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穿书 (1/2)
缇宁盯着铜镜里的美人,妩媚潋滟的桃花眼,挺直小巧的琼鼻,不点而朱的红唇,清透白皙的皮肤,她伸手摸了摸眼尾处的泪痣,镜子里的美人也伸手摸向眼尾的泪痣。
“姑娘,你都盯着镜子看了大半天了,该用午膳了。”
铜镜,姑娘,午膳
饶是已经过了大半天,缇宁也很难接受这个现实,她竟然穿越了,穿越到了一个她不知道的朝代,然后成了一个,一个外室。
或许还算不上外室,只是一个以色侍人的江陵瘦马。
根据脑子里混乱的记忆,缇宁知道原主出生贫寒,八岁被卖入某大户人家做奴婢,一路从烧火小丫头升迁到了嫡小姐身边的二等丫头,过上了衣食无忧的日子。直到一年前,因为做错事情被发卖,而后就被江陵做瘦马生意的齐家看中,当成瘦马培养了一年,前两天被送给了来江陵办事的某位贵人。
缇宁她觉得自己有点想哭。
既然醒来在这个朝代,说明她在现代的手术失败了,或者说她应该死了,现在捡回来一条命她应该高兴,而不是想哭。
再者说,她在现代父母早早离世,含辛茹苦将她抚养长大的爷爷也在去年她读大一时离世,在现代她也可以说是孑然一身,了无牵挂。
缇宁吸了口气,丫鬟香兰见她神色恹恹,眼神里流露出几丝担忧“姑娘是不是想四爷了”
四爷缇宁愣了愣,才想起香兰口中的四爷恐怕指的是这座宅院的主人。
“我没”话说了一半,四爷这个称呼怎么这么熟悉她恍然觉得不对,脑子里忽然想起了一件事,神色紧张起来,“这是江陵城吗瑞安十几年”
“是呀,姑娘,我们在江陵城,如今是瑞安十九年。”
江陵城,年号瑞安,四爷还有这个和她原来一样的名字,缇宁。缇宁双腿一软,差点跌坐在了地上,她可能不是穿越了,而是穿书。
穿越到了一本叫做非我难逃霸道世子爱上我的狗血甜宠文里。
不过她的身份不是女主,而是一个恶毒女配,作为给男女主感情添油升温的踏脚石存在。
原著里,原主出生贫寒性格体贴温柔,所以男主一开始有几分满意这个外室的伺候,外出江陵办事却也将她带了回去。直到他遇到了本文的女主,明白什么是真正的爱情,便遣散了所有的女人。
原主也得到了一笔丰厚的遣散金,但是在和男主的相处中她早就爱上了男主,所以无论如何也不愿意离开男主。甚至用计陷害女主离间男女主,但她在男主面前却是一副温柔善良的样子,男女主因为女配历经周折,当然最后女配恶毒心思暴露,于是男主毫不犹豫拖她去喂了老虎。
原文里这样写“她头发散乱,再也不见从前丁点温柔善良的假面,白虎的血口大盆对着她,她慌乱逃窜,但百兽之王的目光早已瞄准了她。”总而言之,最后恶毒女配是死无全尸,受尽折磨。
缇宁忧伤了一瞬,不过既来之则安之,她细细一想,其实穿书也不错,她看了小说现在勉强也算的上是未卜先知。
只是可惜的是,当初那本小说她没看完,男女主在一起就弃文了,后面几十万字的发展只从评论区窥知一二。
“摆膳吧。”缇宁有点遗憾。
虽然只是没名没分的外室,但缇宁的午膳还是不错,三菜一汤有荤有素,厨子的手艺也很好,每一道菜都算的上是美味佳肴。更重要的是里面还有一道重口味的炙烤羊肉,羊肉先用熬了几个小时的骨汤炖煮,再在铁造的烤架上用木炭炙烤,撒上孜然胡椒茱萸粉等物,那叫一个让人垂涎欲滴。
尤其是缇宁半年前检查出有白血病,食物上多有注意,不太敢吃重口味的人,今天这口肉差一点把她的舌头咬掉了。
用完午膳,原主有午休的习惯,缇宁也只好遣退下人,一个人躺在床上,她以为自己睡不着,但到底没敌过强大的生物钟,迷迷糊糊地睡了过去。心里还有些期待,或者她醒来后就能回到现代,这只不过是黄粱一梦。
醒来时还是古香古色的房间,缇宁睁着眼沉默了半晌,慢慢从床上爬起来。下榻穿鞋的时候对上一双眼,一双竖瞳,银白色的柔软身体堆成蚊香,缇宁吓得失声,那两手掌长的小银蛇见缇宁动了,它动了动脑袋。
见它动了,缇宁感觉自己命悬一线,下意识拿起床头的重物朝着那小银蛇砸去,砸了也不敢看那蛇怎么了,鞋
