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骄烈的底比斯

    埃及,这是太阳的国度,由伟大的法老为神之代言人,统治着这片广衾的沙之王国。

    不过是清晨时间,大街上的商贩就已经个个摆上的自傲的商品吆喝着贩卖,许多顾客也都趁着还早晨气温还算清爽,前来早市选购商品。

    今日,平凡的街道上出现了些许变化。

    一群年龄尚轻的小客人们跟着一位一看便知道其身分尊贵无比的褐肤男孩,叽叽喳喳的不断挑起话题,试图引起他的注意。

    男孩瞪向小伙伴们,忿忿地咂嘴。

    不他才不承认这群无光之人是伙伴呢

    爷爷也真是的,都给他选的甚么人

    褐肤男孩将来会有个响彻后世的名字奥兹曼迪亚斯,或者人称拉美西斯二世,不过现在他的名字就只是简简单单的米亚蒙。

    现在的埃及,正是他的爷爷拉美西斯一世的统治时期。

    拉美西斯一世原本不是王族,而是前朝末代法老霍朗赫布的庭臣,在霍朗赫布去世之时,深得法老信任的他由于出众的能力被传以王位,更是在即位之时获得了太阳神的承认,名正言顺的成为神王君临埃及,开创了第十九王朝。

    然而即位之时,拉美西斯一世已是高龄,他清楚自己过不了多久就会接到太阳神的呼唤,他有一个极为优秀的儿子,因此不担心国家接下来的发展。

    然而,他的大孙子早夭,二孙子虽然极为聪慧,更是有着与太阳无异的黄金之瞳,必定是下下任法老的最佳人选,却也有个缺点太过自傲了。

    虽说整个埃及国度都是法老所有,但却也要靠着大臣们才能使国家正常运作,太过于轻视王族以外的人很容易引起不满,让阴诡小人有可趁之机。

    因此拉美西斯一世决定给自己可爱的孙子选个伴读,让他知道他所谓的无光之人中也是能力出色的,也顺道给孙子选个心腹从小培养。

    老人家都是疼爱孙子的,尤其是孙子还这么的俊俏聪明,拉美西斯一世就更兴致勃勃地从各家贵族中一个一个挑拣适合陪伴孙子的人选。

    挑出来的孩子不仅和王孙殿下年龄相差无几,更是各有所长,都是将来能成大器的孩子,但终究也只是孩子。

    明明也只有八岁的王孙殿下看了这群孩子一眼就嫌弃的不得了,幼稚、多话、烦人,且其中有些还被自家父母灌输了要好好服侍王孙的思想,谄媚的不行,更让米亚蒙觉得烦躁。

    要不是拉美西斯一世下令他一定得挑个人出来,且不许动武,这群熊孩子早就被米亚蒙一个一个打回家了。

    这一天,王孙殿下兴致大发的想要出宫看看平民的生活,本想一个人好好逛逛,却不料熊孩子们消息灵通,他才刚大出了宫殿大门就跟了一群小尾巴。

    有没来过市集不断问东问西的孩子,有仗着见多识广不断给王孙科普的孩子,有不断奉承的问王孙累不累、要不要休息的谄媚孩子,米亚蒙纵使一开始的兴致再高,也禁不起这一盆又一盆的冷水泼。

    他不是没有试过赶人,明示暗示的,可不是说甚么让王孙殿下一个人待在这龙蛇混杂的地方太危险,就是假装没注意到他的意思,坚决地要跟着他。

    既然语言无法劝退,那么米亚蒙决定从身手上下手。

    身为太阳神拉的后裔,米亚蒙从小就接受着严格的训练,自己也很有自觉的每天坚持不懈的锻炼,他才不相信这群无光之人能够跟上自己的脚步。

    刻意选了个人多的街区,米亚蒙一个闪身就钻进了人群里,灵活的在大人身型间的缝隙钻过,随手拿起路边的斗篷披上,再穿过几个蜿蜒错综的小巷,就完美的甩掉烦人的尾巴们了。

    恩斗篷他当然是有付钱的,丢了一个他配戴过的金耳环给了小贩,可要好好感谢他慷慨的赏赐

    然而,心情愉悦的王孙殿下马上就注意到了一个严重的问题。

    米亚蒙: “”我、我才不会迷路呢

    为了甩掉熊孩子,他一直选着往人多的地方前进,有小巷就往里钻,因此被人群遮挡了视线的他就判断不出自己到底走到甚么地方了。

    “算了,往回走总能找到路。”米亚蒙秉持着法老之孙的高傲,坚决不向路人问路。

    他才不是怕王孙迷路的丢脸事件传遍整个埃及呢

    “嘿就是这小子 ”就在米亚蒙找回其中一条小巷时,个壮汉突然出现将他团团围住。

    “现在穿着斗篷看不见,但我之前可是看得清清楚楚,这小子身上可挂着满满的金饰 ”

    “看来是哪个豪门贵族的孩子溜出来玩了。”

    “小子,乖乖把财宝交出来,我们保证不会伤到你。”

    几个歹徒没有骗人,他们的目的只在于金饰,若能不伤人是最好,毕竟要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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