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将至,即将迎来酒吧生意的一个小高峰。

    沈星箩一直守在酒吧。

    距离上次从盛家出来已经过去了五天,盛和洲说要来开车的也一直没来。

    眼看过两天就是中秋。

    而乐队的下一次演出在国庆两周后,时间还非常充裕。

    沈星箩跟老三长谈了一次,她当天去节目本就是临时去帮老三他们的忙,但是她远离国内的摇滚圈子已经很多年了,再次进入这个圈子,不适感超过了重逢的喜悦,而且这个节目盛和洲还是嘉宾,她实在不想再遇见盛和洲。

    她好不容易用了六年时间将她对盛和洲的所有挂念都切断,如果现在频频相遇,她之前做的所有统统白费。

    彼时乐队在酒吧排练,小莫把架子鼓打出了震天响的架势,整个酒吧来回回荡的都是小莫架子鼓的声音。

    老三回头吼了一嗓子,“小莫你先休息会。”

    队长发话,小莫屁颠屁颠跑去休息摸鱼。

    老三不解的看着沈星箩,“星箩姐,我都听他们说了,你以前是圈子里打得最好的鼓手,好不容易有机会再站在大众的面前,你又那么喜欢音乐,你为什么不打鼓了啊为什么要退出节目啊”

    老三参加这个节目才知道沈星箩的过去。

    她是北城人,曾经是整个圈子技术最好的鼓手,跟盛和洲江山还组了乐队,只是后来谁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她出了国,江山返校当老师,盛和洲出道走红,他们的乐队分崩离析再也组不完整。

    老三不能明白,他到酒吧不过两个多月,但是能看出来,沈星箩对音乐是发自内心的热爱,她现在弹贝斯,在他们这个小小酒吧的舞台都是发光的,如此热爱音乐的人,怎么可能放过跟别人交流的机会。

    老三是西南边陲的少数民族,天生一副好嗓子,可能是少数民族的民族天性,老三对音乐有极高的热爱,只要是能让他唱,他能连唱三天不带停。老三此生最大的愿望,能走红出专辑,或者考上北城音乐学院的研究生,真正的进入艺术殿堂之门,为了他的理想,大学一毕业,老三就从西南边陲省会来了北城。

    来酒吧之前,他在一家西南菜的饭店里打工,靠着给客人伴奏和上菜养活自己。在饭店虽然能养活他,但是老三连一场完整演出的机会都没有。

    他辞了职,从饭店出来,跟着乐队的来酒吧驻唱演出。

    酒吧在上一个老板手里的时候,老三他们乐队只能拿驻唱演出的钱,当天唱完当天结算,碰上没有演出的时候,只能在宿舍复习干等。

    直到沈星箩接手了这家酒吧。

    玩乐队的人对乐队天然都有好感,沈星箩把乐队的人都留在了酒吧,包了他们的食宿,而同样的,他们在演出之外,还需要帮着酒吧做一些打杂的工作。

    老三才算真的在酒吧定了下来。

    在老三坚定的世界观里,既然热爱就应该做到极致。他不能理解,沈星箩那么热爱音乐,为什么要选择放弃

    沈星箩一愣,看来她在圈子里重新现身的消息已经传开了。

    她身上穿着一件白色短袖,听到他问,她把右手竖起来,右手手腕上那个浅浅的疤暴露在阳光下,她笑了笑,“看见我手上这个疤了吗我几年前手上受了伤,当时伤了手筋,打鼓对我来说强度太大了。”

    老三愣了。

    他完全不知道还有这件事,沈星箩手上长时间带着一串银色手链,他们没谁会刻意关注沈星箩的手,更不知道还有这样的过往。

    他很为沈星箩可惜。

    从弹贝斯这么好就能看出来,其他乐队说她当年打鼓打得好不是故意吹捧,可是那么喜欢打鼓的人却因为手受伤不再打鼓,这跟职业运动员跟腱受伤必须退役一样让人遗憾。

    老三心里顿觉难过。

    沈星箩当时该有多难受

    他还是想再劝说一把。

    老三问沈星箩“那你跟我们弹贝斯好不好你实力那么强,那么喜欢音乐,就应该被所有人知道啊。”

    老三说的是他自己的视角,有实力的人如果隐藏起来,只会让人觉得明珠蒙尘。

    可沈星箩打定了主意,几乎就不可能被说动,她笑着摇头,“你们整体都很强,相信你们自己,而且实力强的那么多人,不是每个人都需要上节目被人知道的。”

    至少她不想。

    老三还想再说话,沈星箩拦住了他,“不用为我觉得可惜,我现在也很开心,如果你们能进入决赛给咱们酒吧带点客流我就更开心了,不然酒吧都快入不敷出了。”

    老三嘴动了嘴,把想劝她的话吞了回去。

    酒吧开业快三月,生意算是稳步上升,近半个月的流水比上个月整月都高,沈星箩盘账盘得眉开眼笑。

    能赚钱怎么都是开心的事,沈星浩需要钱,养着乐队这群人也需要钱。

    作为大家长,沈星箩觉得自己肩上的担子非常沉重,那么多张嘴等着吃饭,她不好好把酒吧经营好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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