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7章 她是狼心狗肺的官媒(7) (1/2)
既然草稿已经出来了, 那就意味着最终的成品也不远了。
事实也确实如此。
在给昭昭看完初稿没多久, 郑明旭就把成稿交到了她的手上。
“这还是我头一回写话本,你通篇看看, 有没有什么问题。”
昭昭耐心十足的又把郑明旭写的话本重新读了一遍。
她又惊又喜。
“我觉得非常好,没什么问题事实上比起我上回看到的还要好很多”
昭昭几乎是雀跃地把那一张张纸重新沓好放回匣子里。
“可是刚写好还没用, 我们得找个地方,找个书社帮我们印刷好, 卖出去才行。”
“其实关于书社, 我倒是有点想法。”郑明旭对昭昭说道。
昭昭好奇的看着他,“什么想法你赶紧和我说说。”
郑明旭点了点头, “自从你让我写话本以来, 我就一直没闲着, 总在心里琢磨着。话本写了就要出版,可是我们却还没找到出版的人,所以这段时间我除了教书以外,也时常去外面走访,看有没有合适的书社帮我们一把。”
昭昭眼睛亮闪闪地看着郑明旭问道“听你这话的意思是你找到了合适的书社, 对吗”
郑明旭再次点头, “没错, 而且这个书社距离我们住的地方也不远,就在前面大路右拐第一间铺面。”
“前面大路右拐第一间铺面”昭昭若有所思地重复郑明旭的话,然后猛然瞪大眼睛,拍了下手掌道“啊我想起来了你说的是蔷薇书社吗”
因为这个书社的名字颇有些女子才喜欢的味道,所以昭昭每次路过那里都会瞧上一眼。
郑明旭轻笑一声, “是的,就是蔷薇书社,不过,有件事我不说你一定不知道。”
他突然对着昭昭卖起了关子。
昭昭好笑地回望着他“哦,到底是什么”
郑明旭满脸认真的对昭昭说“你知道吗那个蔷薇宿舍的老板,她是位已经年过六旬的老太太。”
昭昭的眼睛瞬间瞪圆了,“年过六旬的老太太你开什么玩笑,这怎么可能”
在这个世界,年过六旬的老太太早就到了安享晚年的时候,谁会想不开的去经营一家书社
而且据她所知,蔷薇书社在这附近的口碑可是极好的。
不仅各种书籍齐全,还有一个很大的阅览室,以供读书人使用,不仅如此,就连抄书的价格,也比其他书社要高得多。
因此,在陆洲府有很多贫寒士子把蔷薇书社当做他们的据点,常年逗留,对书社主人也推崇备至。
这样一家人流如织的书社居然是一位年过六旬,早已经抱上了曾孙的老太太经营的
这让昭昭如何相信
“我刚开始的时候也觉得荒谬,但事实胜于雄辩。”郑明旭说。
“难怪你会挑中蔷薇书社印刷你写的话本。”昭昭满脸恍然大悟。
一位年过六旬还在坚持开书社,自食其力的老太太对于像这种唤醒女性意识的话本应该会十分欣赏吧。
“其实我之所以选择她老人家还有一个原因,”郑明旭正了正脸色,在昭昭有些好奇的目光中说“那位老太太的女儿就是因为被休想不开,才寻短见死了虽然事情已经过去这么多年,但是老太太至今都没有办法释怀,而这蔷薇书社,也是老太太为女儿开的。因为她女儿小时候的梦想就是开一间属于自己的书社,开开心心的和自己的同好一起在书社内的阅览室里尽情交流。”
昭昭没想到这里面还有这样一层缘由,她脸上的表情瞬间变得肃穆了。
“听你这样一说,我反倒有些担心了。她该不会对号入座吧”
