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下人,以全诗兴。
现在,就在人来人往的街头,没有茶水也没有焚香,就在街口一方小桌上,他也能心随意动,以手写心。
家世落魄,世情困顿,小桌逼仄,但这又如何
有一样东西永远不会受到局限,那便是一个人的才情。
它就像大石底下的种子,越是受到重压,就成长得越发拙壮。
如果说他十二岁中解元只是死读书,那么是到了这一刻,才悟透圣贤书中的真谛。
最寒冷的冬天已经过去了,风中刺骨的细针已经开始消融,树上抽出了绿芽,柳枝开始吐絮,春天到来了。
林鸣的人生,就是在这个春天改变的。
那一天林鸣只觉得街上格外热闹,宋氏还特意关了铺子,经过巷口的时候,向着林鸣笑道“小郎君,去看状元郎呀。”
她今日没有像以往那样扎着头巾,系着围裙,换了一身淡蓝色的衣裙,头上也没什么珠翠,只簪着一朵海棠花。
但那洁白的肌肤,柔红的唇,带笑的眸子,无一处都清新鲜妍,胜过街上任何一个百般妆饰的女子。
林鸣只看了一眼,手下的笔便微微一颤。
宋氏向身边的小少年道“阿均,叫哥哥。这位哥哥可是很会念书的,你要跟哥哥多学着点,看,哥哥的字写得多好”
然后三个人六只眼睛都落在林鸣的笔下,那一笔已经撇出了纸外,直接划到了桌上。
林鸣“”
宋氏“”
宋均“”
“哈哈哈小郎君定然也是想看状元郎了,那就一块儿去吧,我听人说,小郎君的书念得极好,若不是家里出了事,将来定然也是状元郎呢。”
林鸣发现,宋氏好像总有一种本事,把尴尬的事情变得风淡云轻。
除非刻意讥讽,否则没有人会在他面前提起读书与功名,毕竟抄家之时,他的功名已经被夺了。
但她这样随口说来,既没有讥讽也没有同情,仿佛全然没当一回事,便给了他一种恍惚的错觉这确实不算是什么大事,功名被夺,再考就是。
“不了。”他起身道,“平江探花,是三年一度的盛事,二位请去吧,莫误了位置。”
“好难得,总算等到小郎君开口说话了。”宋氏笑道,“小郎君的声音好听得很,以后可要多说说。”
直到宋氏同着宋均走了,林鸣还没有回过神来。
天蓝如玉,柳絮轻飞,清隽的少年在春风中顿住。
他的声音好听么
风吹起桌上那张纸,在春天温暖芬芳的空气里,和从枝头飘落的柳絮与花瓣一起飞向远处。
风中,一只修长的手伸出来,接住它。
衣袖拂去纸上的轻絮,看到了那篇未竞的诗文。
巷口,林鸣定了定神,重新坐下,将思绪从那阵清脆爽利的笑声抽回来,开始落笔。
一旦重新投入其中,街头人来人往,车水马龙,便再也不能影响他半分。
他神情端凝,运笔如飞,小小一方书桌,仿佛在陋巷中隔绝出一个独立的小世界。
良久良久,他才停下了笔。
然后才发现,有一人一马,不知何时停在了巷边。
马是北狄良马,通体雪白,在阳光下泛出淡金的色泽,身披璎珞,头簪红缨,马鞍皆是镏金雕花,铺着明黄御缎。
人是青年公子,清逸脱俗,身上明明穿着大红团花刺金圆领袍,领口与袖口皆绣着紫薇花纹,腰束玉带,帽插金花。
探花郎。
探花郎又名紫薇郎,帽畔的金花也是依照紫薇花的模样打造。
春闱三年一度,头三名为状元、榜眼、探花。第三名的探花郎往往会有意选一名年轻俊秀之士,因为探花郎一个任务,即在登科宴上携天子之命,在京城任意一处花园之中,为天子采撷鲜花进献。
探花郎便是今年新科士子的代表,由探花郎身上,人们可以一窥这一届士子的人品才学。
但这一年是个例外,因为这一年的的状元才学第一,年轻第一,品貌第一,天子既不能昧着良心将其降为探花,探花也不能厚着脸皮代表新科士子出战。
于是,皇帝下令,今年的探花郎由状元充任。
“在下傅知年。”探花郎的眸子明净透彻如秋水,笑容温和如春风,手里拈着那半份文章,“天赐佳作,惜乎未完。若是阁下已经完篇,可否赐在下一观”
“拙作粗陋,恭请雅正。”
林鸣双手将文稿递了过去。
风从两人身边吹过,柳絮与飞花仍在空中飞舞,掠过他们的袍袖与衣角。
这一刻林鸣尚不知道人生将会由此而改变,也不知道这个春天将是他未来传奇人生的,更不知道眼前这个人的理想会成为他终生为之努力的方向。
此时此刻,少年林鸣看着面前的探花郎,只有一个感想。
明明是富贵无极的打扮,却无法掩住身上的出尘之气,这个人仿佛随时都可以脱下这身华衣蹈云而去,重回世外仙境。
好像不属于这个世界,好像随时都会离开。,请牢记:,免费最快更新无防盗无防盗</p>
