出纸笔给他。
男人接过去,唰唰写了一行字给陆正霆看。
陆正霆看到名字,表示想起来了。这男人叫曾凯,是一名复员军人,右臂是被失控的机器打掉的。转业那年他们在县革委会碰过面,不过那时候自己腿不好,又听不见,对什么都没兴趣。
曾凯因为胳膊残疾,而陆正霆双腿残疾,且陆正霆长得特别好看,气势又冷冷的,让人记忆深刻,所以就主动跟陆正霆打招呼,问问是哪个大队复员以后做什么工作。
陆正霆虽然不想和他交谈,却也记住了他的名字。
“陆兄弟,你的腿好啦”曾凯惊讶地看着他的腿。
陆正霆点点头,“没全好,正在复健。”
曾凯“复健”
陆正霆看向林菀给曾凯介绍,“这是我媳妇儿林菀,五柳大队的大夫。”
曾凯立刻跟林菀打招呼,“林大夫,你给治好的”
林菀摇头,“是他的腿自己在恢复,我帮忙针灸推拿而已。”
曾凯的眼中流露出羡慕之情,随即看看自己空荡荡的右臂,顿时又觉得沮丧。
陆正霆看向林菀,眼神询问她。
林菀立刻明白他的意思,他在询问能不能把王维轩介绍给曾凯,让曾凯也去做个胳膊什么的。做当然可以,但是绝对不会有陆正霆这样的效果啊,顶多就是做一个假手。当然在日常中还是很有用处的,至于图样,她可以帮忙设计。
曾凯对旁边傻呆呆的青年道“桩子,不是还有一些下水,拿出来。”
青年麻溜地把盆一起端出来,让他自己挑。
曾凯对林菀笑道“林大夫,想要哪里随便挑。”
林菀自然不会占太多便宜,她挑了一大块猪肝,猪肝含有丰富的微量元素,正好给大家补补身体。
曾凯看他们有三斤肉票,除了林菀挑的,又给她装了两根筒骨,足足有一小篮子。
“在一个公社,这是第一次碰上,也是缘分。”曾凯又拖出一个细条菜篮子装上一篮子土豆递给陆正霆,“公社自己种的。”
林菀付钱,他只要了肉钱,土豆和骨头不肯要。
林菀就领了人情,“曾大哥,这两天你要是有空来我们医务室,我帮你看看。到时候帮你设计一个假臂,戴上对生活还是大有帮助的。”
一个手做事情很不方便,如果有义肢帮忙,会方便很多的。
曾凯很感兴趣,表示这两天就去。
桩子看着林菀,“你、你是林大夫啊。”
林菀笑道“是啊,我不像大夫”
“像,真像”桩子呵呵笑起来,不少人都去五柳大队看过病,也有不少人从五柳大队拿过祛风湿药、止痒药。桩子就托人给他娘买过,还给他姐姐买过荨麻疹药,这会儿有些不好意思,自己刚才忒小气居然不舍的多卖林大夫点肉。真是混蛋,肉又不是自己的,替公家卖的,卖给谁不是卖
他现在不好说什么了,就嘿嘿傻笑。
林菀尴尬而又不失礼貌的笑了笑,跟曾凯告辞,赶紧拉着陆正霆走了,那卖肉的看着有点傻啊。
看着林菀拉着陆正霆迫不及待地走了,桩子还痴痴地望着,对曾凯道“师父,要是过去,这林大夫就是个活菩萨,我得给她磕头。”
曾凯斜了他一眼,“快闭上你的嘴,别胡说八道得罪人。”
桩子挠挠头,“我说得不对嘛我有个表大姨就是请她给割的眼睛,本来都瞎了,这会儿看东西清亮亮的,起码还得再活十年,你说厉害不厉害”
曾凯“这么厉害”
“那是了”
曾凯突然生出几分信心来,那林大夫建议的义肢,是不是也可以试试
两人到家,陆正霆先去仓库抱棵结结实实的大白菜回来,剥开洗干净剁馅儿。
林菀正和面的时候,小明光和陆明良俩放学回来,一进门先跟他们打招呼。
他俩一人脖子上挂着个奇怪的圈圈,下面还插着块玉米芯。林菀好奇道“这是什么装备”
小明光抿着嘴唇笑而不语。
陆明良“三婶,你猜。”
林菀“大项链”
小哥俩笑着摇头,陆明良“提示,大夫用的。”
小明光“呀,这不是告诉娘了嘛。”
林菀“听诊器哎呀,这么先进的器械,快给我看看。”她俯身探过去,陆明良就把他那个挂在林菀头上,又把玉米芯贴在小明光的胸口,“听到了吗”
