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定风波 (1/2)
制服首恶以后,剩下的事情, 就变得简单多了。
齐三爷被江雪声的琴弦绞断了一条胳膊, 崆峒长老被钉穿了第三条腿,先后宣告再起不能。两人一个倒地哀号, 一个跪地喘息, 被汗水浸湿的头发一绺一绺贴在额头上,活脱脱便是两条苟延残喘的落水狗。
舒凫刚一想到这里, 立刻在内心向狗道歉对不起,辱狗了。
至于凌奚月, 这人倒是个精明的,非但没有出手协助崆峒长老,反而在江雪声抛出琴弦那一瞬间催动传送符, 一溜烟地尿遁了。
挺牛逼啊, 舒凫想。
不愧是要做病娇男配的男人。光是这一手审时度势、见好就收的技术,就比男主那个铁憨憨高了一个段位。
可惜是个病娇。
这一次, 他没有遇到温柔治愈的女主姜若水, 自然也不会再有之后求而不得、焚心似火、剑走偏锋、巧取豪夺的一系列魔鬼操作。舒凫衷心希望, 他能够珍惜这次机会, 积极治疗, 洗心革面,重新做人, 保住那点来之不易的逼格与智商。
毕竟在原著中, 大多数角色非蠢即o, 或者又蠢又o, 这两样东西实在稀罕得很。
这样一来,或许凌奚月还能成为一个不太辣眼睛的反派,把自己从垃圾桶里拯救出来。
总而言之,希望他千万不要再恋爱了。
就算要爱,也请他去爱恶毒女配,实现反派的内部消化,自然降解,还女主一片绿水青山。
但是,舒凫没有想到
“阿月,阿月你没事吧”
凌奚月那道传送符是崆峒长老亲手绘制,质量过硬,一转眼就将他传送到了千里之外的山头。
在那里,他豢养的灵宠一条通体纯黑的博美犬正在等候,毛茸茸、圆滚滚的,像个活蹦乱跳的煤球。
“阿月,你吓死我啦。不是说好了,在青城办完事情才回来吗是不是老色狼又为难你了我帮你咬他”
博美已开了灵智,一口软糯奶音,颠颠地冲他跑过来,蓬松的大毛尾巴摇成了一朵花。
是的,博美,狐狸犬。
凌奚月及冠那年,他家大哥亲手抱来了这条狗,说是送给他的礼物,让他当作自己的灵宠。
凌霄城中人尽皆知,大公子凌凤卿的灵宠是一匹狼,来自北方雪山之巅,通身也是雪一样的白,看上去威严而又高贵。
就如同“凌大公子”给人的印象一样。清冷高华,飘逸若仙。
但在凌奚月眼中,大哥空有一身好皮囊,内里不过是一个高配版的齐新蕾。至多比她更阴险一些,懂得拐弯抹角地羞辱人,用一条狗来提醒他眉眼高低。
白色的狼,黑色的狗,泾渭分明,高下立辨。
凌奚月知道自己势弱,在露出獠牙之前,他只能做一个温顺的、与世无争的弟弟,安静地等待时机。
大哥让他养狗,他就乖乖地养。
幸好狗很可爱,他看着也有几分喜欢,觉得比人顺眼多了。
养着养着,狗就成了他唯一的朋友。
如果说凌奚月有八斗真心,在他遇见姜若水之前,其中七斗可能都喂了狗。
“阿玄,你别紧张。”
凌奚月伸手撸了把狗头,眼角弯弯,依旧是一脸无可挑剔的温柔笑意,“你瞧,我这不是好好的么崆峒老儿没有为难我他再也为难不了我,也为难不了任何人了。这么多年来,我的心情从来没有这样畅快过,只可惜动手的不是我自己。”
“”
博美歪着小脑袋,一双亮晶晶的眼睛好像两粒黑葡萄,直勾勾盯着他瞧。
凌奚月“”
沃日,好可爱。
凌奚月沉迷夺嫡,无心风月,视美人如红粉骷髅,看一条狗倒是眉清目秀。
如果换在平时,他这会儿就该在内心感慨“不如撸狗,搞事情不如撸狗”了。但这一次,他却意外地踌躇一瞬,提了个风马牛不相及的话题
“我这次去往青城,原本是想打探清楚穷奇一事,日后将消息送给大哥的仇人,也好给他添些麻烦。只是,我没想到”
回想起方才齐家那一幕,凌奚月一手按着眉心,抿出个半带无奈的苦笑“没想到,我这边还没问完,那边苦主就杀上了门,好生厉害,当场把齐三和崆峒老儿都给废了。若是我跑得不够快,下一个被废的就是我了。”
“这么厉害呀。”
博美一吐舌头,“废了也好,老色狼一直看不起你,偏心着呢他也不想想,要不是大少爷故意害你,让你流落黑市,被人剥去了身上的鹓雏血,你又怎么会比不过大少爷。以后要是你们相争,他肯定帮着”
“嘘。”
凌奚月伸手按住狗嘴,“说什么呢。我怎会与大哥相争只不过,如果他自己绊了一跤,跌出个好歹来,凌霄城不可一日无主,鹓雏后裔不可一日无君,我取而代之也是自然。”
