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色黑沉得厉害,连月也见不着,辨别方向很费劲。
沅衣有些日子没钻狗洞往这边凑,甚少受伤,用不着踩药,许久没来,这里的很多莫名的草,疯狂生长,简直比她还要高。
抹黑路看不见,只能硬着头往里面冲,她身上披着的衣裳,脱在庙里给了男人当被褥。
稍微锋利的草,划开她露在外面的藕臂,手背,不一会她身上就布满了大大小小,冒出红血丝的伤痕。
好在那些草药还有,她用刀子割了一大堆,抱起来捆在肩上,原路返回。
立秋之后,怎么会这么冷呀。
沅衣的牙根都在打哆嗦,扛着草药往破庙跑,踩到碎石也不管。
回到城隍庙已经是深夜,烧起来的火渐渐灭了,男人躺在一边,和她刚离开的时候没什么差别,就是脸色惨白,了无生气。
额头上面都是冒起来的冷汗珠子。
“霁月别怕,药来了。”沅衣拧帕子,把冷汗都擦去。
她在外面捡了两块石头,平一点的做药台,大一点圆一些的做捣石,可以把药砸碎,先将药洗洗,沅衣便开始捣药。
她力气大,发出的声音小,不消多时,细嫩的草药,就捣成细碎的药糊,又用布裹着。
出门时才擦干净的血,没多久,又冒出来了,再不止血,流干了,男人必然活不了。
沅衣对他有无数的耐心,仔细给他擦干净,才把药敷上去,从头到脚把他裹成一个粽子。
也不知道是不是瞎猫碰到死耗子,还是白修筠命大,沅衣把他照顾得无微不至。
折腾下来几天,他的伤势竟然渐渐好转,只有些实在严重的还在血肉模糊,细微的伤口慢慢结痂愈合。
唇色也比前几日好瞧多了。
白修筠在第三天醒来,他浑身虚弱,动弹不得,只有头还能转动。
沅衣兴奋极了,像是叽叽喳喳的小黑雀,趴在他的耳边自报家门,说个不停。
可惜她说的话,白修筠都不细得听,他对她有很浓重的戒备心,尚不知她是何许人,也不知道她擒拿自己来竟然怀了什么心思。
观着沅衣的外貌,似乎是个乞丐。
女的,乞丐。
她才说出自己的名字,说出是她救了他,短短几句。
白修筠才醒,脑子清明一阵又复疼痛,更不想听了,闭上眼瞥开头。
沅衣看过去,男人清俊的眉目里,满是不遮掩的嫌弃,还有淡淡的厌恶。
霁月好似不喜欢这里,她这里还是太简陋了。
看着男人身下铺得厚厚的草甸子,躺上去还是软的,只是与霁月平时躺的只怕不一样吧。
达官显贵用的东西都是上好的,用贵死人的丝线织就而成,在衣庄成品铺子里,卖得极贵。
剩下的话卡在脖子里,这种嫌弃人的神色,她在城东去讨饭的时候,在那些人的脸上见到过。
以前不觉得有什么,如今心里像针扎一样的刺痛。
密密麻麻,被扎破了许多小孔,疼得窜气。
她看得出来,霁月嫌弃她的地方,还厌恶她这个人。
白修筠庆幸他没有瞎,牢狱的人把他往死里打,这双眼睛还能瞧得见真是奇迹。
没把他的脸皮都撕下来,大概是要上断头台的时候,让汴京人都知道,砍的人是太师之子白修筠。
说来也怪,距他被杀的日子已过去有几日,竟没出乱子。
救他的到底是什么人,竟然能将罪臣之子稳妥救出,逃过一劫难。
他掀着眼皮看人。
一张黑漆漆的脸,不知道作何形容,和他以往见过的女人完全不同。
她身上的衣服破烂不堪,又旧又脏,就是以前太师府最低等的丫鬟和她比起来,都要十分光鲜亮丽,整洁。
她给自己敷药,凑近了闻,还能闻见她身上的酸臭味,也不知道这么黑,是生下来就没洗过
