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章 番外三 (2/2)
是你的,一样都不会少了你。”
撂下这句话,司邺就离开了,留下司霖一个人站在原地,满心惶恐。
他连考大学都那么艰难,让他掌管司氏,不是自寻死路吗
“你和他说什么了他吓得脸都白了。”谌煦看见车窗外,还僵在原地的司霖,冲司邺问道。
司邺摇摇头,他这个侄子真是不堪大任,“说把司氏给他。”
“难怪吓成这样,这么多年他终于意识到自己有几斤几两了。”谌煦知道司邺已经将他创办的公司和司氏彻底分开,早就做好把这个人人争抢的摊子扔出去的准备,谁爱要谁要吧。
缩水后的司氏和以前的司氏,不可同日而语。
司婉萍快七十的人了,还整天都在挑事,把司慎谦这个才十岁的小孩儿逼得都没有人气儿了,宛如司邺小时候的复刻版。
司霖的确被吓得不轻,特别是在司邺和谌煦回来后,被司邺逮进公司里,见识到司邺的工作量后,每天都想逃。
可司邺哪会放过他,不仅压榨他,还每天恐吓他,说自己这个小叔就指望着他这个侄子养老了,让他好好学,以后司家要是败在他手里,他爷爷在地下肯定不会放过他。
司霖已经笃定司氏交给他,肯定毁在他手里,放到古代说,他就是亡国之君,这时候他才真正意识到自己以前听信孙家的话,想要从司邺手中抢夺回司氏,是多么愚蠢的决定。
他每天被司邺逼迫学习,心里有多少苦水都只能自己往回咽,终于在半年后,他彻底受不了这样高强度的工作,偷偷背上行囊跑了。
当然这是后话,现在谌煦和司邺刚下飞机。
祁江长相清俊,戴着一副细框眼镜,看着很斯文,但实际上他比林宜润还要工作狂,林宜润为什么那么热爱工作,都是被自己男朋友逼的,他们在一起那么多年,林宜润有一次听谌煦说,他和司邺每周都会抽一天去约会,如果实在忙,一个月里一定会抽一天什么也不做,就陪着对方。
以前还看司邺不顺眼的林宜润,顿时流下了羡慕的热泪。
他明示暗示之后,祁江从工作中抬起头,一脸认真地说“我们每天不都在约会吗”
林宜润听了后一脸茫然,“我们什么时候约会过”
祁江眨了眨眼睛,说“我们不是每天都在办公室里约会,一起处理工作吗”
林宜润“”
他活了这么多年,头一次听人一本正经的称工作叫约会,称办公室叫约会场所。
“约会不就是两人独处,一起做某件事吗”祁江见林宜润一脸震惊,解释道“我们现在不是两个人独处吗不是一起做某件事吗”
有那么一瞬间,林宜润居然觉得他说得好有道理,我居然无法反驳。
“哥,祁江哥。”谌煦称呼祁江也叫哥,虽然林宜润很想让他叫祁江嫂子,但祁江并不喜欢这个称呼。
“你们俩可算来了,衣服给你准备好了,一会儿可要给哥撑住面子啊。”虽然谌煦已经结婚多年,但林宜润坚持让谌煦当他的伴郎。
林宜润的婚礼很盛大,谌煦这个伴郎也出足了风头,不少人看见谌煦的脸后,询问他是哪家的少爷,有没有对象,得知他是林宜润的弟弟,又是司邺的先生后,纷纷感到震惊。
“我要扔捧花了。”祁江穿着黑色的西装,将他的腰身勾勒得极为漂亮,这身礼服正是出自谌煦之手,当天还上了热搜。
“我我我”
草坪上一群人大声喊着,希望捧花能够落入自己的手里。
谌煦从人群中逃脱出来,向司邺走过去,“可算挤出来了。”
他和司邺已经结婚七年,俗话说七年之痒,但他们俩的感情却一天比一天好,着实令人羡慕。
司邺牵过谌煦的手,站在边上看热闹,天空中忽然有什么东西向他们抛了过来,担心砸到谌煦,司邺下意识的一把抓住。
在一片尖叫声中,他看清自己居然接住了捧花。
两人面面相觑,司邺忽然单膝跪地,将捧花送到谌煦面前,“听说人的细胞七年会完成一次整体的新陈代谢,今年正好第七年,谌先生,和我结婚好吗”
司邺的举动,让周围响起一片鼓掌叫好声,人家结婚这么多年还这么浪漫,真是羡煞旁人。
谌煦着实没有预料到司邺会来这么一出,他从司邺的手里接过捧花,将人扶起来,“司先生,下次应该换我来。”
司邺的唇角露出一抹笑意,伸手将谌煦抱入怀中,那捧鲜花就在他们中间,一低头便可以嗅到扑面而来的芬芳。
“好。”
他们还会有很多个七年,一个一个拼凑在一起,就是他们的一生。
作者有话要说番外也结束啦,感谢大家一路以来的陪伴,有缘新文见呀