现在,就在人来人往的街头,没有茶水也没有焚香,就在街口一方小桌上,他也能心随意动,以手写心。
家世落魄,世情困顿,小桌逼仄,但这又如何
有一样东西永远不会受到局限,那便是一个人的才情。
它就像大石底下的种子,越是受到重压,就成长得越发拙壮。
如果说他十二岁中解元只是死读书,那么是到了这一刻,才悟透圣贤书中的真谛。
最寒冷的冬天已经过去了,风中刺骨的细针已经开始消融,树上抽出了绿芽,柳枝开始吐絮,春天到来了。
林鸣的人生,就是在这个春天改变的。
那一天林鸣只觉得街上格外热闹,宋氏还特意关了铺子,经过巷口的时候,向着林鸣笑道“小郎君,去看状元郎呀。”
她今日没有像以往那样扎着头巾,系着围裙,换了一身淡蓝色的衣裙,头上也没什么珠翠,只簪着一朵海棠花。
但那洁白的肌肤,柔红的唇,带笑的眸子,无一处都清新鲜妍,胜过街上任何一个百般妆饰的女子。
林鸣只看了一眼,手下的笔便微微一颤。
宋氏向身边的小少年道“阿均,叫哥哥。这位哥哥可是很会念书的,你要跟哥哥多学着点,看,哥哥的字写得多好”
然后三个人六只眼睛都落在林鸣的笔下,那一笔已经撇出了纸外,直接划到了桌上。
林鸣“”
宋氏“”
宋均“”
“哈哈哈小郎君定然也是想看状元郎了,那就一块儿去吧,我听人说,小郎君的书念得极好,若不是家里出了事,将来定然也是状元郎呢。”
林鸣发现,宋氏好像总有一种本事,把尴尬的事情变得风淡云轻。
除非刻意讥讽,否则没有人会在他面前提起读书与功名,毕竟抄家之时,他的功名已经被夺了。
但她这样随口说来,既没有讥讽也没有同情,仿佛全然没当一回事,便给了他一种恍惚的错觉这确实不算是什么大事,功名被夺,再考就是。
“不了。”他起身道,“平江探花,是三年一度的盛事,二位请去吧,莫误了位置。”
“好难得,总算等到小郎君开口说话了。”宋氏笑道,“小郎君的声音好听得很,以后可要多说说。”
直到宋氏同着宋均走了,林鸣还没有回过神来。
天蓝如玉,柳絮轻飞,清隽的少年在春风中顿住。
他的声音好听么
风吹起桌上那张纸,在春天温暖芬芳的空气里,和从枝头飘落的柳絮与花瓣一起飞向远处。
风中,一只修长的手伸出来,接住它。
衣袖拂去纸上的轻絮,看到了那篇未竞的诗文。
巷口,林鸣定了定神,重新坐下,将思绪从那阵清脆爽利的笑声抽回来,开始落笔。
一旦重新投入其中,街头人来人往,车水马龙,便再也不能影响他半分。
他神情端凝,运笔如飞,小小一方书桌,仿佛在陋巷中隔绝出一个独立的小世界。
良久良久,他才停下了笔。
然后才发现,有一人一马,不知何时停在了巷边。
马是北狄良马,通体雪白,在阳光下泛出淡金的色泽,身披璎珞,头簪红缨,马鞍皆是镏金雕花,铺着明黄御缎。
人是青年公子,清逸脱俗,身上明明穿着大红团花刺金圆领袍,领口与袖口皆绣着紫薇花纹,腰束玉带,帽插金花。
探花郎。
探花郎又名紫薇郎,帽畔的金花也是依照紫薇花的模样打造。
春闱三年一度,头三名为状元、榜眼、探花。第三名的探花郎往往会有意选一名年轻俊秀之士,因为探花郎一个任务,即在登科宴上携天子之命,在京城任意一处花园之中,为天子采撷鲜花进献。
探花郎便是今年新科士子的代表,由探花郎身上,人们可以一窥这一届士子的人品才学。
但这一年是个例外,因为这一年的的状元才学第一,年轻第一,品貌第一,天子既不能昧着良心将其降为探花,探花也不能厚着脸皮代表新科士子出战。
于是,皇帝下令,今年的探花郎由状元充任。
“在下傅知年。”探花郎的眸子明净透彻如秋水,笑容温和如春风,手里拈着那半份文章,“天赐佳作,惜乎未完。若是阁下已经完篇,可否赐在下一观”
“拙作粗陋,恭请雅正。”
林鸣双手将文稿递了过去。
风从两人身边吹过,柳絮与飞花仍在空中飞舞,掠过他们的袍袖与衣角。
这一刻林鸣尚不知道人生将会由此而改变,也不知道这个春天将是他未来传奇人生的,更不知道眼前这个人的理想会成为他终生为之努力的方向。
此时此刻,少年林鸣看着面前的探花郎,只有一个感想。
明明是富贵无极的打扮,却无法掩住身上的出尘之气,这个人仿佛随时都可以脱下这身华衣蹈云而去,重回世外仙境。
好像不属于这个世界,好像随时都会离开。,请牢记:,免费最快更新无防盗无防盗</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