他还不至于像齐雨薇一样,做那种亲自下手的蠢事。
只不过事成以后,要怎样慢慢料理那位大哥,就是另一桩事情了。
“对对,就是就是。”
博美是个标准小狗腿,一个劲儿地冲他摇尾巴,“对了阿月,大少爷的仇人,是个什么样的人呀你不是说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想要与他们结盟,一起对付大少爷吗”
凌奚月一脸为难地揉了揉太阳穴“这个啊”
这个啊,是真的不太好办。
他原本打的主意,是找到“穷奇”之祸的受害者尤其是童氏遗孤,悄悄将幕后主使的消息透露给他们,点一把火,扇一阵风,怂恿他们去烧凌大公子的尾巴。
但他没想到,这“遗孤”是个实打实的狠人,根本用不着他煽风点火,直接和唯一能与凌霄城争锋的九华宗搭上了线,哐哐两下,起手就打爆了自己仇人的狗头。
凌奚月想起舒凫嬉笑怒骂的模样,想起她刻薄的口吻,飞扬的眉目,一张嘴能把自己的未婚夫怼出翔来,只觉得她没半分少女青涩,一点也不像个十来岁的小姑娘。
自己利用她的如意算盘,怕是落了个空。
而且
“小姑娘一身正气,霁月光风,眼中揉不得沙子,想来是不会喜欢我的。”
他心中忽然有点遗憾。
凌奚月自己不是什么好东西,但大千世界,无奇不有,世上就是有许多坏东西,自己坏得冒泡,却偏偏喜欢好人。
凌奚月是喜欢好人的。
舒凫想的没错,他的确喜欢姜若水这样柔情似水的圣母,因为她善良纯净,不染纤尘,是他内心珍藏的一片净土如果得不到,就要烧成焦土那种。
舒凫不知道的是,对他来说,“温柔圣母”不是一见钟情的必要条件,“净土”才是。
圣母他可以,性烈如火、光明磊落的暴躁老妹儿,只要一颗心剔透干净,他也可以。
虽然舒凫看他的眼神像在骂他撒币,但他却觉得,她骂人的样子真的好靓仔。
“朗朗乾坤是我主使,昭昭日月为我撑腰。这样漂亮的话,我是一辈子也讲不出来了。”
凌奚月在一块平滑的青石上坐下,一手撑着白净额头,一手闲闲垂落,指尖一下一下地敲打山石。
“天涯何处无芳草,这道理
齐三爷被江雪声的琴弦绞断了一条胳膊, 崆峒长老被钉穿了第三条腿,先后宣告再起不能。两人一个倒地哀号, 一个跪地喘息, 被汗水浸湿的头发一绺一绺贴在额头上,活脱脱便是两条苟延残喘的落水狗。
舒凫刚一想到这里, 立刻在内心向狗道歉对不起,辱狗了。
至于凌奚月, 这人倒是个精明的,非但没有出手协助崆峒长老,反而在江雪声抛出琴弦那一瞬间催动传送符, 一溜烟地尿遁了。
挺牛逼啊, 舒凫想。
不愧是要做病娇男配的男人。光是这一手审时度势、见好就收的技术,就比男主那个铁憨憨高了一个段位。
可惜是个病娇。
这一次, 他没有遇到温柔治愈的女主姜若水, 自然也不会再有之后求而不得、焚心似火、剑走偏锋、巧取豪夺的一系列魔鬼操作。舒凫衷心希望, 他能够珍惜这次机会, 积极治疗, 洗心革面,重新做人, 保住那点来之不易的逼格与智商。
毕竟在原著中, 大多数角色非蠢即o, 或者又蠢又o, 这两样东西实在稀罕得很。
这样一来,或许凌奚月还能成为一个不太辣眼睛的反派,把自己从垃圾桶里拯救出来。
总而言之,希望他千万不要再恋爱了。
就算要爱,也请他去爱恶毒女配,实现反派的内部消化,自然降解,还女主一片绿水青山。
但是,舒凫没有想到
“阿月,阿月你没事吧”
凌奚月那道传送符是崆峒长老亲手绘制,质量过硬,一转眼就将他传送到了千里之外的山头。
在那里,他豢养的灵宠一条通体纯黑的博美犬正在等候,毛茸茸、圆滚滚的,像个活蹦乱跳的煤球。
“阿月,你吓死我啦。不是说好了,在青城办完事情才回来吗是不是老色狼又为难你了我帮你咬他”
博美已开了灵智,一口软糯奶音,颠颠地冲他跑过来,蓬松的大毛尾巴摇成了一朵花。
是的,博美,狐狸犬。
凌奚月及冠那年,他家大哥亲手抱来了这条狗,说是送给他的礼物,让他当作自己的灵宠。
凌霄城中人尽皆知,大公子凌凤卿的灵宠是一匹狼,来自北方雪山之巅,通身也是雪一样的白,看上去威严而又高贵。
就如同“凌大公子”给人的印象一样。清冷高华,飘逸若仙。
但在凌奚月眼中,大哥空有一身好皮囊,内里不过是一个高配版的齐新蕾。至多比她更阴险一些,懂得拐弯抹角地羞辱人,用一条狗来提醒他眉眼高低。
