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厌恶值 (2/2)
凌云所扮演的这个角色身份挺夸张的。
他父亲凌盛是帝国元帅,是仅次于皇帝的存在,见到帝国太子都不用行礼的那种。
母亲是克兰斯公爵府的千金,身份高贵,不仅如此,他的外婆还是当今皇帝的亲姑姑爱丽丝公主殿下,这是当年的皇帝为了拉拢克兰斯公爵而定了婚姻,也就是说,皇帝陛下是凌云外婆的侄子,也是他表舅。
父亲是帝国元帅,母亲是公爵千金,舅舅是大公爵,外婆是公主殿下,皇帝陛下是他表舅,太子是他表堂哥。
这诸多身份,随随便便拎一个出来都能吓唬人,何况是众多齐上。
可以说,原主一出生便站在了很多人跑断腿都跑不到的终点上美丽的容貌,高贵的身材,巨额的财富,跟诸多长辈的宠爱。
不管是物质上还是情感上,什么都不缺。
凌云看到这里心里好羡慕,但看到他的所做所为后心里只剩复杂感叹了。
按理说,身份如此尊贵的原主,本该是主角待遇,可惜,原主只是个炮灰哥,连个男配都不是,就是戏份比一般炮灰多了一点,勉强算是个恶毒炮灰。
这是因为,原主被宠坏了,嚣张跋扈胡作非为,是帝国鼎鼎有名的熊孩子,人人厌之恶之的纨绔子弟。
在书中,他还是个天然弯,喜欢上男主太子秦钰,对,就是他表堂哥,但若仅是如此,那也不算什么,毕竟能当得上男主的,颜值肯定不消说,两人虽说是表堂兄弟,隔着两代的禁忌之恋,但这又不是东方的封建王朝,没那么多规矩。
但是,原主却十分好色,虽然他心中最爱的是男主太子,可并不妨碍他对其他美色的垂涎与享受。
对美色毫无抵抗力的原主,只要长得好看他都喜欢,与他那些同样身为帝国纨绔子弟的朋友乱搞,还从各地拍买各种美人肆意玩弄,每个月至少会去一次奴隶拍卖会拍买奴隶美人,被他玩死的美人不知其数。
欺男霸男,强抢美男屡见不鲜,吃喝嫖赌是家常便饭,弄死的平民不可胜数,摊上的人命更是一堆,行迹可谓恶劣斑斑,罄竹难书。
人人一提到他就是切齿痛骂,连带着为帝国征战无数,保家卫国、扩张帝国领土、为帝国做出巨大贡献的元帅凌盛,也被这孽子连累。
但若是如此,身后顶着那么多靠山,再怎么胡作非为也不会出什么大事。
可偏偏他看上了主角团,嗯,没错,是整个主角团,因为太好色,恰好主角团里的人颜值都爆表。
说起来,这篇文也算得上是玛丽苏文,无论是主角还是反派都喜欢上了女主。
而原主因为嫉妒女主,处处使拌为难女主,并且四处勾搭主角团,最后勾搭不成,恼羞成怒丧心病狂地给女主下了药,最终被被所有人厌恶,自食其果,连帝国元帅的父亲都救不了他,下场可谓凄惨。
想到原主在书中所做的事情,如今一切落到他头上,凌云深深地叹了一口气。
如果单纯做一个仗势欺人的恶毒纨绔,凌云倒也不是不能演,假装喜欢主角团的弯男也可以,反正主角团性取向正常,说几句喜欢的话给个爱慕的眼神这些都不难。
只是,原主实在是太花心了,除了主角团外,其他长得好看的人他都想上,而且想上的还都是男人。
凌云一个纯情少男,连女孩子的手都没摸过,到了这里居然要去做弯,还是个花心的弯。
这委实难以接受。
幸好他的任务只是走剧情顺带获取厌恶值,而不是去追求男主,不然可就更为难了。
系统看他这样为难,还是挺可怜他的,偷偷告诉他,只要不崩人设,不让别人发现,他可以按照自己的想法来做。
简单地来说,就是可以在这事上擦边球,在规则里找漏洞。
凌云大大松了口气,对于一个你电杆还直的直男,让他跟男人那啥,还不如让他直接去死来得痛快。
