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侯爷回家之后,将林氏和程景叫来说了此事“云贵妃对我们家不死心,还想着萱萱嫁给六皇子,可是正妃我都看不上,不要说侧妃了,我程铎的女儿是去给人当小妾的吗只是也不能直接拒绝皇上,就说了萱萱与沈清已定下婚约的事,这事就相当于过了明面了,萱萱只能嫁给沈清了”,程侯爷说完自己先叹了一口气,觉得真是便宜沈清了。
旁边林氏也眉头紧锁,喃喃道“这就是命吧。”
程景倒是很开心的样子,说“这有什么好愁的啊,我看沈清就不错,好多人家不是专门让女儿低嫁的吗这样沈清就得敬着妹妹,也挺好,沈清是个聪明人,知道该怎么做的。”
程侯爷想,沈清是聪明,一般人都降服不了他,他要是个有良心的还好,要是个薄情寡义的,也不知最后会如何呢,只是事情都到了这一步了,也回不了头了。
程侯爷对程景说“你让他下个休沐日再来一趟,收拾的好一点。”又对林氏说“此事先不要给萱萱说,要不然她该更抵触了,你就说我不让她嫁给沈清了,只是沈清毕竟救了她,到时候让她来致个谢,或许慢慢就好了呢。”
林氏说好。
程侯爷觉得自己最近白头发都多了好几根,又要不动声色地回击云贵妃,又要做这撮合小儿女的事,真是又劳心又劳力啊。
沈清这边再次迎接了程景,程景一副哥俩好的样子,拍拍沈清的肩膀说“上次一别,我爹十分想念你,这不又让我来请你了,后天我爹休沐在家,沈兄再去一趟可好,我爹说要带沈兄去拜见礼部尚书季大人呢。”
沈清想你爹还会想我,真是见鬼了,不过仍然一副谦谦君子的样子说“多谢程侯爷了,在下那日必去的。”
程景看看沈清今日的穿戴,仍是那根木簪子,只是换了另一身褐色衣袍,虽然以沈清的相貌也不难看吧,只是小姑娘大概不喜欢这样的吧,于是对沈清说“季尚书很注重一个人的外在,谁要是打扮的好了,季尚书就会高看三分,我看沈兄那日可以插一根白玉簪子,再穿一身银灰色绣竹叶长袍,手里再拿一把折扇,必定英俊无双迷倒一片啊。”
沈清看着程景,你确定你说的是以古板出名的礼部尚书季大人,而不是哪个花痴小姑娘
程景以为沈清没有这些,便很是善解人意地说道“要是沈兄没有合适的,我倒是可以送沈兄一些啊,都是新的。”
如今的沈清早已不是刚穿来时的沈清了,钱也有,还不少,只是沈清深知树大招风的道理,自己家原本贫寒,若是有了钱就穿金戴银呼奴唤婢,未免太过招摇引人侧目,因此沈清的穿戴一直都很平常,但也算不上寒酸,只是在程景这种贵公子的眼中,穿什么就是穷的表现。
沈清心念一动,觉得这次去侯府可能有别的事情,很可能与侯府大小姐有关,所以程景才说出这样莫名其妙的一番话。沈清并不说破“不用了,程世子放心,在下必定会衣饰整洁的。”
程景想着沈清也不算没钱,结果还住在寺庙,肯定是个抠扣索索的,估计也没有什么好衣裳。不过没有关系,到时候自己看着不好了,就拉着他在侯府换一身。
沈清这边则在想,程景这一番嘱咐估计是想撮合自己和他家妹妹,只是程侯爷不是已经说了春闱之后再谈此事吗,怎么突然变了看来是出了什么事情啊。只是哪家女孩的婚事不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哪还用得着撮合,很可能是那家的大小姐对自己不满意啊。
沈清想想自己那一天的样子,觉得人家大小姐不满意也是正常,沈清轻笑一声自己竟然也有被女人嫌弃的时候。
沈清不是自命清高的人,如今这种机会摆在面前,沈清也得好好把握一下,衣服自是不能穿侯府的,那位大小姐肯定能看得出,本来就对自己有意见了,再看着自己穿着她家的衣服,可能就会觉得自己是个吃软饭的,可就算是自己买身好的,若是与之前反差太大,只会让人家觉得装腔作势,到时候就更糟了。沈清想了一想,这就只能往气质上发展了。
十月底的京城已经开始冷了,人们都穿上了棉衣,这天沈清收拾了一番便要出门去,刚好在门口遇到了张继。张继看到沈清眼睛一亮,夸赞道“沈兄今天这一身装扮好,就像是书中的谪仙啊。”