这个世间,怎么会有这样的女人,除了一双眼睛澄亮分明,干净通透,全身上下没有一点能入眼的地方。
之所以能看出来是个女的,除了那双眼睛特别的澄亮,通透之外,还有一件事情,白修筠一点儿都不想再回忆。
他没记错的就是,那日疼得迷糊,在梦中那双软绵绵的手,翻腾他衣裳的手,是这名女子的。
倒是少见的软。
也是让他确定了,她真的是一个女人。
男人的手骨不可能这么小,也不可能这么软,像没生骨头一样。
话说回来,他倒宁愿自己是真的瞎了,死了,也不会遇到这么多难堪的事情。
也不知道上辈子到底是造了什么孽,老天爷不让阎王收他,派了人来收拾他。
白修筠一句话也不说,他没想到过自己会苟延馋喘的活着。
瘫在地上这样活,还不如被人一刀砍了头,死得利落,又干净。
白修筠醒了,一整天,他和沅衣都没有说过一句话。
沅衣也不敢轻举妄动了,虽离他远了一点,那双眼直勾勾看着,没离开他半刻。
临近晚上,从怀里掏出半块被掐得一点不圆润的馒头,本来凉了,被她捂得热。
凑到他的嘴边,带着小心翼翼的讨好,“霁月,你吃一点东西吧,不吃东西没力气的,伤口也不会很快痊愈。”
沅衣很担心,前几日他昏迷了还好,她还能喂给他东西吃,如今人醒了,霁月咬着牙,莫说吃东西,连句话都不同她讲。
怕他想不开,醒了会做傻事,沅衣守了他一整天,到天黑才摸出去外头找吃的,她不敢走远,只能在城东这边转悠。
城东荒凉,找了好久才找到半块被人丢弃的馒头,旁边沾灰脏的都被她掐了吃掉,剩下干净的她洗了手,捧到男人的嘴边。
“吃点吧,霁月。”
前些日子讨回来的食物都已经磨光了,只还有这里。
不敢挨太近,声音也小,在安静的城隍庙里,白修筠还是
沅衣有些日子没钻狗洞往这边凑,甚少受伤,用不着踩药,许久没来,这里的很多莫名的草,疯狂生长,简直比她还要高。
抹黑路看不见,只能硬着头往里面冲,她身上披着的衣裳,脱在庙里给了男人当被褥。
稍微锋利的草,划开她露在外面的藕臂,手背,不一会她身上就布满了大大小小,冒出红血丝的伤痕。
好在那些草药还有,她用刀子割了一大堆,抱起来捆在肩上,原路返回。
立秋之后,怎么会这么冷呀。
沅衣的牙根都在打哆嗦,扛着草药往破庙跑,踩到碎石也不管。
回到城隍庙已经是深夜,烧起来的火渐渐灭了,男人躺在一边,和她刚离开的时候没什么差别,就是脸色惨白,了无生气。
额头上面都是冒起来的冷汗珠子。
“霁月别怕,药来了。”沅衣拧帕子,把冷汗都擦去。
她在外面捡了两块石头,平一点的做药台,大一点圆一些的做捣石,可以把药砸碎,先将药洗洗,沅衣便开始捣药。
她力气大,发出的声音小,不消多时,细嫩的草药,就捣成细碎的药糊,又用布裹着。
出门时才擦干净的血,没多久,又冒出来了,再不止血,流干了,男人必然活不了。
沅衣对他有无数的耐心,仔细给他擦干净,才把药敷上去,从头到脚把他裹成一个粽子。
也不知道是不是瞎猫碰到死耗子,还是白修筠命大,沅衣把他照顾得无微不至。
折腾下来几天,他的伤势竟然渐渐好转,只有些实在严重的还在血肉模糊,细微的伤口慢慢结痂愈合。
唇色也比前几日好瞧多了。
白修筠在第三天醒来,他浑身虚弱,动弹不得,只有头还能转动。
沅衣兴奋极了,像是叽叽喳喳的小黑雀,趴在他的耳边自报家门,说个不停。
可惜她说的话,白修筠都不细得听,他对她有很浓重的戒备心,尚不知她是何许人,也不知道她擒拿自己来竟然怀了什么心思。
