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男或者gay已经无所谓了

    这么一想,似乎觉得也有点理解。

    本来女性就比男性的数量少,而到了末世,显然运动能力更强的男性反而能够更好的活下来,到时候有些直男找不到女人可不就要控制不住自己下半身了么

    呃

    他觉得自己的思考角度似乎歪了,但算了。

    总之,他下定了结论,虽然以后他和陈尔丁也许会有那么一腿,但现在他还没有那种感觉,而且此刻也不是适合谈恋爱的情况,反正,只能顺其自然了吧。

    这么想着,林可岑觉得豁然开朗。

    “我确实也得准备一点东西傍身。”因为顺其自然,他对陈尔丁的抗拒便消失了一大半,所以他点了点头,对对方的提议表示了赞同。

    对方似乎有点不敢置信地眨了眨眼睛,大约是没有想过林可岑会这么容易就答应去他家。“你你同意了”

    “是啊。”林可岑无可无不可地点了点头,虽然表情依旧是毫无表情就是了。

    陈尔丁不可抑制地笑了起来,那一刻,不知是不是林可岑的错觉,他总觉得对方的笑容似乎也感染了他,令他下意识地想要牵引着自己的嘴角挑起,只是嘴角太僵硬了,他牵动了下,僵住了

    “你的嘴角怎么了”陈尔丁担忧的话语传来。

    林可岑妈的,丢人,不说。

    于是他沉默冷静地摇了摇头,同时道“直接去你家吧,速度,马上要到晚上了。”

    陈尔丁想想也是,表情立刻变得认真起来,他点点头,然后道“好,我带路,你来我家,我家很安全。”

    一路上,陈尔丁都有点过分激动。可岑哥同意来他家了,自己的第一步也总算成功了。他无论如何都无法离开可岑哥,因为离开会让他绝望他现在完全、完全无法离开他。

    自从重生以来,他便了解了这一点。他在没有林可岑的世界里只会不断堕落、癫狂,最终成为一个毫无感情、麻木的人。

    他知道自己一定是哪里出现了问题,但是他并不想要解药。如果可以,他宁愿自己永远离不开可岑哥。前世离开可岑哥之后他所得到的唯有绝望、痛苦与失落,他以为自己还是喜欢鞠诗晴的,但自从可岑哥逝世之后,他就活得如同行尸走肉。

    他知道自己错了,可是他根本没有资格后悔。他永远错失了对方但老天爷却是送给了他一个大礼,他重生了,他重新遇到了可岑哥,所以,这一次,他绝对不会放手。

    心底的阴暗在不断的发酵,即便他的表皮还是那样耀眼,但内里早已不知坏死到哪里去了。但他不愿意让可岑哥看到这样丑陋的他,所以他想要在可岑哥的面前表现得更好,表现出可岑哥曾经喜欢的样子

    但不知道是不是他哪里做错了,自己曾经吸引过可岑哥的打扮并没有起到效果,反而让可岑哥讨厌了想到这里,陈尔丁就有点委屈,但他并没有放弃,第二天他就将自己的全身衣着给换了个样前世的可岑哥的确没有说过自己喜欢之前那样装扮的他,后来他为了方便穿着最廉价的t恤的时候,可岑哥也依旧爱他

    所以,这不是可岑哥爱上他的理由

    但到底是什么呢陈尔丁想了半宿,依旧没有想到,最终只能先走一步算一步但不管如何,他一定要得到可岑哥,绝对要。

    林可岑还不知道自己在对方的眼中就是一大块令人垂涎欲滴的肉,只是目不斜视的开车。现在街道上的情况实在过于萧条、破败,车辆横七竖八,一点也不好行驶。

    而他的小破车,可真的是不适合任何一次的撞击了,任何一次,都能够令它直接报废。

    但偏偏,事与愿违。

    “砰”地一声,后轮胎就直接爆了。

    而此时,离陈尔丁的家还有30公里,如果丢弃车辆直接步行,可能也需要两个小时左右才能回到陈尔丁的家。

    两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从对方的脸上看到了前所未有的尴尬与严肃。

    而时间,是下午五点四十五分,两人都饥肠辘辘,还未充饥,手中没有任何防身的武器但夜晚却即将来临。

    关于丧尸特性的便签

    丧尸会在夜晚开始行动,随着丧尸的觉醒,丧尸能够活动的时间将越来越长,终有一日,他们同样能够在日间行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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