“对号入座你为什么会这样想且不说我写这个话本前根本就没有想到她们母女,就是我想到了,还这样写了,想必,对那位老太太也是一种莫大的安慰吧。”郑明旭说。“白发人送黑发人是这世间最痛的惨事之一,我敢说,那位老太太宁愿自己的女儿在话本里清醒的活着,也不愿意女儿稀里糊涂的就这样寻了短见,为了个抛弃她的男人连自己这个亲娘也不要了。”
“既然这样,那我们现在就去找她谈谈。”昭昭对于郑明旭的推断还是很有信心的。
郑明旭闻言,掰手指算了算时间,“你这日子挑得还真准,老太太到底年纪大了,没办法像年轻人一样成日守在书社里,通常,一个月里,她也只有三天会在。”
昭昭笑,“那还真是巧了。”
夫妻俩一起往蔷薇书社走去。
夏天的蔷薇书社真的美得让人目眩神迷。
翠绿的叶子,粉团团的蔷薇慵懒而娴雅的攀附在门框上,散发着浓浓的香气,让走进大门的人莫名生出了几分好似来到了一座蔷薇园中的感触。
“两位客官是要买书还是有别的什么事”相貌清秀的小伙计笑盈盈地凑了过来,然后他像是认出了郑明旭,连忙冲着郑明旭拱手,“见过张先生,您可有段时间没来啦。”
张朝东虽然是个草包,但是对于一些闲书还是可以用手不释卷来形容的。
这小伙计以前招待了他好多回,第一个念头就是张朝东把上回买回去的书看完了,所以这回才又来买新的。
不过他和对方打交道打了这么久,还是头回见到他把妻子也带了过来,这倒是一件十分新奇的事。
“最近这段时间出了好几本书,这就去给张先生拿来。”小伙计一边说就要一边往书架走。
说来有趣,书架旁边居然也用各种各样的盆子种了好些蔷薇花,此刻正攀着书架,往书社所在的窗外长去。
“不用了,我此番过来不是买书,而是卖书的。”郑明旭张口唤住了小伙计。
“卖书”小伙计吃惊的差点没有掏耳朵。
难道张先生家已经困难到这地步了吗
居然要靠卖书来维持生活
“不知道您要卖什么书我们蔷薇书社也不是什么书都收的,像您从前买回去的那些话本什么的就请恕我们爱莫能助了。”小伙计连忙先给郑明旭提了个醒。
“放心,我卖的是自己写的书。”郑明旭慢条斯理地学着原主拽文,“俗话说得好,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吟,我这些年来怎么说也看了这么多话本,如今想自己写写,难道还不行吗”
自从来到蔷薇书社工作以来,小伙计也见过不少家境贫困的书生靠写话本糊口。
如今,他听郑明旭这样一说,自然点头如捣蒜道“原来是这么回事,还请张先生把您写的话本拿给我,我去给我们家掌柜看看。”
郑明旭微微颔首,把一直拿在手里的匣子给了他。
这小伙计虽然并不觉得郑明旭能够写出什么名堂,但还是依照规矩将匣子送到了掌柜手中。
看着他离开的昭昭和郑明旭对望一眼,一起来到阅览室,交了茶水钱,随便抽了两本书翻看起来。
蔷薇书社的掌柜是老太太的远房侄子。
老太太对他颇为信重。
此时,两人才刚刚对过这个月的帐,正分别捧了杯茶水说话。
眉清目秀的小伙子敲了敲门,走了进来。
“没瞧见我在和你姑奶奶说话吗”中年掌柜板着脸说。
“我这不是有特殊情况吗”那小伙计,也是掌柜的小儿子摸了摸鼻子,将匣子递了过去。
紧接着又向老太太问好。
老太太最爱的就是这些孙辈,把他招了过去,问他做小伙计辛不辛苦,又问客人们对他如何,有无刁难之处。
至于小伙计他爹则打开匣子,取出里面的文稿,一目三行的看了起来。
“回姑奶奶的话,一点都不辛苦,大家伙儿也都好着呢,”小伙计笑出一口白牙,“您也知道,读书人最重脸面,他们这不可能和侄孙这样的小伙计过不去的。”
老太太吁
