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章 录音 (1/2)
傅离骚默默地将车牌号重新放回了橱柜里。
他找到小量杯, 按照手机里百度来的,量米, 添水, 把粥熬上。
又去楼下酒店厨房买了点儿新鲜菜。
他本来是想买现成的, 但程恣睢昨天在大雨里走了那么久, 还下了水,肯定是生病了, 生着病又被他那么翻来覆去的折腾, 肯定不好受, 所以决定把菜买回来自己做,炖得烂烂的, 比较好消化。
傅离骚一边笨手笨脚地择菜、洗菜, 一边脸红心跳地想, 他可真是个禽兽
可是如果他昨天就知道了, 他还会做吗
答案是肯定的。
这是他一早就做好的决定。
傅离骚从来没下过厨房,人生第一次洗手作羹汤, 笨手笨脚,一会儿打翻盆子,一会儿打碎碗, 半路还差点儿切到手,两个小时后才勉勉强强做了几个家常菜,熬了粥, 又煮了面条, 不伦不类。
最后一个菜刚出锅, 先炒的西红柿鸡蛋已经一点儿热气都没了。
程恣睢尝了一口,笑盈盈看了他一眼。
傅离骚见他表情不对,也跟着尝了一口,咸了,碎进去的蛋壳也没挑干净,嚼起来咯喳咯喳的。
他有点儿不好意思,伸手推了推眼镜“你别吃了,我去”
“不用,”程恣睢喝了口水,端起盘子,把菜扒拉进煮得软浓浓的面条里,笑微微道,“我喜欢。”
第二天晚上,傅离骚再要下厨的时候,程恣睢便笑着拉住他“我来吧。”
“不,我来,”傅离骚不知道从哪儿找来了一条围裙,自己穿上,他穿西装打领带戴眼镜,衣冠楚楚,却配了个粉粉的围裙,脚底一双毛绒拖鞋,莫名有种又禁欲又诱惑的感觉,“你拍了一天戏,快去休息一会儿,我刚好没事,学了一天了,肯定比昨天好。”
果然比昨天好。
但也只好了那么一点点。
傅离骚从小就是别人家的孩子,不管是什么功课,一学就会,完全不用下功夫,可在厨艺上就是不开窍,学了一个星期仍旧笨手笨脚,纤长手指割了不少小口子,手上贴的到处都是防水创可贴。
程恣睢心疼得不行“别做了。”
“要做,我喜欢给你做,”傅离骚洗完碗,动作帅气地脱围裙,“那个,你可不可以给我买个新手机”
傅离骚的手机确实该换了。
程恣睢从钱包里抽出一张卡“你自己去买吧。”
傅离骚摇了摇头,笑着说“我只想用你给我买的手机。你的也该换了,我们还买一样的吧,我想和你用情侣机。”
程恣睢“”
傅离骚在某些方面真的异常幼稚且执著。
就像小说里十七八岁的少年谈恋爱,腻得让人浑身发麻。
但又觉得心底甜丝丝的。
程恣睢答应了。
刚好傅离骚快过生日了,他打算在生日那天当做礼物送给他。
程恣睢抽空去手机店挑了一款情侣机,买了,先放在片场,并提前一天在蛋糕店给傅离骚订了蛋糕,说好了第二天傍晚去取。
这段时间,顾逾钊慢慢习惯了镜头,本色出演,也渐渐进入状态,每天都能按时收工。
傍晚收工后,程恣睢去蛋糕店取了蛋糕,又去超市买了两斤五花肉并冰糖黄酒等,打算晚上回去做个东坡肉,给他好好过个生日。
到酒店的时候,天已经黑透了。
屋里却没开灯。
程恣睢皱了皱眉,打开灯“离骚”
他喊了好几声,没人答应,小套房客厅和卧室里都没有人。
卫生间里也没有。
程恣睢骤然心悸,伸手推开厨房的门。
厨房里也没开灯,借着外面透进来的灯光,程恣睢看见案板上堆着切了一半的芹菜,傅离骚倒在地上,手机跌在他身边不远处。
人已经凉了。
程恣睢抖着手去试他的鼻息,摸他的脸。
这么多天,傅离骚一点儿事儿都没有,他还以为“一旦和谐就会死”这个bug已经好了,没想到
程恣睢浑身不停颤抖,他用力咬了咬下唇,将傅离骚抱起来,抱到卧室床上,拉过被子给他盖好。
他虽然知道傅离骚未必会死,但却不知道他什么时候会醒来
