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自南对着镜子,手中握着电动胡须刀,认认真真地刮去胡子。

    像是去赴那个来自b612星球的帅气小王子约会的那只狐狸。

    不同的是,王子影帝没有惦记的玫瑰。

    王子只爱他这只小狐狸。

    这一次,肖自南没有选择他平日里最喜欢的木制香调的香水,而是换上气味更霸道的,攻击力更强的东方调。

    沈柏舟好酒,尤其喜欢红酒。

    还在家里专门设计了一个地下酒窖,用来收藏全世界各地顶级的名酒。

    当初购买这栋别墅是沈柏舟付的钱,装修团队也都是沈柏舟找的。

    肖自南没什么能帮得上忙的地方,这些年只要有机会,就会留意各大拍卖行的消息,看看能不能拍到几支合心意的红酒,拍来送给沈柏舟好给对方一个惊喜。

    名酒收藏这一行水深得很,在认识沈柏舟之前,肖自南对红酒又只是懂个皮毛,一开始没少交学费。

    近年来的几次出手,倒是没怎么失过手,经常会有名酒收藏爱好者打电话过来,委婉地询问他能不能割爱。

    肖自南一并拒绝了。

    那些酒,都是他打算送给沈柏舟的惊喜,怎么可能割爱

    出再多的钱他都没有动摇过。

    那时,肖自南还计划着,等某段时间他们两个刚好都得了空,两人就一起来到酒窖,选一支彼此都中意的红酒,就那样盘腿席地坐在后院的木地板上,或看日升月落,或听雨落屋檐。

    这几年,沈柏舟的事业如日中天。

    除却酒窖刚落成的那一天,后来他们竟一次都没有一起来过这里。

    从口袋里取出白色的手套戴上,肖自南抬手,从酒架上,半点不带心疼地选了最贵的两支,出了门。

    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

    肖自南幼时第一次读到这个歇后语故事的时候,心里头是不屑的。

    得有多蠢,才会被蛇咬过一次,在仅仅只是看到没有任何生命力的井绳都感到害怕的地步。

    当一坐进驾驶室,身体就不受控制地发抖,额头冒汗,心悸,右手颤抖地连车钥匙都插不进去的时候,肖自南才发现,蠢的人不是那个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的农夫,真正蠢的人是他。

    握着车把的骨节泛白、用力,肖自南咬牙,脸色苍白地推开驾驶室的门。

    一只手撑在车门上,肖自南粗喘着气。

    他以魂魄的形态在世间太久。

    久到,就连那场夺去他性命的车祸在他的记忆里都模糊了。

    可这副灵魂还记得。

    肖自南疲怠地闭了闭眼。

    他不能爽约。

    如果他现在打电话说不过去了,以那人的性子定然不会怪他。

    但是,会失望吧

    肖自南在电话里头几句失意的话,惹得余大影帝失手摔了手中的茶杯。

    那一句说要来找季清喝酒,更是令在倒茶的余老师碰翻了茶壶,连带整套六位数的冰裂茶具都跟着遭了殃。

    “叮铃叮铃”

    门铃声响起的时候,季清还在吭哧吭哧地卷着被茶水弄污的地毯。

    没法子,他哥自从知道南哥要来,整个人就只能用三魂不见了七魄来形容。

    在余风连一点防护措施都没做的情况下,就动手去收拾地上的陶瓷碎片的时候,季清是真的怕了。

    他打发他哥在边上坐着,自己在那儿任劳任怨地收拾残局。

    就这样,他哥都中途丢下他,一个人上楼回房去了,也不知道在楼上倒腾些什么。

    客厅里只有季清一个人辛勤的身影。

    陶瓷碎片都已经打扫干净了,就剩把地毯给扔洗衣机里洗就成了。

    这一番折腾下来,可把季小公子给累得够呛。

    “肯定是南哥来了”

    听见门铃声,季清放下卷到一半的地毯,起身前去开门。

    “季清,等一下。”

    二楼走廊上的余风叫住前去开门的季清。

    季清困惑地转过头,然后就一脸震惊地看着他哥一身灰色打底衬衫,深色西装、西裤,单手插兜地从楼上缓缓走下。

    宛若男士香水广告的慢倍镜头,举手投足,男性荷尔蒙扑面而来。

    季清目瞪口呆“哥,你这样,不觉得太隆重了吗”

    “会吗”

    余风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衣服。

    不过是品牌商赞助的衬衫西裤而已,甚至不是高订的。

    余风近乎自言自语地道,“我怎么觉得还不够隆重呢”

    季清吐槽“那你还想怎么个隆重法穿新郎服跟南哥一起走红毯吗”

    余风的睫毛颤了颤,眼神都变得炙热起来。

    季清的心抖了抖。

    完了,完了。

    他哥是真的彻底入了魔了。

    门铃声再次响了起来。

    余风声音清冷,“季清,去开门。”

    季清撇了撇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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