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5章

    在一般没有多少人会特意选择出门的旅游淡季, 异国街头上,出乎意料地出现了三道极其亮丽吸睛的身影。

    不对。

    与其说极其亮丽, 不如说这三个人实在是亮得是不是太过头了

    “等等,今天出太阳了吗果然没有啊,是阴天对吧可是为什么感觉这么亮眼睛这么痛好像遭到了阳光直射那三个人, 究竟是何方神圣”

    以上是一个路人实时发出的惊呼。

    可以想象, 并不止是他一个。

    从这与众不同的一家人出现在众目睽睽之地的那一刻起, 他们就一路惊起了相当多内容大致相同的惊诧之声。

    能让明明被阴天弄得雾气沉沉的大地仿佛陡然间亮上好几个度,比点亮一大串灯泡的效果还要好

    这样仿佛自带几百万瓦亮度的神奇人类,居然真实存在,而且并不止一个

    听上去很夸张, 但实际上居然几乎没有个人情绪强烈的艺术加工,完完全全,都是众幸运见到这几人的围观群众心中的真实想法。

    耀眼。

    最先从脑海中蹦出的,就是这个极有概括性的词汇。

    原来真有这样张扬夺目的人,即使只是普通的走在路上,都能将四周所有的光源的存在感压下去, 让自己取而代之。

    构成这新的光源的人,是两男一女的组合

    唔。

    应该是两男一女

    对某一个路过之人的性别产生了奇怪的怀疑实在是太没礼貌了,只不过, 这里面绝对完全没有恶意。

    能确定性别的女孩子是个漂亮的姑娘,瞧上去温温柔柔, 若是放在平时, 也会十分引人注目。

    但此刻却是遗憾地隐去了光芒。

    单纯只是因为, 三人组的其中一人就算用墨镜挡住了大半张脸,但仅仅显露出来的那一小部分,就在匆匆而过的刹那让晃眼看到的无数人当场惊呆。

    这,这是从哪里来的异域美人

    是明星吗是模特还是哪个国家少见的当代贵族

    对外显露的小半张脸足以让人确定墨镜下的美貌,气质更加惊艳的大美人的金发是光源的一部分,只是出现在这里,就让暗沉的天不自禁地亮上几分。

    也不怪路人无法确定他的性别,毕竟如果不看明显是男装的休闲打扮,这个大美人的身形也很纤细,与容貌混合,就无可避免地混淆了性别。

    他就这么轻轻走过,带走了无数快要模糊失神的目光不过没能彻底带走。

    因为,金发大美人旁边,充当了另一半光源的男人会在外人的视线跟着他们飘远之前,用自己的鲜明存在感让他们瞬间清醒。

    “哼”

    同样戴着墨镜的褐发男人跟同伴不一样,身上带着的是另一种惊人的气质。

    虽然只从外表可以判断,他不是大美人,但绝对是一个挺拔高大的帅哥。

    然而遗憾的是,大帅哥既不冰冷也不温柔,反而很凶。

    如果说金发大美人给人的感觉是贵族,那他就一定是那个国家的国王本人了。

    略微抬起一点墨镜,灼灼金眸从遮挡物下赫然显露,男人就这样淡漠地往不敬目光的来源之处扫去了一眼。

    吓

    顿时间所有悄悄窥探的目光全都硬生生断成了两半,那边目光的主人想捡都捡不起来,可能被直接吓到缩头,等几人走远才敢小声嘀咕着埋怨

    只不过,奇怪的是,埋怨这一步被省略了。

    路人们刚被点亮了这整整一条街的三个人说不出“一家三口”,他们比起父亲与女儿,更像是哥哥和妹妹惊艳到又被惊吓到,残留的情绪本来还很强烈。

    可还没过多久,转过头的功夫,他们居然就脑袋空空,把方才发生的一切全都忘了,哪里还记得自己见到过太阳坠落于街头般的光芒集合体。

    跟这些路人的记忆力没多大关系,也不是因为他们受刺激过度导致失忆,这当然是肯定的。

    “吸取之前出门的教训,魔术用在这个时候就很方便了。”

    光明正大用魔术作弊的大祭司大人淡淡地说。

    他不会像失忆时期的自己那么愚蠢重点强调,再在街头搞出寸步难行的丢人境地来。

    几千年后的现世之人过于热情奔放,跟昔日只敢对美丽大祭司虔诚远观的埃及人民不是一个风格,让塔希尔非常不能适应。

    所以,他十分干脆地就用魔术一劳永逸了。

    路人们看见他们三人,最多只会激起极小的喧闹,过不了几秒钟,等他们走远之后,看到了他们的记忆就会自动从脑中消失,可谓是非常简单方便。

    “这还差不多。”

