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轮月亮刚好停在沙丘上面, 当两群荒漠狼狭路相逢的时候必定会有一场争夺,能决定它们去留的方式并不是个体的强大,而是头狼的强大。
和沙漠中大多数群居野兽相同, 选出最强壮最聪明的, 关键时刻替群体出战。
当周允将目光集中在那匹灰白色的公狼身上时,一匹黑色的母狼,也从沙丘后面走了出来。它将嘴部扬起, 直冲向了夜空, 一声悠长的叫声像能传递到几公里之外。
一时之间,几乎所有的狼都停止了撕咬。它是头狼的配偶, 最强壮的狼拥有最漂亮的配偶,同时也具有超强的杀伤力和勇气。
宋捡将一匹狼紧紧地摁在地上,感觉到它挣扎不动了才站起来, 他的胳膊一定流了血, 手背上黏糊糊的,甩了几下拳头之后,宋捡站了起来, 蒙着的眼睛看向狼的叫声方向, 凭借着嗅觉,站到了周允的旁边。
“哥, 用不用我杀了它们”宋捡的语气极为平静,很不像他平时的状态。
周允不得不动用精神丝去安抚哨兵的情绪了, 战斗总能将哨兵的杀意轻易激活, 这是藏在哨兵基因当中的残暴天性。在现在的宋捡的意识中, 杀一匹狼, 和杀一个人, 都不是什么太大的事。
这也是周允最害怕的, 如果捡发现自己已经受伤了,后果不堪设想。
“不用,你留在这里。”但这一刻他对宋捡下命令,头狼的争斗,不需要伴侣的帮助,“留在这里。”
“可我不想留在这里,我想”
“留在这里”周允第一次用这样严厉的语气命令宋捡,狼群的事他绝不退让,“替我保护我的狼,其他的事,不需要你插手。”
宋捡倔强地皱着眉毛,抿着嘴唇,两只拳头无意识地攥紧了,死死地咬住了牙。手背上的血还黏着狼的毛发,指尖被他自己攥得发白。
周允已经向前迈了几步,当他向前走的时候,那匹灰白色的头狼也走下了沙丘。它的伴侣同样没有选择帮助,出于信任,也出于母性。
因为它的身后,是一整窝的幼崽,是整群狼的幼崽。它们只有周允的小臂那么长,但是已经学会用尖嘴朝向夜空,嗷嗷地叫。
这是狼,或者犬科动物亘古不变的本能,声音稚嫩,连乳牙都没长齐全,叫声却能穿过时间,穿越到两百年前。那时,地球每天只有24小时,大气还未开始逃离,绿洲、森林和海洋都还在原有的位置上,城市不用躲在钢铁外壳里面。
它们的祖先同样选用一种方式来回应它们,生命已经逝去,但本能流传了下来。
周允俯下了身,比起狼,他需要保护自己的腹部。
灰色的头狼这时候冲了过来,卷着身上的腥味儿,它的体型特别大,离周允还有一定距离就能看出它的强壮。两条前腿向前跑动,背部高高耸起两块肌肉,胸毛上沾满了鲜血,也沾满了沙子,显然不久前带领狼群进行了一次围猎。
距离周允还有四五米的时候,它高高地起跳进行扑咬,狼不仅速度快,弹跳力也是惊人,在速度的加持下轻而易举扑到了周允的肩上。利爪瞬间抓破周允的肩头,四五道伤口瞬间外翻。
血腥味儿扑鼻,周允却仍旧弓着腰,一只手扼住它的脖子,一只手转向下方,一拳重击它的腹部。他需要和这匹狼的下肢保持距离,狼嘴的攻击可以尽量躲避,因为狼的攻击判定很简单,就是喉咙。
它们习惯咬猎物的喉管,一旦咬住就是咬穿,无论是窒息还是失血过多,它们绝不戏弄食物。
但守住了喉管不一定能占上风,人类的体型面对它们的时候虽然有身高优势,也有身高劣势。因为高,动作不一定比它们快,腹部全面暴露,几匹狼如果蜂拥而上就能把周允的腹部撕开,肋骨咬断,吃空肚子里的内脏。
周允用左臂挡在脖子的前方,牺牲这条手臂去转移它的注意力,右手攥住它的右后腿的根部用力拉扯。狼咬得越深,就越不容易撒口,周允抓紧这个时间,膝盖猛提几次,重击狼的腹部。
人类的弱点,同时也可以是狼的弱点。他们都是动物,他们都一样。
但是马上这匹狼就放开了周允的前臂,用极大的力量挣脱了周允的腕力。周允一惊,他没想到这匹头狼竟然这样聪明。
但惊过之后,他又笑了,甚至是满足的、赞赏的笑容,在满脸都是血的表情上不吝惜他的赞叹。如果是很容易打败的狼,怎么可能当一群狼的首领它和自己同样聪明,这很好,是一个势均力敌的对手。
周围全是狼的叫声,还有它们飞快移动跑动的脚步声,这些全部冲进宋捡的耳朵里。他完全可以凭借一己之力杀光这一整群,一出手就可以轻而易举捏断这种野兽的脖子,但是他还是选择转向后方,守住脚下这一片区域。
因为他也了解狼群,狼有时候是很奸诈狡猾的,它们不一定会遵守头狼的守则,它们会选择群体一起上,吃了敌人。