林菀一本正经地点头,“咚咚咚,结实有力,很健康”
小明光咯咯地笑,“我还有打针的。”他伸手从小哥哥的书包里掏出一只大大的注射器来,依然是玉米芯的,上面还插了一根棍子,可以推进去抽出来,像模像样的。
林菀点点头,“小大夫医术不错啊,现在咱们来包饺子好不好”
两人立刻欢呼起来。
林菀让他们去门外拿草进来点火,她要把那块猪肝煮一下。猪肝煮到断生出锅,用自家制的香菜酱或者韭菜酱蘸着吃就很香。陆明良虽然小,但是干活儿也有模有样的,平时也没少帮着挂儿干。这会儿踩着板凳就能刷锅,然后添水烧火,一气呵成。
旁边陆正霆剁馅儿的声音均匀有力,不疾不徐。
小明光跟陆明良咬耳朵,“小哥哥,原来剁饺子馅儿的声音这么好听呢。”
“是呢,不光好听,还带着香味儿呢。”陆明良两只眼被光火映得亮亮的,他让小明光去调收音机听。
这年头,不过年不过节的家里剁馅子,全村都能轰动。
金大夫在医务室听着,激动得差点把听诊器怼患者嘴里。
李金玲悄悄地怼王芳芳,又给孙旭成使眼色,悄悄嘀咕,“林大夫今日去公社开会,回家包饺子呢。”
孙旭成出主意,“咱等会儿去找林大夫请教问题。”
然后趁机呆在那里不走,林大夫抹不开面子,肯定会请他们坐下吃饺子的。
这是他们跟别的知青以及村里懒汉学的,那些蹭吃蹭喝的人特别有招,一到吃饭的时候就出去串门子,到人家里先声明自己吃过了,是来办什么事儿的,然后就开始忽悠,主人家出于礼貌会推让一下。
这样,他们就可以顺水推舟坐下,多少的都能蹭上半碗稀饭或者一个地瓜。
这会儿社员们都分了粮食,蹭饭的不多,多半是知青蹭饭。
刚下乡的知青是不分口粮的,头几个月都是上头补贴发钱粮,不归村里管。
补贴的粮票最初都是一天一斤面粉,领回来做成面食,一斤面粉出一斤半馒头,勉勉强强也够吃的。
可后面粮管所买不到面粉,只能买社员们交上去的秋粮,除了地瓜就是地瓜,连玉米面高粱米都少见
一斤粮票能兑换五斤鲜地瓜,这些地瓜比起社员们自己窖藏的可差远了,有磕碰坏的,有铲破的,这些就不管饱了。
知青基本都是十六七岁的年轻人,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加上没有油水,一顿都能吃一斤馒头。之前一斤半凑合,这会儿都是不管饱的地瓜,他们一天吃三顿也饿得慌,总觉得地瓜吃下去没一个钟头就没了,一天到晚肚子里空荡荡的。
人一挨饿难免就要生事,尤其十几岁还有文化的少年正热血敢冲的时候,凑一起鬼点子也多。
他们发明了不少填肚子办法,蹭饭、偷鸡、偷菜、偷粮食,甚至连想办法让生产队的牲口出意外死掉吃肉这种办法都想得出来。
孙旭成跟着胡向阳自然不缺吃的,也用不上那些违背良心的招数,可馋肉是不可避免的。
王芳芳不敢,“别去了,多尴尬啊。”
林大夫对他们始终隔着一层,对他们虽然尽心教学,却从来不涉及生活感情方面。
她们跟着林菀也学了这么久,林菀都不曾问过她们家庭,不曾关心过她们的生活、私事,这分明就是想公事公办,不想和她们过多交往的样子。
来久了,王芳芳也知道了陆正琦、江映月和林菀的事儿,她心底同情林菀,觉得她这样也无可厚非,毕竟江映月和她们走得近,林大夫远着她们也是应该的。
可李金玲一个劲地要去凑热闹。
这时候金大夫那边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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