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来潮的在他的小摊前买了个五块钱的烤地瓜。

    “很甜,好吃”陆朝并没有明星的架子,也没有像看怪人一样打量许夕,只是再自然不过的站在烤炉边,剥开烫乎乎的地瓜皮啃了一口,像千千万万个普通大学生中的一员。

    许夕不是内向的人,陆朝也是他很崇拜的师兄和前辈,见到真人,他和每一个迷弟迷妹没什么两样,从一旁的书包里抽出本子和笔,有点小激动的递过去“师兄,给签个名呗”

    陆朝很自然的一手拿着地瓜,一手接过笔,在许夕捧着的本子上龙飞凤舞的写下了自己的大名,又问“你叫什么名字”

    “许夕。”

    陆朝就笑,他一笑起来双眼皮更明显,更加英俊好看“我朝你夕,还挺有缘分不是”说着在本子上补充了几个字

    to许夕师弟

    祝地瓜越卖越火

    许夕接过来一看,也是笑的不行,不知道是不是沾了陆大神的红光,几天后,他卖地瓜的照片就被人传到了网上,小范围的火了一把。

    第二次见到陆朝,是在片场。

    那是一部大制作的古代宫廷剧,陆朝在里面饰演男一号皇四子,许夕在里面跑龙套,演了个侍卫。

    许夕是个一穷二白的大学生,没背景,就算有天赋和灵气,也不是那么容易被发现的。他试镜无数,最后演的却都是些无足轻重的小角色。他的很多同学都不屑于接这种一句台词都没有的角色,觉得是在浪费时间,可许夕不这么认为。他把每一次片场当做一份宝贵的经历,竭尽所能的从他能接触到的演员中学习课本上学不到的东西。

    这场戏是拍男二和男三,即皇太子和皇二子在宫廷里的一场谈话。许夕和其他几个演侍卫的群演充当背景板,只需要微微低着头,肃立在一旁便可,别说台词了,连动作变化都没有,甚至因为戴着帽子低着头,连面容都不会被清晰的拍进去。

    拍这场戏时是八月的一个中午头,最热的时候,所有人穿的还是严实的长袍,热的眼前几乎出了重影。男三的台词不行,一场简单的戏在导演严苛的标准下反反复复ng了十几次,拍了两个多小时,所有人都憋着一股火。

    主演再热再累也要撑下去,可群演就没那么讲究了。几个演侍卫的演员站的早就没那么挺直,甚至在摄像头拍不到的时候,难耐的活动酸痛的肩背,擦擦脖子上的汗,小动作不停。

    陆朝在导演旁边看的清楚,只有一个侍卫,自始至终,一动不动,右手按要求动作侧放在腰间刀柄上,一厘都没移动过。

    是许夕。

    导演也注意到了那个异常认真的群演,点了点头“这么沉得住性子的年轻人不多了。”

    陆朝“长的还挺帅呢。您老不给个机会”

    导演抬头瞅他“是你什么人”

    “我的一个小师弟。”陆朝笑,“其实就见过一面,但我觉得他眼睛里有灵气。你可以试试,看我眼光准不准。”

    导演和陆朝关系挺好,他一直很欣赏这个优秀的年轻演员,也了解陆朝的性格,知道他不会随便推荐人。沉思了一下,导演说“这部戏里目前没有适合他的角色了。不过老林准备拍一部偶像剧,改编的,叫什么薄荷味夏天。”

    导演撇了撇嘴。他自己爱拍有历史厚重感的古装正剧,老林是他的老朋友,喜欢拍文艺的小清新剧。两人互相嫌弃,但感情是实打实的,他只要提一嘴,老林一定会考虑“你这师弟叫什么那部剧还没定下男主,我看着他还行。”

    “许夕,朝夕的夕。”陆朝道,“多谢,改天请您老吃饭。”

    “别忙着谢,”导演板着脸道,“话先说好,我只是推荐,一切按流程来,最后用不用他,得看他自己表现。”

    “这是自然。”陆朝笑笑,看向场中那道挺立的修长身影,“不过我觉得,他没问题。”

