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与争从数百年前开始,就已经接受了酉氏部落的祭祀。

    东方帝君,天帝之父,群山之主,长生之神这一连串读起来很羞耻的头衔被套在莫与争头上,还有昔年酉淄为他专门撰写的传记里面几乎全是肉麻兮兮的彩虹屁。

    如今的联合部落虽早已不止供奉单莫与争这一位神祇,但在仙神的谱系中,他依旧占据着一个重要的位置。

    人王大典之后第二个月,就是人族祭祀莫与争的日子。

    正好是他的生辰。

    四月初九。

    莫与争已经很久没有过过生辰了。

    这日子或许是个巧合,也或许是此方世界对他的又一次试探。

    按红椒的解释,莫与争的生辰祭祀已经持续了百年。

    只是他在这段时间里始终都在沉睡。

    红椒还很热心地建议父亲带着妹妹到人王建的城里去看看热闹这孩子一直担心莫与争没事做太无聊,动不动就睡个几百年,也不晓得什么时候才会醒过来,让他们担惊受怕地,万一父亲再也不愿意醒了可怎么办

    热爱宅居生活的莫与争勉为其难地答应了。

    不知道是不是他的错觉,最近这几天总感觉自己腰上的肉有点儿松了。

    有必要锻炼一下。

    莫与争左手一只观月,右手一团于归。

    在沉睡百年后头一次踏出了家门。

    青岩山脚下最初的那片潦草部落,现如今俨然已是成了一片规整有序的城邦。

    虽不及莫与争来处的大唐那般繁华昌荣,但相较于百年前的那般简陋模样着实是好上不少。

    扩建过的神庙立在山腰,青烟袅袅升起,见云养的黑鹰从烟雾升腾处朝着三人飞过来。

    黑鹰翼展足有八丈,降落的时候他掀起阵阵烟尘,莫与争眯了眯眼,黑鹰就变成了一个高大的黑衣男子,面容硬朗,眼神桀骜。

    “大人。”黑鹰一拱手,“天帝陛下都交待过我了,我对人族王城熟得很,您想去哪儿,我给您带路。”

    “我对王城也很熟悉。”观月看着同为鸟类的黑鹰,眼神不善,“用不着你。”

    黑鹰笑笑不理他。

    “上回阎君与鹤仙在人王行宫里”

    观月一扇翅膀扑上去就要堵黑鹰的嘴:“你和见云那个消音一样讨人厌”

    黑鹰不甘示弱地变回原型,在漫天飞舞的羽毛之中与观月打成一团。

    莫与争:

    他捂着于归的耳朵,默默离开了两只蠢鸟的打架现场。

    下山的路没走几步,他们就遇见了在一颗桃树下边迎风微笑的红椒。

    红椒穿着一身很亲民的粗麻布衣,黑中带红的长发在发尾处扎成一束。

    莫与争看了一眼自己身上的破军校服。

    他把毛茸茸的兔砸往养子怀里一塞:“我回去换身衣服。”

    硕大的太极图案在他脚下显现。

    红椒张着嘴还没来得及出声,莫与争就伴着声声清越鹤鸣一路远去了。

    留下兄妹两只大小眼互瞪。

    纯阳宫位于华山之上,门派轻功逍遥游飞得又高又快,用来爬山越岭再适合不过的。

    莫与争的轻功造诣不说是顶尖,却也算得上是一流毕竟华山的山沟沟里全是纯阳猛虎,掉下去飞不上来那就只能是一个死。

    纯阳宫的师兄师姐都拿这个做蓝本,编出许多鬼故事用来吓唬那些刚刚入门,轻功还没学好的小师弟们呐。

    莫与争翻衣柜的时候找到一顶破草帽,就顺手扣在头上。

    衣柜越翻到底下,稀奇古怪的东西就越多。

    比方说一个早已风化了的蟹壳,包在莫与争的朔雪校服里也不知道是怎么跑进去的。

    把蟹壳丢出去,莫与争才从衣柜底找到一双做工粗糙的草鞋。

    他把头发扎起来,带着草帽,穿了一身灰扑扑的麻衣,又把厨房里烧火用的棍子别在腰上,才满意地出了家门。

    青岩山自从隐匿了莫与争的那一方小院子以后就变得又高又险,山上山下温差极大,如今这个时节,山上的桃花还都只是刚刚打了几个花苞。

    莫与争方才在那桃树下见着自家崽儿春风满面,头顶上粉云如簇,压的桃枝垂落至地面。

    啧啧。

    怕不是红鸾星动了。

    虽说莫与争不爱出门,但他还是很乐意去瞧瞧未来儿媳妇长什么模样的。

    念头这么一转,他又想起来,见云的媳妇儿都还没见过呢。

    听说还生了两个孩儿

    这么说自己已经当爷爷了

    莫与争一捶掌心。

    该给孙儿们准备什么见面礼比较好呢

    他发散着思维,不知不觉又走到山腰。

    观月正把黑鹰按在地上薅他的尾巴毛。

    莫与争看了一眼默默选择绕开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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