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旭在春节假期这几天的卤味生意是极好的。
每回只要他一把当天的卤味,摆出来不到半天的功夫, 绝对能卖个精光。
冯旭也是乖觉的。
他并不准备一天到晚都被关在厨房做卤味, 店里每天卖的卤味都是限量的, 卖完即止。
没想到限量之后, 生意反而越发的好了。甚至有些人为了买卤味, 在一大早冯旭还没开店的时候就在门口排起了队。
等到冯旭打开店门,还有人嫌弃着“小老板你动作太慢”, 还帮他做起了打扫工作, 就为了能快点买到卤味。
火爆的生意以及食客们的追捧,对于冯旭这个做生意的新手来说,会产生极大的成就感。也因此, 冯旭才会乐此不疲的天天过来卖卤味。
卤猪蹄变了配方, 一开始来买的几个人还没有发现这些人都是买了卤味准备带回去加餐的。
直到身材魁伟、手臂上雕了条龙的金大勇的到来。
“哟大勇今天也来买卤味啊”有人打着招呼。
金大勇嘴里叼着根没点燃的香烟,笑道,“可不是嘛这里的卤味我老婆爱吃, 我晚上喝点小酒的时候也喜欢吃上几口。”
再说冯旭。
面对金大勇这样一看就很“社会”的大哥,居然一点儿也不害怕, 反而轻松的对着对方笑了笑, “大勇哥今天要来点什么”
金大勇叼着烟说话一点儿也不影响, “每一个都给我来点儿,那个藕片你给我多拿点儿,我老婆喜欢吃”
“好嘞”
冯旭迅速的拿了个袋子装起了卤味。
趁着这时候。
旁边不少人“金哥”“大勇哥”的打招呼声不断。
要说这金大勇, 在他们老城区也是有点名气的, 不过也并不是什么好名声。
早年间, 因为学习不行,金大勇就早早的辍学了,后来因为体格健壮、敢打敢拼,还当个小混混。
混着混着,居然还成了他们那群人里的老大。
作为一个混混头子,金大勇确实干过不少不太好的事情,什么威胁恐吓啊,收保护费啊,打架揍人啊,聚众赌博啊
不过相对于那些个好勇斗狠欺负普通老百姓的混子,金大勇这个人其实还算不错。
他会收取一些商家的保护费,但是答应了的保护也是实打实的,要是有人来那些店里闹事什么的都可以找他解决问题。
并且他带的那群人,黄赌毒之中,黄和毒是绝对不允许碰的。就算是赌博,他也从来不搞大的。
后来年纪大了点,金大勇就不愿意再做这些游走在灰色地带、随时随地有可能会抓进去吃牢饭的事儿了。
因着金大勇的老婆是个文化人也不知道他一个混混是怎么娶到这么好的老婆的,还有小道消息说他老婆是被他强抢过来的。
老婆喜欢看书,金大勇在金盆洗手之后,就和他老婆合开了一家书店。
虽然说这年头纸质书的生意越来越不好做了,但是他也不是缺这个钱,开书店也只是想要讨他老婆欢心罢了。
老城区的这些个商户,早年间大多数都被金大勇收过保护费,但是他们也不讨厌金大勇。
毕竟那个时候世道还比较乱,保护费就算不交给金大勇,肯定还有别的人来收,至少金大勇还是真的起到了保护作用的。
等到金大勇开了书店,从一个满脸戾气的大混混变成了一个看上去老实巴交的书店老板,变化大的让人侧目,以前那些事也就渐渐的很少有人提了。
只不过可能不认识金大勇的,来这儿吃饭的时候猛的看到他手臂上的纹身,会吓一跳。
金大勇夫妻俩是老爷子店里的常客。
金大勇本人还行,他喜欢吃好吃的,但是要是没有好吃的他随便吃点也没所谓。
但是他老婆不行
金大勇的老婆确实出身书香门第,虽然是已经没落了的。他的老婆,喜好看书,喜好美食,长相好看但身体病弱。
这样的女人,如果不是金大勇真心喜欢,一直费心费力的养着,现在估计早就不知道被生活搓磨成什么样子了。
因为老婆喜欢吃姜老爷子做的菜,即使小店里的菜价比普通店里贵上十倍不止,金大勇依然每次老爷子开店都带老婆来吃饭。
这段时间老爷子不开店只卖卤味,金大勇为了让家里的娇妻每顿多吃点,也是每天都会来买。
别说
这店里的卤味金大勇也是很喜欢的。
谁让他是一个纯粹的肉食动物呢
老婆更喜欢吃店里的卤藕片,金大勇倒是喜欢啃店里的卤猪蹄。每回过来买卤味,他当街就能啃下一整个
所以这一回,当冯旭把卤味都装好递给金大勇,金大勇第一时间就抓了卤猪蹄。
卤猪蹄一入口,他就察觉出来味道不一样了。
“哎你们这儿卤猪蹄味道怎么不一样了”金大勇砸着嘴细细品着嘴里的味道。
一句话,金大勇就把排队准备买卤味的一群人的注意力都吸引过来了。
“什么意思卤猪蹄变味了”
“不会吧这可是姜老爷子的点啊”
“那可说不准,看店的不是个小年轻嘛,不懂事儿也说不定。”
一个个的,都怀疑的看着冯旭和摆出来的卤味。
冯旭面色不变,甚至可以说是胸有成竹。
这卤猪蹄的味道他也是吃过的,味道比之前用老爷子给的卤料做出来的都要好上不少,绝对不可能有问题
而且,看那边。
原本停下来的金大勇,这会儿已经快把一只卤猪蹄啃完了