当好人不容易,当坏人还不简单,他刚来这里时,他的厌恶值就有一万多了,也就是说,他什么都不用做,任务就已经完成了百分之一。
而且每天,厌恶值都有上升,虽然数字不大,但很显然,这里的人对于凌云,十分的不待见了。
在这不待见的基础上,再作恶一些,一百万厌恶值并不难。
跟这里的封建等级一样,厌恶值也是有分等级,普通人的厌恶值只有一个,戏份多点的则多些,少则几十,多则几百。
至于主角团,那就是最多的了,其中,男主太子秦钰,男配魔塔少主司龄,反派少将穆离各有十万,而女主最令人吃惊,居然有三十万。
女主一个顶得上男主团
凌云对此表示了极大的疑惑,而系统所给的解释是
“都说这是一篇玛丽苏文了,女主自然是汇集美貌与善良纯洁于一体的圣母,你能让一个圣母起厌恶之心,算你能,给你三十万不算多。”
凌云“”好吧,这很有挑战性。
厌恶值并不是觉得讨厌那就立刻拿到了,要根据讨厌度来给,讨厌度弱,十万可能就只能拿那么几百,若是强,那还能拿个几万,只有极度厌恶时,才能拿全额。
可到了极度厌恶的时候偶,那就得考虑生命危险了,一旦过了极度厌恶的度,那就不是厌恶而是杀意了。
换句话讲,想要主角们的讨厌,还得控制在没有生命危险的前提下别跟他提身份尊贵无人敢害,能当得上主角团的人,岂会对一个炮灰没法
所幸主角团不是随随便便能见到,这篇玛丽苏文是根据女主角视觉来写,等到女主的来到,剧情才真正展开,到时候他才需要走剧情。
而眼下,他还是致力于平民身上的厌恶值得好,一个普通平民厌恶值虽然只有一个,但架不住数量多,而且不会对他产生危险。
来到这里已经有一段时间了,对于规规矩矩的凌云来说,如何当一个惹人厌恶的纨绔子弟实在有挑战难度,但后来他发现,其实都不用他动脑想,自然有人带他做。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什么样的人交什么样的朋友,纨绔的朋友自然也是纨绔。
身为帝国第一纨绔的凌云,有的是纨绔狗腿子来巴结讨好他。
今天带他去的狐朋狗友莱恩,就是其中一个。莱恩是科林伯爵府的少爷,身份自然比不上凌云,但却都是臭味相投的同圈儿人,属于帝国有名纨绔中的一个。
莱恩三天两头就邀请凌云去那些纨绔场所,做着纨绔所做的事,凌云大多时候都答应,但去了之后,却只看不做。
就像今天的奴隶拍卖会一样,凌云去了之后全程都在睡觉,一是不忍心看那些沦为奴隶的人被当做牲畜一样随意买卖,二来,若是看了,还得费心思想挑剔为何不买的话,不然不买就不符合人设。
麻烦,还不如闭眼睡。
那个瘦小奴隶冲出来的时候,除了吓了他一跳外,也为难住他了。
瘦小奴隶才十几岁,放在他那个时代还是个在父母怀里撒娇的高中生,可在这里,却沦为奴隶被人肆意玩弄。
好可怜。
虽然他的角色是纨绔,但内芯并不是,看到有苦难的人向他求助,凌云很难拒绝,更何况这还是一个处于绝望之地,若是不救极有可能会被那个叫哈尔的贵族给杀了的人。
看完全本书的凌云太清楚贵族这些动不动就杀人的尿性了。
以他的身份,自然能轻易救下这孩子,但令他为难的是,如何在保证不崩人设下救下那孩子,以原主的恶劣尿性自然不可能多管闲事,冲撞了他的奴隶他没把人杀了都算奇迹了,更别说是救人。
因此,虽然那孩子一直在求救,而凌云沉默不语,但其实他是在想用什么话来救他,幸好,最后成功救下来了,也并没引起怀疑。
所有人都以为他是想亲手教训这个胆敢冒犯他的贱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