觉得还不错的话,可以打一下分,啾咪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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撂下这句话,司邺就离开了,留下司霖一个人站在原地,满心惶恐。
他连考大学都那么艰难,让他掌管司氏,不是自寻死路吗
“你和他说什么了他吓得脸都白了。”谌煦看见车窗外,还僵在原地的司霖,冲司邺问道。
司邺摇摇头,他这个侄子真是不堪大任,“说把司氏给他。”
“难怪吓成这样,这么多年他终于意识到自己有几斤几两了。”谌煦知道司邺已经将他创办的公司和司氏彻底分开,早就做好把这个人人争抢的摊子扔出去的准备,谁爱要谁要吧。
缩水后的司氏和以前的司氏,不可同日而语。
司婉萍快七十的人了,还整天都在挑事,把司慎谦这个才十岁的小孩儿逼得都没有人气儿了,宛如司邺小时候的复刻版。
司霖的确被吓得不轻,特别是在司邺和谌煦回来后,被司邺逮进公司里,见识到司邺的工作量后,每天都想逃。
可司邺哪会放过他,不仅压榨他,还每天恐吓他,说自己这个小叔就指望着他这个侄子养老了,让他好好学,以后司家要是败在他手里,他爷爷在地下肯定不会放过他。
司霖已经笃定司氏交给他,肯定毁在他手里,放到古代说,他就是亡国之君,这时候他才真正意识到自己以前听信孙家的话,想要从司邺手中抢夺回司氏,是多么愚蠢的决定。
他每天被司邺逼迫学习,心里有多少苦水都只能自己往回咽,终于在半年后,他彻底受不了这样高强度的工作,偷偷背上行囊跑了。
当然这是后话,现在谌煦和司邺刚下飞机。
祁江长相清俊,戴着一副细框眼镜,看着很斯文,但实际上他比林宜润还要工作狂,林宜润为什么那么热爱工作,都是被自己男朋友逼的,他们在一起那么多年,林宜润有一次听谌煦说,他和司邺每周都会抽一天去约会,如果实在忙,一个月里一定会抽一天什么也不做,就陪着对方。
以前还看司邺不顺眼的林宜润,顿时流下了羡慕的热泪。
他明示暗示之后,祁江从工作中抬起头,一脸认真地说“我们每天不都在约会吗”
林宜润听了后一脸茫然,“我们什么时候约会过”
祁江眨了眨眼睛,说“我们不是每天都在办公室里约会,一起处理工作吗”
林宜润“”
他活了这么多年,头一次听人一本正经的称工作叫约会,称办公室叫约会场所。
“约会不就是两人独处,一起做某件事吗”祁江见林宜润一脸震惊,解释道“我们现在不是两个人独处吗不是一起做某件事吗”
有那么一瞬间,林宜润居然觉得他说得好有道理,我居然无法反驳。
“哥,祁江哥。”谌煦称呼祁江也叫哥,虽然林宜润很想让他叫祁江嫂子,但祁江并不喜欢这个称呼。
“你们俩可算来了,衣服给你准备好了,一会儿可要给哥撑住面子啊。”虽然谌煦已经结婚多年,但林宜润坚持让谌煦当他的伴郎。
林宜润的婚礼很盛大,谌煦这个伴郎也出足了风头,不少人看见谌煦的脸后,询问他是哪家的少爷,有没有对象,得知他是林宜润的弟弟,又是司邺的先生后,纷纷感到震惊。
“我要扔捧花了。”祁江穿着黑色的西装,将他的腰身勾勒得极为漂亮,这身礼服正是出自谌煦之手,当天还上了热搜。
“我我我”
草坪上一群人大声喊着,希望捧花能够落入自己的手里。
谌煦从人群中逃脱出来,向司邺走过去,“可算挤出来了。”
他和司邺已经结婚七年,俗话说七年之痒,但他们俩的感情却一天比一天好,着实令人羡慕。
司邺牵过谌煦的手,站在边上看热闹,天空中忽然有什么东西向他们抛了过来,担心砸到谌煦,司邺下意识的一把抓住。
在一片尖叫声中,他看清自己居然接住了捧花。
两人面面相觑,司邺忽然单膝跪地,将捧花送到谌煦面前,“听说人的细胞七年会完成一次整体的新陈代谢,今年正好第七年,谌先生,和我结婚好吗”
司邺的举动,让周围响起一片鼓掌叫好声,人家结婚这么多年还这么浪漫,真是羡煞旁人。
谌煦着实没有预料到司邺会来这么一出,他从司邺的手里接过捧花,将人扶起来,“司先生,下次应该换我来。”
司邺的唇角露出一抹笑意,伸手将谌煦抱入怀中,那捧鲜花就在他们中间,一低头便可以嗅到扑面而来的芬芳。
“好。”
他们还会有很多个七年,一个一个拼凑在一起,就是他们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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