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一个,往花园外传,传至外头的街巷时,已经变成杨天广通敌卖国,不单以前害死了武将军,现在还准备害死风爷,然后把云川城献给北狄人,他就是个十恶不赦的叛徒

    “杀了他”

    所有人都愤怒地吼道。

    “这是假的”杨天广叫道,“这是她用来栽赃陷害我的我是冤枉的随便捏造两张纸就要陷害朝廷二品大员,你们好大的胆子”

    人们群里顿时议论纷纷,有咬牙切齿想一刀砍了杨天广的,也有表示要谨慎行事的,就在这个时候,一个极其粗哑难听的声音传来“这是真的。”

    人群不自觉分开一条道路,一个容貌与身体皆残缺得不成人样的老人拄着拐杖走了出来。

    笛笛心头一热,喃喃道“金伯”

    金伯开口道“我姓金,有个外号叫金锅铲,你们当中上点年纪的人,大概听过。”

    这话一落地,不少人纷纷点头。

    金锅铲曾是云川城最好的大厨,当年武将军出征,他自愿投奔军医,给武将军当了伙夫长。

    “十年前,武将军中了北狄人的埋伏,那一场大战直杀了三天三夜,就连我们伙夫营的都抄起家伙去杀敌了。可是敌人太多了,我们的人越来越少,最后,所有人都倒下来了。”

    金伯的声音沙哑沧桑,将所有人带回那场悲惨而壮烈的战争,“我不知道自己被砍了多少刀,我以为自己死了,谁知道却从死人堆里醒了过来我浑身没有一寸地方不在流血,没有一寸地方不疼,我发现自己少了一只胳膊,少了一条腿,周围隐隐约约好像有呻吟和呼救声,那是和我一样逃过一死只留了一口气的士兵。

    就在那个时候,我听到了马蹄声,然后看到一支十来人的骑兵队伍,穿的正是大央的军服。

    有人来救我们了。我当时心里想。周来的呼救声顿时高了不少,所有受伤的人竭力用尽自己最大的力气发出声音,好让自己被人发现。

    我也想叫,可是我的喉咙受伤了,一个字也发不出来。

    我很着急,很怕他们发现不了我。

    果然,他们翻身下马,朝有声音的地方走去。

    我起初什么也看不到,只是发觉声音越来越少了,可能是已经被救起来了吧。

    离我不远的地方有个人和我一样无法出声,但他比我好,他的手还能动,于是他一直努力地扬起他的手。

    很快,一只脚踏过我的面前,有人走过我的面前,蹲在那人身边,然后,拔出刀,割断了他的喉咙。”

    这一幕是金伯生命中永远的梦魇,反反复复出现在这十年来每一个噩梦中,每一个细节都像是刻进了骨头里,永远也忘不掉。

    这就是全军覆灭、无人生还的真相。

    “没有一个人活着离开那片战场,不是因为北狄人有多骁勇,是因为我们被自己人的灭了口”金伯凄厉地大喊,“杨天广我看得清清楚楚,那个领头的人就是你”

    他的面容本就可怖,此时当真是像极了从地狱里爬回来的恶鬼,杨天广下意识想后退,背后的刀尖抵住了他。

    笛笛的泪水流下来,“金伯,你以前为什么不早说”

    “我不敢,小姐。”金伯的眼泪也含着泪,“我要是说出来,你一定会找他报仇,那岂不是把你往死路上推”

    “金锅铲,你你一定是看错了”杨天广总算找回了心神,“大军覆灭后,我正在虎跳岬阻击,哪里有空去杀人灭口”

    “我呸你是什么货色那可是北狄王武将军尚且视他为劲敌,你凭那点兵力怎么可能挡得住”金伯怒道,“你这个狼心狗肺的东西,武将军自己跟战士们吃一样的东西,却总是嘱咐我多做一个菜给你,说你人生之中没别的,就好个吃吃喝喝和女人,女人给不了,吃总能给上。可你却害死了他你不单要了他的性命,还害他身败名裂,害他家破人亡杨天广,你是个畜牲”

    笛笛一把夺过身边天虎山士兵手里的刀,咬牙道“我要给我爹报仇”

    “笛笛。”姜雍容唤住她,“他是朝廷命官,我们私自处刑,就当真是形同叛乱了。”

    笛笛道“他害死了那么多人,难道还能让他活着”

    “他犯了国法,理由由国法裁处。”姜雍容道,“我们先将他关押起来,等战事了结再作打算。”

    当年的真相大白,姜夫子也安然无恙,百姓们都松了一口气,姜雍容让百姓们散去。于是老老少少,男男女女,像是赶了一场集似的,或议论纷纷,或兴高采烈,要么回家,要么做活去。

    杨天广被五花大绑带了下去。

    经过姜雍容身边的时候,他咒骂 “贱人你发过誓的,你等着,你要被五雷轰顶,不得好死”

    姜雍容淡淡道“我只不是随便说说,你也信”

    杨天广的眼睛里仿佛要沁出血来,“贱人,你别以为你赢了,告诉你,风长天要完了哈哈哈哈这么多年了,我终于找到了要他性命的法子,他死定了我不在,北狄人会直接南下,云川城挡不住他们,京城也挡不住他们你们才是叛国,是你们毁了大央”