白色的狼,黑色的狗,泾渭分明,高下立辨。
凌奚月知道自己势弱,在露出獠牙之前,他只能做一个温顺的、与世无争的弟弟,安静地等待时机。
大哥让他养狗,他就乖乖地养。
幸好狗很可爱,他看着也有几分喜欢,觉得比人顺眼多了。
养着养着,狗就成了他唯一的朋友。
如果说凌奚月有八斗真心,在他遇见姜若水之前,其中七斗可能都喂了狗。
“阿玄,你别紧张。”
凌奚月伸手撸了把狗头,眼角弯弯,依旧是一脸无可挑剔的温柔笑意,“你瞧,我这不是好好的么崆峒老儿没有为难我他再也为难不了我,也为难不了任何人了。这么多年来,我的心情从来没有这样畅快过,只可惜动手的不是我自己。”
“”
博美歪着小脑袋,一双亮晶晶的眼睛好像两粒黑葡萄,直勾勾盯着他瞧。
凌奚月“”
沃日,好可爱。
凌奚月沉迷夺嫡,无心风月,视美人如红粉骷髅,看一条狗倒是眉清目秀。
如果换在平时,他这会儿就该在内心感慨“不如撸狗,搞事情不如撸狗”了。但这一次,他却意外地踌躇一瞬,提了个风马牛不相及的话题
“我这次去往青城,原本是想打探清楚穷奇一事,日后将消息送给大哥的仇人,也好给他添些麻烦。只是,我没想到”
回想起方才齐家那一幕,凌奚月一手按着眉心,抿出个半带无奈的苦笑“没想到,我这边还没问完,那边苦主就杀上了门,好生厉害,当场把齐三和崆峒老儿都给废了。若是我跑得不够快,下一个被废的就是我了。”
“这么厉害呀。”
博美一吐舌头,“废了也好,老色狼一直看不起你,偏心着呢他也不想想,要不是大少爷故意害你,让你流落黑市,被人剥去了身上的鹓雏血,你又怎么会比不过大少爷。以后要是你们相争,他肯定帮着”
“嘘。”
凌奚月伸手按住狗嘴,“说什么呢。我怎会与大哥相争只不过,如果他自己绊了一跤,跌出个好歹来,凌霄城不可一日无主,鹓雏后裔不可一日无君,我取而代之也是自然。”
他还不至于像齐雨薇一样,做那种亲自下手的蠢事。
只不过事成以后,要怎样慢慢料理那位大哥,就是另一桩事情了。
“对对,就是就是。”
博美是个标准小狗腿,一个劲儿地冲他摇尾巴,“对了阿月,大少爷的仇人,是个什么样的人呀你不是说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想要与他们结盟,一起对付大少爷吗”
凌奚月一脸为难地揉了揉太阳穴“这个啊”
这个啊,是真的不太好办。
他原本打的主意,是找到“穷奇”之祸的受害者尤其是童氏遗孤,悄悄将幕后主使的消息透露给他们,点一把火,扇一阵风,怂恿他们去烧凌大公子的尾巴。
但他没想到,这“遗孤”是个实打实的狠人,根本用不着他煽风点火,直接和唯一能与凌霄城争锋的九华宗搭上了线,哐哐两下,起手就打爆了自己仇人的狗头。
凌奚月想起舒凫嬉笑怒骂的模样,想起她刻薄的口吻,飞扬的眉目,一张嘴能把自己的未婚夫怼出翔来,只觉得她没半分少女青涩,一点也不像个十来岁的小姑娘。
自己利用她的如意算盘,怕是落了个空。
而且
“小姑娘一身正气,霁月光风,眼中揉不得沙子,想来是不会喜欢我的。”
他心中忽然有点遗憾。
凌奚月自己不是什么好东西,但大千世界,无奇不有,世上就是有许多坏东西,自己坏得冒泡,却偏偏喜欢好人。
凌奚月是喜欢好人的。
舒凫想的没错,他的确喜欢姜若水这样柔情似水的圣母,因为她善良纯净,不染纤尘,是他内心珍藏的一片净土如果得不到,就要烧成焦土那种。
舒凫不知道的是,对他来说,“温柔圣母”不是一见钟情的必要条件,“净土”才是。
圣母他可以,性烈如火、光明磊落的暴躁老妹儿,只要一颗心剔透干净,他也可以。
虽然舒凫看他的眼神像在骂他撒币,但他却觉得,她骂人的样子真的好靓仔。
“朗朗乾坤是我主使,昭昭日月为我撑腰。这样漂亮的话,我是一辈子也讲不出来了。”
凌奚月在一块平滑的青石上坐下,一手撑着白净额头,一手闲闲垂落,指尖一下一下地敲打山石。
“天涯何处无芳草,这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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