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一诚惶诚恐,连道了几声不敢,拜别谢圣、凤一就去了。

    麻一的家族聚居在一处并不甚茂密的矮林中,其中盘根错节地生着几株老树,它的家人就居住在树洞之中,见麻一回来,都围过来关心地询问。

    麻一“老爷心善,邀请大家一块去他开的茶社享福。大家将这附近的甜果子、酸果子都摘些,取了种子,咱们一块去茶社。”

    麻雀是极为团结的种族,即便成了精也更乐意群居。麻一这话说完,大家甚至都不问茶社是什么、带种子干嘛,转头就立即分工有序地动起手来。不出片刻,一家人便齐心协力地衔起包裹好的东西,跟在麻一身后,浩浩荡荡地往茶社飞。

    茶社里,谢圣还在掰着指头盘算“小家么,父母,再加上他们四兄妹,就算再多备几张椅子,十张够不够哎,天怎么阴了。”

    凤一缓缓抬头,深深看了谢圣一眼“不是天阴。”

    “那怎么突然暗”谢圣嘟哝着往窗外一看,整个人都呆住了,“我去”

    只见天空之上,百来只麻雀振翅而飞,聚成一群,扑啦一下降落下来,将光也遮住了。

    为首的那个摇身一变,变回麻一,冲着谢圣腼腆一笑“老爷”

    龙二手里的椅子都掉了,半是震惊,半是自觉被骗的羞恼“你不是说小家吗”

    麻一被龙二吼了一嗓子,吓得一缩脖子,战战兢兢地道“是,是小家啊”

    “唉,别说了。”谢圣也从震撼中回过神来,不禁捂了捂脸。

    他也是一时忘了,麻雀本就是群居动物,尤其是秋季,经常会形成数量上百、甚至上万的大群,这在现代还有个专门的名词,叫做“雀泛”。像麻一这样,百来只的族群,确实不算是多的。

    麻一心虚地瞅了谢圣一眼,想说话又不敢说。

    洪荒生存不易,他们麻雀一族在禽鸟中总被排挤。未成精时,便是鸟兽的口中之食,成精以后,因为先天根脚的缘故,也修不出什么高深的道行,故而弱小的麻雀们才选择了群居这个笨办法。他们这一家子,实际上未见得各个都和他有血缘关系,是天南海北,修出道体的麻雀精,自动自发地聚在一起,互相扶持,艰难求生。

    这么一算,就能品出他们的辛酸了。可以这么说全洪荒还活着的麻雀精都在这儿了。

    “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更别说是麻一的家里人。多怎么了,热闹”谢圣缓过神来,热情地招呼上,“来来来大家别站在外枝头上啊,进来坐”

    麻雀精们受宠若惊,赶紧化出道体,挨个儿进了茶社。青壮年们跟在后面,将带来的种子、树苗扛着,因为好些灌木都是从土里挖出来的,进门一路走,根系就一路掉渣,弄得前面进门的老雀儿们心惊胆战“别把地弄脏”

    没等他们说完,几个蛙精就举着抹布,连蹿带跳地冲过来,抢一样地把地面收拾干净了。

    应敖大人教训他们的话,他们可都放在心上呢眼里要有活儿。

    麻雀精们手足无措地坐下了他们何曾体验过这样的待遇端上来的竹实粥,那是凤宣大人亲手栽种的,呈上来的炭烤鱼,那是高傲的龙族亲自养的,别说这些了,就是此时,他们坐着,凤宣、龙族站着,也足够让麻雀精们坐如针垫啊

    不过,这一切不安,在品尝到美食时,就逐渐烟消云散了。温度适宜、糯甜饱满的粥米,熨帖着紧张的胃,几乎立刻的,他们的心情就得到了安抚。

    醴泉水甘甜而清冽,带着薄酒的香气,每粒竹米都洁白莹润,颗粒饱满,浸透着醴泉的气息,合成一种奇妙的味觉享受。经炭烤的何罗鱼,肉质酥中藏嫩,肥而不腻,咬一口就是一股包含着鲜味儿的口感,在唇齿间绽放。

    龙二站在一旁哼哼唧唧。

    就这些吃食,原本谢圣还想亲自动手的,还好被他与凤一拦住。

    开玩笑,谢圣可是他的师父,给他们这些徒弟煮粥、烤鱼就算了,这群小麻雀又算得什么

    麻雀精们吃得呼哧呼哧,满嘴是油,几个定力不足的激动之余,忍不住啾的叫出声。

    从前还只是只雀鸟时,他们单想着练出道体,可多一分自保之力,却没想过修炼道体还有这样的好处

    麻一看族中几个年轻的小雀,吃得满头大汗,舌头烫得发红,也不愿停下,鼓足勇气,看向谢圣“老爷我有一个大胆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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