事实也确实如此。
在给昭昭看完初稿没多久, 郑明旭就把成稿交到了她的手上。
“这还是我头一回写话本,你通篇看看, 有没有什么问题。”
昭昭耐心十足的又把郑明旭写的话本重新读了一遍。
她又惊又喜。
“我觉得非常好,没什么问题事实上比起我上回看到的还要好很多”
昭昭几乎是雀跃地把那一张张纸重新沓好放回匣子里。
“可是刚写好还没用, 我们得找个地方,找个书社帮我们印刷好, 卖出去才行。”
“其实关于书社, 我倒是有点想法。”郑明旭对昭昭说道。
昭昭好奇的看着他,“什么想法你赶紧和我说说。”
郑明旭点了点头, “自从你让我写话本以来, 我就一直没闲着, 总在心里琢磨着。话本写了就要出版,可是我们却还没找到出版的人,所以这段时间我除了教书以外,也时常去外面走访,看有没有合适的书社帮我们一把。”
昭昭眼睛亮闪闪地看着郑明旭问道“听你这话的意思是你找到了合适的书社, 对吗”
郑明旭再次点头, “没错, 而且这个书社距离我们住的地方也不远,就在前面大路右拐第一间铺面。”
“前面大路右拐第一间铺面”昭昭若有所思地重复郑明旭的话,然后猛然瞪大眼睛,拍了下手掌道“啊我想起来了你说的是蔷薇书社吗”
因为这个书社的名字颇有些女子才喜欢的味道,所以昭昭每次路过那里都会瞧上一眼。
郑明旭轻笑一声, “是的,就是蔷薇书社,不过,有件事我不说你一定不知道。”
他突然对着昭昭卖起了关子。
昭昭好笑地回望着他“哦,到底是什么”
郑明旭满脸认真的对昭昭说“你知道吗那个蔷薇宿舍的老板,她是位已经年过六旬的老太太。”
昭昭的眼睛瞬间瞪圆了,“年过六旬的老太太你开什么玩笑,这怎么可能”
在这个世界,年过六旬的老太太早就到了安享晚年的时候,谁会想不开的去经营一家书社
而且据她所知,蔷薇书社在这附近的口碑可是极好的。
不仅各种书籍齐全,还有一个很大的阅览室,以供读书人使用,不仅如此,就连抄书的价格,也比其他书社要高得多。
因此,在陆洲府有很多贫寒士子把蔷薇书社当做他们的据点,常年逗留,对书社主人也推崇备至。
这样一家人流如织的书社居然是一位年过六旬,早已经抱上了曾孙的老太太经营的
这让昭昭如何相信
“我刚开始的时候也觉得荒谬,但事实胜于雄辩。”郑明旭说。
“难怪你会挑中蔷薇书社印刷你写的话本。”昭昭满脸恍然大悟。
一位年过六旬还在坚持开书社,自食其力的老太太对于像这种唤醒女性意识的话本应该会十分欣赏吧。
“其实我之所以选择她老人家还有一个原因,”郑明旭正了正脸色,在昭昭有些好奇的目光中说“那位老太太的女儿就是因为被休想不开,才寻短见死了虽然事情已经过去这么多年,但是老太太至今都没有办法释怀,而这蔷薇书社,也是老太太为女儿开的。因为她女儿小时候的梦想就是开一间属于自己的书社,开开心心的和自己的同好一起在书社内的阅览室里尽情交流。”
昭昭没想到这里面还有这样一层缘由,她脸上的表情瞬间变得肃穆了。
“听你这样一说,我反倒有些担心了。她该不会对号入座吧”
“对号入座你为什么会这样想且不说我写这个话本前根本就没有想到她们母女,就是我想到了,还这样写了,想必,对那位老太太也是一种莫大的安慰吧。”郑明旭说。“白发人送黑发人是这世间最痛的惨事之一,我敢说,那位老太太宁愿自己的女儿在话本里清醒的活着,也不愿意女儿稀里糊涂的就这样寻了短见,为了个抛弃她的男人连自己这个亲娘也不要了。”