和沙漠中大多数群居野兽相同, 选出最强壮最聪明的, 关键时刻替群体出战。
当周允将目光集中在那匹灰白色的公狼身上时,一匹黑色的母狼,也从沙丘后面走了出来。它将嘴部扬起, 直冲向了夜空, 一声悠长的叫声像能传递到几公里之外。
一时之间,几乎所有的狼都停止了撕咬。它是头狼的配偶, 最强壮的狼拥有最漂亮的配偶,同时也具有超强的杀伤力和勇气。
宋捡将一匹狼紧紧地摁在地上,感觉到它挣扎不动了才站起来, 他的胳膊一定流了血, 手背上黏糊糊的,甩了几下拳头之后,宋捡站了起来, 蒙着的眼睛看向狼的叫声方向, 凭借着嗅觉,站到了周允的旁边。
“哥, 用不用我杀了它们”宋捡的语气极为平静,很不像他平时的状态。
周允不得不动用精神丝去安抚哨兵的情绪了, 战斗总能将哨兵的杀意轻易激活, 这是藏在哨兵基因当中的残暴天性。在现在的宋捡的意识中, 杀一匹狼, 和杀一个人, 都不是什么太大的事。
这也是周允最害怕的, 如果捡发现自己已经受伤了,后果不堪设想。
“不用,你留在这里。”但这一刻他对宋捡下命令,头狼的争斗,不需要伴侣的帮助,“留在这里。”
“可我不想留在这里,我想”
“留在这里”周允第一次用这样严厉的语气命令宋捡,狼群的事他绝不退让,“替我保护我的狼,其他的事,不需要你插手。”
宋捡倔强地皱着眉毛,抿着嘴唇,两只拳头无意识地攥紧了,死死地咬住了牙。手背上的血还黏着狼的毛发,指尖被他自己攥得发白。
周允已经向前迈了几步,当他向前走的时候,那匹灰白色的头狼也走下了沙丘。它的伴侣同样没有选择帮助,出于信任,也出于母性。
因为它的身后,是一整窝的幼崽,是整群狼的幼崽。它们只有周允的小臂那么长,但是已经学会用尖嘴朝向夜空,嗷嗷地叫。
这是狼,或者犬科动物亘古不变的本能,声音稚嫩,连乳牙都没长齐全,叫声却能穿过时间,穿越到两百年前。那时,地球每天只有24小时,大气还未开始逃离,绿洲、森林和海洋都还在原有的位置上,城市不用躲在钢铁外壳里面。
它们的祖先同样选用一种方式来回应它们,生命已经逝去,但本能流传了下来。
周允俯下了身,比起狼,他需要保护自己的腹部。
灰色的头狼这时候冲了过来,卷着身上的腥味儿,它的体型特别大,离周允还有一定距离就能看出它的强壮。两条前腿向前跑动,背部高高耸起两块肌肉,胸毛上沾满了鲜血,也沾满了沙子,显然不久前带领狼群进行了一次围猎。
距离周允还有四五米的时候,它高高地起跳进行扑咬,狼不仅速度快,弹跳力也是惊人,在速度的加持下轻而易举扑到了周允的肩上。利爪瞬间抓破周允的肩头,四五道伤口瞬间外翻。
血腥味儿扑鼻,周允却仍旧弓着腰,一只手扼住它的脖子,一只手转向下方,一拳重击它的腹部。他需要和这匹狼的下肢保持距离,狼嘴的攻击可以尽量躲避,因为狼的攻击判定很简单,就是喉咙。
它们习惯咬猎物的喉管,一旦咬住就是咬穿,无论是窒息还是失血过多,它们绝不戏弄食物。
但守住了喉管不一定能占上风,人类的体型面对它们的时候虽然有身高优势,也有身高劣势。因为高,动作不一定比它们快,腹部全面暴露,几匹狼如果蜂拥而上就能把周允的腹部撕开,肋骨咬断,吃空肚子里的内脏。
周允用左臂挡在脖子的前方,牺牲这条手臂去转移它的注意力,右手攥住它的右后腿的根部用力拉扯。狼咬得越深,就越不容易撒口,周允抓紧这个时间,膝盖猛提几次,重击狼的腹部。
人类的弱点,同时也可以是狼的弱点。他们都是动物,他们都一样。
但是马上这匹狼就放开了周允的前臂,用极大的力量挣脱了周允的腕力。周允一惊,他没想到这匹头狼竟然这样聪明。
但惊过之后,他又笑了,甚至是满足的、赞赏的笑容,在满脸都是血的表情上不吝惜他的赞叹。如果是很容易打败的狼,怎么可能当一群狼的首领它和自己同样聪明,这很好,是一个势均力敌的对手。
周围全是狼的叫声,还有它们飞快移动跑动的脚步声,这些全部冲进宋捡的耳朵里。他完全可以凭借一己之力杀光这一整群,一出手就可以轻而易举捏断这种野兽的脖子,但是他还是选择转向后方,守住脚下这一片区域。
因为他也了解狼群,狼有时候是很奸诈狡猾的,它们不一定会遵守头狼的守则,它们会选择群体一起上,吃了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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