“姑娘,你都盯着镜子看了大半天了,该用午膳了。”
铜镜,姑娘,午膳
饶是已经过了大半天,缇宁也很难接受这个现实,她竟然穿越了,穿越到了一个她不知道的朝代,然后成了一个,一个外室。
或许还算不上外室,只是一个以色侍人的江陵瘦马。
根据脑子里混乱的记忆,缇宁知道原主出生贫寒,八岁被卖入某大户人家做奴婢,一路从烧火小丫头升迁到了嫡小姐身边的二等丫头,过上了衣食无忧的日子。直到一年前,因为做错事情被发卖,而后就被江陵做瘦马生意的齐家看中,当成瘦马培养了一年,前两天被送给了来江陵办事的某位贵人。
缇宁她觉得自己有点想哭。
既然醒来在这个朝代,说明她在现代的手术失败了,或者说她应该死了,现在捡回来一条命她应该高兴,而不是想哭。
再者说,她在现代父母早早离世,含辛茹苦将她抚养长大的爷爷也在去年她读大一时离世,在现代她也可以说是孑然一身,了无牵挂。
缇宁吸了口气,丫鬟香兰见她神色恹恹,眼神里流露出几丝担忧“姑娘是不是想四爷了”
四爷缇宁愣了愣,才想起香兰口中的四爷恐怕指的是这座宅院的主人。
“我没”话说了一半,四爷这个称呼怎么这么熟悉她恍然觉得不对,脑子里忽然想起了一件事,神色紧张起来,“这是江陵城吗瑞安十几年”
“是呀,姑娘,我们在江陵城,如今是瑞安十九年。”
江陵城,年号瑞安,四爷还有这个和她原来一样的名字,缇宁。缇宁双腿一软,差点跌坐在了地上,她可能不是穿越了,而是穿书。
穿越到了一本叫做非我难逃霸道世子爱上我的狗血甜宠文里。
不过她的身份不是女主,而是一个恶毒女配,作为给男女主感情添油升温的踏脚石存在。
原著里,原主出生贫寒性格体贴温柔,所以男主一开始有几分满意这个外室的伺候,外出江陵办事却也将她带了回去。直到他遇到了本文的女主,明白什么是真正的爱情,便遣散了所有的女人。
原主也得到了一笔丰厚的遣散金,但是在和男主的相处中她早就爱上了男主,所以无论如何也不愿意离开男主。甚至用计陷害女主离间男女主,但她在男主面前却是一副温柔善良的样子,男女主因为女配历经周折,当然最后女配恶毒心思暴露,于是男主毫不犹豫拖她去喂了老虎。
原文里这样写“她头发散乱,再也不见从前丁点温柔善良的假面,白虎的血口大盆对着她,她慌乱逃窜,但百兽之王的目光早已瞄准了她。”总而言之,最后恶毒女配是死无全尸,受尽折磨。
缇宁忧伤了一瞬,不过既来之则安之,她细细一想,其实穿书也不错,她看了小说现在勉强也算的上是未卜先知。
只是可惜的是,当初那本小说她没看完,男女主在一起就弃文了,后面几十万字的发展只从评论区窥知一二。
“摆膳吧。”缇宁有点遗憾。
虽然只是没名没分的外室,但缇宁的午膳还是不错,三菜一汤有荤有素,厨子的手艺也很好,每一道菜都算的上是美味佳肴。更重要的是里面还有一道重口味的炙烤羊肉,羊肉先用熬了几个小时的骨汤炖煮,再在铁造的烤架上用木炭炙烤,撒上孜然胡椒茱萸粉等物,那叫一个让人垂涎欲滴。
尤其是缇宁半年前检查出有白血病,食物上多有注意,不太敢吃重口味的人,今天这口肉差一点把她的舌头咬掉了。
用完午膳,原主有午休的习惯,缇宁也只好遣退下人,一个人躺在床上,她以为自己睡不着,但到底没敌过强大的生物钟,迷迷糊糊地睡了过去。心里还有些期待,或者她醒来后就能回到现代,这只不过是黄粱一梦。
醒来时还是古香古色的房间,缇宁睁着眼沉默了半晌,慢慢从床上爬起来。下榻穿鞋的时候对上一双眼,一双竖瞳,银白色的柔软身体堆成蚊香,缇宁吓得失声,那两手掌长的小银蛇见缇宁动了,它动了动脑袋。
见它动了,缇宁感觉自己命悬一线,下意识拿起床头的重物朝着那小银蛇砸去,砸了也不敢看那蛇怎么了,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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