    陆朝预料的没错。后来,薄荷味夏天爆了,许夕红了。书粉都说,他诠释了一个最好的许清夏。

    许夕当时不知道为什么会突然接到电话,让他去薄荷味夏天片场试镜。直到许久后,他才从林老口中得知,是陆朝一句话,成就了他。

    其实在许夕走红以后,他和陆朝也没有什么交集。陆朝太忙了,他自己之后也接到了一个又一个本子,忙着试戏演戏,两人根本就没有见面的机会。许夕后来找关系要到了陆朝的手机号,给他打电话就推荐试镜的事情表达感谢,陆朝只笑着说,下次再在校园里遇见时,请他吃个烤地瓜就行了。

    可直到两人都毕业,也没有再遇见过。

    但很巧,第三次见面,依旧是在一个冬天。

    那天是大年三十,许夕好不容易放了假。他已经很久没回过家了,之前忙学业,现在忙工作,大学四年,他只有大一的春节回了一趟家,结果气氛不太愉快,于是往后三年,他再没回去过,只是通过电话给母亲捎去问候。

    可今年,或许是终于做出了一点小小的成绩,在周朗面前有了些底气,也或许是自己一个人打拼了太久,压抑不住对家和亲人的思念,许夕犹豫再三,还是买了许多礼品,打算回家过年。

    他买的都是很实在的东西,是在电话里向赵雪宁打听了周朗和他小弟弟的喜好,亲自挑选了很久才确定的。他虽挣了些积蓄,却没有任何炫耀的意思,周朗能再给赵雪宁一个家,他心里也非常感激。这些年过去,他也成熟了许多,如果可以,他也想试着弥补和家中的裂痕。

    可事实证明,是他奢望了。

    赵雪宁见到他,自然是欣喜不已,可或许是太久不见,她和儿子已经不可控制的生疏了,想交流,都不知从何说起。

    周朗的态度一直淡淡的,他那个小弟弟周星辰怯怯的在一旁看着他,眼睛里尽是陌生和抗拒。

    直至赵雪宁让他留下吃年夜饭时,周星辰终于忍耐不住的发话了“妈妈,为什么要让他留下”

    “他不是外人吗”

    孩子童声稚嫩,却更显真实,赵雪宁有些尴尬,忙哄道“辰辰,他是你哥哥呀”

    周星辰开始哭闹,周朗冷眼看着这场闹剧,不发一言,却仿佛用眼神指责赵雪宁,好好的日子,你为什么要让他回来

    赵雪宁也有点无措,很是歉疚的望着许夕,动了动唇,虽不可能赶他走,却也没再说要留他的话。

    许夕想,他又做错了。

    他不该来。

    “我还有工作,”许夕站起来,“就不留了。”

    他穿上羽绒外套,冒着冬夜的寒风和小雪,走出了家门,在家家户户团圆的大年夜。

    他开着车,漫无目的的逛,不知道要去哪。路边有个小酒吧,竟未打烊,他把车停在路边,走了进去。

    那是他最失态的一个晚上。

    他独自一人,喝了许多酒,喝醉了走不动路,就坐在酒吧外无人的马路牙子上,缩成一团开始哭。

    幸亏凌晨没人,不然恐怕第二天他就要上头条热搜。

    哭的迷迷糊糊的时候,许夕听见有人叫他的名字,反应迟钝的抬起头,看见一个男人蹲在他面前,只见过一两次的面容,却莫名记得深刻。

    是陆朝。

    “我没看错,还真是你”陆朝看着他哭花的脸,皱眉问,“怎么回事你怎么在这还喝酒了”

    一腔痛苦委屈无人倾诉,酒精上头让许夕忘记了自己平日的处事原则,他拽住陆朝的袖子,像终于找到了一个依靠、一个倾泻口,一边流泪一边告诉他“我没家了”

    “我回不了家”

    陆朝沉默的看着他,突然上前,温柔又有力的,把他在寒风中吹的冷透的身子藏进了自己怀里。

    “别哭,”他低头看他,用手指给他擦了擦泪,像哄孩子一样温声道,“我带你回家,好不好”

    说起来,就是这么好笑。

    或许对于陆朝来说,他只是出于恻隐之心伸出了援手,可就是冬夜里的那一个怀抱,那一句话,让许夕如飞蛾扑火,就这么义无反顾的爱上了他。

    毫无理智,不可理喻。

    可对于倔强的少年来说,那一次心动,就是他的一生心动了。

    作者有话要说  放心必须是甜甜的双向暗恋啊

    恭喜我们小攻在完结倒计时终于拥有了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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