沈清今日穿着一身深青色的棉衣,与发髻上的竹簪是一个颜色,在这样的天气里让人觉得耳目一新,称的肤色更加白皙了,沈清此时一对剑眉斜插入鬓,眼睛清亮透彻,鼻子高挺,嘴角上翘,让人看了只会觉得此人气质高洁风采出众,仿佛不属于这红尘之中,真像是书中的仙人了。
沈清笑了一笑,说道“多谢张兄的赞美了。”
沈清想,现代小姑娘为什么喜欢大叔,不就是喜欢身上那股子温和儒雅自信成熟的调调嘛,在这一点儿上自己还是很有自信的,为了万无一失,沈清还给给自己修了眉毛,问眉毛对一个人的影响有多大,看看现代各种教程
旁边林氏也眉头紧锁,喃喃道“这就是命吧。”
程景倒是很开心的样子,说“这有什么好愁的啊,我看沈清就不错,好多人家不是专门让女儿低嫁的吗这样沈清就得敬着妹妹,也挺好,沈清是个聪明人,知道该怎么做的。”
程侯爷想,沈清是聪明,一般人都降服不了他,他要是个有良心的还好,要是个薄情寡义的,也不知最后会如何呢,只是事情都到了这一步了,也回不了头了。
程侯爷对程景说“你让他下个休沐日再来一趟,收拾的好一点。”又对林氏说“此事先不要给萱萱说,要不然她该更抵触了,你就说我不让她嫁给沈清了,只是沈清毕竟救了她,到时候让她来致个谢,或许慢慢就好了呢。”
林氏说好。
程侯爷觉得自己最近白头发都多了好几根,又要不动声色地回击云贵妃,又要做这撮合小儿女的事,真是又劳心又劳力啊。
沈清这边再次迎接了程景,程景一副哥俩好的样子,拍拍沈清的肩膀说“上次一别,我爹十分想念你,这不又让我来请你了,后天我爹休沐在家,沈兄再去一趟可好,我爹说要带沈兄去拜见礼部尚书季大人呢。”
沈清想你爹还会想我,真是见鬼了,不过仍然一副谦谦君子的样子说“多谢程侯爷了,在下那日必去的。”
程景看看沈清今日的穿戴,仍是那根木簪子,只是换了另一身褐色衣袍,虽然以沈清的相貌也不难看吧,只是小姑娘大概不喜欢这样的吧,于是对沈清说“季尚书很注重一个人的外在,谁要是打扮的好了,季尚书就会高看三分,我看沈兄那日可以插一根白玉簪子,再穿一身银灰色绣竹叶长袍,手里再拿一把折扇,必定英俊无双迷倒一片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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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清这边则在想,程景这一番嘱咐估计是想撮合自己和他家妹妹,只是程侯爷不是已经说了春闱之后再谈此事吗,怎么突然变了看来是出了什么事情啊。只是哪家女孩的婚事不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哪还用得着撮合,很可能是那家的大小姐对自己不满意啊。
沈清想想自己那一天的样子,觉得人家大小姐不满意也是正常,沈清轻笑一声自己竟然也有被女人嫌弃的时候。
沈清不是自命清高的人,如今这种机会摆在面前,沈清也得好好把握一下,衣服自是不能穿侯府的,那位大小姐肯定能看得出,本来就对自己有意见了,再看着自己穿着她家的衣服,可能就会觉得自己是个吃软饭的,可就算是自己买身好的,若是与之前反差太大,只会让人家觉得装腔作势,到时候就更糟了。沈清想了一想,这就只能往气质上发展了。
十月底的京城已经开始冷了,人们都穿上了棉衣,这天沈清收拾了一番便要出门去,刚好在门口遇到了张继。张继看到沈清眼睛一亮,夸赞道“沈兄今天这一身装扮好,就像是书中的谪仙啊。”
沈清今日穿着一身深青色的棉衣,与发髻上的竹簪是一个颜色,在这样的天气里让人觉得耳目一新,称的肤色更加白皙了,沈清此时一对剑眉斜插入鬓,眼睛清亮透彻,鼻子高挺,嘴角上翘,让人看了只会觉得此人气质高洁风采出众,仿佛不属于这红尘之中,真像是书中的仙人了。
沈清笑了一笑,说道“多谢张兄的赞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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