    不用看都知道,这个透出不少酸气的发言,就来自于某自称要慷慨地让世人知晓他爱人的美但大多时候还是非常不乐意要习惯性吃醋的法老王。

    “余王妃的美,尔等凡人能看上一眼就算是用光此生的气运了,怎么还敢得寸进尺”

    奥兹曼迪亚斯非常不高兴,觉得这些凡人真是厚颜无耻,看上一眼就行了,居然还有胆子盯着使劲看。

    谁给你们的勇气谁给你们的资格

    法老王酸气惊天,表示他自己都没看够,哪里能容许凡人们重点是当着他的面觊觎他美丽非凡的王妃

    对此。

    旁边的“公主”和“王妃”的反应很寻常,大概是一路上同样的情况出现过太多次,他们都习惯了。

    “又来了。”

    塔希尔表情不变,只用三个字就完美展现出他对法老王的幼稚行为看轻实重的抨击。

    “隔个十分钟就摘一次墨镜瞪一次人,陛下,您真的不累吗。”

    法老王“”

    塔希尔“没必要理会旁人的目光,过一会儿他们自己就忘了。啊,对了,您的措辞。”

    法老王有种不祥预感“塔希尔,你怎么突然这么叫我以我们现在的关系,也太不亲”

    “是呢,毕竟我并不是陛下您的王妃。”

    “”

    糟糕。法老王心说。

    如果说现下还能维持的幸福中,还有什么遗憾之处,那果然就只有

    法老王的王妃还是不肯承认“王妃”这个称呼。

    在王看来,他们既然已经互通心意,就已经是确定的关系了。死后没有在世时那些麻烦的世俗束缚,他想要迎娶谁做王妃,没有任何人能够发表异议。

    嗯。

    行吧。

    除非发表异议的人,是“王妃”本人。

    那可是连法老王自己都无可奈何的棘手对象了。

    塔希尔之前就否认过几次,没想到现在法老王随口说出来,他的爱妃还是不肯认

    “为什么难道是因为”

    “不是,没有,不用说出来,我知道你在想什么,总之不是你想的那样。”

    “那是”

    “希望您能将注意力放在真正需要关心的正事上,而不是纠结这种没有必要关注的无关紧要小事。”

    法老王“”

    得到王妃的认可,难道只是无关紧要的小事吗

    为什么王需要王妃来认可这种细节才是真正无关紧要的,此时此刻,只要知道王妃的冷淡,让王很是落寞就行了。

    虽然他的落寞脸上显露不出来,但肯定是切实存在的。

    塔希尔目不斜视,没有特意偏移目光去看他,权当做不知道法老王心中的耿耿于怀。

    “这里已经逛得差不多了,还有什么地方想去吗”

    旁人视角里的金发大美人手里拿着普通游客的常见装备相机,咔擦声刚落,以紫发少女作为主角的照片瞬间在底片表面成形。

    他们用十天逛完了樱精心选择出来的最心动景点,有英灵和蛇杖这样强悍的存在同行,仅有的人类少女完全省略了旅游路上的奔波,把疲倦降低到了最低值。

    远在冬木市的圣杯战争老早就结束了,大概已经被他们忘得一干二净。

    樱玩得很开心,过去的十几年从未有过这般可以放开心畅游的机会,更何况还有两位养父都破天荒地陪在身边。

    少女正值最青春靓丽的美好年华,换上法老王大手一挥买空商场的新衣裙,站在美丽景色前莞尔一笑,就像在春天绚烂盛放的鲜花一般娇美动人。

    因为女儿作为人类实在是太可爱,甚至可爱到超越了人类的范畴,塔希尔瞬间领悟到了又一人类近代发明的伟大之处,特意为她而买的相机内存几乎都要不够用。

    也就是稍微有点遗憾。

    这么可爱美丽动人娇柔大概的少女,本应成为众人目光不禁追寻的一大焦点。

    可她偏偏跟某两个巨型发光体走在一起。

    所以结果很遗憾,樱的光芒完全被盖过了,路人们全去看她过分耀眼的父亲大人们,十分浪费地把如此靓丽的十六岁美少女摆到了一边儿。

    别的不说,法老王对此就很有意见。

    王妃是只能让自己仔仔细细认真看的,爱女却是可以尽情地向世人展露她的美丽,让世人尽情称赞艳羡,享受无尽理所应当的赞美之词的。

    当然,只限于赞美。

    要是有无知狂徒比如前一阵上门那个红毛小鬼胆敢对王的爱女生出龌龊贪恋,那就不只是会被太阳船的光芒烧成灰的问题了。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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