他找到小量杯, 按照手机里百度来的,量米, 添水, 把粥熬上。
又去楼下酒店厨房买了点儿新鲜菜。
他本来是想买现成的, 但程恣睢昨天在大雨里走了那么久, 还下了水,肯定是生病了, 生着病又被他那么翻来覆去的折腾, 肯定不好受, 所以决定把菜买回来自己做,炖得烂烂的, 比较好消化。
傅离骚一边笨手笨脚地择菜、洗菜, 一边脸红心跳地想, 他可真是个禽兽
可是如果他昨天就知道了, 他还会做吗
答案是肯定的。
这是他一早就做好的决定。
傅离骚从来没下过厨房,人生第一次洗手作羹汤, 笨手笨脚,一会儿打翻盆子,一会儿打碎碗, 半路还差点儿切到手,两个小时后才勉勉强强做了几个家常菜,熬了粥, 又煮了面条, 不伦不类。
最后一个菜刚出锅, 先炒的西红柿鸡蛋已经一点儿热气都没了。
程恣睢尝了一口,笑盈盈看了他一眼。
傅离骚见他表情不对,也跟着尝了一口,咸了,碎进去的蛋壳也没挑干净,嚼起来咯喳咯喳的。
他有点儿不好意思,伸手推了推眼镜“你别吃了,我去”
“不用,”程恣睢喝了口水,端起盘子,把菜扒拉进煮得软浓浓的面条里,笑微微道,“我喜欢。”
第二天晚上,傅离骚再要下厨的时候,程恣睢便笑着拉住他“我来吧。”
“不,我来,”傅离骚不知道从哪儿找来了一条围裙,自己穿上,他穿西装打领带戴眼镜,衣冠楚楚,却配了个粉粉的围裙,脚底一双毛绒拖鞋,莫名有种又禁欲又诱惑的感觉,“你拍了一天戏,快去休息一会儿,我刚好没事,学了一天了,肯定比昨天好。”
果然比昨天好。
但也只好了那么一点点。
傅离骚从小就是别人家的孩子,不管是什么功课,一学就会,完全不用下功夫,可在厨艺上就是不开窍,学了一个星期仍旧笨手笨脚,纤长手指割了不少小口子,手上贴的到处都是防水创可贴。
程恣睢心疼得不行“别做了。”
“要做,我喜欢给你做,”傅离骚洗完碗,动作帅气地脱围裙,“那个,你可不可以给我买个新手机”
傅离骚的手机确实该换了。
程恣睢从钱包里抽出一张卡“你自己去买吧。”
傅离骚摇了摇头,笑着说“我只想用你给我买的手机。你的也该换了,我们还买一样的吧,我想和你用情侣机。”
程恣睢“”
傅离骚在某些方面真的异常幼稚且执著。
就像小说里十七八岁的少年谈恋爱,腻得让人浑身发麻。
但又觉得心底甜丝丝的。
程恣睢答应了。
刚好傅离骚快过生日了,他打算在生日那天当做礼物送给他。
程恣睢抽空去手机店挑了一款情侣机,买了,先放在片场,并提前一天在蛋糕店给傅离骚订了蛋糕,说好了第二天傍晚去取。
这段时间,顾逾钊慢慢习惯了镜头,本色出演,也渐渐进入状态,每天都能按时收工。
傍晚收工后,程恣睢去蛋糕店取了蛋糕,又去超市买了两斤五花肉并冰糖黄酒等,打算晚上回去做个东坡肉,给他好好过个生日。
到酒店的时候,天已经黑透了。
屋里却没开灯。
程恣睢皱了皱眉,打开灯“离骚”
他喊了好几声,没人答应,小套房客厅和卧室里都没有人。
卫生间里也没有。
程恣睢骤然心悸,伸手推开厨房的门。
厨房里也没开灯,借着外面透进来的灯光,程恣睢看见案板上堆着切了一半的芹菜,傅离骚倒在地上,手机跌在他身边不远处。
人已经凉了。
程恣睢抖着手去试他的鼻息,摸他的脸。
这么多天,傅离骚一点儿事儿都没有,他还以为“一旦和谐就会死”这个bug已经好了,没想到
程恣睢浑身不停颤抖,他用力咬了咬下唇,将傅离骚抱起来,抱到卧室床上,拉过被子给他盖好。
他虽然知道傅离骚未必会死,但却不知道他什么时候会醒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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