观着沅衣的外貌,似乎是个乞丐。
女的,乞丐。
她才说出自己的名字,说出是她救了他,短短几句。
白修筠才醒,脑子清明一阵又复疼痛,更不想听了,闭上眼瞥开头。
沅衣看过去,男人清俊的眉目里,满是不遮掩的嫌弃,还有淡淡的厌恶。
霁月好似不喜欢这里,她这里还是太简陋了。
看着男人身下铺得厚厚的草甸子,躺上去还是软的,只是与霁月平时躺的只怕不一样吧。
达官显贵用的东西都是上好的,用贵死人的丝线织就而成,在衣庄成品铺子里,卖得极贵。
剩下的话卡在脖子里,这种嫌弃人的神色,她在城东去讨饭的时候,在那些人的脸上见到过。
以前不觉得有什么,如今心里像针扎一样的刺痛。
密密麻麻,被扎破了许多小孔,疼得窜气。
她看得出来,霁月嫌弃她的地方,还厌恶她这个人。
白修筠庆幸他没有瞎,牢狱的人把他往死里打,这双眼睛还能瞧得见真是奇迹。
没把他的脸皮都撕下来,大概是要上断头台的时候,让汴京人都知道,砍的人是太师之子白修筠。
说来也怪,距他被杀的日子已过去有几日,竟没出乱子。
救他的到底是什么人,竟然能将罪臣之子稳妥救出,逃过一劫难。
他掀着眼皮看人。
一张黑漆漆的脸,不知道作何形容,和他以往见过的女人完全不同。
她身上的衣服破烂不堪,又旧又脏,就是以前太师府最低等的丫鬟和她比起来,都要十分光鲜亮丽,整洁。
她给自己敷药,凑近了闻,还能闻见她身上的酸臭味,也不知道这么黑,是生下来就没洗过
这个世间,怎么会有这样的女人,除了一双眼睛澄亮分明,干净通透,全身上下没有一点能入眼的地方。
之所以能看出来是个女的,除了那双眼睛特别的澄亮,通透之外,还有一件事情,白修筠一点儿都不想再回忆。
他没记错的就是,那日疼得迷糊,在梦中那双软绵绵的手,翻腾他衣裳的手,是这名女子的。
倒是少见的软。
也是让他确定了,她真的是一个女人。
男人的手骨不可能这么小,也不可能这么软,像没生骨头一样。
话说回来,他倒宁愿自己是真的瞎了,死了,也不会遇到这么多难堪的事情。
也不知道上辈子到底是造了什么孽,老天爷不让阎王收他,派了人来收拾他。
白修筠一句话也不说,他没想到过自己会苟延馋喘的活着。
瘫在地上这样活,还不如被人一刀砍了头,死得利落,又干净。
白修筠醒了,一整天,他和沅衣都没有说过一句话。
沅衣也不敢轻举妄动了,虽离他远了一点,那双眼直勾勾看着,没离开他半刻。
临近晚上,从怀里掏出半块被掐得一点不圆润的馒头,本来凉了,被她捂得热。
凑到他的嘴边,带着小心翼翼的讨好,“霁月,你吃一点东西吧,不吃东西没力气的,伤口也不会很快痊愈。”
沅衣很担心,前几日他昏迷了还好,她还能喂给他东西吃,如今人醒了,霁月咬着牙,莫说吃东西,连句话都不同她讲。
怕他想不开,醒了会做傻事,沅衣守了他一整天,到天黑才摸出去外头找吃的,她不敢走远,只能在城东这边转悠。
城东荒凉,找了好久才找到半块被人丢弃的馒头,旁边沾灰脏的都被她掐了吃掉,剩下干净的她洗了手,捧到男人的嘴边。
“吃点吧,霁月。”
前些日子讨回来的食物都已经磨光了,只还有这里。
不敢挨太近,声音也小,在安静的城隍庙里,白修筠还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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