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晚上他睡前放置衣服地方,多出了一套崭新的衣衫。

    亮象牙白的衣衫,搭配着檀色的罩袍,上面绣着一道道云纹,布料入手质感极好。

    这是赵明笙给他买的这个念头一出,他的嘴角就忍不住的上扬。

    连下手摸的时候都轻了三分,生怕把衣裳摸坏了。如果有条件,他可能会把这件衣服裱起来。

    所以犹豫再三他还是选择穿着旧衣服出去。

    出去的时候赵明笙正在院子里晾晒药材,听到动静回头看了一眼。

    看见崔岑还是一身旧衣服,她不由秀眉皱起道“我给你买的新衣服怎么不换”

    一听果然是赵明笙买给他的,他心里都乐开了花,可表面还得故作镇定道

    “我怕把衣服穿脏了。”

    听他这么说赵明笙可就不认同了“衣服不就买来穿的么,脏了再洗不就行了”

    她催促道“我们崔夫子新上任第一天怎么能不穿新衣服呢快回去换上吧。”

    在赵明笙的再三催促下,尽管崔岑有些舍不得,还是回屋把那件衣服换上了。

    赵明笙晾晒好了药材,一回头就看见换了一身新衣的崔岑,杵在门边傻笑。

    因为崔岑看上去太年轻了,赵明笙特意给他挑了一件檀色,这种稍微偏深的颜色刚好可以压一压,既看上去成熟稳重了许多,又不会显的太老气。

    他原本皮肤就白,檀色衣裳衬的他更是白了三分。

    人靠衣裳马靠鞍,换了一身新衣的崔岑看上去神采奕奕。

    赵明笙上下打量了一番,然后毫不吝啬地夸赞道“不错,挺好看的,这颜色很称你。”

    得了夸奖的崔岑嘴角都快要翘到天上去了。

    可能老天爷见不得他这副傻样子,崔岑嘴边的笑意还没收拢,一转头,赵清越也打着哈欠出了门。

    赵清越身上穿了一件款式和崔岑身上这件一模一样的衣衫,只是颜色不一样,他的罩袍是碧玉石色,上面还绣着一株株破岩而出翠竹。

    赵清越看见崔岑扬起手打了个招呼“崔兄早上好啊”

    崔岑我一点都不好

    身上的这身衣服,它突然就不香了

    崔岑神情低落的回了一句好,然后转头又进了屋。

    赵清越看着扭头离开的崔岑,疑惑地挠挠头“崔兄他怎么看上去精神不太好是昨晚没睡好吗”

    赵明笙也不懂,刚刚还很精神的样子,怎么一下子就萎靡不振了。

    但是她也来不及多想,因为算算时间锅里炖的高汤应该好了。

    今天早上准备吃米线,所以她特地早起准备高汤,一直用小火煨着。

    赵明笙回到厨房,一掀开锅盖,锅中白色的的蒸汽立马氤氲开来。

    锅里咕嘟咕嘟翻滚着奶白色的汤汁,汤底是用鸡骨,鸭肉,猪脚熬制而成。

    赵明笙用筷子试了一下,猪脚轻轻一戳就扎透了,说明已经炖地很软烂了。

    另起锅烧水,水开后将温水泡好的米线放入锅中,待米线呈现出晶莹剔透之色时就可以捞出了,如果煮久了会影响米线弹牙的口感,所以稍煮片刻就好。

    将米线铺在碗底,再将已经烫好的木耳、香菇、青菜、豆芽等放在米线上,最后淋上几勺热热的汤汁,香喷喷的三鲜米线便做好了。

    坐在饭桌上等待早饭的时候,崔岑还是有些闷闷不乐。连他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在不高兴什么。

    他低着个头,发梢垂落遮住了他的神情,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忽然,他的视线中多出了一碗米线。

    如蚕丝一般透亮的米线上铺散着颜色各异的食材,红红的小米椒、绿绿的青菜、黄黄的鸡蛋、在视觉上就是不小的冲击,看起来十分诱人。

    最明显的还是卧在上面的猪脚,肉质肥美,看上去却并不油腻。

    崔岑环顾了一下周围,发现其他人的碗里并没有猪脚,他有些不确定道“这猪脚是单给我一个人的”

    赵明笙正将腐乳和酱菜舀到小碟子里,方便夹取,虽然觉得他这话问得有些奇怪,但还是点点头如实答道“对啊,我早上炖了好久呢,你快趁热吃了,一会儿放凉就不好吃了。”

    赵家其他人早上都喜欢吃些清淡,用来吊汤的猪脚又不能浪费,正好给了崔岑。

    可惜崔岑并不知道这些,他的嘴角正不可抑制地疯狂上扬。从善如流地点点头,连米线都顾不得上吃,先啃起猪脚。

    经过长时间的炖煮,猪脚早已软烂到骨肉分离,上下嘴唇那么轻轻一抿,肉皮便化作汁水流入口腔。

    不仅是肉皮如此,肉皮里面的肉质也十分嫩口,就算是八十岁牙都掉光了的老太太,吃起来也毫不费事。

    所有的不开心,被一个猪脚就征服了。

    吃腻了猪脚再嗦上一口吸满了汤汁的米线,口感弹牙却又充满了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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