“既然这样,那我们现在就去找她谈谈。”昭昭对于郑明旭的推断还是很有信心的。
郑明旭闻言,掰手指算了算时间,“你这日子挑得还真准,老太太到底年纪大了,没办法像年轻人一样成日守在书社里,通常,一个月里,她也只有三天会在。”
昭昭笑,“那还真是巧了。”
夫妻俩一起往蔷薇书社走去。
夏天的蔷薇书社真的美得让人目眩神迷。
翠绿的叶子,粉团团的蔷薇慵懒而娴雅的攀附在门框上,散发着浓浓的香气,让走进大门的人莫名生出了几分好似来到了一座蔷薇园中的感触。
“两位客官是要买书还是有别的什么事”相貌清秀的小伙计笑盈盈地凑了过来,然后他像是认出了郑明旭,连忙冲着郑明旭拱手,“见过张先生,您可有段时间没来啦。”
张朝东虽然是个草包,但是对于一些闲书还是可以用手不释卷来形容的。
这小伙计以前招待了他好多回,第一个念头就是张朝东把上回买回去的书看完了,所以这回才又来买新的。
不过他和对方打交道打了这么久,还是头回见到他把妻子也带了过来,这倒是一件十分新奇的事。
“最近这段时间出了好几本书,这就去给张先生拿来。”小伙计一边说就要一边往书架走。
说来有趣,书架旁边居然也用各种各样的盆子种了好些蔷薇花,此刻正攀着书架,往书社所在的窗外长去。
“不用了,我此番过来不是买书,而是卖书的。”郑明旭张口唤住了小伙计。
“卖书”小伙计吃惊的差点没有掏耳朵。
难道张先生家已经困难到这地步了吗
居然要靠卖书来维持生活
“不知道您要卖什么书我们蔷薇书社也不是什么书都收的,像您从前买回去的那些话本什么的就请恕我们爱莫能助了。”小伙计连忙先给郑明旭提了个醒。
“放心,我卖的是自己写的书。”郑明旭慢条斯理地学着原主拽文,“俗话说得好,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吟,我这些年来怎么说也看了这么多话本,如今想自己写写,难道还不行吗”
自从来到蔷薇书社工作以来,小伙计也见过不少家境贫困的书生靠写话本糊口。
如今,他听郑明旭这样一说,自然点头如捣蒜道“原来是这么回事,还请张先生把您写的话本拿给我,我去给我们家掌柜看看。”
郑明旭微微颔首,把一直拿在手里的匣子给了他。
这小伙计虽然并不觉得郑明旭能够写出什么名堂,但还是依照规矩将匣子送到了掌柜手中。
看着他离开的昭昭和郑明旭对望一眼,一起来到阅览室,交了茶水钱,随便抽了两本书翻看起来。
蔷薇书社的掌柜是老太太的远房侄子。
老太太对他颇为信重。
此时,两人才刚刚对过这个月的帐,正分别捧了杯茶水说话。
眉清目秀的小伙子敲了敲门,走了进来。
“没瞧见我在和你姑奶奶说话吗”中年掌柜板着脸说。
“我这不是有特殊情况吗”那小伙计,也是掌柜的小儿子摸了摸鼻子,将匣子递了过去。
紧接着又向老太太问好。
老太太最爱的就是这些孙辈,把他招了过去,问他做小伙计辛不辛苦,又问客人们对他如何,有无刁难之处。
至于小伙计他爹则打开匣子,取出里面的文稿,一目三行的看了起来。
“回姑奶奶的话,一点都不辛苦,大家伙儿也都好着呢,”小伙计笑出一口白牙,“您也知道,读书人最重脸面,他们这不可能和侄孙这样的小伙计过不去的。”
老太太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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