每回只要他一把当天的卤味,摆出来不到半天的功夫, 绝对能卖个精光。
冯旭也是乖觉的。
他并不准备一天到晚都被关在厨房做卤味, 店里每天卖的卤味都是限量的, 卖完即止。
没想到限量之后, 生意反而越发的好了。甚至有些人为了买卤味, 在一大早冯旭还没开店的时候就在门口排起了队。
等到冯旭打开店门,还有人嫌弃着“小老板你动作太慢”, 还帮他做起了打扫工作, 就为了能快点买到卤味。
火爆的生意以及食客们的追捧,对于冯旭这个做生意的新手来说,会产生极大的成就感。也因此, 冯旭才会乐此不疲的天天过来卖卤味。
卤猪蹄变了配方, 一开始来买的几个人还没有发现这些人都是买了卤味准备带回去加餐的。
直到身材魁伟、手臂上雕了条龙的金大勇的到来。
“哟大勇今天也来买卤味啊”有人打着招呼。
金大勇嘴里叼着根没点燃的香烟,笑道,“可不是嘛这里的卤味我老婆爱吃, 我晚上喝点小酒的时候也喜欢吃上几口。”
再说冯旭。
面对金大勇这样一看就很“社会”的大哥,居然一点儿也不害怕, 反而轻松的对着对方笑了笑, “大勇哥今天要来点什么”
金大勇叼着烟说话一点儿也不影响, “每一个都给我来点儿,那个藕片你给我多拿点儿,我老婆喜欢吃”
“好嘞”
冯旭迅速的拿了个袋子装起了卤味。
趁着这时候。
旁边不少人“金哥”“大勇哥”的打招呼声不断。
要说这金大勇, 在他们老城区也是有点名气的, 不过也并不是什么好名声。
早年间, 因为学习不行,金大勇就早早的辍学了,后来因为体格健壮、敢打敢拼,还当个小混混。
混着混着,居然还成了他们那群人里的老大。
作为一个混混头子,金大勇确实干过不少不太好的事情,什么威胁恐吓啊,收保护费啊,打架揍人啊,聚众赌博啊
不过相对于那些个好勇斗狠欺负普通老百姓的混子,金大勇这个人其实还算不错。
他会收取一些商家的保护费,但是答应了的保护也是实打实的,要是有人来那些店里闹事什么的都可以找他解决问题。
并且他带的那群人,黄赌毒之中,黄和毒是绝对不允许碰的。就算是赌博,他也从来不搞大的。
后来年纪大了点,金大勇就不愿意再做这些游走在灰色地带、随时随地有可能会抓进去吃牢饭的事儿了。
因着金大勇的老婆是个文化人也不知道他一个混混是怎么娶到这么好的老婆的,还有小道消息说他老婆是被他强抢过来的。
老婆喜欢看书,金大勇在金盆洗手之后,就和他老婆合开了一家书店。
虽然说这年头纸质书的生意越来越不好做了,但是他也不是缺这个钱,开书店也只是想要讨他老婆欢心罢了。
老城区的这些个商户,早年间大多数都被金大勇收过保护费,但是他们也不讨厌金大勇。
毕竟那个时候世道还比较乱,保护费就算不交给金大勇,肯定还有别的人来收,至少金大勇还是真的起到了保护作用的。
等到金大勇开了书店,从一个满脸戾气的大混混变成了一个看上去老实巴交的书店老板,变化大的让人侧目,以前那些事也就渐渐的很少有人提了。
只不过可能不认识金大勇的,来这儿吃饭的时候猛的看到他手臂上的纹身,会吓一跳。
金大勇夫妻俩是老爷子店里的常客。
金大勇本人还行,他喜欢吃好吃的,但是要是没有好吃的他随便吃点也没所谓。
但是他老婆不行
金大勇的老婆确实出身书香门第,虽然是已经没落了的。他的老婆,喜好看书,喜好美食,长相好看但身体病弱。
这样的女人,如果不是金大勇真心喜欢,一直费心费力的养着,现在估计早就不知道被生活搓磨成什么样子了。
因为老婆喜欢吃姜老爷子做的菜,即使小店里的菜价比普通店里贵上十倍不止,金大勇依然每次老爷子开店都带老婆来吃饭。
这段时间老爷子不开店只卖卤味,金大勇为了让家里的娇妻每顿多吃点,也是每天都会来买。
别说
这店里的卤味金大勇也是很喜欢的。
谁让他是一个纯粹的肉食动物呢
老婆更喜欢吃店里的卤藕片,金大勇倒是喜欢啃店里的卤猪蹄。每回过来买卤味,他当街就能啃下一整个
所以这一回,当冯旭把卤味都装好递给金大勇,金大勇第一时间就抓了卤猪蹄。
卤猪蹄一入口,他就察觉出来味道不一样了。
“哎你们这儿卤猪蹄味道怎么不一样了”金大勇砸着嘴细细品着嘴里的味道。
一句话,金大勇就把排队准备买卤味的一群人的注意力都吸引过来了。
“什么意思卤猪蹄变味了”
“不会吧这可是姜老爷子的点啊”
“那可说不准,看店的不是个小年轻嘛,不懂事儿也说不定。”
一个个的,都怀疑的看着冯旭和摆出来的卤味。
冯旭面色不变,甚至可以说是胸有成竹。
这卤猪蹄的味道他也是吃过的,味道比之前用老爷子给的卤料做出来的都要好上不少,绝对不可能有问题
而且,看那边。
原本停下来的金大勇,这会儿已经快把一只卤猪蹄啃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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