    “你真是蠢。”姜雍容道,“你以为北狄人一直不南下,是因为顾忌和你的一纸契书誓言不能当真,契书也一样。他们没有南下,只是因为当年和武将军一战耗空了实力,若是当时你们能一鼓作气杀进他的王廷,此时早没有了北狄了。”

    可你们偏偏不。

    你们只顾争权夺利,把胜利与疆土,拱手让给敌人。

    “笛笛,”姜雍容最后交代,“他的命要留给朝廷,所以不能杀,所以只要不死就行。”

    笛笛眼睛一亮“知道了”

    姜雍容站在在城下,手里牵着马,身后跟着天虎山最后所剩的人马。

    人人全副铠甲,整装待发,但姜雍容一动不动。

    她要等邬世南。

    她必须等邬世南。

    因为无论她心中有多么焦急,她都要为云川城等到一个可以守护它的人。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邬世南因腿脚不便,坐的是马车。马车的速度再快也有限,因此姜雍容当时派出去的人不用花太长时间便可以追上邬世南。

    终于,终于,旷野处等了一队人马,正是清晨离去的邬世南。

    这一程他没有坐马车,而是骑马,骑的还是高大的北狄快马,转瞬便到了眼前。

    城中所发生的事他已经听说了,此时只看了一眼,便道“你要去找他”

    “对。”姜雍容翻身上马,“云川城交给你了。”

    邬世南蹙了一下眉头,还是忍不住道,“若事情真的已至不可收拾的地步,你去了也没有用,不如留下来和我一起守城。”

    “有他在,我相信事情绝不会到那一步。”姜雍容面容平静,声音也是,平静中带着一丝决然,“就算真的到了他出征,我送行,他战死,我收尸。”

    这是她留给邬世南的最后一句话。

    最后一个字还回荡在空气中,马儿已经带着她离弦而出,笔直地朝着北方奔去。

    姜雍容赶到天女山的时候,已经是夜最深的时候。

    星辰灿烂,冷月无声。

    姜雍容一路上滴水未尽,片刻未停,一分一毫的时间也不想耽搁,可冷月之下的营帐已经是火光冲天,杀声远远地就听得见。

    一颗心重重地沉了一下,她来晚了。

    不过她强行将它揪起来,胸膛里像是有冰凉的火焰在燃烧,她带着人冲了进去。

    营中到处在混战,天虎山的士兵和杨天广派来的士兵服色本就差不多,再加之天色,将士们都很难分得清敌友,往往是一通打斗之后才发现对方是自己人。

    也不知是太过混乱,还是人们觉得风长天的营帐根本不需要护卫,带着两队人马开路,姜雍容竟顺顺利利找到了中军大帐。

    她翻身下马,正要掀开帐帘,忽然“砰”地一声响,帐帘自内被掀飞。

    帐中情形一览无余,姜雍容的心立刻紧紧地揪了起来。

    大帐十分开阔,里面十几个人,年纪不一,装束不一,兵器也不一,看上去都颇有几分江湖气息。他们仿佛用的是一种颇为复杂的阵法,风长天正处在他们的围攻当中。

    旁边已经有十多人倒下,也就是说杨天广为了除去风长天,动用了三十多名江湖高手。

    风长天虽已料理了一半的人手,但明显这个阵法十分消耗体力,他原本总像是永不知疲倦似的,现在额角竟然沁出了汗珠。

    姜雍容不懂阵法,但发现这些人跟风长天动手之时,往往是其中一人接上几招,几损毁过后立即换另一个人。

    车轮战。

    她立刻明白了杨天广的用心。

    不管武功有多厉害,风长天终究是人。只要是人,就一定会累,一定会有体力耗尽的时候。

    而那个时候,他还能刀枪不入、毫发无伤吗

    中军帐外没有人,显然是作战的士兵故意将人引走了,杨天广的目的从始至终就只有一个,那就是杀了风长天,杀了这个一直骑在他头顶上的男人

    忽地,被困在阵法中的风长天看到了她,眼中掠过一丝明亮的神采。

    “雍容”

    他大叫一声,还对她挥了挥手,好像下一瞬就会像从前每一次那样,转瞬便冲到她的面前来。

    但这一次,在他抬手的一个瞬间,姜雍容看见有什么东西在空气中微微一闪。

    一切都被拉长,变慢。

    那是一柄薄薄的小刀,近乎半透明,在空气中隐匿于无形。

    这才是杨天广安排的真正的杀招,阵法只是耗住风长天,真正夺命的人,一直隐身在暗处,等待风长天的一个破绽。

    现在,等到了。

    “小心”姜雍容大叫。

    她的声音跟不上小刀的速度。

    它轻盈迅疾迅地,无可阻挡地,触及了风长天的胸膛。

    没事没事没事

    没有什么东西能刺伤拥有化鲲神功的风长天,它像从前任何一件触及风长天的兵器一样无功而返。

    可是,仿佛是一个噩梦,一切都被拉长,变慢,她清晰地看到,半透明的刀尖切进了风长天的衣料,紧跟着殷红的鲜血冒了出来,在火光的照耀下像针扎一般刺眼。

    “风长天”

    姜雍容听到自己叫了一声,声音之尖利,仿佛能撕碎自己的耳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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